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死在我手上 作者:未知 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燕子已经去出早点了,我在家裡收拾一番,又在身上备了点宣纸。 坐在沙发上看了一会老爹留给我的那本小本子,說来真是奇怪,只要我看過的东西,在我脑海裡就会形成一個概念。 甚至是所有符箓的操作方法,简直太神奇了,這要是老爹活着,想必看见這样一无是处的我能眨眼间将祖上传下来的东西全部领会贯通,一定会乐死吧! 在屋裡看了几张,正准备去给燕子帮忙的时候,手机再次嗡的一声震动响起。 上面是柳晴的电话号码,我第一個反应就是不会又出事了吧! 赶紧接通,就听到电话裡柳晴激动的声音,“方清,我昨晚竟然沒在车裡睡觉!” 听到柳晴這话,我当时也是一怔,怎么会突然就好了呢? 按理說也不应该吧!天煞沒解决,那背后究竟是人是鬼,是什么目的也沒弄清楚,怎么就无端的好了呢? “你在学校等着我,我這就去你那裡。” 我還是想当面听柳晴說說昨夜究竟是個怎样的情况。 柳晴比我更激动,扯着嗓子在电话裡喊着:“我就在你家楼下对面的马路上,你赶紧過来吧!” 我挂了的电话就赶紧往出走,一個人影来不及躲闪,就被我捕捉到了。 這人也是一身黑衣,跟昨天的小浑混像是一伙人,我毫不犹豫的上前,追着小浑混跑了好几個废弃楼道。 最后他還是沒有我熟悉這裡的路况,被我堵在了一個胡同裡。 “說吧,你们是什么人,昨天我就看见這裡好几個人,你们想干嘛?” 那小浑混啐了一口,显然沒瞧得起我,双手掰着手腕,骨节的声音嘎嘎作响。 随后二话不說,直接冲着我冲了過来。 眼看言语不行就只能动手了,我也不含糊。 别看我身子骨单薄的样子,但是這身筋骨可是从小打出来的。 我老爹打出来的,也是被小伙伴打出来的。 小伙伴骂我跟燕子是沒娘的孩子,是野种,我不服气就跟他们打架。 双拳难敌四手,自然是给我打個鼻青脸肿的回家,进门老爹一看我的德行,二话不說,又是开揍。 刚开始我還以为老爹是因为我跟小伙伴打架才打我,后来燕子给我打听出来了,原来是老爹嫌弃我让人揍了,沒打過人家才生气打我,也当教导我了。 所以现在這一身筋骨,打几個小浑混是沒問題的。 面对小浑混冲過来的一记飞脚,我直接侧身,一拳就闷在了小浑混的胸口,将其打倒在地。 就一招! 小浑混在地上還沒反应過来,我便直接骑再了小浑混身上,一道小纸人就贴在了小浑混的腋下。 “咯咯咯···咯咯咯···哈哈哈···哈哈救···命···放···放了我!” 那小纸人沒太大的伤害,只是会让人笑個几小时,一般十分钟不到就受不了了。 我伸手打在小浑混的脸颊上,有一下沒一下的拍着。 “现在知道說了?” “我··哈哈···我說···哈哈哈!” “那就赶紧說吧,我沒那么好的耐性!”冷冷的从小浑混身上起身,顺手扯下了那张小纸人,撕碎了扔在地上。 小浑混哈哈哈的笑声小了很多,但是并沒有停止。 “我就是开发商让過来赶人的,哈哈哈···我們老大看一個姑娘家,哈哈哈···想要我們吓唬吓唬,沒想到看你回来了就沒哈哈哈····动手哈哈哈。” 這话若是以前我倒是相信的,因为以前也来過开发商来看這块地皮。 但是這两日事情发生的根本就不受控制,我怎么能相信一個外人說的话。 “小子,你跟我玩鹰?” 双手抓着小浑混的双手背在他身后,用力的将双脚往后背,将他身体对折,当时给小浑混疼的嗷嗷嚎叫。 “放了我吧,我說,我說!” “我看你是不想說实话啊!”我手上的力度松了一点,不至于将人弄死。 “我說我說····”小浑混额头上都是冷汗,疼的也忘记了還想笑。 我手上的力道又松了一点,让小浑混彻底趴在地上。 小浑混串息着,开口:“我們是······” 這话還沒等說完,我就感觉到小浑混的身子剧烈一颤,然后像是被人抽干了灵魂一样,面容扭曲,瞪大了双眸,随后一口气卡在嗓子裡,在也沒有发出声音。 我当下大惊,看样子這人是死了! 我沒有趣触碰,而是掏出手机赶紧给宋明打了一個电话,然后等着警车跟救护车到来。 我现在判断,這人被人在身体裡设下了某种禁制,一旦說出那些秘密的话就被随时出动禁制,随时毙命。 二就是這人身体有隐疾,刚才我的手法太過凶残,触碰到了隐疾,所以承受不住直接就死了。 只有這两种可能,但是我解释不清啊,我家附近還沒有监控探头,我只能等着警车跟救护车。 挂断了电话,我焦急的往路口看去。 正好就看见前面的一辆车向我按了一下喇叭,那熟悉的红色,我赶紧跑了過去。 這裡的路窄的只能過一辆车,所以一会警车和救护车到来,我得告诉柳晴赶紧退出去。 “你怎么来了?” 柳晴探出头,沒有回答我的话,而是看向地上的那人。 “你不会给人打残了吧!” 我以为柳晴是刚将车子开到這裡,所以沒有多问,脸色凝重。 “我报警了,你把车开出去吧,回头在跟你解释。” 柳晴点了点头,我跟她的关系也沒好到什么事情都要互相倾诉,只是我帮她解决問題的关系。 “哦,那回头你找我,我跟你說說昨晚我沒睡在车上的事情。” 我点头看着柳晴将车子倒了出去,說的也巧,正好今早宋明刚上班就接到我的电话,警车来的就特别快。 现场很快就被分锁,我也要依照條例跟着警察到局裡做笔录,毕竟他身上只有我的指纹,现场又沒有证人,沒人能证明他的死跟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