173.勇者辈出的年代 作者:末羽 第一卷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 “妾身该說你什么好呢。” 莉莉丝似笑非笑的看着庄明歌的脸,但庄明歌一脸坦然的看着她,沒有丝毫的局促和不安,当然也沒有一点点的尴尬。 “你比我想象的還要厚脸皮呢,少年。” “哪裡的话,一定是莉莉丝大人误会了,像我這么纯洁的人,怎么会厚脸皮。”庄明歌恬不知耻的說道,一点也沒有为刚才的過河拆桥而脸红。 “算了,毕竟你也是妾身的孩子,偶尔向妾身撒撒娇,妾身也会体贴你的。” 鬼才向你撒娇啊。 庄明歌心中咆哮,嘴角微微抽搐的說道:“多谢莉莉丝大人的关心,如果莉莉丝大人现在沒有什么事情的话,可不可以先去帮助我的摩黛丝提。” “妾身刚才不是說過了嗎?只要你成为妾身真正的孩子,妾身就会为你救出你的母龙,同样也会治疗你的梦魔。” 莉莉丝趁机将刚才的條件說了一遍,威逼利诱。 庄明歌自然是威武不能屈,“莉莉丝大人,這件事情我觉得我們還是在商量一下比较好。不如你先去救出我的摩黛丝提在說?” “狡猾的孩子,不過妾身绝对不会上当,如果你不能现在做出决定的话,妾身就回去了,魔王阿斯蒙帝斯的婚礼上,妾身也要准备一份合适的礼物呢。” 莉莉丝似乎真的厌倦了庄明歌這种暧昧不定的态度,转身就走。 庄明歌一把拉住莉莉丝,不让她走,“你赢了莉莉丝大人,今天开始,我就站在你的阵营裡。不论是刀山火海,還是天堂地狱,你若不离不弃,我便生死相依。” “說得真好,妾身都快要被感动了。” 莉莉丝笑的连眼睛都看不见了,眯成一條细缝,仿佛真正的恋人一样将头靠在庄明歌的胸膛,但庄明歌却知道怀裡的绝代佳人绝对是一枚核弹,稍不留意。就会把自己炸的粉身碎骨,灰飞烟灭,不复存在。 庄明歌试探的问道:“莉莉丝大人,既然我已经成为你的孩子,不如你现在就去把我的摩黛丝提给……” “安心吧。這件事情妾身会亲自处理,那么,下一次再见了,妾身可爱的孩子。” “再见,莉莉丝大人。” 庄明歌放开莉莉丝,对方后退了几步,似乎留恋的看着庄明歌。但庄明歌发生她的眼瞳仿佛并沒有看着自己,而是透過自己,看到了什么人。 随后,莉莉丝的背后裂开一條空间隙缝。她人退入细缝中,转眼消失。 送走了莉莉丝之后,庄明歌迫不及待的开始联系自己的现任的顶头上司。 冥王,哈蒂丝。 经過一番准备之后。庄明歌的灵魂很快就被冥王拉入了冥界,双方在一座威严的宫殿内见面了。 庄明歌立即上前。将自己的請求說了出来。 “好吧,看在你是我的部下的份上,我答应你的請求,龙族骄傲万分,强大的龙族来拿诸神都不服,能够拥有一條巨龙做属下,我也非常的高兴。” 哈蒂丝立即答应了庄明歌的請求,高兴的說道。 “不過……”她话音一转,无奈的說道:“沒有想到莉莉丝那個家伙還是缠上了你呢。” 庄明歌惊奇的說道:“哈蒂丝大人似乎对這件事情早已经有了预料,到底是怎么回事,莉莉丝看我的眼神很不对劲啊。” 庄明歌回想起她离开时望着自己的目光,飘忽不定,不像是看自己。 哈蒂丝說道:“好吧,我告诉你,在很久很久以前,世界上還有着勇者,并且那是勇者辈出的年代。” 勇者辈出的年代? 庄明歌心头纳闷,什么时候勇者已经如此的不值钱了。 按照剧情的惯性,勇者应该是千年难得一见才对。 “沒错,确实是勇者辈出的年代,那個年代,勇者大概有数百万左右吧。”哈蒂丝回忆的說道。 庄明歌吐槽勇者已经和白菜一样烂大街了嗎? “那個时代很久远,沒有办法用字来记载,那個时候的人类還沒有自己的语言,說的都是天堂语言和地狱语言。那個时候的三界划分并不明确,人类和神祗,天使,恶魔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在一個环境裡。” 通過哈蒂丝大人的缓缓叙述,庄明歌开始了解那個年代。 因为那個时候的人类沒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字,所以沒有办法将這個年代发生的事情记录下来,但毫无疑问的是,那個年代确实存在。 這個年代后来被诸神们一致命名为——混沌年代。 当然,這是西方的叫法。 在东方,還有這另一种叫法,哈蒂丝回忆了半大天,恍然大悟的拍了拍手,“对了对了,东方的那群人把這個年代称之为——洪荒!” 庄明歌表示自己吐槽不能。 总而言之,不管是混沌還是洪荒,那個年代确实是杂居在一起的,人类,众神,天使,佛陀,仙人,恶魔,妖怪…… 人类最弱小,但這個年代裡,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苦难。 不過,即使是如此弱小的人类,也拥有着强大的渴望,脱离苦难的理想,于是,勇者就应运而生了。 任何敢向妖魔,仙人,佛陀,恶魔,反抗之人,都会被称为勇者。 屠杀這些存在的人,用誉为勇者中的勇者。 数以百万的勇者也是分作阶梯的,一共分为五個阶梯,除了站在顶点的几個人,其余的阶梯有什么人,身为神祗的哈蒂丝自然不会记得這些小喽啰一样的存在。 至于为什么会记得站在顶点的几個人,自然是因为他们做出了令神祗也侧目的事情。 奇迹的五人。 站在勇者顶点的一共有五人,所以称之为奇迹的五人,他们每一個都做出了惊天动地的大事情,令人类沸腾。 奇迹的五人之中,有一個叫做莱因哈特的存在。 他被人们称之为混沌之枪,他曾经在一個奇妙的地方,采集了一种恐怖的火焰,這种火焰轻松的就可以杀死恶魔,他用這种火焰锤炼出了一把枪。 這把长枪被誉为混沌之枪。 不论是天使還是恶魔,只要被這把枪击中,留下伤痕,恐怖的火焰就会从伤口迸溅,将受伤之人的身体,灵魂全部燃烧殆尽。 什么都不会剩下。 在這把枪下死亡的恶魔和妖怪,不计其数,所以莱因哈特从一個小卒子,慢慢的攀了上来,成为了第二阶梯的勇者。 不過后来他做了一件事情,瞬间震动了混沌年代,成为了奇迹的五人之一。 他偷偷的跑到了撒旦的宫殿,想要找到长死不死的秘密,却被莉莉丝发现,并且双双陷入了爱河,背着撒旦逃跑了。 撒旦的情人被一個人类拐跑,這件事情传遍了混沌时代,啊,這是何等八卦但又浪漫的事情啊。 他们之间的爱情被渲染的凄迷冷艳,令无数的人类陶醉。 不過,沒有人看好這对情侣。 他们之间有一個巨大他天堑,那就是撒旦。 自己的情人被一個人类拐跑,撒旦自然怒不可遏,将所有的愤怒发泄到了人类的身上,人类为此饱受苦难,并且开始责怪莱因哈特的鲁莽行为。 一瞬间,莱因哈特从人人崇拜的勇者,成为了人人喊打的对象。 最终,莱因哈特无法承受人们的指责,抛下了莉莉丝,独自向魔王发起了挑战,背负着自己的混沌之枪,一路杀向魔王撒旦的宫殿。 但是,想法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這位勇者還沒有来到魔王的宫殿,就被魔王的拥护者毒杀在半路上,混沌之枪从此消失不见。 奇迹的五人,凋零其一。 庄明歌听完之后,简直无法想象,爱情的力量真是伟大,莉莉丝居然会選擇人类而背弃魔王,他为莱因哈特的凋零感到惋惜。 向魔王发起挑战,想法无意很美好,但如同自己一样,太過于愚蠢了。 “以上的內容出自于野史,根不足为信。” 就在此时,哈蒂丝突然說出了令庄明歌大吃一惊的话。 野史,不足为信? 庄明歌的下巴都快要掉地上了,哈蒂丝大人,說了半大天都是野史,你到底是要闹哪样啊。 庄明歌忍不住问道:“哈蒂丝大人,真正的歷史是什么样子,莉莉丝真的爱上了那個人类?” 哈蒂丝鄙夷的看了庄明歌一眼,问道:“若是你有一個如花似玉的美丽情人,還会和一個五大三粗的乡村女人一见钟情嗎?” 庄明歌顿时无言以对,這种口味太重了,他接受不了。 “那真正的歷史到底是怎么回事?” 哈蒂丝打了一個哈欠說道:“那個人类胆大包天,想要去撒旦的宫殿盗取恶魔向撒旦进宫的不死酒,对于撒旦而言,不死酒只要是味道的好坏,但对于人类而言,不死酒就是不死的宝物,令人心生贪念。” “那個人类毫无疑问就是心生贪念中的一個,他盗取不死酒的时候,被莉莉丝发现,莉莉丝一路追杀他,不過那個家伙因为喝下了一杯不死酒,十分难缠,所以莉莉丝追杀了一段時間后,才杀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