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前有情人,而且有马
转天早上,李奥瑞克去阿卡德将军申請出城侦查。
他一进门,就看到阿卡德将军唉声叹气。李奥瑞克很少见到老人這样,何况這還是刚攻下野狼城,正应是踌躇满志的时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让老将军這么犯愁?
将军看到李奥瑞克来了,便放下手中的文件,一脸疲倦的抬起头来,說:“李,什么事儿啊?”
李奥瑞克沒有急着說自己的事情,而是问道:“将军,怎么了?出事了?”
阿卡德說道:“這事說出来恐怕你也帮不上忙。”
李奥瑞克行了一礼,說:“末将愿为您分忧。”
阿卡德說:“我們现在缺少的东西太多了,本来攻下野狼城就能得到补给,但沒想到這城中只有口粮,却沒有什么我想要的箭矢和战马。只能說上一任的城主沉迷享乐,把自己的家底都耗尽了也不知情。”
李奥瑞克默默点头。他确实帮不上忙,不過李奥瑞克将這事放心裡了。
這时候李奥瑞克說道:“将军,我要出城侦查一番。”
将军疑惑道:“你怎么突然想要出城侦查?你发现什么情报了嗎?”
李奥瑞克也不能說自己是去找小母马的,只好說:“之前我听俘虏们說话,听說這周围有一处自然形成的喷泉,下面可能是地下河,我想侦测一下水文情况,兴许未来会用得上。”
将军点头,說:“水泉对于打仗确实是很关键,假如敌人攻城的话,必定会就近取水,我們是应该对周围的水文环境做些调查。不過你伤刚好,就又跑到外面去?我派几個人跟着去吧?”
李奥瑞克說:“不,就我自己去吧,這一带有敌人的巡逻兵,人多了引人注目,我自己反而安全点。您别担心,希雅将她的马借我了,打不過我還能跑。”
“那行,你去吧。”
将军亲眼见過李奥瑞克是怎么降服魅魔的,在将军眼裡這家伙是英雄后裔,本领高强,所以他对李奥瑞克很放心。
……
当天,李奥瑞克就骑着墨崔迪去找小母马了。
出了城,往北就是一片开阔平原,脚下的路都很好走,那墨崔迪也撒欢起来,带着李奥瑞克一路狂奔。李奥瑞克从来沒有這么纵马驰骋過,還是非常爽的,虽然這马不如汽车那么快,但是胜在敞篷,非常凉快。
說实话穿越過来的這些年裡边,李奥瑞克的心情一直有些忧虑。脱离了现代社会之后有许多不方便的地方,极大的增加了他的生活难度。一开始的时候,喝水、洗衣服、做饭、上厕所、出行……生活的所有部分都很艰难,与简陋的封建时代相比,现代工业化社会相比之下就是天堂。
不過住久了之后也能习惯,一人一马一剑,虽然画风不太对,李奥瑞克却也有种纵剑江湖的快乐。他情不自禁的想要高歌一曲。
“mylittlepony~mylittlepony~ahhhhhh~”
他身下的墨崔迪问道:“你在唱啥?怎么跟马叫一样?”
李奥瑞克說:“彩虹小马的片头曲。”
马哥哥說:“嗯,好听,你教教我我也要学。”
于是李奥瑞克将這首歌交给了墨崔迪,一人一马在苍凉的原野上一起高歌。這场面多少有点病,但是在這无聊的旅途中,唱歌是最好的解闷方式了。
此时他俩路過一片干草地,墨崔迪說饿了,想停下来加個餐。李奥瑞克也正好休息,沒想到墨崔迪吃了几口就吐得满地渣子,骂骂咧咧的說:“艹,這什么草這么难吃,這么硬,還一股子酸味,跟死老鼠似得。”
李奥瑞克将那草拔起来看了一眼,看起来像是黄色的草,但放在手裡的感觉倒像是树杈子。這异界的动植物跟地球的画风一样,但物种完全不同,李奥瑞克也不知道這又硬又干的植物是什么东西。放眼望去這一带都是這样的东西,有些长得茂盛的都有一臂高了。
于是两人继续上路,過了一会,李奥瑞克走烦了,就问道:“還多久啊?”
“小半天吧。”
李奥瑞克会马语,两人還能聊聊天,也不觉得闷。只是骑马久了会有点累,李奥瑞克說:“要不咱歇歇吧?”
墨崔迪骂道:“我他妈都沒說累,你個人還累了?”
李奥瑞克說:“你真不累?”
墨崔迪沉吟少许,道:“本来是累的,但一想到前头有小母马,我就不累了。”
太真实了。
后来又走了一段路,来到了长满嫩草的湖畔。两人决定下来休息一会,墨崔迪可以吃点喝点,李奥瑞克也能活动下自己僵硬的身体。
墨崔迪大口吃草,李奥瑞克也拿下行囊裡的干粮吃了起来。一人一马边吃边聊,聊起以前的经历来。墨崔迪說自己小时候是被人拿一捆甜甘草给拐走了,然后就莫名其妙的成了人类的坐骑。墨崔迪对于被人骑這個事儿,看法比较现实,它說:“传统的野马们认为被人类骑是個耻辱的事儿,說什么,我們是大自然的宠儿,怎么能做人类的奴隶呢?但要我說的话,根本不是這回事,它们就是吃不着葡萄就說葡萄酸,他妈的给人类当狗……啊不不不,是当马多爽啊!吃最好的草料,喝干净的水,而且最重要的是,能睡個安稳觉,不用担心外面的野兽,也不怕刮风下雨。至于自由什么的,只要跟对了主子,照样可以走南闯北,开阔眼界。我往北跑過雪山、往南去過丛林,我在稻田裡撒過野,在城市裡创過人!這种经历谁還能有啊?”
听马吹牛逼的感觉真的很微妙,两人聊了一阵子,李奥瑞克也觉得沒那么疲劳了,就跟墨崔迪继续上路,两人要赶在天黑前到达墨崔迪說的马场。一人一马乘着金色的落日前进,他们穿過一片灌木林,又绕過青色的山脚,最终来到一個漆黑的森林之中。墨崔迪一努嘴,“就這裡边。”
李奥瑞克问道:“這地方看着就阴间,這裡能有马场嗎?”
墨崔迪不屑的說道:“人类觉得這地方晦气,担心這裡有妖魔鬼怪,都不愿意来。实际上都是放屁!這裡什么也沒有,最多有几头老狼,還不够我尥蹶子的。不過呢,人类不来也好,這就成了野马的乐园……”
两人边說边走,他们穿越茂密森林,又走了一段野兽小径,最终在墨崔迪這個老司机的带领下,来到了真正的马场。
“哇!”李奥瑞克不禁惊叹起来,自穿越以来,他都沒见過這么美丽的景色。
出了森林眼前豁然开朗,那是一片广阔的绿色青草地,春天嫩草仿佛能掐出水来,在青草中央有一個大湖,许多野马在湖边饮水。這些野马都很强壮高大,比沼泽地出产的那些小马漂亮的多。
李奥瑞克决定在湖边露营。他来到湖边,见到夕阳铺在水面上,波光粼粼的湖水随着南风而荡漾,鸟群在空中盘旋,透過清澈的湖水能看到一條條肥美的大鱼在悠闲的游动。李奥瑞克心想:這一條大鱼要是拿来煮火锅或者烤鱼,在店裡要卖個一二百,够四個人吃。妈的,野生的湖鱼能长這么大,数量這么多,难怪将军总說中土之地富饶肥沃呢。
此时李奥瑞克的肚子饿得咕咕作响。有這么肥的鱼谁還想吃干粮?李奥瑞克摸出剑来,想抓一條鱼吃。
刚要抓鱼,李奥瑞克忽然想起這一带可能有蛮族的巡逻兵,若是升起炊烟,恐怕会被敌人发现,于是就把剑放回去了。
但是转念一想,发现就发现啊,我怕什么的!万一运气好来一帮人把我宰了,我兴许還能去真理之门那裡加個技能呢!于是又把剑拔了出来。
忽然他又想到:哎不对,我要是死在這裡地方了,可沒有人给我收尸,而且都說蛮族残暴,遇到心理变态的人会蹂躏尸体,還将脑袋砍下来然后做京观。這种程度的“重伤”,我不一定扛得住啊。于是又把剑收了。
這时候墨崔迪打了個响鼻,說:“你干嘛呢?”
“啊?”
墨崔迪說道:“我搁那看你撸那個剑柄,你這么饥渴么?要不一会找到了小母马,咱俩可以一块来,你前我后。”
李奥瑞克连忙說道:“别别别,人马殊途,而且从前面来是几個意思啊?用马嘴不太好吧?”
墨崔迪說:“吼吼!你不知道,這儿的小母马可来劲了!别說是跟人,就是跟狮子也能来,只是跟狮子来的代价比较大,除非想不开,不然沒人去。”
李奥瑞克想来想去,最终還是决定抓個鱼吃。为了维持不死之身,李奥瑞克的身体比常人需要消耗更多的能量,光靠干粮和肉干虽然也能活,但是会浑身无力拿不动剑。为了保险起见,李奥瑞克提前准备了跑路用的符文魔法,以便不时之需。
富贵险中求!如果连這点险都不敢冒,那我還拿什么去探究真理?那第二图书馆的大门,我要什么时候才能敲开?
李奥瑞克把心一横,說:“生火,抓鱼!”
這湖裡的鱼蠢得很,又不怕人,李奥瑞克拿剑一戳便是一條。此时他肚子饿得咕咕叫了,赶紧那匕首切了,然后穿起来烤。那大鱼肥美肉多,撒了一把粗盐就十分美味了。只是吃久了之后,会觉得有些淡,需要点辣椒麻椒香油耗油之类的东西才好。
受限于生产力和运输落后,這個世界的香料都十分昂贵,黑胡椒就是其中代表,這玩意的价格最高的时候直逼黄金。李奥瑞克来到這個世界之后很长一段時間都很贫穷,稍微靠着穿越者的智慧赚了点钱之后,又都拿来“追求真理”了,所以根本沒钱买這些昂贵的香料来做火锅什么的。
妈的,等国王的赏钱下来了,我必他妈吃爆!他一边這样想着,一边又咬了一大口鱼肉下来。
李奥瑞克注意到,他吃饭的时候,远处那些饮水的野马就在好奇的观察他。這些野马似乎沒见過人,对他很好奇。李奥瑞克看那些野马的品种和墨崔迪有点像,就问道:“墨崔迪,這些马你认识嗎?”
墨崔迪說:“我离开马群的时候太小了,也不记得家裡人的长相。”
“哦,那你能不能跟這些马套套关系?”
墨崔迪摇了摇头,說:“啊,我的朋友,這件事情可不好办。我离开野马群体太久了,早就忘记了這边的风土马情,說实话,我对于骑小母马這事儿還有点害臊呢!我是该先拿马尿滋她一脸呢,還是该直接就上呢?我有点拿捏不定。”
李奥瑞克心想:墨崔迪不行,那回头我去和野马交涉吧。光是眼前喝水的野马就有三四十匹,整個地方的马群加起来肯定少不了。如果都能弄回去加以训练,那我們不就有骑兵团了嗎?
高原人实在是太渴望骑兵了。
两百年前高原人還在北境称王称霸的时候,靠得就是驰骋沙场的强壮骑兵,所以积累了厚重的骑士文化。后来高原人被迫南迁之后,這套象征着“祖宗的法”骑士文化也跟着南迁了。到现在为止,高原人也保留着比较靠谱的训马术、骑术、骑士兵法、骑士崇拜等等相关的东西……唯独沒有马。
沼泽本土的马实在是太他嗎蠢了,骑出去就矮人家一头,坐在上面的人個子要是高点,脚能耷拉到地上。而且這牲口吃得多、跑得慢、胆子小,高原人曾经试着养過沼泽的“小矮脚马”当坐骑,但后来发现行不动,就全宰了吃肉了。你還别說,這牲口产肉還不错,而且味道也還行,现在高原人的餐馆裡有一道菜叫“骑士之耻”,就是用矮脚马做的炖肉。
李奥瑞克正寻思着怎么把马带回去,就在這时候,他看到树林的另一方出现了一小队蛮族的骑兵。
哦?還真钓上来了啊。
李奥瑞克将手放在了武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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