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外人情
曾子就告诉他說,上面领导的人,(古代帝王政治是說上面领导的人,现在可以說是整個的歷史时代)失其道,社会文化沒有上轨道,一個乱的时代,因为时代乱了,民心也散乱了,沒有中心思想,沒有中心信仰,也沒有真感情,這情形已很久了。(自春秋开始到曾子這個时代,已经乱了三百多年,比我們现在還可怜,所以我們的歷史是多灾多难的歷史,中华民族文化会這样深厚,也正因为歷史在多灾多难中渡過的。知识分子在多灾多难中,把政治的、人生的、社会歷史的经验累积起来,流传给我們。這便是歷史文化的精神。)“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這是曾子对法治的观点,他认为应该把社会的实际情形与法治配合起来,這是执法人员应该具有的态度,判案的人,要深深了解人的内情,犯罪的动机究竟在哪裡?有许多是社会問題促成人去犯罪,所以在這样的时代,办案的时候,对犯罪的人,应该别有一种怜悯悲痛的心情,因为大家都是我們的同胞,我們的老百姓,为什么這人会犯罪?這是我們的责任。所以只有无比的悲痛和怜悯,沒有什么功绩可喜的,更不要认为办了一個大案,自己有功了而高兴。如果社会上永远不发生罪案,那有多好呢?所以古代的士大夫,对于社会风气坏了,每人都有自己应该负责任的感觉。
上面几段,用曾子的话說明学问外用的道理。下面便提到子贡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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