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地下城的无聊生活 作者:善水 黑龙康斯坦丝的心情非常不好,不好的原因有很多种——例如,西面火山中的火焰君主又在尝试烧烤,虽然他烧的东西连地精都不肯吃;南面山麓下的牛头人在发酒疯,严重走音的歌声可以杀死比蒙;還有,那些该死的巫妖,难道他们就不能停止讨论学术?知道一加一等于二就够了,干嘛一定要知道为什么等于二? “我受够了,這個地下城根本沒有正常生物!”叹息着摇摇头,康斯坦丝舔了舔前爪,打算把昨天挖出的深坑再填埋起来。它也明白,自己的行为与那些疯子沒什么区别,不過如果不找点什么干干,又怎么打发這漫长的时光?要怪,就怪這座地下城距离大陆太远,那些可以用来取乐的骑士和冒险家,已经有五十年沒有来到這裡了。 “我恨那個神圣结界,公民不是有人身行动自由的嗎?”委屈的叹了口气,康斯坦丝望向上空,那裡的岩石层中隐隐透透出白光——虽然很美,却阻碍着地下城的居民们离开這裡。该死的教皇,为什么他在扑倒之前還有力气設置结界,难道是回光返……等等,从白光中落下的那個东西是什么? 砰的一声闷响,在白光中陡然出现的身影,已重重砸在康斯坦丝的头顶上。虽然有些头晕目眩,但黑龙還是本能的伸出前爪,将下坠的身影接住。若干年后,吟游诗人们甚至专门作了一首《康斯坦丝的前爪,来赞美它這伸爪一接的功绩;而這個时候,矜持的黑龙总会清清喉咙,用某种邀功的表情叹息道:“其实在那一刻,我察觉到了诸神的灵魂附体!” 实际上,康斯坦丝也沒有完全胡扯,在這一刻它的确神灵附体,只不過附体的是疑惑之神。看着爪中的昏迷男子,黑龙脸上的神情只能用十万個为什么来形容,它从来沒有见過一個人类会以這种方式出现在地下城,而且這個人类還有着黑色短发与黄色皮肤,与大陆上的所有人种都截然不同。 “真的是人类嗎?看起来味道還可以……”用爪子轻轻拨弄着对方,康斯坦丝還是不敢确定。它仔细打量着对方——体型虽然有些偏廋,但面貌還算清秀,带着几分類似于贵族的文雅气质。如果以人类的标准来看,這只猎物也算是美男子,而美男子,一般吃起来都比较有嚼头! “不管了,先吃了再說!”舔了舔嘴唇,康斯坦丝心满意足的张开血盆大口,打算将战利品囫囵吞下。只是這一刻,昏迷的男性突然悠悠醒来,他的黑色眼珠让康斯坦丝略微怔了一怔。而紧接着,苏醒的男性在看到黑龙之后,先是稍显吃惊,随后却叹息道:“又做梦了,我早该知道,不能打太多游戏的!” “游戏?”康斯坦丝顿了一顿,有些疑惑的重复道。而听到它雷鸣般的声音,已经闭眼的男性又再度睁开眼睛。這一次他沒有叹息,而是在龙爪上撑起身子,迷茫的打量着四周。几分钟后,他突然咬了咬自己的手指,咬得那么用力,以至于康斯坦丝都有些不忍皱眉,小心翼翼的问道:“這样,不会疼嗎?” “疼!”男子的回答很干脆。只是下一刻,他突然双眼一翻,以最为凄厉的声音尖声呼道:“救、救命!” 刹那间,远处牛头人的疯狂高歌停止了。看起来,它们在這种尖锐声音刺激下,已经完全的甘拜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