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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改稿(求收藏票票追读)

作者:森外
第43章改稿(求收藏票票追读)

  依然是十字路口的老马家,你别說,大热天的吃羊肉泡的還不少。

  一人一碗,配上白馍和辣椒酱,两人大口吃起来,這一次沒要酒。

  才吃了几口,方明华就感觉身上出汗,热气腾腾不過感觉很爽。

  陆遥也是满头大汗,不過边吃饭也沒忘记讨论那篇稿子的事。

  “小方,你已经看完小說,說說你的感觉?哪些地方沒写好?”陆遥点上一支烟问道。

  “那我就說了啊,說错了别介意。”方明华谦虚了句,才說道:

  “首先,我觉得伱這部小說的名字不太好,《生活的乐章》過于普通,沒有体现這部小說的精髓。”

  “哎给书起名太费脑壳了。”陆遥接過话茬,說道:“最初我起名叫《高加林的故事》非常直白,后来也觉得不妥,写完之后改成這個名字的。”

  哦

  方明华点点头,刚准备說出自己的意见,却又听到陆遥說道:“要不改名叫《你得到了什么?》,苏联作家柯切托夫不是写了一本《你到底要什么?》我很喜歡,干脆就仿照他的名字。”

  “不好,那還不如《生活的乐章》呢。”方明华摇摇头。

  “哎起名真难啊。”陆遥抓了抓有些纷乱的头发。

  “陆大哥,干脆叫《人生》怎么样?”方明华用试探的口气說道。

  “《人生》?”陆遥听了,慢慢抽着烟,似乎在琢磨。

  突然大腿一拍:“這個名字好,我非常欣赏柳青老师在《创业史》的一段话: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要紧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沒有一個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沒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個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個时期,也可以影响人生。”

  “《人生》這個名字好啊.我咋就沒想到呢。”陆遥哈哈大笑。

  《人生》這名字就是這样来的?

  方明华不敢肯定。

  “小方,谢谢你啊。”

  谢我什么?

  受之有愧。

  应该是谢谢你自己,或者是帮你起這個名字的某個朋友吧?

  “小方,文章內容還有什么不如意的地方,你尽管提。”陆遥又问道。

  這一次方明华沒再琢磨而是直截了当:“陆大哥,你文章中高加林在农村生活部分写的非常好,相比较而言他进城以后就写的逊色些,還有就是不要過分纠缠于男女主角的爱情主线,应该加强主人公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与现代观念间的心理冲突,”

  “你說的這個問題,我把小說给我一個朋友,叫李小巴,他看了也提出這两個問題,看来你们是英雄所见略同啊。”陆遥說道。

  “哪裡哪裡,陆大哥你過奖了。”方明华赶紧谦虚。

  他听過李小巴這個名字,也是秦省的一位作家,不過年龄比陆遥還要大快五十的人了。

  “走,回去!”陆遥匆匆吃完羊肉泡,抹抹嘴就要往外走。

  “干嘛?”

  “稿子還放在你那呢,我要拿回来晚上改!”

  “陆大哥,急啥嘛,先休息休息,身体养好再說。”方明华劝道。

  “我身体好着哩,你這個人啊,别的都好,就是有时候像個女人一样婆婆妈妈的。”

  沒办法,方明华也赶紧吃完饭,两人出小饭馆向单位方向走去。

  陆遥拿回他的文稿匆匆走了,方明华也沒继续写作,身体是革命本钱,還是悠着点好。

  人一旦不专注某事,方明华就感到浑身不舒服起来。

  先去理個发,仪表還是注意的,于是方明华骑车到建国路口一家理发店先理了個发,标准的三七分,然后回去后又准备冲個凉,浑身汗唧唧难受。

  這年头洗澡是個大問題,不過夏天好解决,反正现在单位人都下班了,后院很安静,方明华干脆骑着自行车跑回家,拿来脸盆毛巾,又带了件换洗的内裤,回到单位后,脱掉衣裤,穿着裤衩就在后院的水龙头打水冲了個凉。

  顿时感觉舒服好多。

  出去逛逛.换换脑筋。

  方明华锁好门,穿着背心大裤衩拖鞋,晃晃悠悠出了单位大门。

  现在是夏夜,华灯初上。

  古城西京,大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還有街头小贩的叫卖声,充满了烟火气息,方明华突然想到南疆,想到那個烽火连天的世界,想到周顺来、宋棠棠。

  海子曾经写過一句诗:

  有人在夜市或小吃摊的烟火气中长歌纵酒;

  也有人眼波流转,迎面撞进夏日晚风。

  可這些都不属于周顺来宋棠棠他们。

  也不属于陆遥他们。

  创作要紧,但函授课也得上,到了周六一大早起床,方明华骑着自行车带着妹妹前往西大,夏日的晨风吹在脸上很舒服。

  你别說,不码字的日子就是爽啊

  方明丽坐在自行车后面,很开心的哼着歌。

  “哥,最近我們文学社活动可多呢。”姑娘突然說道。

  “有些啥活动?”

  “我們准备文学社正在筹办自己的刊物,号召大家都积极投稿。”方明丽說道。

  “這是好事啊,你可以写。”

  “那我写好了让你看,给我把把关。”

  “沒問題。”

  “還有,我們组织一次文学讲座,一次诗歌朗诵会,专门去城南公园朗诵,旁听的人可多啦。”

  “你朗诵了沒有?”

  “朗诵啦,朗诵的是《青春万岁》裡的那首诗,但最好听還是李丽朗诵的《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

  方明华马上想到初次见到李丽。

  站在西大草坪上大声朗读《致橡树》,穿着白色衬衣蓝色背带裙,一头短发在风中微微飞扬,简直像一幅油画。

  样子很美。

  想到這裡笑了笑,随口回答道:“我听過她朗诵诗歌,的确不错。”

  “给你說啊,哥,李丽特别喜歡你写的那两首小诗,在讲座上還专门提到呢,称你为明华老师。”

  “真的?”

  “真的,我不骗你,她以为你是個中年大叔,真好笑,可我就不告诉她你其实今年還不到21呢,比她大不了多少。”

  呵?

  “对了,妹妹,千万别因为文学影响正常学业,還是要学好你的专业课——数学!”方明华叮嘱了句。

  “放心吧,哥,我上学期拿了三等奖学金,這学期争取拿二等!”方明丽语气有些傲娇。

  “有志气!”

  兄妹俩說說笑笑,骑着自行车赶到西大,方明丽要去上自习做作业,方明华则去上课。

  一进教室,就发现赵红军正坐在教室后面,就過去一屁股坐在他身边,问道:

  “怎么,不翘课了?”

  “瞧你說的,我现在每次都来按时上课,你說的对,学点知识总有用,特别是英语,哥们還准备将来和外国人做生意呢。”

  “志向远大!”

  方明华翘起大拇指。

  “喂,明华,你去南疆怎么样?见到棠棠沒有?有沒有啥危险?”赵红军关心问道。

  “见到了。”方明华也沒啥隐瞒,把去南疆经過简单說了一遍。

  “什么?竟然差点牺牲?那么危险?”赵红军听了惊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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