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太美味了,都快吃撑了
“還要煮很久嗎?”
顾淑瑶已经禁不住這香味的诱惑了,口水正在大量的分泌。
“不用,再有几分钟就可以了,煮太久的话肉容易老。”纪常解释一句,揭开盖子,把洗好的紫苏放入其中。
翻炒几圈之后,再盖上锅盖焖一分钟左右。
开锅,将它们装入碗中端上桌去,香气更浓了。
一小碗清蒸的小溪白,一大碗蒸红薯,一碗紫苏兔肉,就是他们今天的早饭了。
对于他们家来說,已经是一顿最丰盛的早餐了。
纪常往顾淑瑶的碗裡夹了几块肉比较多的兔肉,他知道顾淑瑶比较喜歡吃辣,但是因为他不爱吃辣,所以她很少煮辣的食物。
顾淑瑶迫不及待的夹起来一块兔肉,直接咬上一口,快速的咀嚼起来。
“怎么样,味道還行嗎?”纪常好奇的问道。
“好吃,特别好吃,這是我吃過最美味的兔肉了。”顾淑瑶有些夸张的說道。
“好吃就多吃点,下午還有麂子肉。”說着,纪常又给她夹了几块。
“你也吃呀。”顾淑瑶给纪常夹了几块。
這种温馨甜蜜的画面,是顾淑瑶一直期盼的。
对于纪常来說,這样的画面只出现在他的梦裡,因为他想要拥有的时候已经失去了机会。
所以,他的注意力都在顾淑瑶身上,深怕這是一场会醒来的梦。
“来,吃点鱼,小心鱼刺。”纪常给顾淑瑶夹了一些小溪白,温柔的提醒了一句。
這种鱼刺虽然柔软,但是也有可能刺到喉咙,還是得小心一些。
兔肉对于纪常来說,味道只能算是一般。
毕竟他的味蕾在上辈子被各种美食训练過,而且吃過各种各样的山珍海味。
不像顾淑瑶,一年到头都沒吃過几回肉。
别說纪常用了那么多油来烹饪,就算是随便加点盐煮煮,她也会觉得十分的美味。
看到她吃,纪常觉得十分的赏心悦目。
秀色可餐,大抵說的就是顾淑瑶這样的女人。
他把红薯剥好皮,放到了顾淑瑶的碗裡。
肉要吃,碳水也不能少。
顾淑瑶的营养要均衡,這样她和孩子才会有足够的营养,才健康。
“呀真的是太美味了,吃的好饱呀,都快撑了。”顾淑瑶摸了摸肚子,感觉它大了一圈。
“一会我去一趟县裡,看看能不能把麂子肉卖些钱。家裡什么都缺,得补齐全。”說着,纪常就开始收拾碗筷。
顾淑瑶见状连忙道:“放着,我来。你把什么事情都干了,我干什么。”
“你一個孕妇,自然是养胎,乖。”
“不为自己考虑,也的为肚子裡的孩子考虑。”
“等我多存一些钱,就带伱去县裡的医院做一個全面的检查,看看宝宝们的情况,有沒有营养不良。”
纪常的话,直接把顾淑瑶堵的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她很想說农村的妇女沒有那么矫情,谁怀孕了不是照样上山下地。
可是,他温柔的语气,让她不愿意去反驳他。
這种被人宠着的感觉,她已经太久沒有体会過了。
一天,她想着,自己就享受這么一天。
万一這是一场梦,梦醒了也够她安慰很长一段時間了。
家裡也沒几個碗,纪常很快就洗好碗筷和灶台。
洗好之后,纪常就拿着柴刀来到院子。
挑选了一些粗细和长短适合的木棍,纪常就开始制作皮绷。
皮绷,其实就是一個框架,制作好之后把兽皮固定在框架裡头,這样兽皮就不会收缩。
這东西制作起来不难,哪怕是稍微用了些榫卯的结构,对纪常来說也是很简单的。
半個小时不到,他就把皮绷子做好,然后将麂子皮固定在上面。
顾淑瑶就那么静静的看着,她還是第一次见到纪常這么认真的做一件事。
她觉得,现在的纪常看着特别的顺眼,也特别的有魅力。
原本,纪常就是一個星目剑眉的俊朗男人。看着唇红齿白的,长得十分的好看。
他的身高一米八,在南方属于鹤立鸡群的存在。
她這些年一直默默扛起一切,多多少少和他這好看的皮囊也有点关系。
去县城裡,总是有不少姑娘打听他是否结婚,做什么工作。
知道他是浪荡子也不嫌弃,有的甚至会大胆的請他吃饭,约他看电影。
不過,纪常都沒有接受。
那個时候,他觉得女人很沒意思,哪有喝酒、打牌、玩音乐有意思。
不错,纪常是玩過音乐的人,和县裡的几個浪荡子還组建過乐队。
他会弹吉他,会吹口琴,会拉手风琴,也算是一個多才多艺的艺术青年。
可惜,生错了时代。
不過重活一世,纪常也沒有想着混娱乐圈。
那個圈子的新闻看多了,他觉得很沒劲,和艺术沒有半毛钱关系,全都是生意。
把麂子皮固定好之后,纪常就把它拿到房子的二楼挂着阴干。
二楼的堂厅宽敞又通风,最为合适。
搞定之后,纪常从屋裡推出了一辆六七成新的二八大杠。
這是他和顾淑瑶结婚的时候置办,那個时候流行什么三转一响。
纪常结婚的时候,只有一转,但是在村裡也算是很风光了。
如今,有就只有村长家和他家有一辆自行车。
今天看着纪常推着自行车出来,顾淑瑶和昨天的心情完全不同。
“今天你就别出门干活了,在家好好歇着,我会尽快回来。”纪常边交代,边把背篓挂在自行车上面。
顾淑瑶点了点头,路上带着一抹笑意:“路上注意安全。”
“嗯,等我回来。”纪常拿了一块干净的布往背篓上一盖,就推车出门了。
纪常吹着口哨,骑着二八大杠在泥泞的村道上不急不慢的行驶起来。
毕竟自行车对他来說有些生疏了,需要谨慎一些。
此时,村道和农田裡已经不少村民了。
他们看到纪常骑着自行车也沒有和他打招呼,因为大家都很嫌弃他。
大家都觉得他是一個游手好闲的街溜子,每天就知道蹬着自行车去县裡瞎逛,啥正事也不干,還靠一個女人养着。
看见他就觉得晦气,自然就不会跟他打招呼,恨不得离得远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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