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钱爷爷 作者:未知 饭桌上摆着四菜一汤,御杰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母亲准是以为他刚才跑到房间去玩了,她自己把土豆皮刮干净做好了饭。 “小杰,快来洗手,我們准备吃饭了,你妈妈为了给你补身子,今天做了這么多好吃的。” 路過爸爸的身边时,御杰扬起脸来仔细的看了看,在他的记忆中,前世爸爸的脸上永远都保持着一种威严,随着他的职务不断上升,這种威严越来越强烈,而今天看到的爸爸却和前世大不相同,一身深蓝色的工作服,裡边是雪白的衬衣领子,鼻子上架着一副黑边眼镜,凸显出几分儒雅。 御天来是中原大学机械系毕业的高材生,按理說毕业后应该到大机关工作,可就是因为十年动乱,被阴差阳错的分配到了老家。一开始御天来在县机械局工作,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又去了县副食品厂当副厂长,一個学机械的去副食品厂当副厂长,是一件很莫名其妙的事情,可在当时那种政治环境下,却是很正常的。 姬邤柳和御天来是大学的同班同学,标准的江南水乡女子,两個人是在大学谈的恋爱,毕业后姬欣柳跟着御天来一起来到了东义,被分配到县一中去当老师。像他们這种情况,在当时实在是太多了,那個时代還沒有人才浪费這一說,强调的只是知识分子与工农相结合。 从這一方面来看,御杰尽管出身于一個普通家庭,但他们家也可以称得上书香门第,正是因为从小受家庭的熏陶,前一世的御杰才养成了一种温良恭俭让,凡事喜歡往好处想的谦和性格。 东义市地处中原,這裡的人以面食为主,让从小就在江南长大的姬邤柳很不习惯,用了好长時間才改变過来,不過喜歡吃米饭的习惯却始终沒有改变。只不過那個年代,东义這個地方沒有种大米的,市面上偶尔有一点大米价格也贵得出奇,尽管這样,姬邤柳见到也会买回一点来,每天早上煮点大米粥,或者节假日闷上一锅大米饭,一家人打個牙祭。 大米饭加上红烧排骨,是御杰最喜歡吃的,沒等坐下,肚子又是一阵咕噜噜的乱叫,虽然前世吃過不少的山珍海味,但妈妈亲手烧的饭菜可是好长時間沒有吃過了。 “小杰,饿了吧?這两個菜是你最喜歡吃的,你长身体需要营养,把這些菜都吃了!” 接過妈妈递過来的饭碗,御杰看了看桌上的菜,他面前的一盘红烧排骨到是货真价实,而中间那一盆所谓的排骨炖土豆,也只是排骨汤炖土豆而已。 给爸爸和妈妈的碗裡夹了一块大排骨,就這一個很小的动作,就让御天来夫妇惊讶不已,以前御杰吃起饭来不管不顾,什么好吃就挑什么吃,给父母夹菜這還是头一回。 “爸爸、妈妈,你们也吃,咱们是一家人,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虽然御杰尽量用十三岁孩子的口气說话,但依然让御天来夫妇有些想不明白,孩子什么时候变得這么懂事了? “臭小子,”御天来笑道:“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這句话都說出来了,是不是从收音机裡的评书听来的?” 御杰笑了笑:“也许是吧,虽然這句话用在家裡有些不贴切,但我认为還是有点道理的。” 御天来的酒量不大,喝了不到两杯,脸红得就像猴屁股似的,闻着酒香,御杰馋得直流口水,真想拿起酒瓶给自己也倒上一杯。可又一想到自己现在才只有十三岁,想要酒喝不仅要不到,還会被爸爸给骂一顿,要是惹得他不高兴了,搞不好還会抡起巴掌在自己的屁股上来上那么几下。 御天来虽然是個知识分子,但骨子裡却带着中原人的血性,脾气也非常耿直,甚至還可以說有点暴力倾向,就是因为喜歡打抱不平,所以才被从机关赶到厂裡去。 尽管御天来的脾气很直率,甚至還有些暴躁,但对老婆却是言听计从,夫妻两個结婚這么多年了,从来沒有红過脸,整個四贤镇沒有人不知道他们是模范夫妻。 捧着一個铝合金饭盒,御杰屁颠屁颠的向钱有良家走去,为了省下這些排骨,御杰可是强忍着肚子裡的馋虫,只吃了两小块。 御杰记得前世钱有良多次想收他为徒,只是因为御杰当时太贪玩了沒有理会這件事情,以至于前世当了市长的御天来,被省委副书记冯宝华一伙陷害之后,御杰从国外回到家裡之后,因为担心被冯宝华一伙追杀被困在家裡不敢出去。如果前一世能够学会钱有良的武功,御杰也就不会再怕他们了,更不会被仇人的儿子冯强暴打一顿,让他把家裡的财产和老婆给霸占了。 前世有好多的遗憾,总觉得无法弥补,既然重生回来,就要改变自己的人生,而拜钱有良为师学他的武功,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虽然现在不是過去那种兵荒马乱的年代,但作为一個男人,就要有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能力。 一边走一边琢磨着,前一世钱爷爷是什么时候說過要收自己为徒了呢?如果說在這之前,他說出的话還算不算数,如果沒有說,那就要好好利用這個机会了,不管怎么說,這些排骨也是自己省下来的,如果钱爷爷不答应,那可就白费劲了。 御杰非常清楚如何与人搞好关系,虽然這些小恩小惠起不了什么大作用,但人的友谊往往是从這些小细节方面建立起来的,御、钱两家是世交,這些年来家裡有了好吃的,也沒有忘了钱有良,尽管两家的关系很好,但总归沒有血缘关系,谁知道钱有良现在是怎么想的? 摸了摸门口小石狮的脑袋,御杰轻轻的推开了大门,先伸进头看了看,厨房的烟囱正在冒着青烟,显然钱有良正在准备晚饭,這個時間来的正好。 院子一角那只巨大的石锁上很干净,青砖地上還有几個深浅不一的凹坑,御杰明白了,尽管钱爷爷已经是百岁老人了,但依然沒有停止练武。 “钱爷爷,我爸爸妈妈让我给你送好吃的来了。” “噢,是小杰来了。” 钱有良笑眯眯的从厨房裡走了出来,手裡還拿着一把锅铲。御杰惊讶的发现,前一世最后一次见到钱有良就是這個样子,前后二十年沒有一点变化,难道钱爷爷吃了长生不老药不成? 想起钱爷爷前一世对自己的帮助,如果沒有這位老人,自己恐怕早就被仇家给害死了,御杰强压着内心的激动,用力把就要流出来的泪水憋了回去。 “钱爷爷,今天我們家炖了红烧排骨,還焖了大米饭,现在還热乎着呢,你快趁热吃吧。” 钱有良摸了摸御杰的脑袋:“你爸爸妈妈有什么好吃的都想着我,我這么大年纪了,說不定哪天两腿一伸就见阎王去了,吃了也是浪费,回去告诉你爸爸妈妈,以后有好东西留着给你吃,他们的心意爷爷领了。” 既然要巴结钱有良,自然就要做出十足的诚心,御杰一手端着饭盒,一手拉着钱有良的衣襟:“钱爷爷,您老人家至少還能活二十年,你不是說過要看我娶媳妇嗎?” 御杰沒有說谎话,钱有良后来确实又活了很久。御天来被人陷害后,御杰回家后不仅见過钱有良,還得到了這位老人很大的帮助。如果沒有钱有良,御杰能不能躲過冯宝华手下的追杀還是個未知数,更甭提跑到邻省,向中央寄出冯宝华一伙的犯罪证据了。 钱有良笑了:“我說過這句话嗎?唉,人老了就是好忘事。” 御杰扯着钱有良的衣袖开始卖萌:“钱爷爷,我說你至少還能活二十年,就肯定能活到那個岁数。” 在說這句话的时候,御杰觉得脸一阵发烧,不管怎么說,他也是成年人的心理,现在竟然要装出一副小屁孩的天真,心裡的别扭就别提了。 不過既然钱有良說過人老好忘事,這倒给御杰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借口,等一会就說他讲過要收自己为徒,如果不承认,就說他忘了,反正他這么大年级的人,也不会和小孩子一般见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