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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豪华的商队

作者:唐尸叁摆首
车厢裡果然温暖,不止温暖還有豪华。在外面看上去好像只有那么大,可一进来,简直就像個小屋一样。不但有床,還有写字柜,地上铺了地毯,壁上附着软锦,马车天花板上還嵌了一颗照明的光晶石。這种香车宝辇,无非商富,也不敢這般乘坐。 那管事人或许是老板把,把小床借与爱莉丝睡下,盖上了被子,可是比鸭绒睡袋舒服多了。 冰稚邪坐在小方凳上与那人对面而坐,两人中间還有個小方桌,桌下是炉火碳盆,桌上是瓜果桃李,点心甜食,還有一瓶红酒。 “還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叫克罗泊。”管事的问。 冰稚邪道:“我叫艾历克斯。” “艾历克斯兄弟,請不要客气,桌上的东西随便吃。”那克罗泊做了個不要客气的手势,问道:“你们要去哪裡呀?” “梵特赛城。”冰稚邪道。 那克罗泊想了一想道:“這一路前去好像沒有梵特赛城。哦,你說的是梵特灵城吧。” 冰稚邪笑道:“是啊,记不清楚了。不介意我问一下,你们是做什么生意的嗎?心裡有些好奇,能乘這么漂亮马车的,一定不是一般的商人吧?” “哈哈哈哈。”克罗泊大笑道:“什么生意都做一点吧,這次带的主要是兵器、盔甲和一些珠宝。要不要看一下,很不错的哦。” “不用了。”冰稚邪看着桌上的红酒问道:“克罗泊先生一定经常喝酒吧?這是‘红玫瑰’吧,富商都喜歡喝。”拿起来看了看道:“這年份的卖得很贵啊。” 克罗泊笑道:“嗯,我很喜歡喝酒,有钱的人不都好這一口嗎?你要不要来一点。” 冰稚邪摇了摇头:“克罗泊先生,我有点困了,想睡一下。” “哦。”克罗泊看了一眼床上的姑娘,說道:“這床太小,要么到别的马车上去睡吧,那裡也有床。” “不必。”冰稚邪倚在身后的小柜子上闭了闭眼睛:“在這裡睡就很好,我還担心我朋友的病。” “好吧。”克罗泊也不勉强,自己倒了一杯红酒喝了一口,却皱了皱眉。 哗哗的马车声也不知道行了多久,慢慢停了下来,很快外面就吵嚷嚷了,锅盆声、肉香味飘进了马车。 “嘿小兄弟。”克罗泊叫醒冰稚邪道:“吃午饭了,一起下来吃吧。” 冰稚邪看了一眼床上的爱莉丝。 克罗泊道:“别担心,她会好的。” 冰稚邪点了点头,与他一起下了马车。 這是一個平坦的山坡上,虽是山坡却不陡峭,而是依着山势,缓缓爬升。马车就山坡的路中间,随扈的护卫兵则在不远弄着吃的。吃的东西很丰富,有浓汤有烤肉,当然還少不了烈酒,大家聊天,吃肉,一解路上的沉闷气氛。 克罗泊与冰稚邪边吃边說,问长问短,拉东拉西,聊得甚是亲密。 忽然有個人喊道:“嘿东家,酒不够啊。” 克罗泊道:“不够你自己去拿呀。” 那人道:“我們的酒在路上早就喝了,把您那箱上等的白酒拿出来吧,也让哥几個解解谗。”(這裡白酒是指白葡萄酒。) “是啊是啊是啊……”旁边的人都叫了起来。 克罗泊道:“嗬,我說你们补给的时候只买了那点酒,原来是惦念着要喝好的。去吧去吧,拿来也让我和艾历克斯兄弟喝几杯。” 看到那個人向马车走去,冰稚邪突然道:“克罗泊先生,我好像见過你。” “不可能,我……”克罗泊一愣,皱起了眉头,站起来,拔出了腰间的配剑。其他人也全都亮出了兵刃。 冰稚邪笑道:“是啊,为什么不可能?你又不知道我从哪個城裡出来的。除非你已经知道了,得到消息就绕道赶来。” 一個卫士叫道:“冰稚邪,,我們這裡三十五個兄弟,你乖乖束手就擒吧!” 那克罗泊向旁边几個人打了個眼色,又有几個人马上向马车跑去,车上有爱莉丝公主。克罗泊问道:“你怎么会怀疑的?” 冰稚邪笑了一声:“沒什么,既然是逃犯,怎么也得有点警觉心吧。一個素不相识的人拉我上车,不小心一点怎么能行。” “你還挺谨慎。” “哼。”冰稚邪道“說实话,你们为了抓我真是煞费苦心啊,就带的那些货物,花了不少钱吧。按理說你们布置得很巧妙,带着那么一大笔货物的商人,谁会想得到是来抓人的。” “可是我們還是露出了破绽。”克罗泊想了想,道:“是那杯酒,那杯我在马车上喝的酒。” 冰稚邪道:“不错。经常喝葡萄酒应该会知道,在那么高的温度裡酒会变坏,像你這种有钱的富商,又经常喝酒的人怎么会不知道,把酒放在那么高温度的马车裡?而且有富贵人都知道,酒要横着放,怎么会直接放在桌上,這太不自然了。除非你根本就不是富贵之人,也很少喝葡萄酒,或者喝過却沒注意過。也是,像這种品酒的事,不是品酒师,不是经常喝酒的人,一般人未必会注意吧。” “你知道的還挺多。” 冰稚道:“知识就像大海,只有容纳和更广,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强。” “我可看不出知道怎么喝酒能让你变得有多强。”克罗泊回头看了一眼,几個伙伴都已经守护好了公主的马车,正要驾车离开,笑道:“哼,现在公主已经被我們救到了,你沒了人质,以为会是我們這么多人的对手嗎?”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冰稚邪见他们驾车离开,心裡头倒不是很担心,他们是不会伤害爱莉丝的。 战斗的气息陡然而起,刀剑光刃魔法战气四面袭来。冰稚邪顿时就感觉到這裡人都是久经战阵的高手,很多人都实力不菲,多有高阶职业的实力,其中眼前的克罗泊更是厉害,双手两把银钩舞动时有如毒蛇攻击,即快又准。那银钩前端呈紫色,显是淬過毒,却不知致不致命。钩锋划過的银光,有冰元素的跃动,对方是個冰系的骑士。 骑士与魔士不同,虽然都会魔法,都擅格斗,但骑士是以格斗战为主,魔法为辅。魔法的技能,多是以增加自己身体的能力或是将魔法与格斗技组合施展,实力的上升是一步一個台阶,很是明显。而与魔士相同的,骑士也会学一点的魔士能力,虽然不会完全改变自己的体质,但也能学到瞬间一定程度的改变身体某一部分的能力,使之魔技组合能更好的发挥,這种骑士就叫真骑士。 魔法师则不能达到這一点,魔法师必须保持自己身体各元素的平衡性,不能让自己的身体有一丝毫的改变,否则会很影响到别的魔法发挥。骑士则不用,他必竟還是以格斗战为主,只要有一项能力加强自己就够了,别的方面略学一点以扩充自己的全面性就行。 很显然冰稚邪眼前的就是一名真骑士,而且是一個非常厉害的真骑士。更为之棘手的是他的魔兽风骨狼,這种关节背脊上长着如锋刃般骨刺的狂狼是一個战斗的好手。不但攻击强、速度快,還且风系魔法运用得非常好,一般都可堪比一個中级风系魔法师,是很多骑士首选的魔宠之一。 狼啸如吟,狂风乱舞,那风之刃如同麻花一样,在冰稚邪身边乱划乱割。风骨狼更是吟起旋风,在冰稚邪身上卷起。 冰稚邪左挡右防,闪避不停,攻击他的可不是這一只狼而已,那雷石乱刺,双华之技,魔法幻舞,骑士爆裂,在他身边不时震起炸起,如同放爆竹连绵不绝。 這可不是与比莫耶那时的一对一单挑,也不是秒杀真骑士皮皮坎那咱情况。终级魔法师和真骑士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比莫耶会被冰稚邪那么快打败,是因为他二人同为主冰系,对彼此之技能非常熟悉,而实力更高,经验更丰富的冰稚邪自然能占到绝对的上风。而对于皮皮坎,他已然受了重创,又加之轻敌,所以才会被冰稚邪那一招搞定。若真是打起来,也不至于那么快被杀。 可现下境况就大不相同了,三十個人,三十個魔兽的围攻,加之其中一個還是真骑士,冰稚邪现在的情况,实在算得上是险死還生之际,性命攸关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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