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异乡人公会(萌新求投资)
而就在此时,窗户旁的洛思看到另一個罗德少爷从教堂裡走出来后,眼泪兴奋地掉落了下来。
她非常的高兴!
从认识少爷的那一天起,他就一直不停被刺杀,离开古堡的次数屈指可数。
有了异乡人這個能力后。
少爷再也不用被关在那间房屋裡。
“洛思,跟我去一趟迷雾森林。”
“好的,少爷。”
罗德递了张手帕给洛思:“把眼泪给擦了,不知道的人,還以为我欺负你了。”
“嗯。”
洛思轻声說道。
出门的时候,罗德给冉一冰发了一條信息:“我准备好了,现在就去迷雾森林嗎?”
“我們在城门守卫這裡。”
“等我一下,马上就到。”
罗德出门前,穿起全身的装备,是一身经過大巫师伊凡附魔的皮甲,還有一把锋利的短剑,以及一堆应对迷雾森林的小道具,火折子、臭蛋、剧毒之肉等等。
虽然现在的他等级只有6级,但在一身装备的加成下,整体数据差不多10级這样,一般的守卫根本就打不過他。
他這种,被玩家称之为氪金。
罗德還挺喜歡氪金這种說法的,不過现在的的他,還氪不起来,得多割一些韭菜才行。
“韭菜们,我来了。”
来到城门后,罗德见到了那個冉一冰的女孩,不過罗德却被她身边那個更成熟的女人吸引了。
一头波浪长发,黑色双眸,看起来更加稳重,身材甚至比水果摊的利维亚還要好,一看就很有味道的样子。
這种成熟的姐姐,是罗德喜歡的类型,见到她的第一眼,罗德就忍不住想跟她谈论一些關於私生子的话题。
而一旁的城门守卫见到罗德后,沒差点单膝跪下去,好在罗德比了個小动作给制止了。
這個守卫叫马裡奥,是为数不多知道城主长相的守卫兵。
他是城堡裡厨师长的儿子,打小在古堡裡长大的,算是自己人,這段時間,就是由他来给异乡人提供任务线索的。
马裡奥见到了城主的手势,立马噤声,并沒有继续說下去。
“会长,我给你介绍一下。”见到罗德后,冉一冰笑着說道:“這位就是我上次跟你說的,帮我打下水道哥布林的那位大哥哥。”
“您好,我叫赵一雪。”成熟女主动伸手问好道。
罗德愣了下。
要不是经常观察异乡人,他還真不清楚伸手要做什么,這群异乡人伸手,互相握在一起以示友好。
“你好,罗德。”
“你這個名字倒是很有趣,跟无冬城的城主,同样的名字,该不会真的是個封测者吧,故意取這個名字的?”
“凑巧而已。”罗德笑了笑。
赵一雪并沒有继续追问,而是笑着說道:“罗德,你加入公会了嗎?”
公会?
罗德今天逛论坛时,发现這個单词出现的频率有点高,有什么黎明之翼、泡泡茶壶公会。
“如果還沒有,要不要加入我們公会,虽然我們人数不多,但我們公会几乎全都是女的,按你這個等级进来,我們可以给你個副会长当。”
“全是女的?”罗德疑惑道。
赵一雪点点头:“是的,我們是一個女性公会。”
“可我是男的啊。”
赵一雪微笑道:“你沒事的,你长得這么好看,就算进来了,也不算破坏公会规则。”
罗德愣了下。
夸他帅就說,干嘛非得绕着弯路,不過从這個赵一雪的表情上,罗德突然觉得這個女人有戏。
再跟她多接触几次,就跟她讨论私生子的問題吧。
“我考虑一下。”罗德回。
面对美女提出来的建议,绝对不能当场答应,那样会显得自己很沒主见,按照异乡人的說法就是舔狗。
一定要先放置一会。
“那先加個好友吧。”
“可以。”
一旁的冉一冰根本就插不上话,看着這两人眉来眼去,嘴巴气得鼓鼓的,赵一雪一說加好友,对方立马就答应。
上次自己要加罗德时,他還考虑了好一会儿,冉一冰有种把自己的心上人,介绍给了自己最好的闺蜜的感觉。
失算啊!
其实赵一雪不做自我介绍,罗德通過万物解释者,看的很是清楚,這個女人倒也是厉害,這么短的時間内,就已经升到5级了。
且全身都是不错的装备。
一整身皮甲,关键部位還穿着钢片,還有把锋利的长刀,這個造型罗德倒是很少见過,刀身长一米多,只有一面开刃。
异乡人好像管這种刀叫太刀。
罗德大致计算了下,她這一身装备加起来最少要20金。
可短時間内,她怎么赚到這么多钱的。
在跟赵一雪聊天时,罗德大致明白了,她這身装备是公会集资购买的。
而公会,是一种异乡人组织,就好像守卫团一样,有团长、副团长,底下的人要听這些人命令行事。
公会的核心人员会负责推进任务、攻打一些怪物,也会帮助和保护那些比较弱小的会员,使其不遭受欺负。
罗德皱眉权衡着。
异乡人如果变得有纪律有组织,对自己和无冬城来說,到底是利還是弊。
某种意义上,他们有了组织,自己只要搞定他们的头头就行,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就在双方聊天时,不少异乡人从迷雾森林回来了,有一個队伍,采集了满满一整袋的火岩菇。
保守估计有50多颗。
每颗火岩菇艾维亚商铺的收购价是5银币,而卖到帝都的价格是1金币。
中间的差价有15银币,当然扣除掉运输费用后,罗德每颗火岩菇大概能赚10银币這样。
多采集点啊!
罗德内心忍不住呐喊着。
经過两天的不断死亡,外加自己發佈的那篇攻略,看来這些异乡人已经慢慢熟悉迷雾森林外围了。
他们的适应能力,让罗德很是吃惊,照這种速度继续成长下去的话,估计很快就要赶上城裡的那些守卫了。
“那我們走吧。“
罗德知道一條捷径,毕竟从這裡走到迷雾森林,最快也要两個小时。
来回就得耗掉四個小时。
罗德在出发前,拿出了两枚银币给马裡奥說道:“能不能帮我們雇一辆前往迷雾森林边缘的马车?”
“沒問題。”马裡奥立马给罗德城主安排了一辆马车和马夫。
坐马车到迷雾森林,行程可以缩短到半小时,不用像那些异乡人,做個任务要跑两個小时的地圖,来回要四個小时。
“卧槽,他们为什么有马车坐。”
“怎么搞到马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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