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九)蛋糕 作者:未知 拎着打包好的蛋糕,孟冉婷觉得自己的智商退化到了幼稚的初中生水平。明谦的副卡像一张烫手山芋,她实在无法接受男人经济上的救助。 那时她還沉浸在悲伤中,翻云覆雨后,两個人一起躺在被窝裡聊天,一個随便一說,一個随便一记,本以为能当打哈哈一样随便随便就翻页翻過去了,结果,那串数字却印在了她的脑海中。 十二月三十一日,一年的最后一天,在南风的暖冬之夜。 明谦三十四岁的生日。 明陌告诉她,他们虽生活在南方,其实本质是北方人。她甚至能想象到,极北之地,大雪纷飞,而他们的出生,注定一生如雪水般,冰冷无情。于是脑子一抽文艺细胞一泛滥,就想给他们买点什么东西,不過……拿着寿星的钱,给寿星买礼物,這样真的好嗎? 谁叫她身无分文,霍连夜那孙子又扣得要死,实在无法相信堂堂霍家继承人,房地产企业的大佬,竟然小气的连蛋糕钱都不赞助。 而且最重要的,她不会做饭…… 就不要說甜点面食之类的了,当初霍连夜也是抓住了這個梗嘲笑了她很久。 脚踩十四厘米的高跟鞋走了近三公裡,女人却不见疲惫,拿着感应卡刷开小区门锁,走入寂静的高档住宅区中。今天明陌的课到晚上九点,霍连夜被明谦使唤去做一些谜一样的事情,而今天的主角儿……已经在家裡等了很久了。 孟冉婷当初說要买蛋糕的时候,明谦傻傻地看着他,表情可以用“呆愣”两字形容,也就是那时,她深深感受到了這個男人的孤独寂寞。 她本不喜歡吃蛋糕,尤其是腻死人的奶油,甜得她反胃,但是今天她特意嘱咐了店家奶油要加厚,因为从生活习惯中观察,這两兄弟对甜品不是一般的执着。 是不是头脑好的人都喜歡吃甜食?孟冉婷摇摇头,還沒想通就已经走到了家门口。 看着面前三层高的别墅,她有片刻的怔忡,在被掠夺抛弃后,這個掩埋着无辜人尸体鲜血的地方,成了唯一能够容纳得下她的“家”。 “我回来了,”推开门,换鞋,摘围巾,暖烘烘的大厅裡已经飘出了饭香,她的寒暄被油烟翻滚的声音淹沒,把蛋糕放到桌子上,正好碰见男人端着菜从厨房走出来。 猪肝、红豆薏仁汤、红枣炖排骨……看着一成不变的菜式,孟冉婷头大。 “辛苦了,”明谦推推眼镜,看到放在盘子中间的蛋糕眼睛都亮了,“還有一個菜,饿了的话不用等我。” 看着男人又一次跑入厨房,孟冉婷很想拉住他:能不能换個菜…… 每天都吃一样的,他们不厌,她都快吃吐了…… 补血养身体也不是這么玩的啊! 而且醒酒器裡的红酒,孟冉婷叹口气,翻出两個酒杯擦干净,很自觉地倒满,放在面对面的两個位置上。這两兄弟当真是把省钱发挥到了极致,饭桌是三個人的饭桌,偶尔挤挤能挤下第四個人,吃双人餐倒是刚刚好。 估计现在她的座位,是给霍连夜蹭饭设计的吧。 不過几分钟,明谦上齐最后一道菜,還沒等孟冉婷說上句话,就迫不及待地拆开了蛋糕盒子,拿食指沾了块奶油含进了嘴裡,桃花眼弯成了非常柔和的角度,带着一脸满足的笑容。 “好甜。” 孟冉婷无话可說了。 她从沒有见過如此小孩气的明谦。真是和他平日的作风大相庭径。 看這架势,也不用吹蜡烛了,估计還沒等她点火,奶油就要被這货吃干净了。 “生日快乐,”拆开塑料刀,切了大大一块蛋糕推给明谦,只给自己象征性地切了一小块,想来不懂得怎么哄人的她,憋了半天只憋出一句千篇一律的祝福。 “想不到你竟然记得,”男人凉凉地說,却有万分感慨之气,似乎是嫌店家配的叉子太小,他直接换成吃饭用的铁勺,挖起大大一勺奶油送到嘴边。 好腻,好恶心,明谦吃蛋糕,不忍直视的画面…… 孟冉婷低着头,认命地啃泛着油的猪肝,心想果然還是猪肝比较合她的胃口。 以前听明陌說起来的时候,他也觉得不可思议,女人中很少有讨厌吃甜食的,不管身材好坏心智成熟与否,甜食都是不可缺的诱惑,而她,对甜食厌恶到了一定程度。 不喜歡吃甜食的女人,当真不好对付。 “不管明陌,沒有关系嗎?”猪肝配红酒,孟冉婷已经无力评价這样鬼畜的搭配了。 “谁叫他加班,活该,”明谦今天的心情非常好,平常只会在心裡冷嘲热讽的他把幸灾乐祸挂在了嘴上。 倒是更有人情味了。 某处活该加班的某人好像受到了心电感应,抬头望望天,实在想不起今天是什么日子。 “明谦,”孟冉婷叫他的名字,似是怕初冬湖上的薄冰一碰就碎,声音轻轻地。 “嗯?”男人抿一口红酒,挑眉等女人的后话。 除了在床上,他们還沒有像此般這样心安理得地坐在灯光下交流說话。 虽然设施简陋的不像有钱人的做派,可孟冉婷却体会到了什么叫普通人的生活。 不仅仅是他们,這样的生活,她也从未体验過。 假如他们只是两個遵纪守法的平凡男人该多好,不必开多么贵的车住多么大的房子,只要有時間坐在一起,哪怕是吃最便宜的料理,也比生平碌碌来的幸福。 孟冉婷自嘲地笑笑,這世上怎可能有假如,若是他们真是遵纪守法的好青年,說不定她所遇到的,就不是那两個令她满意的“明谦”和“明陌”了。 “沒什么,就是想叫叫你。” 越来越青涩了啊。 明谦不语,其实女人想的一切,都已经呈现在她的眼睛裡,即使她不說,他也早就看了出来。 到這個时候,反而糊涂了。 不過她既然暂时說不出口,他也不会去逼她,所谓温水煮青蛙,总有一天会在不知不觉中把她煮熟的。 想到此明谦放心了,从沉重的深渊中走出,這种场合,实在不适合谈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见女人垂着眼眸无比低落,他沉下气来安慰:“又想到了些沒有用的东西吧?平常心平常心,在這個时候,不应该更有自信一点才对嗎?” “自信啊……”女人喃喃自语,完全不认同的样子。 趁热打铁,给她灌输些新思想也是好的,又是這么好的气氛。 更何况,她对他们了解的太少,只有一方掌控大局……不适合感情的发展啊。 “若想站在顶点,首先要有的便是超乎常人的自信。這是我和阿陌离家时,母亲对我們說得最后一句话,”男人晃着酒杯,眼睛却是看向了远方,明暗忽现的瞳孔,如碧湖,看不见水底。 离家、母亲,原来他们也有亲人。 “哦,倒是从沒听你說過你们的家庭,”似乎是捕捉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女人语调向上一提。她很好奇是怎样的家庭,能培养出明谦明陌這么典型的变态,以前他们不主动提,她自不会问,不過现在,她好像有了问問題的资本。 他的家庭啊……似乎是個很了不得的话题,因为這滩浑水裡,搅和着太多,他们解决不了的理论课题。 有好久沒有联系過了,自从他们脱单干了第一件大事后,便主动和那边断了关系。 而且,關於那通电话,還有电话那头玩味的声音。 真是想想就觉得烦人。 明谦深吸一口气,并不正面回答,只是语气裡多了几分狠厉,“不用着急,過一段時間,你自然会见到,当然,现在给你說一点,也不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