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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眼中钉3

作者:如水月光,分類:都市青春,状态:連載中,字数:77.74万字
3、被告视我女儿如眼中钉肉中刺

  短短春节期间,儿子陈寻常多了四套衣服。女儿陈非常,却在新年当中,沒得到一件衣服。当时孩子们正在成长,衣服不用多久,就不能再穿。可這女人,却非要一個买一套。還因此乱說我,重我的女孩,轻她的男孩,這不是在无理取闹?

  平时生活中,被告就视我女儿如眼中钉肉中刺。每当我不在家,百般刁难我女儿。常常逼她,要她一個人吃全家吃剩下的饭菜。一般来說,女孩子食量比较小,吃不下去。她却說人家和她作对,硬不肯吃。常常逼得女儿泪水长流。這些情况都是我不在家时发生的,這也是被告的朋友,跟我私下裡說的。

  女儿一来时,我觉得她在我父母那裡,比较得到溺爱。就在家裡宣布,女儿长大了,我們家裡每天吃饭的碗,由她来洗。還开玩笑,說现在学习多洗碗;以后到国外留学,混生活方便些。因为在电影电视上,外面留学生,都是在饭店洗碗。

  被告听了钻我空子,无论是什么情况,无论女儿功课有多忙,她都把洗碗的事,推到才十岁孩子身上。

  一九九三年春天一次吵闹中,女儿可能实在是听不惯她平时所作所为,轻轻在旁边地哼几声。這就激怒了被告。只见她怒从心起,把火发到了女儿头上。将她按在前面阳台上,用晒衣服铁叉子猛打。

  当时我坐在客厅沙发上。女孩子十二岁不到。我也觉得,小孩子不应该管大人事。让她打一下吧。谁知道由于孩子无端被打,当然不服气。被告竟然一直打骂有半個小时,而且還在阳台上,大吼大叫。生怕人家不知道,自己在打人。我听不過意,一连叫她几次,都沒有停下,我气愤已极,站起来,猛地就喝叫他们跪下。

  被告却大声說:陈本虚,你要是敢叫老子跪下,我就要叫你家破人亡。

  女儿听到我吼声,扑通一声跪下来。我的心裡好气,要冲进去要打她。当时我认为,被告打你,可她毕竟是你继母。大人打一下小孩,有什么关系?她這样沒大沒小,大吵大闹,太不应该。谁知道我正要举手打她,却发现她被汗水湿透,衣服贴在身上,全身发抖,跪在那儿。一只手揩泪水,一只手捂住脑袋。

  见她這样子,抓开她手认真一看。我的天,只见她脑袋肿大好多。脑袋中央,被被告打出鸡蛋大包。這样大一個包,不用很大力气,打不到這個程度。当时孩子才一米来高,面对這样情况,我伤心得下不了手,把手上棍子一甩,自己大哭起来。

  我想也是被告积下好多年的恨,才這样狠心打人吧。一般大人打小孩,不過就是色厉内荏,外强中干,纸老虎一样,吓吓而已,哪裡又能這样下毒手。小孩子不是心头上的肉?

  我反過来,痛骂被告心狠手毒。被告当然不服气。我同被告一吵一嚷之后,又乱打起来。第二天,被告就带着儿子,擅自离家出走。

  在凤凰时,只要在家中有龃龉,被告也是离家出走。先是一個人走,后来有了儿子,就抱着儿子一起走。她是从来不考虑小孩心灵,能不能够承受這個問題。都是单位领导知道,出面催促我接被告回来。這次在东莞长安,我不知道她去了哪裡。

  有天我正准备去南方公干。办公室主任找到我,通知要开会。我說我有事情安排,要請一下假,主任就說:你請什么假,這就是开你的会。

  我一愣,以为自己犯了什么事,赶快去问局长:开我的什么会?

  局长說:干嘛不开你的会,为什么你打老婆,這样凶?

  我說:我沒凶啊,就是互相打架,她也不知道,到什么方去了。

  局长告诉我:我們也沒办法,才开這会,是你老婆告状。告到市政府,镇政府的好多单位。這几天市长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信访办,市妇联,市委宣传部,都跟我們打电话,說你们局裡一個领导干部,无法无天,打老婆。差一点要打死人。問題非常严重。要我們单位,一定要严加管教。

  万想不到的是,你那老婆做起事情来,本事就十分一般。可告起状来,却這样厉害。這可是东莞长安文化发展局,开天辟地以来,都沒有的事。這一下,可出了文化发展局的大洋相。我們也沒办法,才一致决定,大家都抽出点時間,给你们开個会。你以为,我們是沒有事做,是在同你好玩的?

  听了局长话,我站在那裡,气得半死。心想既然她破了脸面,就破光它算了。当时就将由于我要面子,在炎热夏天裡,都扣得紧紧的衣袖和领扣,在局长面前解开了。

  局长站了起来,仔细地看了我被抠得到处是血,伤痕累累的身子,這才心情沉重地說:

  本虚啊,你家裡有了什么事,怎么不先到我這裡,来說一說?她到我這裡告状,我還以为,你真是這样厉害,狠狠地打了她。现在,我看你的伤口,再想想她来我這儿的样子,我看那女人打你,下手,可能還要厉害一些。你们湖南女人,为什么這样厉害?东莞长安女人,是少有這样厉害的。

  直到由文化发展局局长,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经济科长,经贸发行公司各领导,一起开会,有人批评,我打人不应该时,局长就在会议上澄清,說并不是被告說的我打人,而是两個相互打架,陈本虚伤势還要重些。

  這是文化发展局歷史上,从来也沒开過的会。在這种丢尽人格的会上,被告并沒感觉到,哪怕是一点点羞耻。相反還觉得是自己的胜利。尤其是每当家庭裡发生矛盾时,被告总是要把事情,闹得越大越好。就是在家中吵架,被告也要放到阳台上去,大声吵闹。

  3、被告视我女儿如眼中钉肉中刺

  短短春节期间,儿子陈寻常多了四套衣服。女儿陈非常,却在新年当中,沒得到一件衣服。当时孩子们正在成长,衣服不用多久,就不能再穿。可這女人,却非要一個买一套。還因此乱說我,重我的女孩,轻她的男孩,這不是在无理取闹?

  平时生活中,被告就视我女儿如眼中钉肉中刺。每当我不在家,百般刁难我女儿。常常逼她,要她一個人吃全家吃剩下的饭菜。一般来說,女孩子食量比较小,吃不下去。她却說人家和她作对,硬不肯吃。常常逼得女儿泪水长流。這些情况都是我不在家时发生的,這也是被告的朋友,跟我私下裡說的。

  女儿一来时,我觉得她在我父母那裡,比较得到溺爱。就在家裡宣布,女儿长大了,我們家裡每天吃饭的碗,由她来洗。還开玩笑,說现在学习多洗碗;以后到国外留学,混生活方便些。因为在电影电视上,外面留学生,都是在饭店洗碗。

  被告听了钻我空子,无论是什么情况,无论女儿功课有多忙,她都把洗碗的事,推到才十岁孩子身上。

  一九九三年春天一次吵闹中,女儿可能实在是听不惯她平时所作所为,轻轻在旁边地哼几声。這就激怒了被告。只见她怒从心起,把火发到了女儿头上。将她按在前面阳台上,用晒衣服铁叉子猛打。

  当时我坐在客厅沙发上。女孩子十二岁不到。我也觉得,小孩子不应该管大人事。让她打一下吧。谁知道由于孩子无端被打,当然不服气。被告竟然一直打骂有半個小时,而且還在阳台上,大吼大叫。生怕人家不知道,自己在打人。我听不過意,一连叫她几次,都沒有停下,我气愤已极,站起来,猛地就喝叫他们跪下。

  被告却大声說:陈本虚,你要是敢叫老子跪下,我就要叫你家破人亡。

  女儿听到我吼声,扑通一声跪下来。我的心裡好气,要冲进去要打她。当时我认为,被告打你,可她毕竟是你继母。大人打一下小孩,有什么关系?她這样沒大沒小,大吵大闹,太不应该。谁知道我正要举手打她,却发现她被汗水湿透,衣服贴在身上,全身发抖,跪在那儿。一只手揩泪水,一只手捂住脑袋。

  见她這样子,抓开她手认真一看。我的天,只见她脑袋肿大好多。脑袋中央,被被告打出鸡蛋大包。這样大一個包,不用很大力气,打不到這個程度。当时孩子才一米来高,面对這样情况,我伤心得下不了手,把手上棍子一甩,自己大哭起来。

  我想也是被告积下好多年的恨,才這样狠心打人吧。一般大人打小孩,不過就是色厉内荏,外强中干,纸老虎一样,吓吓而已,哪裡又能這样下毒手。小孩子不是心头上的肉?

  我反過来,痛骂被告心狠手毒。被告当然不服气。我同被告一吵一嚷之后,又乱打起来。第二天,被告就带着儿子,擅自离家出走。

  在凤凰时,只要在家中有龃龉,被告也是离家出走。先是一個人走,后来有了儿子,就抱着儿子一起走。她是从来不考虑小孩心灵,能不能够承受這個問題。都是单位领导知道,出面催促我接被告回来。這次在东莞长安,我不知道她去了哪裡。

  有天我正准备去南方公干。办公室主任找到我,通知要开会。我說我有事情安排,要請一下假,主任就說:你請什么假,這就是开你的会。

  我一愣,以为自己犯了什么事,赶快去问局长:开我的什么会?

  局长說:干嘛不开你的会,为什么你打老婆,這样凶?

  我說:我沒凶啊,就是互相打架,她也不知道,到什么方去了。

  局长告诉我:我們也沒办法,才开這会,是你老婆告状。告到市政府,镇政府的好多单位。這几天市长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信访办,市妇联,市委宣传部,都跟我們打电话,說你们局裡一個领导干部,无法无天,打老婆。差一点要打死人。問題非常严重。要我們单位,一定要严加管教。

  万想不到的是,你那老婆做起事情来,本事就十分一般。可告起状来,却這样厉害。這可是东莞长安文化发展局,开天辟地以来,都沒有的事。這一下,可出了文化发展局的大洋相。我們也沒办法,才一致决定,大家都抽出点時間,给你们开個会。你以为,我們是沒有事做,是在同你好玩的?

  听了局长话,我站在那裡,气得半死。心想既然她破了脸面,就破光它算了。当时就将由于我要面子,在炎热夏天裡,都扣得紧紧的衣袖和领扣,在局长面前解开了。

  局长站了起来,仔细地看了我被抠得到处是血,伤痕累累的身子,這才心情沉重地說:

  本虚啊,你家裡有了什么事,怎么不先到我這裡,来說一說?她到我這裡告状,我還以为,你真是這样厉害,狠狠地打了她。现在,我看你的伤口,再想想她来我這儿的样子,我看那女人打你,下手,可能還要厉害一些。你们湖南女人,为什么這样厉害?东莞长安女人,是少有這样厉害的。

  直到由文化发展局局长,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经济科长,经贸发行公司各领导,一起开会,有人批评,我打人不应该时,局长就在会议上澄清,說并不是被告說的我打人,而是两個相互打架,陈本虚伤势還要重些。

  這是文化发展局歷史上,从来也沒开過的会。在這种丢尽人格的会上,被告并沒感觉到,哪怕是一点点羞耻。相反還觉得是自己的胜利。尤其是每当家庭裡发生矛盾时,被告总是要把事情,闹得越大越好。就是在家中吵架,被告也要放到阳台上去,大声吵闹。

  3、被告视我女儿如眼中钉肉中刺

  短短春节期间,儿子陈寻常多了四套衣服。女儿陈非常,却在新年当中,沒得到一件衣服。当时孩子们正在成长,衣服不用多久,就不能再穿。可這女人,却非要一個买一套。還因此乱說我,重我的女孩,轻她的男孩,這不是在无理取闹?

  平时生活中,被告就视我女儿如眼中钉肉中刺。每当我不在家,百般刁难我女儿。常常逼她,要她一個人吃全家吃剩下的饭菜。一般来說,女孩子食量比较小,吃不下去。她却說人家和她作对,硬不肯吃。常常逼得女儿泪水长流。這些情况都是我不在家时发生的,這也是被告的朋友,跟我私下裡說的。

  女儿一来时,我觉得她在我父母那裡,比较得到溺爱。就在家裡宣布,女儿长大了,我們家裡每天吃饭的碗,由她来洗。還开玩笑,說现在学习多洗碗;以后到国外留学,混生活方便些。因为在电影电视上,外面留学生,都是在饭店洗碗。

  被告听了钻我空子,无论是什么情况,无论女儿功课有多忙,她都把洗碗的事,推到才十岁孩子身上。

  一九九三年春天一次吵闹中,女儿可能实在是听不惯她平时所作所为,轻轻在旁边地哼几声。這就激怒了被告。只见她怒从心起,把火发到了女儿头上。将她按在前面阳台上,用晒衣服铁叉子猛打。

  当时我坐在客厅沙发上。女孩子十二岁不到。我也觉得,小孩子不应该管大人事。让她打一下吧。谁知道由于孩子无端被打,当然不服气。被告竟然一直打骂有半個小时,而且還在阳台上,大吼大叫。生怕人家不知道,自己在打人。我听不過意,一连叫她几次,都沒有停下,我气愤已极,站起来,猛地就喝叫他们跪下。

  被告却大声說:陈本虚,你要是敢叫老子跪下,我就要叫你家破人亡。

  女儿听到我吼声,扑通一声跪下来。我的心裡好气,要冲进去要打她。当时我认为,被告打你,可她毕竟是你继母。大人打一下小孩,有什么关系?她這样沒大沒小,大吵大闹,太不应该。谁知道我正要举手打她,却发现她被汗水湿透,衣服贴在身上,全身发抖,跪在那儿。一只手揩泪水,一只手捂住脑袋。

  见她這样子,抓开她手认真一看。我的天,只见她脑袋肿大好多。脑袋中央,被被告打出鸡蛋大包。這样大一個包,不用很大力气,打不到這個程度。当时孩子才一米来高,面对這样情况,我伤心得下不了手,把手上棍子一甩,自己大哭起来。

  我想也是被告积下好多年的恨,才這样狠心打人吧。一般大人打小孩,不過就是色厉内荏,外强中干,纸老虎一样,吓吓而已,哪裡又能這样下毒手。小孩子不是心头上的肉?

  我反過来,痛骂被告心狠手毒。被告当然不服气。我同被告一吵一嚷之后,又乱打起来。第二天,被告就带着儿子,擅自离家出走。

  在凤凰时,只要在家中有龃龉,被告也是离家出走。先是一個人走,后来有了儿子,就抱着儿子一起走。她是从来不考虑小孩心灵,能不能够承受這個問題。都是单位领导知道,出面催促我接被告回来。這次在东莞长安,我不知道她去了哪裡。

  有天我正准备去南方公干。办公室主任找到我,通知要开会。我說我有事情安排,要請一下假,主任就說:你請什么假,這就是开你的会。

  我一愣,以为自己犯了什么事,赶快去问局长:开我的什么会?

  局长說:干嘛不开你的会,为什么你打老婆,這样凶?

  我說:我沒凶啊,就是互相打架,她也不知道,到什么方去了。

  局长告诉我:我們也沒办法,才开這会,是你老婆告状。告到市政府,镇政府的好多单位。這几天市长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信访办,市妇联,市委宣传部,都跟我們打电话,說你们局裡一個领导干部,无法无天,打老婆。差一点要打死人。問題非常严重。要我們单位,一定要严加管教。

  万想不到的是,你那老婆做起事情来,本事就十分一般。可告起状来,却這样厉害。這可是东莞长安文化发展局,开天辟地以来,都沒有的事。這一下,可出了文化发展局的大洋相。我們也沒办法,才一致决定,大家都抽出点時間,给你们开個会。你以为,我們是沒有事做,是在同你好玩的?

  听了局长话,我站在那裡,气得半死。心想既然她破了脸面,就破光它算了。当时就将由于我要面子,在炎热夏天裡,都扣得紧紧的衣袖和领扣,在局长面前解开了。

  局长站了起来,仔细地看了我被抠得到处是血,伤痕累累的身子,這才心情沉重地說:

  本虚啊,你家裡有了什么事,怎么不先到我這裡,来說一說?她到我這裡告状,我還以为,你真是這样厉害,狠狠地打了她。现在,我看你的伤口,再想想她来我這儿的样子,我看那女人打你,下手,可能還要厉害一些。你们湖南女人,为什么這样厉害?东莞长安女人,是少有這样厉害的。

  直到由文化发展局局长,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经济科长,经贸发行公司各领导,一起开会,有人批评,我打人不应该时,局长就在会议上澄清,說并不是被告說的我打人,而是两個相互打架,陈本虚伤势還要重些。

  這是文化发展局歷史上,从来也沒开過的会。在這种丢尽人格的会上,被告并沒感觉到,哪怕是一点点羞耻。相反還觉得是自己的胜利。尤其是每当家庭裡发生矛盾时,被告总是要把事情,闹得越大越好。就是在家中吵架,被告也要放到阳台上去,大声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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