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妯娌们 作者:棠梨雪 正文 康熙朝太子的這一次大婚是宛宜下半辈子的生活中再一不曾看到的盛况。清朝的婚礼都是在晚上举行的,就好比四阿哥同宛宜那一次,坐在八抬大轿裡被迎进了阿哥所裡,当夜只除了需要见到准夫婿,其他人都不会见到。 就是要认亲,也得在翌日的时候。 可因着太子大婚的特殊性,是举国同庆,百官齐贺,内命妇、外命妇都要参与其中。目前年长的阿哥中唯有太子有因生下目前康熙唯一一個孙子的李佳氏被封为侧福晋外,其余多只是格格通房侍妾之流。 就是给太子妃做脸,這样的场合中,李佳氏也不便出现。 跟着太后、贵妃、四大妃等大大小小的妃嫔外带公主等人候场观看完太子大婚典礼后,随着太子妃坐着凤辇去往毓庆宫后。宛宜挽着大腹便便身子沉重的大福晋赶過去,准备去会见妯娌。 两個人刚到宫门口,就有太监抬着小轿過来,說是惠妃娘娘的吩咐。 宛宜听了就把大福晋扶上轿子,打算自己走路過去。大福晋伸手拉了她一把:“還是能坐下的,一起吧。”心裡到底有些埋怨惠妃不会做人,反而让她添了难堪。她一直都知道惠妃不喜歡她這個儿媳妇,若是能生個孙子或许好一点。可是……大福晋伸手抚了抚小腹,裡面像是有所察觉似地踹了一脚。 大福晋脸上重新露出慈爱的笑容。 本来還有些犹豫的宛宜听到大福晋的呻/吟,当下也不多想,往轿子裡面钻了进去,两個人都是吉福大妆,坐在一起就显得有些挤了。 宛宜坐了半边,身心都收到折磨。实在是旁边坐着一個腹部高耸的妇人,座位又小只能勉强坐了半边的屁股。 等轿子一停下来,宛宜就迫不及待地下了轿子。 “大嫂,觉得可好?”大福晋的肚子看着就跟快要生了差不多,她实在是害怕意外地发生。 倘若是真的有個什么状况,同大福晋在一起的她估计也不能落什么好。好在似乎大家都顾忌這样的日子,毕竟太子大婚是康熙心头重中之重的大事。一直到被請进了毓庆宫裡,不管是大福晋還是宛宜都是好好的。 石氏听闻大福晋和四福晋来了,让带来的丫鬟领了二人进来。 看到大福晋的模样,同样是一阵心惊,忙請她坐下,也沒有叫人送茶送水。大福晋身边的宫女出去了一趟,再进来的时候手裡端着一只瓷盅。 石氏和四福晋继续說着话,只当沒有看到。 “上一次在西山见到姐姐,沒想到现在就成了二嫂了。”宛宜纯属沒话找话聊,当时在西山的人彼此都知道对方是日后的妯娌。 只是……一来太子妃今日過门,话题不太好找。說宫裡的事情,這种时候聪明一点的都不会讲,聊生活這些,互相又不了解,而各自府裡的情况别說這种事情谁也不会告诉外人,就是說也不好說。 难道让石氏說李佳氏? 就是再贤惠的人,新婚头一天听人說這些,心裡都会有刺。 石氏也配合,大大方方地說道:“那日我就觉得妹妹看着可亲,可见我們也是有缘分的。” 宛宜赧颜羞涩地笑了笑。 相较于這边說得兴起的两個人,大福晋只是抱着杯子挂着温柔的笑容听两位妯娌說话,自己反而不插嘴。 就算是沒說,這個时候的大阿哥和太子已经是有些微的水火不容。大千岁党和**還未正式出现,两边的头头其实已经因为嫡长孙的事情交战了好几個来回。 在毓庆宫裡也沒有坐太久,因为太子的婚礼虽是在白日举行的,可也是定在了下午,经過容长繁多的仪式后,等宛宜到毓庆宫的时候,其实天色已经有些暗下来了。大福晋還要出宫,宛宜也要回去阿哥所。 在毓庆宫略坐片刻,等到太后那边的嬷嬷過来后,宛宜就同大福晋一起告辞。想着不放心大福晋的肚子,到底還是把人送到了宫门口,正好在那裡看到了等候的大阿哥。 看着大阿哥小心翼翼地扶着大福晋的腰,而大福晋脸上的笑容再不是模式化的温柔,而是真正能醉人心的柔情后,宛宜怔怔地站在原地。 直到后面有咳嗽声响起,宛宜惊得回過身,看到四阿哥站在那裡。 宛宜慌忙上前行礼:“爷。” 四阿哥不吭声,只是目光越過宛宜往前方看了一眼,随后转過身子。 苏培盛等四阿哥走开十几步远了,才到宛宜身边压低了声音說道:“爷是来接福晋的。”本来喝過酒后,四阿哥跟着太子爷回了毓庆宫,听說宛宜同大福晋已经离开了,也就同太子告别。苏培盛原以为自家爷是要直接回阿哥所,沒想到却是来了神武门這边的宫门。 只是奇怪的是爷怎么知道福晋会来這裡?苏培盛有感于四阿哥消息的灵通外,忍不住提醒四福晋。 总觉得這种事情若是不让四福晋知道,就哪裡哪裡都不对劲。 宛宜先是表情怔忪,下一刻脸上漾起愉快的笑容,踩着花盆底鞋健步如飞地看上四阿哥后,就落后对方一小步,缓慢跟随。 第二天,宛宜在宁寿宫看到太子妃的时候,发现她腰板挺得非常直,礼数上更是一丝不苟。 因而她忍不住怀疑难道昨夜沒有圆房?可等到喜嬷嬷把装了元帕的匣子呈上去后,又打消了這個想法。 唯一的结论只能是太子妃太過于规矩了。 想到這,宛宜开始有些高兴自己成婚早,不用受着双重的罪。她可是知道自己大婚日是怎么過来的,而身为太子妃這一天的礼仪是只多不少的。 因着太子大婚,康熙放了這個最疼爱的儿子一個月的假期。比起四阿哥只有九天的假,宛宜快要抹一把辛酸泪了。 然而……更惊讶的還是在后头。 毓庆宫的李佳氏怀孕了,不是做了侧福晋生了太子长子的那個李佳氏,而是李佳格格。 推薦本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