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一章 人棄我取
倒不是說他打官司打輸了,而是因爲這次“勝利”對他來說簡直輕鬆無比,而當法官宣佈他勝訴的時候,他甚至還有一大半準備的話和證據沒有說出來。
雖然說這場關注人非常多的庭審爲他的光輝履歷上添了濃墨重彩的一筆,而且他也能從中得到不菲的辯護費,不過像這種還沒出力對方就倒下的案子還是讓他沒有任何成就感。
有同事不無羨慕地對他講,這次庭審的法官臨時換了一個人,顯然是三木律師所的僱主找了人的關係。
“既然已經找了人,爲什麼還要找我來辯護呢?”古美門非常不滿,“後面的反訴換人吧!”
“你確定?這可是一大筆律師費,比你的兩千萬標準都高多了。”
“沒意思。”古美門拒絕了。
同事連忙去申請了變更,彷彿是害怕他會反悔似的。
他說得沒錯,久世秀則確實去找了黑川弘務。
秀則這點事在他看來完全就不叫事,至於新法官的人選,他也是打着麻將、嘴裏嚼着堅果時決定的,可能事情的困擾程度還比不上到底是該胡把小的,還是該打光筒子等自摸三萬。
畢竟這是首相的意志,他不需要去想對錯,只需要決定讓誰來辦就好。
搞贏了官司之後,久世秀則再接再厲,直接反訴對方侵害名譽,並且無視太陽能發電協會的警告,使用了質次價低的產品冒充合格品,敗壞了行業聲譽。
雖然後面這個屬於行政,法院無權審理,但秀則要的就是渾水摸魚。
只要對方“侵害名譽”罪成立,那麼其餘的罪名哪怕不成立,在登報時也可以說是“勝訴”,老百姓可不會認真看那些罪名。
最後的結果當然是大獲全勝,當球證、邊裁、協辦單位通通都是自己人的時候,想要贏下這場比賽是理所當然的事。
結果因爲這件事,社會上突然冒出了很多聲音,說是當初自己被人騙了,那些光伏企業賣給自己的設備,還有當初簽訂的租賃協議都有問題。
比如明明說好是“租用居民的屋頂”,但最後協議的內容卻變成了居民向光伏公司租用設備;
明明是合作性質的項目,密密麻麻的條款中卻有一條“若發電量無法達到相應標準,則用戶必須賠償損失”的隱蔽條款;
再來就是所謂的“到期後設備歸屬”問題:合約中雖然寫明瞭20年後設備無償贈送居民,但光伏組件的理論壽命最高也只有25年,而這個理論值往往卻還是達不到的。
即便是質量最好的光伏電池板,在用個4-5年後都會出現效率下降的問題,而新千年伊始時日本建設的光伏項目中,2015年設備就已經大多廢掉。如果保養不當,不能用的時間還要提前到10年左右。
也就是說,這與其說是到期後將設備“贈送”給居民,還不如說是產生了一批光伏垃圾。在日本那個扔垃圾還要高額收費的地方,這些設備別說折價,就是當垃圾賣掉都沒人收,因爲目前還沒有專門回收光伏玻璃和硅片的回收企業。
這些問題曝光出來後,民間自然是鬧得沸沸揚揚,連帶着和能公司的信用都遭到了質疑。
太陽能發電協會緊急開了個會,大夥聚到了一起談論問題該怎麼解決。
會前,大家抱怨了一番秀則的“多事”——如果不是這幾個官司,民間可能還不會這麼快就將注意力轉到這方面來。
光伏併網補貼也補貼了好幾年了,眼看着補貼價格就要下降,很多企業都面臨着削減成本的壓力,某些心中有鬼的傢伙甚至都已經在盤算着如何做個資不抵債的假賬,然後光速破產,提桶跑路。
在這種情況下,建設光伏組件垃圾回收是一件非常費力不討好的事,尤其是在面臨成本壓力的時候,誰都不願意掏錢出來。
“...我們每個企業的情況都不一樣,每個企業的設備規格也大多不同,實在是無法建立一個統一的回收標準出來。”他們是如此推脫的。
只有京瓷公司的人站出來,說了一些還算是有用的話:
“太陽能電池板雖然每家的規格大多不同,但基本都是由65-75%的玻璃、10-15%的鋁製框架、10%的環氧樹脂塑料,以及和3-5%的硅製成,此外就是少量的銀和銅。
廢玻璃雖然佔比最大,但卻並不值錢,只比石英砂略貴;環氧樹脂更是隻能用來焚燒;如果能將硅加工成硅顆粒、銅做成銅珠、銀子用來生產工業白銀,並且回收率達到80%左右,那麼這些東西將可以在市場上賣到1000円左右的價格。
所以,如果要建回收廠並且盈利的話,那麼回收成本就必須降到1000円/塊以下。”
雖然他們計算得沒有問題,但在座的人依然搖頭不已。
如果只是將廢材料進行加工,他們倒是有信心將回收成本降到他說的那個地步,但賬卻不能這麼算。
誰去負責回收這些廢組件?廢組件運輸到工廠,中間要花費多少汽油錢?
而且設備的廢棄時間大多不穩定,能壽終正寢的設備絕對寥寥無幾。有時一場冰雹之類的災害下來,當地的板子就要重修一批,工廠負荷此時就會爆滿。
但平時運行情況良好時,回收工廠卻又因爲規模的原因而沒什麼業務,這折舊的機器錢、場地錢、人工費又該誰來出?新培養的員工可以做這樣的高技術工作嗎?效率跟得上?
“不如等光伏大規模應用後,回收有利可圖後我們再建工廠。”有人這麼建議。
旁邊立刻就有人反對:“我們的鄰國不是依然允許進口垃圾嗎?我們直接將垃圾出口到鄰國去回收不就好了?”
“那樣依然太貴,而且開船難道就不要柴油、重油錢嗎?我建議,反正玻璃、硅、鋁也不是什麼環境污染材料,直接就近填埋算了。”
“不行吧?裏面還有鉛呢!”
“嗨,買通幾個第三方檢測機構,出一份無害化報告不就好了?就說含鉛量對環境影響微乎其微,還不如以前汽油抗爆劑時代的鉛影響大,填埋非常安全...”
爭論了半天后這些人最終也沒有爭論出什麼結果,最終主席只得宣佈散會。
人走空後,久世秀則留在辦公室冷笑不已。
這些人的表現完全符合他的預期,全都是一幫不負責任的傢伙。
這些人什麼時候才能明白,承擔責任的不一定會承擔後果,逃避責任的反而都逃不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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