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第一個粉丝是白发老婆婆 作者:未知 一個“身怀绝技”却从来沒在沒在普罗大众面前表现過的人,总有一种锦衣夜行的不舒服、不酣畅的感觉。或者直白的說,人人都有一种渴望被赞美、被追捧的明星梦。只是有的人比较强烈,于是他们就会很喜歡表现、表演。而感觉不强的人,却是因为不自信或者沒有拿得出手的绝技,于是就只能将這种欲望强压在心底。 十天之前的唐潇洒毫无疑问就是這种人。而现在,他敢肯定的說:老子从此绝不再惧怕表演,哪怕是当着几十人、几百人乃至几千几万人表演。 因为,当他深情而专注的弹唱完《敖包相会》,放下吉他准备上前去收拾一下吉他包然后离开前往下一個镇的时候—— “啪啪啪啪啪啪……”震耳欲聋的掌声雷鸣般的响了起来,同时夹杂着:“小伙子,你比那些歌星唱得好多咯”、“不要走啊,再来一首吧!”……等等大声的呼喊、請求。 “看来我确实有本事吃這一碗饭了!”潇洒哥被大家這种热烈的回应刺激得有些颤抖,心中的开心自然也不必多說。如果說,他唱的第一首《白桦林》只是将大家的好奇心吸引了過来,根本沒有谁注意到他的所谓唱功; 那么第二首《东方红》则是勾起了很多乡下人对于那個特殊而狂热的年代的怀念,所以直接变成了大合唱。照样也就沒什么他表现的空间。而现在這首《敖包相会》则是让大家真正体验到了一种倾听的享受,而且還是最难也最考验功底的真正的现场版本的。所以现在,在唐潇洒的心裡已经埋下了一個理念:我的唱功确实好,我的感染力也一点問題都沒有。既然唱功沒問題,感染力也很强了,那么還何须害怕登台表演呢? 沒错,這一场初试啼音的开口唱歌,虽然现场的档次低的說出去都会惹人鄙视,但是它对于一直就沒有自信過的潇洒哥而言,却是不亚于又进行了一次为期半年的系统内的培训,甚至還犹有過之。 因为,他现在已经具备了自信心,也拥有了无论何时何地都敢于表演的勇气。当然,虽然他在系统内培训的时候,已经面对着虚拟出来的听众至少进行過不下于10次的几万人的演唱会,而且還是整场近3小时的那种。但是人不都這样么?哪怕系统内模拟得几乎以假乱真了,但是现实终究是现实,只有在真实世界做過了同样的举动,唐潇洒才会再无胆怯。 所以,既然在這裡、在老家的乡上收获這么大,那么他有什么理由不感谢乡亲们一番呢?于是吉他不收了,他就這么高高的竖起了右手,整個现场忽然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的手上—— “所有的长辈、平辈還有晚辈,为了感谢你们的掌声和支持,我再唱最后一首歌,歌名就叫《再见》,這是一首流行歌曲,也是我最拿手的类型,希望你们可以喜歡,谢谢大家!” 唐潇洒诚恳的說完之后,冲着還含笑站在一旁的白发老婆婆点了点头,接着就轻轻吸气,双手娴熟无比的在吉他上动了起来。 老实說,虽然理论上所有的歌曲都可以用吉他伴奏,并且只要水平不错的话也可以弹得很好听。但是只要专业点的人都知道,不少歌曲其实用吉他弹奏的效果并不好,最多只能說明吉他技术很炫,但是做纯伴奏却不是那么好用。 因此,当唐潇洒准备做最后表演的时候,他立即選擇了很适合吉他独奏的张振岳的一首经典歌曲。只有這样才能让他真正的展示一下自己的吉他技术+唱功的完美水平。 說来也搞笑,他原本为今天准备的都是适合自己自弹自唱的歌曲的,可惜一开场就乱了安排,搞得他现在才能真正的展示一下自己最强的、最完美的实力。 我怕我沒有机会跟你說一声再见 因为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你 …… 《再见》這首歌的原唱歌手张振岳的声音有些怪异,明明是一個留着络腮胡须的大男人,但是他的声音却有些孩子气,所以這首歌如果按照原唱的唱法来唱的话,那是有些难的。 不過幸好這不是模仿秀,潇洒哥也不是只会模仿的“跟唱机”。他直接放开了嗓子,完全不像原唱那样有些懒散和虚弱无力,再加上手裡伴奏的吉他快了1/4拍。于是這一首原本显得慵懒、无所谓感觉的经典歌曲立刻就变了味道。给人一种慢摇滚的激情感觉。 這些曰子在我心中永远都不会抹去 我不能答应你我是否会再回来 ……… 明快动听的旋律加上唐潇洒中气十足、穿透力超强而又转换自如的一流唱腔,只见原本還很安静的看着表演、听着歌曲的人们都有些受不了,他们不用谁大喊大叫的指挥,主动的就跟着旋律摇动起了自己的身体,晃起了自己的手臂。就算那些不好意思的老头儿老太太们最终也“豁出去”了,他们就着音乐跳起了自己已经很久沒有跳過的秧歌来。 虽然有点不伦不类的,但這不是音乐的魅力的完美体现嗎? 快乐的时刻总有结束的时候,這一次潇洒哥沒有再惯着此刻玩的正HIGH的大家,一唱完就直接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然后对着向他投射着抱怨目光的一百多号现场观众笑了笑,弯下腰将吉他包的一堆零钱都一一收了起来。 “哎呀,真的不唱了啊?”有人意犹未尽的喊着,但是沒人回答之下,现场很快就走得只剩下了几個人,他们都是住在街上的住户,闲着沒事儿干也想看看這個年轻人究竟获得了多少打赏。還有一個就是白发老婆婆。 收获很多啊!当零钱被收完后唐潇洒不由满意的笑了起来,就刚刚那么一会儿他就收到了135.5块钱,最大面额是50的,最小的是5毛,也不知道是谁给的。当然,他可不会嫌弃面值小,钱還不是一样要积少成多嘛? 笑了笑将之放进牛仔裤的包裡,他又将吉他装好,這才提起吉他包甩在背上站了起来。 "小伙子,你准备往哪儿走啊?”白发老婆婆等他收拾完了,這才笑吟吟的开口說道:“我等下要去锦官城,要是顺路的话我們可以一起走。” “谢谢婆婆的好意,我是去渝州,然后再转道去鄂省。”唐潇洒连忙带着感激的拒绝了老婆婆的好意,不好意思的抓了抓下巴道:“這個,我现在就要去青龙镇了,嗯,那婆婆再……” 他想說再见,但是老婆婆却道:“那就不耽误你的時間了,不過你能不能给我留個签名?”她一点也不做作的笑道:“我觉得你很有天分,未来肯定会成为大歌星,所以想先替我孙女要一個你的签名……” “啊?签名?”潇洒哥震惊的睁大了眼睛,打死他都沒想到,自己连老家都沒走出去却马上就要失去自己的第一個签名了。 老婆婆還以为他不愿意,立即解释道:“如果为难的话就算了,我這個人一辈子都沒追過星,今天好不容易遇到一個喜歡的“歌手”,所以想要一個签名,但是又不好意思,所以才推到我孙女……” “别,我沒有不方便!”看着老婆婆越說越是自责,尤其是坦白的承认她是自己的“粉丝”,這让潇洒哥既是不忍,却又无比的兴奋。哥们居然也有自己的“粉丝”了?哪怕這個粉丝的年纪有些大,但是這也是粉丝啊?有木有?所以,他连忙推了推背上的吉他,干劲伸出手拉住老婆婆的双手,连连說道:“婆婆,我给你签名,不過我沒带笔啊!” “我有我有!”老婆婆也有些激动,她說着就走到了街道对面的一家小杂货店,很快就拿着一只细头的油姓记号笔和一本看着很精致的小笔记本回来递给了還处于激动中的潇洒哥,說道:“我叫于佳敏,你就写……啊,对了你叫什么啊?” 老婆婆有些羞涩,她刚刚還說自己喜歡他的歌,但是却连人家的名字都沒问,這個粉丝当得有些不合格啊! “我叫唐潇洒,唐朝的唐,潇洒不羁的潇洒。”潇洒哥沒在意老婆婆的失态,他一边回答着然后略微一想就在手上的笔记本写道:“祝福我這一生的第一個歌迷于佳敏女士及家人都身体健康、天天开心。”写完了祝福的话后,他又在右下角哗哗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和今天的時間地点。這個,這個字有点一般……” 刚刚写完准备递给老婆婆,但潇洒哥一瞄见自己签写的字马上羞红了脸,再也不好意思递過去了。只见笔记上的字实在是和签名的艺术体挨不上边,甚至严格来說,连正楷都不标准,就一個字形容:丑。 “沒事沒事,我就喜歡原汁原味的這种签字!”老婆婆毕竟活了這么大的岁数了,她一看见潇洒哥這种囧态,立即就掩饰着笑意抢過了笔记本。還一本正经的翻看着說道:“你现在還沒出道嘛,嗯,字差点也正常,不過以后确实要好好练习练习了。” 說到最后几個字,老婆婆都觉得有些憋得难受,因为唐潇洒這手字确实……咳咳……。 “那好了,我先走了,恩,再见婆婆!”唐潇洒已经被臊得慌了,他不等老婆婆說完,立即抓着背上的吉他包转身就跑了。 恩,确实得好好练字了,不然以后要丢死人啊!他暗暗的在心中下了决心。PS:哥们想冲击一下新人榜前10名,希望各位大大踊跃投票支持一下,一旦上榜,我保证每天三更。請各位见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