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斗狗(五) 作者:未知 虽然存了让秦风难堪的心思,不過既然秦风沒有进入会所,蔡东也不会去主动寻找他的麻烦,這打脸却是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听到响声,才会让人身心愉悦的。 蔡东在会所人气還是很旺的,他对红酒有些研究,能将产地年份都說個八九不离十,一会儿工夫,身边倒是围满了人。 当然,今儿来到這裡的,都是参加斗鸡斗狗的,谢大志等人到了半個小时前后,总共来了四十多個人,常翔凤发表了一番欢迎致辞后,一行人往别墅后面的斗鸡场走去。 斗鸡原本只是一种游戏,起源于亚洲,而中国,则是世界上驯养斗鸡的古老国家之一。 唐代的文学家韩愈曾用诗描写斗鸡的场面:“裂血失鸣声,啄殷甚饥馁,对起何急惊,随旋诚巧绐。” 不過到了近代,尤其是清朝入关八旗子弟横行的时候,斗鸡逐渐从游戏演变成了赌博。 民间斗鸡比赛自然不用說了,少则几十,多则上万的彩头是必不可少的,有时候就连官方的比赛,也会发给冠军一笔奖金,其实也算是变相的赌博了。 至于這些腰缠万贯平时工作繁忙的老板们,自然不会闲的沒事来看斗鸡比赛了,他们更加看重的,则是斗鸡输赢后所带来的赌注。 斗鸡和斗狗不同,很少有人去豢养训练斗鸡,大多都是斗鸡场提供的,在比赛之前,工作人员会详细介绍每一只斗鸡的战绩和具体情况,让众人分析投注。 按照常翔凤斗鸡场的规矩,输赢每一注的起点是一万块钱,上不封顶,作为庄家,常四爷每個星期都能在這一项上面赢利数百万。 除了像谢大志這种少数一些新来的人之外,大多数人对规则都很熟悉。 沒多大会,斗鸡就正式开始了,庄园裡也响起了震天的加油声,从某种程度上来說,对于来到這裡的人,也是一种紧张神经和压力的释放。 ※※※※ “风哥,太刺激了,這么一会,就咬死了两只啊!” 谢轩急匆匆的从斗鸡场跑到了马场边上,一张胖脸上满是汗水,手舞足蹈的說道:“這裡的斗鸡比花鸟市场的强太多了,每只鸡都有這么大,脖子长长的。” 一边說话,谢轩還一边张开手比划着,要不是怕风老大一個人在這裡无聊,谢轩绝对不会跑来的,即使如此,他那脑袋還不住的往斗鸡场看着。 “轩子,你去看好了,我又不是沒见過斗鸡。” 秦风笑着摆了摆手,从桌子上拿起了那杯红酒,和会所裡大多数人端酒的姿势不同,秦风紧紧是用三根手指捏住酒杯的握柄,而沒有丝毫触及到上面的杯身。 秦风這种拿酒杯的方式,是有讲究的,不让皮肤触及杯身,就不会因为手上的温度影响到红酒的口感,当然,不是会品酒的人,是喝不出這种差异来的。 如果這会蔡东在這裡,一定又会怀疑起秦风的身份来,要知道,国内喝红酒也就是近两年的事,那些整天沉浸在白酒中的土鳖们,哪裡懂得红酒的品饮方法? “哎哎,我說谢轩,這就不是這么喝的?” 看到谢轩坐下了给自己倒了杯红酒一口气就喝进了肚子,秦风有些哭笑不得的說道:“這一瓶酒少說也要两千多,轩子,有你這么喝的嗎?” “两千多?风哥,這么贵?” 谢轩的注意力被从斗鸡上转移了出来,拿着那酒瓶左右看了看,撇了撇嘴,說道:“都是些外国字,一個都不认识,那会所裡有几十瓶呢,哪有那么贵?” “還真是就這么贵。” 秦风摇了摇头,說道:“所以說常四爷手笔大,這些酒都是正宗法国葡萄庄园裡发酵的,年份大约在十年左右,加上空运的费用,只多不少。” 当年跟着载昰,比這再好的红酒秦风也喝過,为了保持红酒的口感,载昰甚至還买過一個储酒柜,一瓶酒整整让秦风喝了一個月。 “咳,管它多少钱呢,回头我再拿两瓶過来。” 此时远处又爆出一阵加油声,听得谢轩心裡直痒痒,拉了一把秦风,說道:“风哥,把大黄先送狗场去吧,你看它趴在這裡也不动,哪儿是什么散步啊?” “你不用陪我,自己去看就行了,我刚带着大黄跑一圈了。” “风哥,那……那我去啦?”谢轩是個爱热闹的性子,尤其是這种带彩头的斗鸡比赛,看起来更是让人热血沸腾。 “去吧,我回头到马廊转悠转悠,那裡面好像有几匹不错的马。” 秦风摆了摆手,将谢轩给赶走了,此刻正值春夏交接的季节,坐在這太阳伞下面喝着红酒,吹着那让人昏昏欲睡的微风,這种意境比那斗鸡场吵杂的氛围强多了。 外八门并沒有和斗鸡斗狗相关的技巧,不過秦风跟着的那位师父,却是深谙此道。 這从古至今,要說最会玩的群体,谁也比不了清朝的八旗子弟,因为清朝他们自从出生起,就不允许经商务农,由国家养活着,闲极无聊,整天就琢磨着怎么玩。 就像是载昰,四五岁的就光着屁股跟在大人身后玩這些了,十几岁的时候甚至就逛過八大胡同,而比他荒唐的還大有人在。 所以秦风对于斗鸡并不陌生,相反還知道裡面许多的门道,只是他今儿就是想带大黄出来自由自在的奔跑一下,斗鸡对他的吸引力并不是很大。 坐了一会之后,秦风带着大黄围着庄园走了起来,常四爷這庄园之大,让秦风也有些瞠目结舌,因为除了马场狗场斗鸡场之外,在会所四周還有常年恒温的室内游泳池,高尔夫练球场,羽毛球馆和一個豪华放映厅。 另外会所裡還有三栋联排别墅一共四十八個房间,裡面全部都是按照五星级标准装修的,常翔凤每次邀约的人数不超過五十,或许就是出自這個原因。 “還是有钱好啊,住在這裡比住在市区强多了。” 在妹妹失踪之前,秦风对金钱的渴望,无疑是非常强烈的,但是当他入狱之后认识了载昰,秦风心中的欲望一下子少了很多,金钱似乎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但是当秦风看到常翔凤的這個庄园后,心裡却是涌出一种要赚钱的强烈念头,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能活得舒服点,干嘛要委屈自己呀? “赌骗偷抢?奶奶的,师父教的怎么都是這些啊?” 秦风在心中一琢磨,顿时发现,自己会的东西不少,也都能赚钱,不過那手段却是有些下作,基本上都是损人利已的行为。 摇了摇头,秦风将那些私心杂念都给排除了脑外,按照载昰的說法,当因为欲望驱使而使用那些技艺的话,那和当年的燕子李三也沒什么区别了,早晚不得善终。 “把那古玩店搞好,利润应该也不低吧。” 秦风心中冒出了個念头,他不愿意祸害活人,去祸害死人却是一点心理压力都沒有,谁让那些狗大户们当年下葬的时候陪葬那么多东西呢。 除掉袁丙奇,在树立了要上大学的目标后,秦风還是第一次对生活充满了憧憬,要說這趟也沒白来,最起码让金钱在秦风心中又变得重要了起来。 “小兄弟,等会就要吃饭了,你把狗放进来吧。” 闲逛了一会,秦风居然转到了狗场,正在那裡忙活着的老云看到他,笑着打了個招呼,說道:“這边的狗房都是单独的,并且相互之间都隔音,你這大黄狗放进来沒事的,也让它休息一下嘛。” 斗狗顾名思义,天性中就带有好斗的因子,所以对临时放置斗狗的狗房要求非常高,而且需要专人照顾,毕竟這裡的每一條斗狗都价值不菲的。 和普通的狗不同,斗狗并不是很喜歡叫,偌大的狗场除了有些狗发出的低吼声,显得格外的安静,不過秦风发现,大黄刚走到這边,脖子上的毛就炸了起来。 “小兄弟,你這條狗是从哪儿来的啊?土狗可沒那么大的体型。” 老云是狗场的主管,他所看過的狗最少也有上万只,但对于秦风的大黄,却是有些看不透。 要說大黄是土狗吧,体型有些過大,而且老云還发现了一個常人沒有注意到的细节。 那就是斗狗身上,往往都带有一种暴虐的气息,普通的狗在它们面前,往往都会吓得转头就跑,再或者就是狂吠不已,用来排解自己的恐惧。 但是秦风這條狗,在见到那只高加索犬之后,表情平静的就和他的主人一样,沒有任何的反应。 老云知道,狗不像人,能掩饰内心的恐慌,那只有一個解释能說得通了,就是這只看上去普通的大黄狗,根本就不怕那只高加索犬,无畏方能无惧。 “小时候捡来的,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 秦风仔细看了一下隔离开来的狗舍,点了点头,說道:“那就让大黄在這裡呆一会吧,对了,云叔,大黄只吃牛肉,生的熟的都行。” 带着大黄转悠了一上午,秦风能看出来大黄也有些疲惫,這裡狗舍的环境很好,倒是不虞有别的狗去找大黄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