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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入乡随俗

作者:未知
杨屹带着林凤回到祖物的时候,已是清晨。 按照爷爷所說,杨家是最先来到埋骨星的开拓者之一。当时的埋骨星不但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也很不错,而且殖民者寥寥无几。为了鼓励对外开拓,联邦当局推行“先到先得”的占有权,因此数千年前,森丘市還是一座人口不到一千的小城镇的时候,杨家是远近闻名的大地主。只是在随后数千年裡,杨家因为人丁凋零日渐衰落,到杨屹這一代更是沦落为平民。传到他手上的,除了那些說出去都嫌丢脸的故事,只有這栋位于郊外,破败得不堪入目的祖屋。 严格說来,這栋祖物根本不是遗产,而是负资产。 在埋骨星,只要房屋有人居住,每年都得按照政府评估的价值交纳物业税,对很多家庭来說這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祖屋很大,是一栋有前院与后花园的别墅。 用爷爷的话来說,這裡是杨家在埋骨星的立足之地,数十代人在此诞生,他们有义务把杨家的香火传承下去。 只是,杨屹并不這么认为。 虽然到他這一代,杨家已是百代单传,但是所谓的故居,只不過是一座沒有生命,也沒有情感的房屋。如果不是爷爷坚持,而且杨家還由他說了算,恐怕在参军之前,杨屹就处理掉這座别墅了。别的不說,只要申請废置,每年能少交上万的物业税,用這笔钱足够在市中心租一套供爷孙量居住的公寓。 大门沒有上锁,别墅裡空荡荡的。 虽然沒有怎么变样,但是进去后,杨屹一眼就看了出来,過去半年裡,爷爷的日子過得并不怎么样。别的不說,堆满大厅一角的空酒瓶就是最好的证明。虽然喝酒是爷爷平生唯一的爱好,但是杨屹在的时候,因为经常唠叨几句,所以有所节制。杨屹参军之后,沒人在耳边唠叨,也就沒了管束。 嗅到空气中的酒味,杨屹暗自叹了口气。 林凤有点尴尬,觉得买酒送给杨屹的爷爷是個错误决定。 “我上去看看,你别乱走,家裡有点乱……” “什么人,竟敢擅闯民宅?” 沒等杨屹走开,楼上传来了呵斥声,不過话语含糊不清,既像沒睡醒,也像喝醉之后的样子。 随后,一個人摇摇晃晃的从楼道裡走了下来。 见此情形,杨屹更加头大了。 此人身高在一米九左右,比杨屹還高了半個脑袋,除了一头白发,沒有半点像是数百岁的老年人。身材算不上魁梧,也不显瘦弱。要說有什么特点的话,那就是与杨屹神似,一眼就能看出与杨屹的关系。 正是杨屹的爷爷杨承志。 “老家伙,难得起這么早,昨晚又喝多了?” “小东西,原来是你,我還意味进贼了呢。” 爷孙俩见面就沒好话,看得林凤是一愣一愣的,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爷孙,或许上辈子是仇人。 這时候,杨承志的目光落到了林凤身上,一副品头论足的样子。 “老家伙,你看什么呢?” “這個小美人……” “你未来的孙媳妇。” 杨承志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林凤更加不好意思了,虽然杨承志的目光让她觉得很不舒服,但是她能够感觉到,杨承志沒有恶意。 “小东西,别的沒学到,把你爷爷年轻时泡妞的本事学了個十足。” 杨屹翻了下白眼,林凤更是埋下了脑袋。现在,她总算明白,杨屹张嘴就胡說八道的功夫是从哪裡学来的了。 “老家伙,就這么站着,也不招呼一下?” “這不是你的家?我還沒睡醒呢,上去睡個回龙觉。厨房裡有吃的,你看着办,沒事别来打扰我。” 沒等杨屹回答,杨承志就转身上了楼。 “别见怪,他就這德行。”杨屹很是尴尬,不管怎么說,林凤是第一次来他家裡。 “沒事,爷爷是真性情。” “你可别這么說,要让他知道了,屁股得翘上天。”杨屹忍不住苦笑了起来。“不怕你不相信,有的时候我都在怀疑,他是不是我的亲爷爷。要不是长得像,我真得怀疑是他拣回来的野孩子。” 话是這么說,杨屹也沒把林凤凉着,去厨房准备早饭。 虽然杨家早已中落,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杨屹所知,在他参军前,爷爷一直靠变卖家产渡日。 早餐不算丰盛,不過也不是很糟糕。 饭后,杨屹带着林凤四处转了一圈。 别墅很大,前院占地数百平方米,后花园更是前院的两倍。只可惜,因为沒人照料,种植的花草早已枯萎。一路下来,林凤也是暗自心惊。花草会枯萎,但是那些用名贵石料铺成的小径,雕工精美的护栏,以及亭台楼阁却完整的保存了下来。看得出,鼎盛时期的杨家不但富有,還很有品味。 只是花无百日红,人无百日好。 远的不說,在第三纪元的五千年裡,中落衰败的大家族数不胜数。即便是现在如日中天的几個大家族,追远也就追溯到千年前的第五次格林尼治战争,而兴旺强盛数千年的家族简直是凤毛麟角。 其实,在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变之后,人类联邦的每一個人都是某個曾经辉煌一时的大家族的后代。拿林凤来說,虽然现在的林家由其祖父林啸廷一手打造,但是往前追溯,林家的先祖是人类联邦的先驱,也就是从“灭世灾难”中逃离银河系,最先来到南阿尔法星系的人类幸存者之一。 至于杨家衰落的原因,林凤并不感兴趣。 也沒必要搞清楚,盛极必衰是谁也无法改变的规律。任何一個大家族在鼎盛之后,都会走下坡路。区别只是,一些大家族能够中兴,一些大家族能够勉强维系数代,一些大家族会很快消亡。 不管怎么說,杨家沒有消亡,杨屹的出现更是带来了中兴的希望。 等两人回到别墅裡面,杨承志已经醒来,正在餐厅裡吃早饭。 “老家伙,挺懂得享受嘛。” 早饭是杨屹做的,只是杨承志在乎的是林凤买来的那几瓶酒。大清早就喝上两杯,被杨承志当成是人生快事。 “小东西,不错嘛,還有点孝心。”說着,杨承志给杨屹倒上了一杯。 “這是小凤孝敬您老人家的。” “是嗎?”杨承志呵呵一笑,朝林凤点了点头。与之前相比,他的态度和蔼许多,有了长辈的样子。 林凤有点尴尬,不知道该說什么才好。 “說吧,回来有什么事?”杨承志沒有绕弯子,也是那种直来直去的性格。 杨屹暗自叹了口气,說道:“也沒什么事情,只是回来看看。虽然你老人家顽强的生命力足以跟蟑螂媲美,但是沒人陪伴未免会孤单寂寞。說实话,你该找個老伴一起過日子,也好有人管住你。” “得,我的事,還轮不到你来操心。” “不让我操心,你就少喝点。”說着,杨屹夺走了杨承志手上的酒杯。 “小东西,你胆子大了,竟然敢抢我的酒。” “老家伙,半年不管你,连我都不怕了?” …… 爷孙俩說着就动起手来,不是打架,而是抢酒瓶与酒杯。因为之前已经有所认识,所以林凤也见怪不惊。只是,林凤看了出来,杨承志手上的动作并不慢。虽然杨屹沒发力,但是做为战兵,杨屹的反应本来就比常人快得多。一番争夺下来,杨屹只是勉强占了优势,沒让杨承志夺走酒瓶。 难道說,杨承志也是战兵? 林凤暗自吃惊,也在留心观察。虽然看不透杨承志,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杨承志沒有原能转换器。 如果他不是战兵,反应怎么会如此迅速? “行,你小子骨头硬了,对你爷爷都是如此不尊。” “老家伙,這是为你好。” 杨承志翻了下白眼,說道:“好不好,我自己清楚。算了,我老了,比不了你们這些年轻人。” 杨屹苦笑着摇了摇头,把酒瓶放到了桌子上。 “說吧,這次回来要住几天?别說不走了,我辛苦了十八年,终于把你拉扯成人,安逸日子還沒過够呢。” “等下就走。” 杨承志微微一愣,說道:“不多住几天,有急事?” 杨屹点了点头,說道:“其实,我這次回来,是为了几件事情。” 见杨屹神色严肃,杨承志的眉头跳了几下,随即对林凤說道:“這位是……” “林凤,我們的大队长,现在是我的女朋友。”杨屹介绍了林凤。 “不错,你小子有眼光。”杨承志呵呵一笑,又說道,“小姑娘,杨家這個样子,让你受委屈了。” “爷爷谦虚了。”林凤真不知道该怎么应付。 “当然,入乡随俗,既然你来了這裡,就得遵守這裡的习俗。” 林凤微微一愣,不明白杨承志的意思。 “按照习俗,你在嫁入杨家之后,得为长辈做一顿正餐,表示已经成为這個家庭的一分子。虽然你還沒有跟杨屹结婚,但是既然来了,也就得照习俗来做。再說了,你们什么时候结婚恐怕谁也說不准。” 杨承志說得一本正经,林凤却觉得他說這些是为了把自己支走。 只是,林凤并不了解埋骨星的习俗,而且杨承志把她支走,也沒有什么恶意,只是想单独跟杨屹谈谈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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