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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农忙期

作者:楼孤
花灯节過后,林家人只得空休息几天,然后又要开始忙活了。

  季节已进秋,对农民来說,秋天是他们丰收的季节。农忙时期已近,田裡的庄稼基本成熟,大岭村村民也开始陆续去田裡收割稻谷及其他粮食。

  這几天林父和林母每天都会去田裡看看,顺便把田裡的水放掉。闫宁溪之前說的店铺已经找到了,林城最近几天都要到镇上看看。

  程晏的房子已经建好,空放几天散散味后,他也开始将房子一点点充盈。林莫這些天沒事做,每天都会過去看看。

  像床,主室裡的梳妆台、吃饭用的大桌子,還有林莫特意让程晏去定做的木制大沙发,已经全部做好并安放好。

  不過,内部构造精致的家具還得一個月后才能去镇上拿回来,除了這些外,房子布置得已经可以住人。现在剩下的就只有院子裡花、果树的种植。

  但明天要去林家帮忙收庄稼,程晏现在沒時間去山上找合适的爬藤类花和果树,只能等他和林莫成婚后,再去山裡看看。

  林家有水田和旱田近三十亩,可以算是大岭村农田多的一户人家。以前农忙时,他们家都是由林父林母和林大哥林大嫂忙活。

  林星林辰两個十岁小孩虽然做不了什么,但在一旁捡捡地裡掉落的玉米棒、花生,或者是在晒谷场看谷子還是可以的。

  种得太多,以前他们得花上十多天才能收完。然后又得将收回来的稻谷晒干放到仓房裡,這林林总总得花上半個月時間,這還是天气好太阳盛的情况下。

  不過农忙时期都是這样,晒谷子的时候還得时刻注意着天气,在下雨前得把它收回来。

  不過今年林家就沒再亲自动手,而是去镇上雇一些农忙短工。那些人也是种過庄稼的农户,因为每天有工钱拿,做起事来手脚勤快而且上手很快。

  反正只要有钱,都可以在镇上雇到你需要的人,用林莫的话来說,這就相当于现代的人力资源。

  雇到人后,监督工作就由林父和林母来做。商铺找到后,林城在闫宁溪的帮忙下,买下了铺子。最近這几天,林城和林莫就带着林辰往镇上跑。

  商铺原本的布置要全部清掉,来一個全新的改造。這個工作林城一個人就可以搞定,前世他已经将林莫教给他的学得差不多。

  不過,因为事情不急,所以林城一边做一边给林辰讲解,进度就慢了些。

  买商铺和铺子改造需要的钱,是他们在花灯节晚上赚到的那些。不過那些钱在买了铺子后就沒了一大半,所以林莫将之前酿的果酒拿出一部分卖给醉云楼。

  那几桶葡萄酒离酿造成功還要一個月,林莫沒去动它们。最有价值的是葡萄酒,所以一定得耐心等。

  林莫跟在他们身边,在林城脑子卡顿的时候就提醒几句。

  林辰对经商的敏感程度确实如之前林城說的那样,虽然這天赋能力比林莫前世那作为总裁的二哥稍稍逊色些。

  但只要在一旁提点几句,再给他讲讲现代经商的一些理论,那林城之前說的那些计划也不是不可能实现。不過,现在的林辰還是太小了,還得再长大些。

  收庄稼那儿已经用不到程晏帮忙,程晏便跟着林莫去帮忙捣鼓店铺,顺便留意附近有沒有即将卖出的铺子。

  不過,程晏每天都会比平常早起,然后去山裡深处找大猎物。等天完全大亮后,才扛着猎物坐车去镇上卖,做完這些才去铺子那儿帮忙。

  今天也是如此,不過因为今天猎的大家伙有点危险,程晏难免会受些伤。去医馆简单处理了伤口,程晏拿出随身带的衣服换上,放下衣袖遮住受伤的左手臂。

  程晏每次扛猎物到镇上卖,都会随身带身衣裳,换下染了血渍的衣服。

  离买回铺子已经過了五天,店铺裡的布置已经弄得差不多,還剩些收尾工作。他们去定制的器具几天后就可以拿回,不過向村民收集水果還得等农忙過后。

  林莫在一旁帮忙,等程晏走近时却眉头紧皱,他似乎闻到了一股熟悉又令他作呕的血腥味。

  林莫放下手裡的东西,拉着刚走過来的程晏走到一旁。

  “怎么了?”程晏忍下因为被拉起而扯到伤口的疼痛,疑惑道。

  “你受伤了。”林莫抬头看着他,语气肯定道。

  “呃……已经上過药了,沒事。”程晏在心裡惊讶林莫的敏感,照理說他都处理過伤口也涂药了,应该沒什么味道啊,怎么就被发现了?程晏心裡有些不解。

  “這几天又去山裡了?”林莫皱眉。他就疑惑为什么程晏早上不同他们一起来,却在差不多九点又准时来帮忙。原来是一早就去山裡,然后卖完猎物就過来帮忙。

  “嗯。”程晏老实回答道。

  “今天之后不许再去了……就算去也必须要注意安全!”林莫唬着一张脸严肃道。

  看来得快点去看看哪裡有要卖掉的铺子,将生意做起来快点赚钱,不然每次程晏去山裡他都得担心半天。

  “好。”程晏点点头应道,眼裡却闪過一丝笑意。反正前几天去山裡猎回来的猎物卖了不少钱,短時間内他不会再去了。

  “我已经让姐夫帮我留意哪裡有要卖掉的铺子,等我們……成婚后就可以做些生意赚钱,你也不用再去打猎了。”林莫解释道。去山裡打猎太危险了,能不去最好還是不去。

  “嗯,想好要做什么了嗎?”

  “容易赚钱的,還轻松的……我比较喜歡坐在一旁收钱。”林莫想了想說道,现在他脑裡已经有雏形了,得再进一步计划计划。

  “那我来忙活,你坐在柜台后收钱。”程晏点点头表示同意。

  “不用,雇几個人做就好,你当老板,我来收钱。”林莫轻笑道。

  在不远处忙活的林城偏头看了他们一眼,听到他们的谈话,心裡有些感慨,果然莫哥儿有了喜歡的人后就变得不一样了。

  镇上的事忙活完了,林城他们也重新把重心转移到家裡。林父林母雇了五個身体健壮的汉子收庄稼,再加上林父林母自己闲不住也去田裡,所以现在已经收了三分之二。

  等林城和程晏加入后,速度又加快了些。不用到镇上后,林莫又改成去田裡给他们送水。

  林莫煮了一小桶薄荷茶,又做了甜橙薄荷汁,估摸着時間差不多了,林莫戴上草帽和林星提着茶桶去田裡。

  走了许久终于到了,林星朝他们大声喊,正在田裡忙活的林父听到,招呼其他人去喝水休息一下。

  薄荷茶是给工人们煮的,可以清热解暑。林莫特意给林父他们做了薄荷味果汁,酸甜裡又有薄荷的凉意。

  程晏不怎么喜歡吃甜的,林莫倒了一大碗薄荷茶走到程晏坐的地方,是一棵不怎么大的树,但正好够两人乘凉。

  林莫将碗给他,然后在他旁边坐下,拿着自己的草帽给他扇风,“怎么样?适应得了嗎?实在不行的话可以不来,反正爹都雇了五個人了,差你一個也沒事。”

  程晏不会做农活,這是程晏来帮忙的第一天林莫发现的,显然,其他人也知道。林父对此也沒有发表什么感言,不過第二天程晏的速度就有些熟练了。但对于其他人来說,程晏的速度和初学者差不多。

  “唔……還好。”程晏喝了一大口茶,抬手用衣袖擦额头的汗,但被林莫阻止了。

  “用手帕擦,前天你用衣袖脸都红了一大片,這么不长记性?”林莫赶紧拉住他的手,将手帕放到他手裡。

  像稻谷這些农作物,表面都会有类似芒刺的东西,沾到皮肤上会发痒。這還是因为程晏的缘故林莫才知道的,他倒好,当事人居然不记得。

  “……忘了。”程晏有些尴尬笑了笑,耳朵有些红,不知道是天气太热還是什么。

  林星躲在树荫下吃果,往周围望了望,爹娘是一对,大哥大嫂是一对,四哥和程大哥又是一对,就他是一個人。

  欸,還好二哥和弟弟也是一個人。

  “听大哥說,你這几天都是住之前的房子?新房子不是弄好了嗎?”林莫问道。从這裡走到程晏之前住的地方,得走上半個多小时。

  “成婚之后再……”程晏摇摇头說道,但沒等說完就被林莫一瞪,然后就不敢再說了。

  以前怎么沒发现,他還有這霸道的一面呢?程晏心裡有些无奈。

  “好吧,晚上就住那儿。”程晏妥协道。

  “中午回去就把所有东西搬进去。”

  “好,還有嗎?”程晏轻笑道。

  “……還有,以后要听我的话!”林莫被他那笑声弄得极为不自然,强撑气势有些气鼓鼓道。

  “嗯,听你的话。”程晏又拿起碗喝了一口茶,掩住了嘴角边不受控制的扬起。

  感觉他气鼓鼓的样子……有点可爱。

  林星坐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全程看到他们间的互动,听到他们的对话,四哥那反常的举动看得他一愣一愣的。

  如果他懂得一些词,那林星就知道他现在的状态跟被强塞了一袋狗粮的状态一样,都是那样的令人如鲠在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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