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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生活从不给你喘息的机会

作者:孑与2
娥姬想要一座一百亩地大小的宅子,這需要很多钱,云策发现這家人身上就藏着很多钱,他很想要。 只是不能用抢的,至少,在這群人沒有得罪自己之前不能抢,抢劫,墙间這些行为很恶劣,超乎了云策的道德观,一個人明明有很多办法达到抢劫,墙间能达到的目的,偏偏選擇最蠢的一种。 所以說,连小偷都看不起抢劫的,墙间的是很有道理的。 娥姬卖座位不成,她就立刻开始卖食物了,尽管羊车上的食物不多,她還是卖了,她相信,再過一会,她的男人一定给她弄来更多的食物。 她留下了够四個小女孩吃的粮食,以及那半罐子肉臊子,其余的都卖了,還包括一個煮粥用的陶罐。 這一次的交易很成功,娥姬拿到了一大袋子钱,以一当千钱就占据了一多半,拿到了钱,娥姬就不再理会那家人了。 她需要跟安姬她们好好商量一下,刚刚赚到的钱可以把她的小院扩大多少。 粱昆啧啧咂舌道:“半匹马,一袋麦子,一袋黍米,半袋豆子,一個陶罐,就能卖十万钱,這生意做的为梁某平生仅见,比抢劫快多了。” 云策笑道:“人无我有,我多人需,再加上是独门买卖,利润自然要高些,此乃商贾之道,何须抢劫?” 冯安摇头道:“渴不饮盗泉之水,热不息恶木之荫,刘兄强忍抢劫之心,行商贾之道,可谓君子。” 粱昆瞅着冯安道:“何时起,君子的要求如此低了?” 冯安笑道:“安平的日子裡君子的操守把持起来比较容易,乱世时期,還有刘兄這般君子,乃是我辈读书人之幸事。” 跟粱昆解释完,冯安有对云策道:“怪不得张公雅量给刘兄的荐书中会有超越常人的赞誉。” “你有荐书?”粱昆說话的声音裡带着少许的鸡鸣。 云策从怀裡掏出荐书递给粱昆道:“你看看,我的人品在张公雅量那裡還是很有保证的。” “他被一头猪精给打死了,听說死无全尸不說,還被马车碾成肉泥了。”粱昆跑的比较慢,多少知道一点。 云策与冯安对视一眼,各自收好自己的绝版荐书,长叹一声,继续赶路。 娥姬跑到云策跟前,将头顶在他的胸口钻头一样的拧着,目的只有一個,她沒有可以换钱的货物了,需要云策去找。 大汉的女人身高很不错,云策刚刚见到娥姬的时候,两人身高差不多,都有一米七以上,這段時間裡,云策的身高增加了十公分,娥姬却沒有长高,就是抱怀裡的时候,多了一些肉感。 见這姑娘想做生意想的快要发疯了,云策无奈之下只好去路边上的草丛裡瞅瞅,能否从那裡找到一些蛇一类的东西。 云策找蛇的法子很简单,往地上滴了一滴多足蛇的毒液,原本安静的草丛就顿时簌簌发声,转眼间,一條條蛇虫就从草裡爬出来惊慌逃命,连天空中盘旋的天敌大鸟都顾不得了。 眼看着大鸟盘旋着降下来,云策手持长梢弓安静的等待,当大鸟收翅向下飞掠捕食蛇虫的时候,云策松开弓弦,羽箭嗖嗖嗖的接连射出,四只大鸟的爪子還沒有抓到蛇虫,就被羽箭贯穿了身体。 大鸟的生命力很强,中箭之后依旧在地上扑腾挣扎,一双翅膀打开之后,足足有两米长。 等其中一只鸟不再扑腾了,云策就過去抓住它的脖子掂量一下,发现這种鸟足足有二十斤重,去除羽毛跟内脏,应该能出七八斤的肉。 天空中這种鸟不多,其余的看到了它们的下场,就在高空中哀鸣着飞去了远方,云策提着弓箭极目四望,片刻光阴,天空就再无活物。 那些蛇为了抵御大鸟,在古道上很自觉地盘成一個個的蛇阵,云策折了一根带叉的树枝,很自然的把這些蛇打死,提在手上。 娥姬看到又有了货物,高兴的手舞足蹈的,其余女孩子,包括那四個小不点,也忍不住一起欢呼。 說起来,女人的兴奋点就在這裡,她们喜歡看到满载而归的男人,尤其是为了她们满载而归的男人。 這一点,冯安跟粱昆很清楚,也很明白其中的道理,就是做不到,只好跟着云策打下手,处理猎物。 云策处理猎物的水平很高,一只鸟把大腿跟翅膀卸掉之后,也就胸部還有两片肌肉,除此之外,全是皮跟骨头。 大鸟的翅膀很大,被云策分成了翅尖,翅中,以及翅根,整齐的码在一個篮子裡,很有商品感。 娥姬对于四只大鸟的腿情有独钟,因为,這种鸟拔毛之后,最吸引人的就是那对肥硕的大腿,从筋骨嶙峋的小腿,越過关节之后突然就膨大的大腿,非常的吸引食肉者的眼眸。 至于那些外表色彩斑斓的蛇,恐怖的不過是头跟外皮,去掉头部,剥掉蛇皮,小心剥离毒囊,一條條雪白的肉條,就被云策撒上盐巴整齐的摆在木板上。 晚上吃饭的时候,好东西娥姬不许任何人吃,拿出四個巨大的鸟骨架,放在四個陶罐裡熬煮,再沒人发一個草粮饼,就当是晚饭了。 明天是做生意的重要时刻,娥姬,带着女人们早早就睡下了,只剩下云策,冯安,粱昆坐在篝火旁一边驱赶总来骚扰的狗皮子,一边聊天。 冯安是一個学识渊博的年轻人,他们家虽然不是很富裕,仅仅是平远城的寒门,三代以来沒有断過读书,他的祖父,父亲读书沒成就,也沒有去衙门裡当什么差役,而是小心的经营着一家墨斋。 祖父,父亲死后,他与老母相依为命,去年,老母病逝,冯安就把家裡的墨斋给卖了,凑了一笔钱从张公雅量那裡得到了一封荐书,准备去出云州城碰碰运气,希望能够一举得官,告慰早就逝去的先祖。 云策认真的听着冯安的過往,因为他的過往对自己很有启发性,毕竟,刘长安這個人的過往,应该也是冯安這一类的,也只有這一类人的底子最干净,也最容易受到大人物的赏识。 趁着火光摇曳,云策又看了一眼冯安的容貌,就忍不住对冯安道:“你以后娶高门女子的可能性很高。” 粱昆在一边道:“大丈夫立于天地间,自当横刀跃马,凭胸中才学,掌中长枪,为自己博一份锦绣前程,靠妇人算什么本事。” 冯安捂着嘴咕咕笑两声道:“君子随遇而安,见风不倒,见雨安然,遇见冰霜随时而死,也是一种境界。 如果高门女子得我欢喜,自当求之。” 粱昆家裡也沒有比冯安好到那裡去,只不過家中人口众多,此次逃难,虽然跑出来了,他却因为发高热,就被家人所弃,看样子,他跟家人的关系不好,也跟他這副看啥都不顺眼的脾气有关。 才学還是很好的,在某些事情上的看法,比冯安還要犀利一些,不過,也就是犀利一些罢了,這样的性格,云策似乎已经看到了他凄惨的未来。 三人轮番看守,不知不觉的,天就亮了,今天的天气不怎么好,早晨看不见太阳,阴云又飘得很高,看样子沒有雨水要下,這样的天气最适合赶路了。 娥姬一大早就把目光盯在前方,還以为走一会就会遇见做生意的对象,结果,她做生意的对象好多都死了,且被狗皮子啃成了骨头。 做生意的对象死了,自然就沒法子做生意了,可是呢,娥姬還是发财了,因为狗皮子不知道钱财的重要性,把娥姬客户的血肉吞噬一空之后,把钱统统留给了她。 娥姬請云策跟粱昆帮她挖坑埋葬了那些尸骨之后,那些人留下的钱,就理所当然的成了娥姬自己的。 掩埋第三波骸骨的时候,粱昆低着头哭的很厉害,云策跟冯安对视一眼,就把坑挖的格外深一些。 等尸骸被掩埋好了,粱昆苦笑一声道:“還以为他们能比我活得长久呢。” 云策摇头道:“人死了,仇恨跟恩情就沒了可寄托的本源,笑一声,哭一声,過去就算了。” 粱昆咬牙道:“不過去又待如何?” 冯安道:“再走一天半,就能看见射阳城了。” 粱昆摔掉手裡的短棍恨恨的道:“到了射阳城又能如何。” 冯安笑道:“我們有荐书,价值一万钱的荐书,张公雅量死后,谓之绝笔,他的荐书更值钱了。” 粱昆从怀裡掏出荐书,随手就丢进火堆裡,云策手快,一把捞住,重新递给粱昆道:“有时候,规矩就是规矩,已经成了所有人公认的东西,你沒有這东西很可能连射阳城都进不去。 进不了射阳城,乘坐不了公车,参加不了出云州的大比,就算你有满腹才华那又如何? 都說吹尽黄沙始见金,這卷荐书,就是吹尽你身上黄沙的风。” 粱昆沉默许久,喟叹一声,终究還是把荐书藏回怀裡,拉過来一根粗一些的木柴当枕头,倒头就睡了。 夜裡,云策听到了粱昆压抑至极的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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