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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紫莲花

作者:幽夜荆棘
克瑞斯跟着巴裡特和戈恩行走在迷雾森林之中,巴裡特一直在认路和辨明方向;矮人哼着歌,一副沒心沒肺的样子;克瑞斯在一路上留了不少秘法印记,以防止迷失方向后原地踏步。

  一路走来着实称不上有多安全,還好巴裡特对于森林比较了解,很多事情都有惊无险的過来了,而且還颇有收获:

  期间三人碰到了一头直立起来近4米高的暴熊和一只双头的食人魔在打架,這种情况并不常见。如果感觉对方和自己实力差不多时,森林裡的生物一般很少会动手,不過在饥饿的驱使下蛇吞象的事情偶尔也会干得出来,毕竟這裡面大多生物都是依照本能行事。那只长了一大一小两個脑袋的食人魔居然還会给自己施放嗜血术,给自己套上了buff后手裡的棒子舞动的虎虎生风,两個头不停的轮番吼叫着,端得十分厉害。

  不過鹬蚌相争,得利的永远是渔人,巴裡特在打的热火朝天的两個大块头发现他们之前,就看见了這出大戏,他的视力极好,比克瑞斯的可视距离远上不少,似乎還能有限的穿透薄雾。

  于是乎,三人将附近灌木丛中的岩皮蜥蜴一家赶走,又将其中有毒的刺藤挑個干净,便在那裡附近埋伏了。最后的结果是,凶猛的暴熊仗着自己力大皮厚十分耐操把会嗜血术的食人魔干翻在地,精疲力尽的自己也在三人的埋伏中含恨当场,不過克瑞斯基本属于打酱油的,矮人的作用也有限,因为他空着手沒有武器,主要输出還是靠我們的州长大人。

  暴熊被巴裡特肢解,把值钱的熊皮、熊掌、以及一部分肉放入了自己的牛皮袋子裡。熊头被舍弃了,因为头比袋口大太多,根本装备下。袋子内部是一個小小的半位面,袋口是通道,大于通道的便沒有办法了,要不然熊头也会被带上,很多贵族会买去作为一种特别的装饰挂在墙上。不過最值钱的還是那個食人魔的内脏。

  魔兽或者一些类人生物不通過学习便可以释放法术,大多是因为它们身体内某個器官异变的原因,這些特别的器官会自动吸纳自然界中的魔力并可以按固定的排列规律释放出去,所以它们释放法术可以說是一种本能,這种本能也被叫做类法术能力。這也许是自然界进化带来的改变,也许是多元宇宙的规则带来的衍化,谁知道呢。

  毫无疑问,那只死掉的、会施放嗜血术的、双头食人魔,身体的某個部分肯定也是异化的。不過巴裡特和矮人戈恩都沒办法辨别,因为這种非种族性的個体异化,所异化的器官都是不同的,如果不能感受到魔力,很难分辨的出。

  這时候就轮到克瑞斯大显身手了,他要做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就是在被开膛破肚的食人魔肚子裡来回摸索,幸好之前和地精交战时的场面也很给力,那时的一地马赛克让克瑞斯在心理上已经有些习惯,要不然很有可能当众出丑了。

  克瑞斯将袖口撸起,在食人魔绵软腥臭的内脏裡不断寻找着,沒用多久,他便确定了那個异化的器官──一個肾脏。

  “我想你应该不需要拿它去换苹果土豪金吧,不過至少我可以拿它废物利用一番。”克瑞斯对着食人魔在心裡說道。

  巴裡特从牛皮包裡拿出了一個破旧的盒子,将那個肾脏装了进去。

  “這裡恒定了‘保存器官’法术。”巴裡特指着盒子有些得意的說道:“我在一個法师手裡买到的,十分好用。這种东西一般冒险者都会有,却都是一次性的,只能保存24小时,而我這個是恒定的,可以一直保鲜!”

  保存器官是零环法术,对克瑞斯来讲小菜一碟,不過克瑞斯并沒有炫耀的心思。

  “除了不能做冰块,它和冰箱也沒什么区别了。”克瑞斯想道。

  除此之外他们還遇到了一只特别的鸟,巨大的翅膀足有半米长,张开后翅膀上面的图案很像人类骷髅头,那鸟一直跟着三人,在树上歪着脑袋观察着大家。

  巴裡特管它叫“告死鸟”,他說冒险者们相信這种鸟会一直跟着将要死去的人,在他们死去时吃掉他们的灵魂。

  克瑞斯二话不說直接控制着三棱钉从下至上钉在了大鸟的腹部,三棱钉钉入的不是很深,鸟并沒有立刻死去,在地上扑腾着却飞不起来,矮人吭哧吭哧的跑上前抓起鸟的脖子拧了個720度。

  “看来它沒有办法预见自己的死亡,不是么。”克瑞斯說道。

  巴裡特不置可否的說道:“即使是神明也沒有办法预见自己的死亡,否则就不会有信仰之战了。”

  “它的翅膀我很喜歡,那图案的风格很适合我。我要弄下来做为装饰品戴在身上,你们說带戴在哪裡比较合适一些?”矮人问道。

  “将你头盔上的牛角弄下来,把翅膀弄上去,想来应该不错。”克瑞斯看着戈恩的牛角盔,又看了看死掉的告死鸟,点点头說道。

  “不不不,把它绑在你的胡子上,這样就能遮住你那张丑陋的脸了;又或者把它安在你的屁股上,這样就沒有人会注意到你那张丑脸了,嗯,主要是鼻子。”巴裡特說道,看得出来之前颇为丰厚的收获让他心情很好,难得的开起了玩笑。

  矮人并沒有恼怒,仿佛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夸张的叫道:“嘿嘿嘿,瞧瞧你那难看的伤疤和刺青,你有什么资格說我?我在我們族裡可是出了名的英俊,我們的族人都是這么形容我的‘ghosnhênsumêkibkhazad!’,按你们通用语的意思是‘戈恩,矮人中的最俊美的男人!’”

  克瑞斯并不了解矮人语,在戈恩嘴裡冒出的矮人语他一個字也听不懂,但是以他的印象,矮人這個种族应该不会這么肉麻的夸人,這夸的有点让人恶心了,整個的矮人种族都跟“俊美”這個词沾不上半点的边。

  巴裡特同样不会矮人语,不過這并不妨碍他进行反驳:“谁知道你们族人說的什么意思,說不定是‘嘿,那面那個叫戈恩的,你怎么长的像個狗头人一样’。”

  “我像狗头人?你见過有這么健壮的狗头人么?我還說你像丑陋的食人魔呢!不服气的话让旁人来评价。”矮人对克瑞斯說道:“克裡斯,你說我和那個家伙谁更帅?”

  “我叫克瑞斯。”克瑞斯在心裡纠正道,他看了看矮人,又看了看州长,挑了挑眉毛說道:“要知道,想评价狗头人和食人魔谁更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巴裡特和戈恩愣了一下,哈哈大笑了起来。虽然三人或年龄、或种族、或年龄种族均不同,但是彼此感觉還算投缘,不過诸如迷雾森林三结义之类的事情自是干不出的。

  之后的一路還算平静,平静的旅途反而显得单调乏味。周围的景色尽是雾蒙蒙的,看久了总让人有种昏昏欲睡的**。克瑞斯感觉十分疲惫,他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之前一系列的遭遇让他的身体又累又饿,而且嗓子已经要冒烟了,贴身的小行囊裡只有些三棱钉和少许工具。

  “有水喝么,伙计们,或者我們应该找個水源,我要坚持不住了。”克瑞斯說道。

  “本来有不少,不過多亏了某個‘俊美的男人’,现在只剩這些了。”巴裡特拿出一個水袋,递给了克瑞斯。

  戈恩沒有接话,似乎是不想展开這個话题。

  “我想我是饿了。”矮人拍了拍自己的肚子,感觉了一下:“我确定我饿了!上一次吃东西的時間是在昨天晚上,而且仅仅只喝了一口汤。”

  “那就不错了,昨天的晚餐你還比我多喝了一口汤呢!”巴裡特說完,看了看四周以及天空:“這裡应该接近外层区域了,還算安全,我們停下来吃点东西。”

  克瑞斯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辨别方向和方位的,也沒好意思去问,万一是需要保密的独家手段,问了的话就显得唐突了,毕竟认识的時間還沒到一天。

  众人随便拾了些柴火,将熊肉架上去烤,顺便撒上了些调料,巴裡特牛皮包裡东西的种类真是繁多,克瑞斯都有些怀疑他是不是州长版的小叮当。

  熊肉烤的很不错,一点也不硬,调料放的也恰到好处,更为难得的是泪莎草的量放的也刚刚好,不至于使味道過于刺鼻,可以看得出巴裡特对于野外生活很有一手。

  克瑞斯虽然很饿,但是之前长時間的折腾却让他沒什么胃口,他的胃仅仅容纳了一块烤熊肉便感觉很涨很撑,克瑞斯为此不得不停了下来。戈恩和巴裡特都沒少吃,矮人還十分惬意的喝了些酒,当酒水顺着他的胡子流下来的时候,矮人十分珍惜的拿起胡子放进嘴裡嘬了一下,這個动作让克瑞斯和巴裡特差点都吐了。

  吃了点东西,喝了点水,又简单休息了一会,克瑞斯感觉状态恢复的不错,感叹道:“要么說‘肚子裡有食心不慌’呢,說的一点沒错!”

  “我們矮人族也有类似的成语,怎么說来的”矮人想了一想:“嗯,好像是這么說的:‘如果你肚子裡装满了美酒,就不会感到饥饿。”

  好吧,对于矮人能說出這么有“哲理”的话,你還能要求什么呢。

  众人继续上路,“上路”不好听,应该說“前进”。

  众人继续前进,矮人哼着歌,他說他是族裡有名的歌唱家,对此克瑞斯和巴裡特都不置可否。

  克瑞斯在心裡念着他的名头:“‘俊美的男子加歌唱家,毒蛇戈恩先生’,嘿,貌似還挺带感。”

  矮人的嗓音其实挺洪亮,但是在不在调上就沒办法评判了,因为他唱的歌克瑞斯和巴裡特都沒听過,现在他唱的歌曲名字叫做“像水桶一样美丽的姑娘”

  三人又走了一段路,按巴裡特的說法现在已经身处森林的外层,基本上很安全,除了可能会遇到一些随处可见、怎么杀也杀不光的地精外,基本很少会有其他危险。不過话說回来,地精也称不上什么威胁。

  巴裡特的這番话并沒有让克瑞斯放松起来,他的神经仍旧处在紧绷的状态,

  在三人经過一個浅浅的水塘时,克瑞斯看到了几朵紫色的花朵,花朵如拳头大小,通体的紫色很纯正。克瑞斯惊喜的发现,這正是他此次来的目的所在:“紫莲花。”

  (干的漂亮,终于呼应标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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