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捉奸扑空 作者:未知 李申金的话本来是辩护人她母亲来說的,可婆婆說媳妇偷人会给人造成是婆婆在背后作恶的印象。他母亲不好意思就此事打先锋。头天晚上教了儿子怎样回答,让儿子挑起此事。 钟大鹏问:“請被告說出原告偷人的事实。” “第一次打她是因为,她几個月不回,我到她那裡去,晚上又不理我,這不是偷了人是什么?哪有新婚不久老婆不理老公的道理。第二次打她,是我去捉奸,看见她的奸夫跑了,气不過,就打了她。” 钟大鹏說:“那請你叙述第二次打她当时捉奸的情景。” “我和我母亲去市裡看望她姑姑后,去了她在市裡租的房子,当晚她不愿跟我睡,她到她姑姑那裡睡去了。我就怀疑,她是不是有外遇了。過了两天,我带上一個好兄弟去市裡,晚上埋伏在她租房的附近。大约10点多钟的样子,我們看见从她房门口出来一個中等個子的男人,冲上去质问那個男的为什么去我老婆的房间,那個男有慌慌张张的跑了。我們就去敲冠兰的门,敲了一阵她才开,我问她那個男人是不是从你房裡出来?在你房裡多久?她死不开口,我气不過打了她几下踢了她几脚。” 這一晚,的确,杨阿伟从冠兰租房出来。的确,杨阿伟和她偷欢了,但沒有捉现行,不象电影电视、小說裡描写的那样夸张,藏到大衣柜、床铺底下,或跳楼躲過一劫,或床上留下一條领條,留下一條内裤,留下了捉奸的口舌。 真实的场景是這样的。 晚上,李申金带着他的好兄弟在冠兰租房的一楼门口站着。時間一久,楼道的住户看见他俩鬼鬼祟祟,问是干什么的,他俩只好吱吱唔唔的离开,站到不远的地方观察。他的好兄弟說,捉奸一般是晚12点或還要晚点時間进行。她住在2楼,大小窗户都用防盗網罩着,到时我們进去,不就是瓮中捉鳖,现在時間還早,我們到别的地方溜达溜达,省得别人看见我們长時間站在這裡以为是做贼采点似的。李申金认为也是,俩人到了附近的小店转转。 就在這其间,杨阿伟真的来了,几天未见,胜似新婚,本来两個人,一個是久旱逢甘霖,一個是缱绻意难终,欲火熊熊,两人迫不及待拉上窗帘行房。灯光下,杨阿伟欣赏着冠兰的**姿美,爱怡她的云娇雨怯;冠兰喜歡抱着杨阿伟在怀裡看着他那初恋人的眼神,抚摸他那光滑的肌肤。 一阵云蒸霞尉后。冠兰躺在杨阿伟怀裡,告诉他,她婆婆和他老公前两天来了,還来過出租房。杨阿伟从来不在冠兰這裡過夜的,他当知青时就有過类似惨痛的经历,听了冠兰的话突感不安,沒有象往常样贪恋楚梦云雨,走时比以前提早了一個多小时,這时他的BB机也响了,老婆来电催促回家,第六感觉告诉他该走了。告别时,他对冠兰說等姑姑病好后,再换過租房。他手裡拿本书,推开门缝先窥视一下,外面沒人,再打开门快速出来。 在一楼和二楼楼梯结合部的拐弯处,杨阿伟看见两個男人往上冲,其中一個是李申金,堵住他,对他吼叫:“你为什么到我老婆房间裡去!” 他镇定自若:“你老婆是谁呀,你老婆在几楼?我住在三楼的,你是不是吃错药了。”說完,推开胳膊径直下楼,李申金被杨阿伟的气场呛住了,等他反应過来想找杨阿伟对质,冲下楼去,不见踪影。 李申金转身冲上二楼猛敲冠兰的房门,一阵狂敲,冠兰开门,李申金进去四处搜查,沒见他人,怒气冲冲地诈唬:“那個男人是不是从你房裡出来,和你在一起多久了!” 冠兰說:“看见你要吃人的样子,懒得理你。” 李申金恼羞成怒,挥舞拳头落在了冠兰身上……,這一幕,被左右邻居看见,于是成为呈堂证词。 原来,李申金和他的好兄弟从附近小店铺裡回来,看见冠兰屋的窗帘拉上,心想,這么早的時間怎么就拉上窗帘,搞不好有情况,拉着好兄弟往楼裡冲,在一楼听到了二楼的开门关门声,楼梯拐弯处与杨阿伟照面,拦住他又沒有证据,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去。 這其实就是捉奸扑空。 冠兰告诉了钟大鹏自己遭暴力的情况,但沒有讲与杨阿伟的艳情。這不要紧,只要有暴力的事实,对钟大鹏来說,当然是請求判决离婚的铁证。 钟大鹏调查取证,在证词上夸大其词,经過陈法官同意由助手更换了证词。 钟大鹏他希望李申金在法庭上把捉奸的事說出来,以此证实冠兰的无辜和李申金的恶毒。更重要的是,這些事都属于判决离婚要件的情形。他划好一個圈,再来收缩,在這個過程中保护他的当事人的颜面。 李申金果然进了圈套。更让他出丑的是,他的好兄弟答应来作证,证明捉奸一事,证明沒有殴打冠兰那么严重。可好兄弟临阵而逃,不肯出面。原来,好兄弟跟他捉奸无影,又见他将自己老婆恶打一顿,心裡总觉過意不去,同情冠兰,表面上答应,开庭时却借故开溜了。 钟大鹏說:“陈法官,被告說自己第二次暴力侵害原告,其因是原告有所谓的奸情引起的。這仅是他一面之词,沒有其他证据证明,相反,我這裡還有冠兰左右邻居的证词,证明她是清白的。他们都說当天晚上,沒有看见有男人走进冠兰的房裡。平常也沒看见有男人到她房裡去。由此,被告所言請不予采信,這是其一。其二,假设被告刚才所言属实,也不能就此认定原告偷人,被告說‘我們看见从她房门口出来一個中等個子的男人,冲上去质问那個男的为什么去他老婆的房间,那個男的有慌慌张张的跑了。’這样的场景可以推断出千种理由,万种說法,以此被告說原告偷人也仅仅是怀疑,推测。” 李申金的母亲坐不住了,站起来說,媳妇偷人有证据,她說儿子在冠兰的笔记本裡翻到了那封老杨的来信,這信裡說明冠兰与這個男子有奸情,是她的野老公。 钟大鹏一愕,不知从哪裡钻出一封信,看了看冠兰,似乎是问她为什么不早告诉我,生怕信裡有见不得人的秘密,影响他辩护的全盘计划。 冠兰也站出来了,胸有成竹的說:“那你就把這封信当场读一下。”這封信就是前面讲到的杨阿伟的回信。 陈法官让李申金把信拿来,一看,說:“既然原告要求读,你就读吧。” 李申金读信啻啻磕磕。 钟大鹏一听,虚惊一场,說:“解读這封信,只能說明有人在敬慕、在爱慕、在追求冠兰,并不能代表他们之间有奸情。 信的第一段內容告诉冠兰给予的帮助是相互认识的一种缘分;第二段內容表达了对冠兰的自强不息的尊敬;第三段內容赞誉了冠兰的美貌;第四段內容借用《诗经》裡的《蒹葭》表述内心的对冠兰可望不可即的思恋,丝毫沒有两人在一起淫猥的语言。怎么能說她们有奸情? 再說所谓的奸情,必定要有奸人,就是野老公,這個人是谁,信上的老杨是谁?连人都你们沒搞清楚,或者說连对象都沒有,就說有奸情,有野老公,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陈法官听了钟大鹏上面的辩护,此时才感到他的厉害,這封信不长,但他听了一遍,基本上能全部记下来,逻辑思维也很清晰,难怪不枉为市裡的大牌律师。 李申金的母亲說冠兰有野老公還有其他的事实:“她姑姑病,在市裡住院,她租的房子,就是野老公帮她出钱租的。” 钟大鹏征得陈法官同意,說:“請问,被告人的辩护人冠兰为什么在市裡租房子?” “說是照顾她姑姑。”李申金的母亲回答。 “請问,你怎么知道是冠兰的野老公帮她出钱租房?” “因为她沒有钱,她姑姑去市裡看病前,她到過我這裡借钱。”婆婆觉得好象有点不大对劲,忙补充說,:“我家也沒有钱,所以沒借。” “你怎么知道,冠兰租房是她野老公帮她出的钱?” “她住的租房子不是她自己的签约,而是别人跟房东的签约协议。也就是說這個人包养了她,這個人叫杨雄,与上面写信的是一個人,你们看。”說着婆婆递了给陈法官。 婆婆露出了得意之色,因为這個租房协议书,是她花了一点气力得来的。 在出租房,婆婆求冠兰和儿子一起同房,并說自己去住旅馆,可冠兰理都不理,头也不回去了医院,窝在姑姑的病床脚下過夜。 婆婆感到問題的严重,不祥之感笼罩心头。她推测媳妇有了外遇,這個外遇很可能是为媳妇租房的人。第二天,她通過左右邻居和市新华书店本系统的熟人,找到房东,谎称自己是承租人亲戚,租房协议书不知哪裡去了,要求复印一份,請房东在复印的上面签字属实。复印的租房协议书她留下了,为儿子离婚作打算,留一手以证媳妇不是。同时,她鼓动儿子来市裡捉奸。 婆婆的這一手,在钟大鹏的意料之中,对這种根本就算不上证据的事也搬上法庭,他真不想辩驳,想想对方也是替儿子挽救婚姻,再說婆婆說媳妇被包养問題,也是属于他划好圈子裡的事,属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对判决离婚是有利的。他按照杨阿伟在酒桌上要求,既要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又要顾及冠兰的面子,他不急不慢的說:“第一,帮冠兰租房的人姓杨,与写信给冠兰的人也姓杨,此杨和彼杨可能同一人,也可能不是一人,可能总归可能,可能不等于事实。第二,冠兰在你那裡沒有借到钱,不等于她后来租了房子就是她所谓的情人包养了,這裡沒有必然的逻辑关系。第三,冠兰租房是从這個姓杨的手裡转租来的,我這裡有冠兰与姓杨的转租协议书,租期租金一切照旧,原房东也同意,上面有三方的签名。所以,你千万莫以媳妇有租房为事由,說她被人包养了,那样更伤感情。” 這那是对锋辩论,分明是教育婆婆。 租房是杨阿伟的司机杨雄找的,是以杨雄的名誉承租的,一個司机半個崽,杨阿伟要租房当然司机忙乎了。钟大鹏了解這一情况,怕李申金找司机的罗嗦,采用了移花接木的方式,让杨雄将租房转让冠兰承租、并让她与房东在转让协议书上签名。 婆婆当杀手锏使出,不想对手早有防范,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婆婆羞愧无语。 钟大鹏接着說:“陈法官,被告是以原告偷人,被人包养为由不得以采取了暴力而为之,拒绝离婚。经過上面对质被告的为由不实。退一步讲如果原告偷人,被人包养属实,也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符合判决离婚要件。通俗地讲左边,右边都符合判决离婚要件。你也经過调解,原告依然如故,恳請判决离婚。” 陈法官问李申金和她母亲還有什么要說的。 她母亲低声的說到了這种地步,听儿子的。 李申金說:“离就离,怕個×,以为我還找不到比她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