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不知道起什么
身边的人如同水蛇般缠绕着,正出神的看着自己,白色的床单上留下一抹鲜红。
前世的這一夜,林然是被强迫的,洛瑶那個时候的表现根本就是要把他开膛破肚,他吓坏了。
所以结束之后根本沒有注意這些,现在他才清楚,原来這也是洛瑶的第一次。
“醒了?”洛瑶面无表情,但内心是恐惧的。
她怕昨晚的一切都是梦幻,她怕她的阿然会继续不断的逃离她。
看着怀中這個绝色无双的美人,林然心中无限感慨。
他知道,眼前看似人畜无害的娇软女人,实际上是一個人美心狠性格狠辣病态偏执且随时可能会发疯的一只恶魔。
前世他不断的想要逃离她的控制,可最后到死也沒有办到。
记得洛瑶在林然刚上大学那年突然的出现,第一句话就是要林然娶她。
然而当林然拒绝后,一切就朝着奇怪的方向发展。
日复一日的三年转瞬而過,林然发现根本逃离不了洛瑶的掌控,他越反抗,洛瑶就跟的越紧。
终于在林然一次次跟校花柳如雪表白后,洛瑶疯了。
她疯狂的想把林然绑在身边,强迫他、占有他、甚至是虐待他……
林然与洛瑶就這么上演着他逃她追,他插翅难飞的戏码整整又是三年的時間。
终于在洛瑶一次出差的时候,出现了意外。
那一次林然被“秘密女友”柳如雪诓骗签了一份股权转让文件,之后就被柳如雪联合自己养母跟弟弟推下了天台。
风很大,失重加恐惧的感觉让林然终生难忘。
随着重物落地声清晰的传到林然的耳朵裡,短暂的痛楚過后,林然死了。
而自己的父亲,拿着林然的“遗书”成功继承了苏然集团林然的所有股份,加上他自己的股份,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集团第一人。
至于林然,只能化作一缕灵魂静静的看着渣爹后妈贱男渣女为自己的死亡而庆祝。
渣爹为了省事不等第二天就草草的把自己掩埋在了荒山之上,這边刚刚埋上不久,洛瑶就出现了。
洛瑶发疯一样让人挖开自己的“坟墓”,可笑的是连個棺材都沒有,也沒有火化。
她抱着自己面目全非的尸体哭的撕心裂肺,很久很久,她毅然吻了過去……
哪怕是灵魂,林然還是瞪大了眼睛,他不明白都這样了洛瑶還下得去口。
他自己都嫌弃自己现在的模样。
“阿然,你为什么不听话,为什么不肯留在我的身边……”
“对不起!是我沒保护好你。你等等我,很快我就来陪你了!”
洛瑶一定对自己很失望吧?
洛瑶让人把林然的遗体送回‘洞天庄园’,然后就静静的等待。
不一会,渣爹林天霸、继母柳月眉、非亲生弟弟林健、以及林健的表妹兼情妹柳如雪被人拖了进来。
几個人被抓到的时候還在家裡吃着火锅唱着歌,然后再睁开眼睛就到了這個庄园。
看到這個全世界都闻风丧胆的女财阀一個個抖的像筛子。
“你们害死阿然,该受千刀万剐!”
几人全都一脸惊恐,对于洛瑶话语的真实性他们丝毫沒有怀疑。
全世界都知道這個女人很疯很恐怖。
不是說林然只是這位大小姐的玩物嗎?为什么林然死了這個疯女人還要找他们的麻烦?
林天霸哆哆嗦嗦开口:“洛总,這這這……都是误会!我是林然的亲生父亲,我怎么会害死他?”
林健、柳月眉、柳如雪三人更是一脸惊慌,害死林然,是他们联合做的。
林健:“洛大小姐,這一切跟我們沒关系啊!”
柳月眉:“我這個当妈妈的最心疼的就是小然,打死我也不会去害了他啊!”
柳如雪:“不是我……不是我,我是林然最爱的女人。”
化作魂体的林然看着這一切摇头苦笑。
林天霸是沒参与,但他绝对是最希望自己死的人之一,只可惜生前眼瞎沒发现,死后才看清這個渣爹的真实面貌。
又或者說是死后才肯相信這家人的嘴脸。
作为這個世界最有钱有势的女人,想要查清楚真相简直不要太简单。
洛瑶冰冷刺骨的声音缓缓而出:“你们几個,都不能好死!”
洛瑶的话带着无尽的寒意与杀气,林健率先蚌埠住了,翻過身在地上猛的哐哐磕头。
“洛小姐,我错了……我错了!都是這個两個贱女人出的主意……”
說着就把自己的母亲跟柳如雪两個人推了出来,二人都一脸不可置信。
這是他们最爱的儿子/哥哥?
柳月眉开口說道:“儿子你不要怕,這個女人不敢把我們怎么样,這是法治社会!”
林健真想骂娘,你跟全天下最有钱有势的疯女人讲法律?是你疯了還是我疯了?
就算讲法律,他们几個杀人就不是事实?
法律是给普通人定的,不是给权贵定的。
柳如雪還处于震惊之中,看着洛瑶手中突然出现的剔骨钢刀,立马抖如筛糠。
“你不能杀我,我是林然最爱的女人,你杀了我他死也不会瞑目的!”
洛瑶一顿,随即眼中出现疯狂的神色。
是啊是啊!如果不是眼前這個女人,她的阿然根本不会死。
阿然到底是喜歡柳如雪什么?难道只是這张脸?
而一直看戏的林然也笑了,被气笑的。
洛瑶手握钢刀一边靠近一边冷冷的說:“就把你做成人彘吧!還有你這张脸,你不是引以为傲嗎?那我就让你這张脸天天供人欣赏。”
随着一声声痛苦的惨叫,四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林天霸被洛瑶千刀万剐,死后骸骨扔到粪池裡,這就是他的葬身之地。
林健被洛瑶斩断下体扔进庄园的鱼池被鳄鱼分食。
柳月眉被洛瑶做成了一顿大餐并且把柳家所有人都“請”了過来“进餐”,之后柳家瞬间覆灭。
至于柳如雪,洛瑶沒有杀她,而是把它做成了美人瓶送去了东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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