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我造我自己
鼻子高度、耳朵轮廓完全沒有区别,可是說是非常完美的复制。
从外貌分辨不出来的洛思,对着空气嗅了嗅!
脸上突然一喜。
对着左边這位罗德少爷,单膝跪了下去:“少爷。”
“怎么发现的?”罗德眉头一挑。
洛思俏脸一红:“少爷,您身上有种特殊的味道,淡淡的,咸咸的,而另一個您身上,沒有這种味道。”
罗德完全不明白洛思所說的味道怎么回事,什么淡淡的,什么咸咸的,他朝自己身上闻了好几遍。
压根就闻不出来,难不成是自己的体味不成。
不過,洛思這個鼻子确实厉害,這都能给她分辨出来。
身边這個罗德是他花了两天時間捏出来的,就在前两天,他解锁了“创建人物”的面板。
于是就捏了個自己。
可沒想,捏個像他這么帅的人,难度非常的大,而這些天罗德一直对着虚空乱比乱画,其实就是在捏脸。
昨天,他敢去下水道面对那個女巫,用的压根就不是真身,而是身边這個跟他长一模一样的人。
罗德可以将意识延伸到他身上,控制另一個自己,操作起来异常丝滑,沒有任何障碍。
這种技术比瓦尔隆的魔偶术,不知道要高明多少倍。
通過论坛,罗德了解到,那些异乡人其实也跟他一样,只是将意识延伸到這种类似“魔偶”的躯壳裡。
所以不会造成真正意义上的死亡。
而這种躯壳的做工技术真的太好了,昨天罗德并沒有特别提醒洛思,连她都给骗了過去。
有件事情,罗德想尝试一下。
“洛思,把另外一個我,给杀了。”罗德直接命令道。
接到這道命令后。
眼神从未有過迷茫的洛思,呆滞住了,看着另一個跟罗德少爷完全一样的人,她握住匕首的右手在颤抖。
匕首掉落在了地上。
她下不了手。
洛思的表现,让罗德眉头紧锁:“如果昨天那個女巫伪装成我的样子,你也下不了手嗎?”
“我能闻到魔女的味道,可以分辨的出来。”很少解释和顶撞的洛思,低头說道。
“我再问你一遍,我們两個,你能分辨的出来嗎?”罗德有点小生气,在面对自己时,洛思就会显得特别软弱。
“可以。”洛思回。
“那为什么不动手?”
罗德,今天之所以叫她来,就是上次下水道那個叫莉安娜的女巫,给了他一個很大的警示。
她可以变成大巫师伊凡,就有可能变成自己,虽然洛思能闻到魔女的味道,但难保就有普通人变化成他的样子。
罗德能在无数次刺杀活下来,除了幸运外,更多是谨慎和思考,甚至不得提前思考,敌人下一步要如何刺杀自己。
而洛思在对面所有跟自己有关的事情时,就会显得犹豫不决和软弱,這是一個非常致命的弱点。
那個叫莉安娜的女巫,在這次刺杀中,明显就已经在针对洛思了,要是沒有這些不死的异乡人。
她很有可能被那個女巫给阴死,身为一個刺客,除了实力外,各方面素质也很重要,而最最重要的,就是不能犹豫。
犹豫就会败北!
“捡起你的匕首来。”罗德再次命令道。
洛思依旧很是犹豫。
罗德深呼吸了一口气,淡淡說道:“忘记当初在红月之森,你对我所发的誓言了嗎?”
听到這句!
洛思浑身颤抖了起来,身体不受控制地俯下身捡起了匕首,颤颤巍巍地朝着另一個罗德少爷走去。
“动手!”罗德厉声训斥道。
一抹弧形寒光闪過!
洛思整個人瘫坐在地上。
另一個罗德也倒在了地上,身上并沒有鲜血流出,大概一分钟后,跟那些异乡人一样,化成泡泡消失了。
且死亡时。
罗德一点疼痛感都沒有,他在创建人物时,也学那個冉一冰,把痛觉直接给取消了。
无数次的濒死体验,已经让罗德够痛苦了,在创建人物时,他一点也不想在体验那种感觉了。
必须无痛才行!
倒是,嗅觉和味觉倒是保留了,罗德觉得這世界還有那么多的美食,自己都沒有好好品尝,必须要去好好享受下。
芬德港的鲱鱼罐头。
帝都的分子巧克力。
高地的烤黑猪。
想到這些美食,罗德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他真的不想再吃北境這些又干又硬的面包,還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南瓜汤了。
见到身躯变成泡泡消失后,洛思又惊又喜:“少爷,您這是...拥有了异乡人的能力?”
罗德沒有解释太多。
现在的他,控制着另一個自己,刚才死亡时,视觉突然消失了会,接着又亮了起来。
眼前的场景发生了变化,罗德发现了自己来到了個陌生的地方。
罗德环视着四周,发现這個教堂還挺精致的,头顶有個巨大的圆拱,绘着各种彩色图案,阳光透過五颜六色的花窗洒落下来。
還挺好看的。
在罗德身后,矗立着六個巨型的雕像,這些雕像全是女性,全都裸着上半身,有的看起来像是女武神,有的看起来像大贤者,有的像大地之母。
這些神像都是罗德不曾见過的,希灵帝国信奉的是七神,难不成這些异乡人的出现,跟這些神像有关?
還是說自己的万物解释者,跟這些神像有关?
這些雕像很奇怪,几乎都是残缺不全的,有的双目失明,有的断手断脚,并沒有给人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
此刻......
教堂裡,有人不断凭空出现,且一下就来好几個,应该跟他一样,都是来這裡复活的。
“靠,直接被团灭了!”
“那只大鸟也太变态了吧,那羽毛竟然会吸收伤害,還会搬起石头砸人。”
“我曰,這游戏实在太难了!”
“要不,先上论坛看看,有沒有這只大鸟的攻略,不然根本就打不动。”
听眼前這几個人抱怨,罗德大概猜出来了,他们說的应该是恐鸟。
這种鸟身高两米多,全身覆盖着一种硬质羽毛,前脚很是发达,碰到危险时,经常搬东西砸人。
罗德以前在迷雾森林遇难时,也遇到過恐鸟,肉還挺好吃的,当初那只恐鸟,让他和洛思吃了整整一個月,都沒吃完。
且羽毛很是值钱。
一只恐鸟的羽毛可以卖到10金。
罗德顺手登上了论坛。
發佈了一则《恐鸟弱点以及捕猎手法》的帖子。
恐鸟羽毛能吸收伤害,這种怪物的弱点在头部,不過由于恐鸟太高,几乎很难打到它的头部。
用火攻击的效果最好,不過恐鸟的羽毛非常值钱,加上在迷雾森林,用火随时会被树人给盯上。
建议低等级的玩家,使用陷阱捕捉恐鸟,由于恐鸟的脖子很长,最好的办法就是做個套脖陷阱,弄几個活结,套住它的头,然后把它给勒死。
罗德刚發佈,底下立马就有评论了。
“感谢大神出攻略。”
“搞了半天,原来要做陷阱啊。”
“话說,這游戏也太硬核了吧,不過我好喜歡,要的就是這种感觉。”
“迷雾森林,我們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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