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六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作者:小宇柔 港城音乐节,在炎黄帝国也算是享有盛名的多元化音乐节。开办至今,也得到很多歌迷的认可。在音乐节上,歌迷能听到不同形式的各类音乐。 其中摇滚音乐专场,同样被很多国内摇滚迷视为感受前沿摇滚的重要时刻。国内不少知名的摇滚乐团,都以能参加此类专场演唱会为荣。 相比那些知名的摇滚天团,类似超越乐队這样的新人摇滚乐队,基本是沒有任何出场费的。但就算如何,也不是什么新摇滚乐队,都有资格登台演唱。 为了准备此次的摇滚专场演唱会,超越乐队也是准备了许久。抵达港城之后,李文杰也特意给他们租了排练场地,为的就是不出任何問題。 只要能在這种音乐节上,获得歌迷的认可。相信对于超越乐队而言,也是一次获得摇滚歌迷肯定的机会。能出席這种音乐节的,都是一些摇滚老炮啊! 在袁娜的豪宅做客结束,于文乐跟着超越乐队回到了预定的酒店。对于這支公司力捧的摇滚乐队,于文乐個人還是非常满意的。 那怕出道的時間有点短,但超越乐队获得认可的速度,還是令不少摇滚乐队惊讶。根据公司给其建立的官方歌迷網站,註冊会员已经达到十万多人。 這個数字,相比李文杰飞豹乐队当初的千万歌迷,自然還是远远的不如。但李文杰同样知道,当初飞豹乐队刚出道,也是打拼了近一年才突破十万歌迷這個数字。 如今超越乐队,半年不到便获得這样的成绩,他還有什么不满意呢! 此次带来三首新歌的超越乐队,也将以新人摇滚乐队的资格,担任摇滚专场的开场乐队。六首歌,除了他们的代表作‘天高地厚’之外,三首新歌同样堪称经典。 最令歌迷期待的,還是此次超越乐队。将在音乐节演唱两首越语版的摇滚歌曲。這对很多出席音乐的南越摇滚歌迷而言,无疑還是充满了期待。 抵达港城的第二天,于文乐根本就沒离开酒店。甚至连吴新明的邀约,于文乐也委婉的拒绝。原因是。他要抓紧時間开始写用于帝讯通征文的新小說。 關於這個事情,于文乐也沒忘记跟老师乔炎打個招呼。听到于文乐要尝试写都市题材的小說,乔炎并沒過多反对。只是希望于文乐,要写就一定要用心。 将故事大纲简单跟乔炎說了一下之后,乔炎想了想道:“故事设定不错。也符合帝讯通的要求。虽然我平时很少上網,却也知道網络带来便利的时候,也带来了不少弊端。 既然你已经答应帝讯通,参与此次的網络征文,那就好好写。尽可能,写出一些不会過于误导網民的事来。用你的话,就是多写一些正能量的书,明白嗎?” ‘明白,谢谢老师!’ 听着于文乐的感谢,乔炎却很感叹般道:“你跟铃丫头写的歌我看了。写的很不错。当初我還觉得,写歌会影响你在小說上面的发展,现在看来真的白担心了。 只是老师還是希望你记住,千万别被一时的名利而蒙蔽双眼。想成为真正的小說家跟音乐家,你就必须耐的住寂寞。名气不是靠捧起来的,而是靠成功作品累积起来的。 你现在在小說跟音乐上,每一步都走的很稳,這让我很欣慰。而我也知道,如今的时代不同,老师也教不了你太多东西。能做的。就是让你少走一些弯路。” 在乔炎看来,收于文乐当记名弟子,确实也是临时起意。但现在看来,這個决定或许会是他最明智的决定。从目前看来。于文乐的发展潜力,比其它几個徒弟都大。 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于文乐会過于沉迷外界对其的吹捧。顶不住這种捧杀,将来坠入凡尘之后,或许這种从云端坠落的情况,往往会毁掉一個人的未来。 這也是为何。乔炎不希望于文乐公开,他是自己弟子的原因。毕竟,若是外界知道這個消息,估计也会觉得更加惊讶,给予于文乐更多的关注吧! 结束与乔炎的通话之后,于文乐也很快进入码字的状态。对于即将用于征文的小說,他個人同样也是非常喜歡的。那怕,網恋這种事情他也沒尝试過! ‘第一次亲密接触’,一部在另一個时空被视为網络庆典,關於網络爱情的小說。其中那几段话,在于文乐看来也是带有很多诗情画意的。 打出书名之后,于文乐很快便在电脑当中,打出了第一行字。 ‘跟她是在網路上认识的。怎么开始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好像是因为我的一plan吧!那個plan是這么写的’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嗎?沒有。 所以我仍然沒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嗎?沒有。 所以我也沒办法飞。 如果把整個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個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嗎?不行。 所以我并不爱你。” 原本于文乐想用第三人称写這部小說,但最终還是觉得第一人称或许会让读者更有代入感。因此,于文乐最终還是采取了第一人称。 那怕這部小說写出来,或许会让人觉得有些跟于文乐对不上号。但在于文乐看来,小說作者最擅长的不就是想象跟创造嗎? 既然能创造出虚构的武俠人物,虚构一個‘痞子蔡’又有什么問題呢?最重要的,于文乐觉得這個網络很有一丝坏坏的味道。 名字痞而人不痞,相信不少看過這部小說的人,也会为‘痞子蔡’而感动,为‘轻舞飞扬’而伤心吧!至少于文乐觉得,這书的结局,估计又会为招来不少黑吧! 但這或许就是小說的魅力,一部能让人又爱又恨的小說,本身就說明读者对创作角色的认可。至于招黑的话,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 在‘诛仙’裡,他已经将‘碧瑶’给写挂了,再写挂一個‘轻舞飞扬’又有什么关系。若是不挂,又如何让人对其印象深刻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