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馄饨
刘俊彦轻轻的拉了他的衣袖,“那不是……”
叶信芳脸上露出一個狡黠的笑容,压低声音,“嘘,别說出来。”
宋修之脸上带着期待,看着煮馄饨的老爷爷,端着两碗馄饨往他這边走。
近了,近了,拿着一双筷子两眼亮晶晶的模样,弄得叶信芳都差点不忍心了,最后還是迅站起身来接過,道:“谢谢您了,老人家。”
老人家脸上露出一個慈祥的笑容,“小伙子,多吃点。”
叶信芳美滋滋的欣赏了一波小孩表情幻灭,笑着道:“也谢谢宋公子。”
转而看向刘俊彦,“多吃点,吃饱了不想家。”
宋修之瞪大着眼睛,坐下来气鼓鼓的看着他们。
“不好意思,之前看错了,這次好像真的是在下你的。”叶信芳沒有丝毫不好意思。
宋修之到底還是不放心,又站起来伸着头去看。
小馄饨入口鲜香爽滑,皮薄馅嫩,汤水清亮,鲜香扑鼻,滚烫的小白胖子,一口一個,叶信芳只觉得从头到脚的舒服。
杨平看着叶信芳那般享受的模样,吞了吞口水,“叶兄怎么不加醋?”
叶信芳摇了摇头,“吃的就是這個本味。”
终于等到他俩的馄饨上来了,叶信芳看宋修之张嘴咬下来半口,吃起来小心翼翼的样子,感觉有些违和,问道:“你不是不吃路边摊嗎?”
宋修之嗷呜吃下一口小馄饨,待吞了下去,才答道:“這家小馄饨是老字号,代代相传,不是路边摊。”
那老爷爷听得高兴,笑着道:“這位小公子知道的真多,我這摊子還是从我曾爷爷那会传下来的,祖传的老手艺了,可不是普通的路边摊。”
“老人家您心实,手艺好。”杨平吃得满口鲜香。
老爷爷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哪是什么手艺好,主要是用料新鲜、舍得,要是以次充好,弄了一回就坏了名声,以后谁還敢来這吃。”
“老头子,来客人了,下馄饨,就听着你在那跟后生吹牛。”他身旁的老婆婆喊道。
老爷爷也不在意,笑了笑,开心的下馄饨去了。
這家馄饨是真的好吃,叶信芳一连吃了三碗,往常胃口很小的刘俊彦也吃了两碗,杨平這個大胃王更是吃了五碗。
至于宋修之,保持着两口一個的度,细嚼慢咽,如同机器人般的进食频率,最后只吃了一碗。
“你觉得不好吃嗎?”叶信芳摸着浑圆的肚子问道。
宋修之摇了摇头,“叶、家、哥、哥,很好吃,但我每餐吃多少,都是固定的。”
叶信芳只觉得耳朵生疼,摆了摆手,“别這样叫,真這么懂礼貌,喊一声叶哥就行。”
“叶、哥。”宋修之从善如流的一字一顿。
叶信芳只觉得牙疼,“不想叫就别叫。反正你娘也不在這裡,小朋友,你就這么怕你娘啊?”
对于宋修之他娘,逼着他对叶信芳讲礼貌這件事,叶信芳是觉得莫名其妙的。
宋修之摇了摇头,“我答应她的事,都要做到的。”
叶信芳倒不好說什么了。
距离府试放榜還有几天,叶信芳想着能不能在府城找点事做,這与刘俊彦一拍即合。
两個书生,就算是去做苦力,人家怕也不会收,最后還是干起了老本行:抄书。
府城最大的书店是位于永临街的墨香书斋,墨香墨香,一进去叶信芳就闻到浓厚的墨香味,书斋面积挺大,裡面穿梭這七八個伙计,還有不少书生在這裡蹭书读,也不见店家驱赶,只伙计盯着的频率高了些。
叶信芳在裡面翻了翻,书籍千奇百怪,类别极多,叶信芳甚至在裡面看到一本解說女子衣饰的书籍,但最多的還是科考书籍和话本小說之流。這些科举书籍有的讲述非常全面,叶信芳都想买下来,一问价钱顿时偃旗息鼓,而有的书,只针对一個细小的知识点往死裡抠字眼,這在叶信芳看来完全沒必要。而那些话本小說,则多数是才子佳人之类的故事,甚至许多描写青楼名妓的话本,其中隐秘的性暗示,都能让他這個现代人看得面红耳赤。
在跟伙计說明意图之后,本以为对方会带着二人去见掌柜,沒想到這小伙计直接做主拒绝了。
叶信芳看着那小伙计面带自豪,拍着胸脯道:“别的店可能需要不少人手抄书,但我們店裡大多数书都用刻版印刷,也供了一些抄书人,不太需要您這样的短期抄书人,不若您去别家问一问。”
大店底气還真是足啊,叶信芳感叹,客客气气的拒绝,两人又一路问了几家,但价格都压得很低,刘俊彦比较缺钱就先接了,而叶信芳总想着多看几家。
最后看的结果,就是越看越低,甚至降到了千字五十文,青山县人少活也少,叶信芳一個人几乎吃了整個书斋的肉,而县裡其他的抄书人只能跟在后面吃肉渣,提起他的时候咬牙切齿。
叶信芳那样的字在县裡算是上乘,但到了府城却沒那么吃香了。
在大街上沒头苍蝇一般的转了转,叶信芳决定写一本话本试试水,如果不成,還是回归老本行。
一开始沒有這样做,一来是因为青山县地方太小了,什么事情都瞒不住,二来是作为一個立志科考的人,不知道写這些有沒有影响。
他也想清楚了,真要出了問題,捂紧小马甲,死活不承认。
說写就写,叶信芳匆匆回了寓馆就开始构思起来,现在的小說话本大多形式单一,词句优美,用语含蓄,而读者,以男性为主。而现代網文已经完美的证明了,爽就是一切,中国網文成功帮助美国毒/鬼戒/毒的故事,难道還不够感人嗎?而爽,說到底就是酣畅淋漓的装逼打脸那一套,真的是百吃不厌。
歷史爽文可以写,但是涉及政治比较多,万一遭遇古代4o4就不是封书的事情,甚至有可能沒命,多半這类书书店也不敢收,叶信芳先就排除了。
那就只能玄幻仙侠灵异悬疑裡面选一個了。
叶信芳用了两秒钟就决定好了,悬疑。作为一個推理探案爱好者,当然要从這個开始了。叶信芳沒有多作考虑,就将男主确定为包公。
毕竟這位宋朝有名的大人,在民间享有盛名,素有“包青天”之称。
叶信芳用了一下午時間,将自己的第一本小說,列出了四個故事框架:刺史被杀案、盐商灭门惨案、军备贪污案以及大名鼎鼎的狸猫换太子。這几個故事,狸猫换太子是歷史上鼎鼎有名的,军备贪污写出来也沒什么,宋朝出了名的对外软弱,也不怕被說是映射当朝,而其他两個案子,盐商怎么写都沒关系,而刺史则有点麻烦,這恐怕是最容易被4o4的一個故事。
叶信芳为了写好這些故事,努力回忆了许多现代的悬疑剧集、小說,仔细推敲故事情节,终于将這些故事全部填充起来。
叶信芳写字度很快,不過两天就将第一個故事写出来了,为了增加读者的代入感,他選擇排在第一個的故事就是狸猫换太子。
老瓶装新酒,這种戏文裡都写烂了的故事,也不用担心政治影响,叶信芳選擇了重新去书写這個故事,用与以往的戏文都不一样的方式去叙述。這個故事耗费了大量的笔墨,叶信芳最终洋洋洒洒的写了上万字,差不多可以独立出书。
拿着一沓书稿就兴冲冲的跑到墨香书斋去了,這次倒是得到了书斋掌柜的亲自接待,对方神色间有些不耐,似强忍着才沒有作出来,匆匆翻了几页,就将书稿還给叶信芳。
叶信芳神情忐忑的看着他。
只见那肥头大耳的书斋掌柜笑着道:“公子的书,词句太過写实,与我們书斋不太相宜。”
叶信芳听懂了,委婉版的你是個好人。
神情有些失落的出了书斋大门,叶信芳努力给自己提气,又向第二家书斋走去。
然后,“公子的书,遣词造句能否再推敲一番。”
叶信芳觉得自己沒有問題,一本悬疑小說词语要怎么华丽,自然是走写实风。
“字都不认识几個,就想写话本。”叶信芳听到背后掌柜低声与伙计如此說道。
一家、一家又一家,拒绝的话他已经听得有些麻木了,這些人看着书名开始皱眉,翻开两页就开口拒绝,叶信芳总算知道怀才不遇的苦闷了,不禁心裡产生了怀疑,是不是自己写的不好,难道也要写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才有市场?
及至最后一家书斋,很小的店面,门面甚至有些破败,那书斋裡只有老板一個人,对方翻了几页,神情渐渐认真起来,偶尔還露出抓耳挠腮的样子,叶信芳只觉得一天的時間都浪费掉了,神情恹恹的坐着,也不催促对方,想着一会還是找份抄书的活计算了。
“好!好看!”那留着两撇小胡子的老板神情激动,拍案而起,胡子都跟着抖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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