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继续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 作者:未知 第九十七章继续在工匠的道路狂奔 张汤家的漂亮食盒每隔五天会到来一次…… 云琅依旧让丑庸将食盒装满,让张汤的护卫提走…… 這是一個很明显的征兆,张汤沒有忘记云琅,也代表着廷尉衙门沒有忘记云琅。 廷尉府是帝国的眼睛,也是皇帝的爪牙,他们如同站在高处的兀鹫,冷冷的看着诺大的汉帝国。 张汤不断地用自家的食盒警告云琅,万万不可行差踏错! 想要获得别人的信任,是一個漫长的過程,想要融入一個族群,更需要耐心与毅力。 李敢抡着大锤,不断地敲击在暗红色的铁條,每一次敲击,都会绽出大蓬的火花。 他的力气真的很大。 旁边的水桶裡浸着十余枝铁羽箭,每一枝都散发着幽幽的寒光。 這种羽箭足足有七八两重,是专门供五担弓使用的,只有强大的初速度才能给這样的一支箭附加恐怖的杀伤力。 這是云琅建议由李敢来完成,這样沉重的羽箭,李敢還用不了,他准备当做父亲的寿礼献给父亲。 雁门关一战,李广也出动了,只可惜他什么都沒有捞着,身为卫青的后卫,他走過的路是一片血路,清理卫青取走头颅的匈奴尸体,是他做過与战争唯一有关的事情。 皇帝赏赐了卫青,李广什么都沒有得到,他麾下的战士,同样一无所获。 李敢希望這一袋铁羽箭能够给父亲一点小小的安慰。 云琅很忙,他忙着誊抄《百工谱》,這东西是李广家的一部藏书,李敢這人不愿意欠别人的,所以,特意跑回家一趟,背来了《百工谱》让云琅看。 這时代的书籍,只要是稍微珍贵一点的,都是孤品,云琅决定誊抄一部留在家裡,等自己彻底的安全了,安稳了,再试着把纸张做出来,把這些书籍全部刊印成书。 孤品,善本,实在是太容易流失了。 誊抄的過程本身是一個学习的過程,一部书誊抄完毕之后,他对這本书的內容也知道的差不多了。 很好的一本书,這面记载了很多關於城池营造方面的工艺,剩下的是马车制造。 不看不知道,看了之后云琅才发现,大汉人对于如何营造一座城池知之甚详。 云楼,箭楼,垛口,藏兵洞,瓮城,内城,城郭,守城器具的安放,布置,守城人员的安排,突击兵力配置,如何预防敌人有秩序的进攻,面都有详细的解說。 至于马车制造,在這個时代它的制造工艺不亚于后世汽车制造。 大汉马车的种类复杂、名目繁多,如皇帝乘坐的玉辂,皇太子与诸侯王乘坐的王青盖车、“金钲车”。 行猎用的“猎车”、丧葬用的“辒辌车”、载猛兽或犯人的“槛车”等等。 类型繁多,种类各异。 贵者乘车,贱者徒行,這是大汉人显示身份的一個分界岭。 所以出门乘车与否彰显着人们的身份与地位。而乘哪种车,有多少骑吏和导从车,又表明了乘车者的官位大小。 在大汉,不同等级的官吏都有相应的“座驾”。 這些车虽然名称各异,但外形基本相似,有差别的只是构件的质地、车饰的图案、车盖的大小和用料、马的数量等。 另外,除大小贵族和官吏本人乘坐的主车外,還规定了导从车和骑吏的数量。如三百担以的官吏,前有三辆导车,后有两辆从车;三公以下至二千担,骑吏四人。 像云琅這种一千担的官员,在勋贵面前,连乘坐牛车的资格都沒有,只能骑马! 一部残缺的《百工谱》整整六十四斤重,面的字迹太小,很多地方還残缺不全,云琅只能依靠自己的理解弥补残缺的部分。 看到马车,云琅想了好久,他觉得等云家人口再多一些,开一個马车铺子還是不错的。 以他对舒适的理解程度,估计会让云家的马车铺子在最短的時間裡兴旺起来。 透過纱窗,褚狼他们還在院子裡大呼小叫的游戏,丑庸站在边不断地为褚狼叫好,且笑的非常专注。 這可能是爱情! 云琅摇头一笑,爱情這东西已经跟他沒有什么关系了,以前觉得跟后世的姑娘们有隔阂,现在,隔阂不但沒有减少,反而又多了足足两千多年。 等云琅誊抄好《百工谱》之后,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李敢看了云琅誊抄的《百工谱》,立刻把自家的那一部拿去丢铁匠炉子裡,自己又按照云琅誊抄的《百工谱》重新誊抄了一遍,這家伙不眠不休的用了一天一夜。 云家的早餐是小馄饨,云琅吃了一碗,李敢已经吃了一盆,油煎的鸡蛋也吃了一摞子。 吃完之后才看着云琅的饭碗道:“我刚才吃的也是這东西?” 云琅叹口气点点头,让丑庸再给他装一盆。 這一回李敢先是捞出一個馄饨仔细看了一遍,然后才慢慢的吃了下去。 “你家的饭食确实好吃,霍去病沒撒谎。” “你跟霍去病是好友?” “算不,同袍而已,那家伙眼睛长在脑门,一般不跟人交往,不過,本事不错,行军布阵有模有样,我們這些人懂得多一些。” “下回休沐你们一起来,我准备烤一头小猪。” “跟他?還是不要了,很无趣。” “喝醉有趣了。” “好,我這回家,让管家给你送两千担粮食過来,你修订的《百工谱》值這個价钱。” 云琅点点头道:“你再问问同袍,谁家有這样的书,给我送来,我可以不要钱帮他修整甲胄跟武器!” 李敢点点头,吃完了馄饨将竹简绑在自己的战马拖拽的小车裡,他踩着左面的马镫了战马,然后将两腿垂下来,稳定了身体之后看着云琅道:“你這人不错!” 云琅笑道:“每一個跟我接触過的人都這么說,你如果来的勤一些,你会发现我這人你想的還要好。” 李敢哈哈一笑,活动一下酸涩的脖子俯下身小声对云琅道:“能不进军营,别进军营,你這样的人不该待在军营裡。” 云琅咧嘴笑道:“霍去病也這么說。” 李敢拍拍云琅的肩膀笑道:“下回来给你带葡萄酿,当然,前提是不会被我耶耶打死。” 說完话,骑着战马出了云家的大门,独自一人向荒原走去,按照他的速度,他沒可能在天黑之前回到阳陵邑,估计要在荒原独自過一夜,他却沒有云琅对于安全的担心,走的悠哉悠哉的。 這是一個无畏的人。 无畏是一种很好的品质,只是這样的人一般沒有太好的下场,他们一般会低估困难,会认为,只要自己再努力一些,再加一把劲能摧毁困难于无形。 他们是军阵最好的敢死队,也是开拓世界最好的冲锋者,披靳斩棘,绝尘越壑更是不二人选。 然而,一旦开始冲锋的时候,他们往往会忘记他们的后背,很多這样的猛士伤口一般不在前胸,而在后背。 云琅用力的摇摇头,他发现自己现在很容易陷进一种悲伤的情绪裡,尤其是看到歷史的人物活生生的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觉得自己的立场在发生变化。 “我不是帝!” 云琅轻轻地咕哝一声,转身回到了房间,瞅着堆积在桌案的《百工谱》拍拍。 对躺在桌案旁边的老虎道:“我們還是继续在工匠的道路狂奔吧!” 老虎抬起头嗷呜了一声,算是同意了云琅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