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十一》 作者:有梦之人 有梦之人 “就爱读书”《十一》专辑的火爆程度是所有人都意料不到的,连‘定风波音像’的徐氏兄弟都估不到,更不要說卓一這個乐坛的小白了,沒有人会把所有最经典的歌曲都放进同一個专辑裡面,這也是无耻的浪费,小白的奢华。.有经验的音乐人都会挑出俩至三首高质量的音乐在夹着七八首一般的音乐组成一個专辑的。照《十一》专辑的歌曲来操作的话,都可以组成四五個专辑了。 這也是很多音乐人說无法理解的,为什么非要拿十一首這么经典的歌才组成一個专辑呢?都說聪明人是最容易钻牛角尖的,越想越不明白,越不明白越想,所以,《十一》专辑继成为本年度最火爆的的专辑之后,又成为最有争议的专辑,他们当然想不到,在一间成熟机制的音乐公司裡面,拥有决定权的不是老练的总经理,而是一個乐坛小白。 其实,也不能完全怪人家卓一,虽然這货是白了一点点,這货记得后世的林志颖出道之后,在2個月红遍华语世界。以旋风姿态席卷全亚洲,被称为“亚洲小旋风”,一年开世界巡回演唱会,堪称娱乐圈奇迹。這才是真牛B,他卓一凭什么才仅仅一個月就红得這么“乞人憎”了。 因为《十一》专辑红得太突然、太猛烈,导致‘定风波音像’上下都措手不及,徐氏兄弟甚至都来不及给我們的男歌手拍张靓照放在包装盒上,甚至都来不及把包装盒弄得稍微漂亮一点点,甚至都来不及帮我們的男歌手取一個唬人的艺名。幸好,我們可爱的歌迷们已经为卓一取了一個既平凡又叼爆了的名字:十一。 也难怪卓一会得到這么個嚣张的名字,你丫的,磁带盒上既沒有专辑的名字,也沒有歌手的名字,還沒有作词作曲人名,就当当只有一個十一和十一首歌的歌名,连歌词都沒有,這时候的音乐磁带都配有歌词单的,鬼知道你‘十一’代表的是专辑名,還是十一首歌,或是歌手的名字呀! 歌迷们当然可以理解为這是歌手的名字了,后来,徐氏兄弟也就将错就错地發佈這就是歌手与作词作曲的名字,也是专辑的名字了,歌迷们甚至還主动默写出十一首歌的歌词,反复地听,反复地修改。 于是,香港市民生活改变了。 的士车上。 “师傅师傅,调一下频道,看有沒有‘十一’的歌。”一個中环上班的白领丽人道。 开车师傅淡定地說:“安啦!现在香港的电台拼命的播着‘十一’的歌,像发了疯一样,想听不到都难,刚刚是天气预报時間,你看,這不又来了。”這個中年大叔抓着方向盘的手上随着音乐的节奏轻轻的拍打着,一点安全意识都沒有。“不過,话說回来,這個‘十一’的歌真的很不错呀!”接着扯着鸭公声伴着音乐轻唱:“你知道我在等你嗎?你如果真的在乎我……” “嘘,不要吵,小声一点,我在听……” 开车师傅缩了下头,赶紧噤声,通過反光镜看到车后座双手捧心,眼睛都变成心形,满脸陶醉的美女OL,不禁想到了自己的小儿子。“這個小混蛋,整天就听‘十一’的歌,正事不干,‘十一’的歌词首首都背得那么溜,课文却一個屁也憋不出来。回家必须把录音播放机收起来,不行呀!這样自己的人生岂不是也少了一半的乐趣。”开车师傅想起每天晚上爷俩都趴在录音机前听着‘十一’的音乐入睡,這是爷俩少有的共同爱好了,开车师傅每每想起這温馨的一幕都会从心底觉得幸福,《龙虎豹》不能给儿子看,‘玻璃弹珠’又太幼稚,自己跟儿子玩不到一块,能够引起父子共鸣,消除父子隔阂的唯有《十一》了。 的士师傅思绪飞驰着。“小姐到了,三十二块。” “嘘……,等一下,我听完這一首歌,你让表跳着。” 的士师傅還是那么淡定,虽然他前面還有一個乘客在招手,這种情况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了,甚至有一個时刻在车上還听上瘾了,一首接着一首,就赖在车上,你丫的,车费都够你买一個随身听啦! 香港当然不止一辆的士车,每辆车上都天天播放着《十一》的歌,天天有人听得上瘾,赖在车上,然后打听“這是谁的歌呀!”然后跑到商店去买。 课室裡,课间時間。 “阿龙,你的《夕阳醉了》的歌词可以借给我抄一下嗎?”女孩說:“最多,我的数学作业借给抄。”女孩有一本美丽的笔记本,上面仔细地写着‘十一’专辑上面所有的歌的歌词,听不明白的歌词曲段就留下空白,以后再补上。 王小龙狡猾地笑了,他们班美丽的班长终于肯跟他說话了,他的学习成绩并不好,考试经常倒数一二名,所以骄傲的班长对他总是爱理不理的。不過,這個小子有個优点,音乐触觉特别灵敏,在加上他偷偷躲在被窝裡面熬了几個通宵,终于被他把《十一》的歌词都‘翻译’出来了。 “這個呢!当然可以。”王小龙得意地說:“不過呢,我想你帮我抄作业,我的手扭伤了。”小小年纪却学会了得寸进尺。 女孩嘟着小嘴,小脑袋转了转,:“好吧!把你的笔记本拿過来吧!” 王小龙递過一本精致的笔记本,這本笔记本保护得比他所有的课本都要好,笔记本书皮上用彩色笔描红着两個大字:十一。裡面记录着的都是《十一》的歌词。“给。” 女孩小心地翻开笔记本。“哇,你连《吻别》都写出来了呀!還有《凭着爱》……,都让我抄,好不好。” “嘿嘿,可以,不過你得帮我抄一個月的数学作业,還有物理作业,我最烦物理老师了。” “好吧!” 每间学校都或多或少地发生着這些事,童鞋们之间互相对照着自己写出来的《十一》的歌词,互相借阅,互相抄写着。 地铁裡,公交车上,隧道裡,天桥上,马路边,你都能看到或一個或成双的人们塞着耳机,低头悠哉地走着,他们听的都是《十一》。 A电台的DJ在播《十一》,收听率上涨了,B电台也跟着播,也涨了,C电台的DJ又不是白痴,当然也要播了,D电台的老总說:“不行,我們也得播《十一》”,E电台的老总說:“我們不是一定要播《十一》,但是听众都打电话来了,那我們不播就不对了,播吧!” 于是,卓一不在香港的這段時間裡,“十一”疯狂了,疯狂的《十一》。 (推薦票终于破了三千了,谢谢大家!谢谢!要是能破四千就好了,呵呵!笔者贪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