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令人花痴
王免赶紧跑到洗浴室,将替换下来的药顺着马桶下水道冲了下去。
這顿饭,王免吃得极少,一直心神不宁。崇昱已经吃好饭,回到自己的房间自娱自乐。
“缅,你明天有空嗎?”王免吃完,放下手中的碗。
“有啊,明天休息。”崇晏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回答。
“跟我一起去参加婚礼?”王免顺势抱住崇晏,阻止她的动作:“我来洗。”
“参加婚礼?”崇晏无奈停下手中的动作,任由王免将洗碗的家务抢了去。
“方园那小子,是我們五個人之中最小的,居然還结了三次婚,望尘莫及啊。”王免刷着碗,一边留意崇晏的神情,发觉她眼神淡淡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崇晏早就知道王免的心思,這几個月以来,一直含沙射影說着有关结婚的话题,就是想知道她的反应和态度,不知不觉已经成了习惯。可她能有什么态度,她能对他直言,她并沒有结婚的打算嗎?
“怎么了?”王免洗完碗,崇晏還在走神,他上前抱住她。
“你……”你真的很想结婚嗎?
“我怎么?”王免不知所以,他摸了摸自己的脑勺,寸头短发有些扎手。他将下巴轻轻搁在崇晏的脑袋上:“剪了新发型,是不是被我帅晕了?我记得高中的时候,我剪了头发,你也是這样的表情,花痴的表情。”
“谁花痴了?”崇晏猛地抬起头,质问王免,“花痴”這两個字真的很不适合她啊。但是,這個男人,真的有說大话的资本,有吸引女人目光的资本。好在回美国同居這么长時間以来,除了那個充/气娃娃,她沒有发现王免身边有其他女人的痕迹。
“我花痴,我花痴,掉了两個字,令我花痴的表情。”王免将崇晏直直抱了起来。崇晏双脚离地,她搂紧王免的脖子。
“你又這样……”崇晏环顾四周。即使知道崇昱不在客厅,她也要仔仔细细確認一番。
“老是低着头吻你,我累。”王免說着,丝毫不觉得将崇晏這样抱着要累千万倍。
被王免抱着的崇晏,比他足足高了一個头,她早已熟知這個男人的秉性。她捧着他五官分明的脸,低头将自己的唇印上他的,不到一秒钟又离开。见男人满是不乐意,她压低音调:“回房间了再說。”
王免三步并作两步,十分迅速地抱着崇晏上了楼。
崇晏见王免還是那副讨赏的表情,跟拿着饭勺让她喂的崇昱很像,她轻轻勾唇,弧度好看。她重新捧起王免的脸,学着王免从前吻她的样子,吻着他。
她轻吻他的额头,眼睛,脸颊,唇角,吸允他的唇,舌尖轻轻地叩开了他的牙关。王免的手也沒闲着,一只手托着崇晏,另一只手伸进她的衣服裡,煽风点火。
“去浴室,還不好?”王免声音沙哑,崇晏意乱情迷,迷糊糊点着头。
王免真的爱死了浴室。
浴缸上头的喷浴头不停放着水,好像蒙蒙细雨。被他打满沐浴泡泡的崇晏,更加滑溜溜的。他已经等不及,调整好姿势后,进入她,她闭紧牙关,轻哼了一声。
即使在大大的圆形浴缸中欢爱,他一只手始终托着她,也不敢太放肆,生怕她磕碰到哪裡。可能是因为他太過收敛?他怎么觉得,崇晏好像大胆了些,居然轻易翻身而上!
前刻王免很激动,可后刻他却失望了。崇晏当他是……船垫?睡着了?
将浴室用水通温泉的设计,是他最自豪的地方,也是他最恨的地方。好不容易崇晏同意了,他還沒爽够,她又像在国内的温泉室裡一样,睡着了……
他只有說服自己,比上次好,好歹還做了一次,下次再接再厉。可当他看见崇晏熟睡的脸,他又觉得满足。即使一次也沒有,看到她這样甜甜地睡着,他也像吃了蜜一样,心满意足。
崇晏醒得很早,好不容易有了闲暇時間,给這一大一小做饭,一一叫他们起床吃饭的温馨時間,她得好好珍惜。可貌似,她沒能有這样的机会……
“你起来啦。”崇晏正在做早餐,王免从背后伸手抱着她,脑袋搁在她的肩上,轻轻地“嗯”了一声,身上有一股好闻的须后水问道。
“崇昱還有18分钟就醒了,我得抓紧時間,抱一抱你。”王免瞅了瞅客厅墙壁悬着的挂钟,一边抱着崇晏,一边轻轻地摇晃。
“你们都不用定闹钟的嗎?”崇晏早就发现,王免从来不定闹钟,连崇昱也慢慢有样学样。但是崇昱每天那個时刻醒了,可以解释为生物钟,可身后的這個男人,真的是一個奇特的物种,无论什么時間,只要是她醒了,他也就醒了,任她如何轻手蹑脚,他都是如此。
“崇昱定沒定闹钟我不知道,可是我定了。”王免說。
“你定了闹钟?”崇晏诧异,她可是为了“查明”王免醒来的真相,把可能有响声的电子设备都带下客厅了,王免還有什么藏着的?
“你不就是我的闹钟嗎?”王免有些得意,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养成了這种习惯。只要崇晏起床了,他也立马就清醒了。
崇晏抿唇,唇角轻勾,眼角弯弯:“你去试一下衣帽间裡的衣服,刚熨好的。”
“好哇,你们背着我偷/吃,還背着我偷穿!”崇昱穿着蜘蛛侠的睡意,趿拉着一双小猪卡通拖鞋,瘪着嘴,一双眼炯炯有神。
崇晏一听這“偷/吃”一說,审问地看向王免。
王免立马耸肩,举起手投降:“不关我事。”
“崇昱,你跟谁学的?”崇晏严肃问。
“這還要学嗎?我自创的,你们偷偷背着我吃好吃的,不是偷/吃嗎?”崇昱不知所以,一脸迷茫地看着有些生气的崇晏。
原来是這样。
崇晏舒了口气:“谁背着你吃好吃的了?洗脸刷牙沒?等下才可以吃,你现在跟王免一起试衣服,嗯?”
“好。”崇昱点点头,上前拉走王免:“王免,你反应好慢啊,快去试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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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不是在教堂举行,在国外举行中式婚礼也是令人闻所未闻。
“为什么沒有提前說?”王免皱眉,审视地看着李迅和新郎官装扮的方园。
“大哥,你不要怪迅子,這件事他不知道的。”方园赶紧将李迅掩在身后,生怕王免的拳头突然间袭来。
王免心中哼笑,這方园敢情還当他是从前的莽撞小子,动不动就拳头說话的莽撞小子?他收敛怒意:“有什么需要,可以提前商量,我也不是不通情达理。让她当伴娘,這可不行,听說伴娘当多了会嫁不出去,你们愿意我一辈子当光棍?”
“你们现在這情况,跟结婚沒差吧……更何况,就一次……”方园小声嘀咕。他的新婚老婆是一個十八线的小明星,本来对他的追求熟视无睹,可听說他的兄弟跟好莱坞华裔女星MillWong有一腿,她就立马答应了,必备條件之一就是:让MillWong给她当伴娘,不然這婚事免谈。
王免脸顿时垮了下来,這本来就有些“婚途”渺茫了,哪還经得起各种可能,即使可能不存在的可能:“一次也不行!”
“王免,顺路帮一下就行了,人都来了不是?”站在王免身旁的崇晏穿着一身简单的藕粉色鱼尾拖地礼服,如海藻一般的黑发披在身后,明明沒有露出任何一寸肌肤,却隐隐有些性感,清纯裡的一点性感。她劝解着王免,眼神一直盯着崇昱,他正准备在自助餐桌前吃蛋糕。因为鞋跟较高,她轻轻踮起便可以凑近王免的耳朵:“你赶紧去照应崇昱,他又偷偷吃蛋糕了,過敏的。”
王免听這话,三下两除二,走到那小子面前,像逮小猪一样把他给拎了起来抱在身上:“一会儿沒注意,就跑過来偷吃了?”王免說完,顿时觉得自己好像說错了话,暗暗怀疑,這小子嘴裡的“偷吃”词汇八成真的是自己不经意间教会他的……幸好崇晏比较远,听不见,不然,他就完蛋了!
一大一小的人儿在宴会人群中格外引人注目,礼服是一样的,深蓝色的燕尾服。這王免倒是穿出了几分模特的感觉,可崇昱,帅气是有点小帅,可总瞧着有些……喜感……
“瞅着我干嘛?”崇昱怨愤地看着制止他的王免,就差一点点,他就吃上了。
“我怎么感觉,你這装扮,有点眼熟……”王免說。
“哼,你不会想說跟你很像吧?”崇昱得意地问:“你不觉得我像工藤新一嗎?”他顺势還揪起自己的红色领结,放在嘴边,怪声怪气地說着话。
“……”王免這才反应過来,暗暗想着,不会他自己跟這小短腿一样,自以为穿着很帅,可事实上很滑稽?
正想着要不要去洗手间,跟這小子一起照照镜子,確認他跟這小子穿着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可就在那一瞬间失神,他回到原地发现,他的崇晏被拐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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