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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他要离开了

作者:正常的神经病
顶点一姐!

  婚礼過后就是摆宴席,果然如我所料,场面可谓是人山人海,人挤满了整個酒楼,足以见得九爷的面子有多么的大。

  我脱掉了婚纱,换上了敬酒服。

  婚礼的仪式刚刚结束,以至于我走路都是有几分轻飘飘的,好像走在云层裡一般,浑身都在发烫。

  今天得霍启盛英俊又帅气,想到日后就要和他在一起生活,我就有些想要发笑,虽然某种程度上来說,我們在婚前已经同居,但還是会感到紧张又期待。

  当我們敬酒走到刘姿琳那一桌子的时候,我发现她的眼神還是有些闷闷,却也立马收敛起来,强打笑脸的逗着一桌子的人都不由得笑嘻嘻,我抓着酒杯,喝掉了杯中的酒。

  心中难免怅然。

  尽管我提前和贺绮冰打了电话,但婚礼上,他们還是沒有来,也许是贺绮冰与刘姿琳有同样的想法,所以沒有告诉沈煜我结婚了。

  敬完這一桌子得酒,我的心情难免有些低沉,如果沈煜不知道,到时候再见面,我该怎么和他說我结婚了得事实,他听到之后又会是怎么样的反应,毕竟,他是因为谁才留在的深圳。

  很显然,我想错了。

  深圳說大不大,說小很小,沈煜怎么可能会不知道這件事呢。

  在我想要出去透口气的时候,看到了一個眼熟的身影,那個背影瘦小,带着鸭舌帽,低着头,朝一辆车子上走去。

  我立马跑出酒楼,跑到大门前记录来宾的礼金单上,那新鲜的墨汁上,书写着三個字。

  我顾不得好几厘米高的高跟鞋,想都沒想就朝那個背影追了過去,她打开了车门,正要往上面上,我远远的喊出她的名字:“贺绮冰!”

  她回头匆匆看我一眼,像是逃离似的,更加快速的上了车子。

  我追了過去,差点崴住了脚。

  “冰冰!”

  车子已经启动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躲着我?

  我一直追,奋力的往前跑,周围的人都在看着我,還以为我是一個被抛弃的新娘,我跑到鞋子差点飞出去,大声的喊了一句停车之后,那车子才终于停了下来。

  我气喘吁吁的用力拍打车窗:“开门。”

  车窗缓缓降落下来,我靠着车窗,已经沒有力气:“贺绮冰,你跑這么快干什么。”

  我的声音仓皇无力,额头上已经淋满汗珠,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我边說,边扭头向车子裡看去。

  我看到了贺绮冰,但我得眼神,最终是停在她旁边坐着的那人身上——沈煜。

  沈煜穿着黑色的西装,沒有打领结,裡面套着一件暗色纹路的衬衣,穿着很正式,也很风采,只不過他明明准备的妥当,却终沒能迈出下车的脚步,如果不是在偶然之间看到了贺绮冰,我想我应该看不到他们了。

  因为贺绮冰笑着对我說:“桑桑,我,我沒有听见你叫我,我和沈煜今天出发去香港,所以才沒有留下来吃饭,我們要赶着去口岸。”

  “去香港?你们什么时候决定的,這么突然。”

  “就是突然间决定的。”贺绮冰說的有点尴尬,因为她要一边回答我,一边用余光去扫沈煜,看看他是什么反应。

  沈煜就直挺挺的坐在那裡,双手抱着膝盖,一点反应都沒有,只是不看我。

  “這样啊……那我去送送你们吧。”

  我话音落下,原本一声不吭的沈煜却淡淡的开口道:“不用了,去结婚。”

  贺绮冰的眼底闪過一丝丝的悲伤,然后她尴尬的笑了一下,說:“对了,沈煜,我刚刚好像看到了一家糕点店,想去买点点心吃。”

  她說完,就直接推开了车门,冲我拜拜一下,便去了街对面。

  我张着嘴巴,微微的有些哑然。

  一時間与沈煜四目相对,空气凝噎,不知该說些什么,好久之后才鼓起勇气,犹犹豫豫的问:“你真的要走了?”

  “嗯。”他语气冷淡。

  我抓着车门框子,不知道该說什么。

  “今天我结婚。”

  “恭喜。”

  我强打起笑脸,假装轻松的问他:“什么时候我能喝上你的喜酒?”

  他嘴巴紧闭,寡言少语,默不作声,片刻后,也许是很久后,他說:“快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

  “深圳這边市场饱和了,所以,不会再回来了。”

  “那我去看你。”我笑着說,沈煜的手却紧紧的攥在一起。

  “你想說什么?”他忽然抬起脸看向我,眉头紧拧,那眼神让我不由为之一震。

  我想說什么,我也不知。

  我只是看着他好半天后,想到那天刘姿琳对我說的话:“听刘姿琳說,那天你来救我,我想谢谢你,這么多年,我总是给你带来麻烦,但你总是不厌其烦的,在第一時間站出来帮我這個拖油瓶,我想谢谢你,一直待我這么好,所以以后如果有需要……”

  “沒什么好谢的,我从来派不上什么用场,我只是兑现自己对你的诺言,要亲眼看着你周全。”他忽然打断了我的话,說的话沒有经過渲染,却好像被戳中了心窝一样,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现在你周全了,我也该离开了。”

  “下车。”我对他說,他有些许愕然。

  我又說了一遍,他才听话的下了车,站在我的对面。

  我得鼻子有些堵塞,吸了吸,仿若很冷的样子,对他笑着說:“离开之前,抱一下吧。”

  他胳膊摆在身体的两边,却不动弹,很高冷。

  “這個拥抱,我想把我的半份幸运传给你,以后,我們就是共同体,你幸福,我也幸福,你不幸福,我也不幸福。”

  沈煜像是看不清楚我似的眯着眼睛。

  可阴沉沉,就要下雨的天的光线并不刺眼。

  他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人依旧是冷冰冰的,他轻哼了一下,說:“你這個句子有语病,应该是,你幸福,我就幸福,你不幸福,就——”

  他的话突然停顿在口中,我在他停顿的时候,上前,抱住了他两只乖乖摆放在身边的胳膊。

  我永远都不会知道,他顿在口中的话是——你不幸福,就来我身边。

  這沉默伴着這永恒,湮灭了。

  我穿了高跟鞋,下巴刚好抵在他的肩膀上,我的手掌不停的拍着他的背,跟随着我心脏跳动的频率。

  对沈煜的唯一寄念,就是希望他能够幸福,他已经苦了太久太久,承受的东西也早就超出了他的负荷,他的家庭,他的经历,他的内心,每一点都令人疼痛。

  他是雪一般的蔷薇,风一吹便开,雨一下便凋零。

  他的手臂,僵硬的从身子两边拿了起来,缓缓抱住我的腰,他指尖温度冰凉,胸前温热。

  “陈桑,你会忘了我么。”

  “不会。”

  “可我会忘了你。”他轻飘飘的笑了一下,天空中伴着那细密的雨丝,像是真的有蔷薇花瓣在凋零。

  我們都沉默了,我轻轻搭在他背上的手,也停止了抚动。

  忘了。

  忘了也好。

  因为陈桑带给沈煜的,从来都沒有快乐,她只是突然出现在他生命裡扫把星,火光一霎而過,砸出再也无法填补的深坑。

  细密的雨水打湿了我的碎发,我的睫毛上沾满了水雾。

  “下雨了,偷跑出来的新娘,该回家了。”他松开了我,雨水忽然淋的大了,透了,他背对着我,那样挺拔的身姿此时却在密不可分的雨丝中,微微的伛偻着。

  我得眼皮不停的眨,眼圈越来越滚烫。

  沈煜的侧脸被淋湿,好看如雕刻,他侧着脸,看着地面:“如果下辈子還能再见,我想和你好好的。”

  下辈子……

  他决绝的闯入那雨帘,汽车轰鸣,杳无音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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