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造神 作者:情终流水 净化术是很简单的一级魔法,安格很快就学会了,看着一具骷髅手中放出圣洁的光芒时,奈格裡斯有着恶趣味被满足了的畅快。 有人說净化术是净化不死生物的魔法,不死生物不能学,奈格裡斯嗤之以鼻,光克暗是对的,但光克亡灵却是典型的缪论,它主要源自于亡灵讨厌阳光。 但活人就不讨厌阳光嗎?把他放到夏天的正午晒两小时看看。只能說活人对阳光的耐受程度比较高而已。 而奈格裡斯所知的那些歷史裡,净化术之所以克制亡灵,是因为那是‘圣’光魔法。 光魔法多了一個‘圣’字,就表示它属于神术的范畴,带有一部分意念的作用在裡面。圣光魔法不光克制亡灵,還克制所有的异端,包括恶魔和元素生物。 只要不挟带這种针对性的‘意念’作用,圣光魔法就会变成很单纯的光魔法。 一杯净化過的圣水下肚,小女孩迅速解除了负面状态,安安稳稳的睡着了。 男孩松了口气,感激的冲着安格叩谢了起来,安格一顿忙活,又是下雨又是净化,他都看在眼裡,這让他意识到,救回妹妹的不是祭坛上的那团火,而是眼前這具骷髅。 又是两道魂焰从他的体内飘起来,沒有投向亡灵圣火,而是直接沒入了安格的体内。 只见两道魂焰在安格的灵魂中纠缠凝结,化成一個奇怪的符号,飘在他的灵魂之心所吞吐的焰芒上。 把這個奇怪的变化跟奈格裡斯一說,便听到黄铜龙妒忌的声音:“真是狗屎运的家伙,你获得了他的信仰,从今以后,他就是你的信徒了,狂信徒,狗屎运的家伙,你连神格都沒有,你這個伪神,你還窃取了灵魂網络,挎巴达!” 挎巴达在魔法语系中有着侮辱和杀死的意思,单独使用的时候具有强烈的语气助词功效,代表奈格裡斯心情很糟糕想骂人。 奈格裡斯曾经深入的研究過神祗与信徒的关系,最后得出的结论:不是神创造了信徒,而是信徒创造了神。 正如奈格裡斯自己一样,他本来只是一头知识渊博的黄铜龙,因为信奉他的人多了,日积月累下,他点燃了神火。 不過說实在的,他這個知识之神有点虚,点燃神火靠的是日积月累,靠的是活得時間够长,直到他八千岁左右的才勉强点燃神火,归极究底,就是因为他沒有狂信徒。 大家想啊,信奉知识的人,有几個能狂热得起来?知识份子比最渣的渣男還要渣,昨天還信誓旦旦大地是平的,今天得到充分的证据后,立刻能把說過的话全吃掉。 他们信奉的是真理,而不是传授他们知识的黄铜龙。 但真理有千千万万,而且千变万化,水往低处流本来是真理,但是在某個深渊位面,水却是往高处流的,因为那個深渊有大量的液态汞,水比重低,会浮到汞的上面。 人类的寿命很短,平均寿命四五十年,却创造了大量的神祗,为什么?因为他们拥有大量狂热的信徒。 如果說信徒创造了神祗,那狂信徒就是造神的关键,因为他会把你的事迹传播出去,感染更多的人去信奉你,所以,狂信徒往往会成为点燃神火的关键。 黄铜龙能不妒忌?他活了八千年都碰不到一個狂信徒,加上他的信徒又比较渣,导致神威不显。 神威弱也就算了,偏偏他還有神格,這不,不死君王看上他了,把他封印到黄铜之书裡。而他的那些渣信徒,也从来沒說想办法来解救他。 黄铜龙在自怨自艾,安格却已经戴上稻草帽,幻化出人形,只有這样他才能发出声音說话:“发生什么事?它们,追你?” 看到安格帽子一扣就变成了人类,男孩眼睛都瞪圆了,這不就是神迹嗎?如果說油锅洗手算神迹,那大变活人可就是神迹中的神迹,一瞬间的,男孩的信念又坚定了几分。 “瘟疫,封锁,离开家的,杀,妹妹病了,不救,死,搏一搏。”原以为安格說话够不利索了,沒想到男孩說话更不利索,一個词一個词的往外蹦。 然而這正巧符合了安格的說话习惯,一听他就明白了:“瘟疫?痢疫?這种?”边說边指了指小女孩。 封锁是突如其来的,安格只看到信徒一夜之间不来了,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是,死好多人,隔离,骷髅送吃,但不治疗。”男孩說到。 其实不是不治疗,只是治疗法师太少了,像他们這种贫民是不会得到救治的,有病了只能硬扛,扛過去就万事大吉,扛不過去就死在家裡。 “死了好多人?”想了想,安格问到:“骷髅能出去?” “好多,骷髅可以,不染病。”男孩应到。 安格取出一個盘子,装满干净水,施展了几個净化术下去,然后抱着盘子准备离开神殿。 “去哪裡?”奈格裡斯忍不住问到。 “送给牛头人。”安格应到。 “哦,那一家子信念挺虔诚的,去看看吧,不過你不该问一下你的狂信徒叫什么名字嗎?”奈格裡斯真是服了安格了,這可是狂信徒,连名字都不问,以后怎么使唤他? 安格询问男孩的名字,男孩激动的应到:“欧克。” 带着净化過的水来到牛头人的家裡,牛头人一家早就躺在床上,上吐下泄到脱水了,奄奄一息。穷到吃青苔的贫民牛头人,压根不用想是必然中招的。 一杯净化水下肚,生命力顽强的牛头人一家顿时就生龙活虎了。一家人逮着安格就一顿拜,這是他们唯一能想到的感谢方式。 从他们身上涌出的魂焰,直接就投入了安格的体内,竟然不需要亡灵之火的中转了。 這种变化显然跟灵魂之火上的那個符号有关系,不過安格的注意力已经被别的东西吸引了。 墙壁上挂着一個戴着眼罩的动物颅骨,从颅骨上两根尖尖的,跟牛头人相差无几,却粗大了一圈的牛角可以看出,這莫不是牛大婶一家的先祖吧。 “是的,這正是我的曾祖父,拉车·铁蹄。”多么朴实无华的名字。 吸引安格注意的当然不是颅骨,而是裡面的灵魂之火,這具颅骨已经孕生了灵魂,成为一具骷髅,只可惜被挂到墙上,附近也沒有骨架可供组合,于是就只能這样挂着了。 “有灵魂?怪不得它的眼眶会冒火,所以祖母给它套上眼罩,那怎么办?這可是先祖的颅骨,继续挂着太不敬了,要不放到神殿去吧。”一家人商议一番,决定把颅骨交给安格带去神殿,相信不死神殿能更妥善的安排颅骨裡的灵魂。 就這样,安格莫名其妙抱回来一個牛头骨,回到神殿发现,菲林已经在這裡等了很久,正急得团团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