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1章 喜思其与,怒思其夺
深邃的苍穹布满星光,一弯新月静置远方,淡淡的银光如轻纱般朦胧,细碎的亮点装饰着夜空。徐徐晚风驱散了喧嚣与浮躁,偶尔入鼻的花香令人心舒神往,街道两道的路灯仿佛萤火虫般,在忽明忽暗间点亮了梦幻的纸灯。
一個身影趔趔趄趄地经過旅店正门,淡蓝色的长袍依旧笔挺,脚上的皮靴泛着乌芒,散乱的头发夹着酒气,手中的魔杖不断闪亮。费力地推开院门,随着一阵气血上涌,他终于回到家中。仰头躺在床上,储物袋裡的书籍立于桌上,它们迎着月光,字裡行间皆透着无限的绮望。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褪去幼稚后的我們,各有各的生存之道,笨拙之人選擇勤勤恳恳,如老僧鸣钟般循规蹈矩,而聪明之人却往往另辟蹊径,通過语言或肢体的表达,来博取对方好感。纵使答案早已心知肚明,人家却偏偏選擇装傻,以這样的方式凸显对方的高明。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這类人是心理学的集大成者,更是察言观色的行家裡手。妙语连珠般的赞叹,不着痕迹的歌颂,似乎所有問題皆可在口吐莲花间迎刃而解。溜须拍马、阿谀奉承、曲意逢迎、阳奉阴违、见风使舵,那些本身不善此道者,只能用這些尖锐刻薄的辞藻来掩饰自己智商上的窘境。
世间种种,皆因利益所驱,皆有市场相伴,拍马屁亦是如此,這就好比我們曾被要求为某條律令歌功颂德一般。也不知這样的行为是出于“做给人看”,還是打心眼裡真正热爱自己所处的一方热土。
可对于我們這些被动接受者而言,每每收到這种信息,便如同吃了苍蝇般难受。因为沒有任何一座城池是毫无問題的,正如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這种行为說白不過是沽名钓誉、多此一举的幼稚,更是傲慢自大的体现。
拍马屁是种技术,更是门学问,我們不难发现,就算在崇尚科技力量的地精族中,懂得拍马屁的人往往也非常吃香。每個人为了生存下去,都渐渐变得口是心非,尽管拍马屁有些别扭,但我們依然乐此不疲。
例如自己的佣兵团团长看中了什么比较难买的东西,属下就应该想尽办法,甚至自掏腰包替其完成,并且整個過程都要悄然无声,仿佛在风清云淡间便随手搞定。如此换来的代价就是,团长平时会对属下们多加关照,甚至在补缺提职时被幸运砸中。
其中的窍门便是懂得审时度势、察言观色,因为但凡手裡有点权利的人,都希望有人去阿谀奉承,都希望手下毕恭毕敬。因此无论我們是出于心甘情愿,或是迫不得已,为了自己的钱途,学点拍马屁的本领总不会错。
但马屁這种东西绝不是优美的语言,更不是奉承的嘴脸,它是浑然天成的自然,是为达目的而選擇卑躬屈膝的妥协。
人的思想如卷角象三轨火车般直线前行,或者错轨后直线前行,但终归殊途同路。正如某位星城学者的自传中就存在着大量阐释人际关系的章節,好听点說叫做奉承,其实那些不過是教人如何去拍马屁的技巧罢了。
那些整日围在强者身边的仆从,虽然阿谀的方式林林总总,但其目的皆为了博君一笑,好似暗恋中的痴者。嘘寒问暖是必修科目,推心置腹是选修课题,强者喜歡什么茶叶是基础知识,而习惯的水温则是加分论段。死缠烂打,缠就要缠在细枝末节,打就要打在柔软之处,很多时候拍马屁与谈恋爱一样,分分合合、波澜起伏。
并且拍马屁一定要当面拍,因为只有這样对方才获益良多。就算自己被自己恶心到,就算周围的人万般鄙视,但只要对方高兴了,一切都不是問題。
至于那些嗤之以鼻的人,永远都找不到对方的软肋,他们总是习惯把一些莫须有的刻板印象强加于他人,殊不知强者也是凡人,也需要不时被人捧在手心,然后亲亲、抱抱、举高高。
强者大都终日窝在房间裡修炼,這其实是很孤独的,所以我們需要有事沒事找其谈天,因为這是我們掌控对方信息与情绪的重要渠道。并且大多数强者很喜歡在修炼之余被人恭维,亦或者听取什么趣闻。
但如果是鸡毛蒜皮的琐事,通常换来的不過是长篇大论的训斥、可如果真要有什么大事需要他们抉择的时候,强者们却往往又会显得焦躁不安,甚至憎恨询问之人。
所以当我們沒有重要之事时,尽可以去找对方闲谈,就算实在沒什么好聊的,也可以說說自己的际遇,兴许這样谈着谈着,彼此间的关系就会变得越来越亲密。如果彼此能敞开心扉,那我們便成了对方的心腹爱将,甚至会被当做可依赖之人。
为了达到這样的效果,愚笨之人選擇去打小报告。因为以這样告密方式的明志。便产生了类似“忠诚”、“信任”的附属品,从而为彼此营造了一种从部下到密友的氛围。但其伴随的风险也不言而喻,要么平步青云,要么身败名裂。áā
最后,虽然我們混迹的圈子形形色色,但实质却大同小异。朋友之间尽量做到平分秋色、不分伯仲,只能混迹,不可独秀,否则其他人就会把自己看成弱势群体,并且弱势群体一旦焦虑起来,就特别容易抱团,最终形成一致对外的局面。
当精神由于某种神秘物的渗入,引起痒感而开始凝缩并出现病态的组织增生时,這种病态的组织增生一半是快乐,一半是自卫。形成通向物质性的最初阶段,形成非物质向物质的過渡。
在吟游诗人口中,一段故事便完美诠释了這种情况。年事已高的国王意欲把国土分给三個女儿,口蜜腹剑的大女儿与二女儿赢其宠信,而瓜分封地。然小女儿却因不愿阿谀奉承,最后一无所获。
人生如痴人說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沒有任何意义,自己如何能過得更好才是最真实的目的。若把陈醋当成墨,写尽平生皆是酸,那些站在某個制高点上的人可以去活成理想中的模样,可对于大多数人来讲,一件事的结果远远要比過程更为重要。
這就宛如城卫官那虚伪逢迎、见风使舵的形象。当他门以为某只狗是普通人家的狗时,就扬言要弄死它并惩罚其主人;当他们听說狗主人是某個高阶战士时,一会儿额头冒汗,一会儿又全身哆嗦。
他们如同变色龙般不断地转换着生物形态,這与其說是在嘲讽律令的不合理之处,倒不如說是马屁精最卑躬屈膝的具象。
因此,任何人都不能自诩明晰世事。从過去到今天,我們每個人始终都是寻觅者,可我們已不再寻求于星辰或古籍之中,而是开始聆听自己血液中的簌簌低语。活着是为了更好的活着,与手段无关,与心态无责。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個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還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過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說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說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這個时代居然沒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還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過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時間内,把這两個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個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個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裡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裡,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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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還沒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沒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個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裡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這是咱们十個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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