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查清 作者:未知 冠兰敲下法槌:“下面法庭调查被告人杨阿伟第七宗卖官受贿一事。” 在干部提拔使用的問題上,杨阿伟采取的是“三三制”原则,三分之一归自己掌控自己提名;三分之一归其他常委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推薦;三分之一由省市级的头头脑脑推薦或者由干部群众公认表现好的能做事的能出彩的擢拔上岗。他的“三三制”原则竟然得到县四套班子成员的好评,說他民主不擅权,与他玩女人披着“三個不捱”原则的外衣一样,无人知晓,卖官也是既当婊子又树牌坊。 他手中的三分之一是一些什么部门?全县32個乡镇书记乡镇长,县直的县委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建、土管、房管、审计、民政、教委、电力等部门的一把手,以及公检法等部门的副职。這些奶酪属于他的,不管是谁打招呼,沒有他肯首是断然上任不了的。這些爵位他也卖,但他卖有個讲究。首先這個位置要空缺;其次必须对他忠诚;第三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第四還要有兢兢业业的精神。否则你就是给他100万他也不卖给你。像政法委胡副书记的表弟贺镇长,本身就是镇长,能力强群众口碑又好,找到杨阿伟表忠心之后甩了15万块钱,正好城建局局长空缺,沒多久任命为贺局长。至于其他部门,他要按排谁当一把手也是一名话,不過他不轻易安排谁,除非是他的心腹或者送得礼较重還要表现過得去,他才出面为之。像政法委胡副书记算一例,在乡裡当了十年副书记,表现還可以,找到他送了15万块钱,他才破格跟组织部长打招呼,委任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所以杨阿伟卖官有术,名声還蛮好。不像有的官员大权独览,当帽子公司的总经理批发官帽,或者玩着花样借调整干部之机弄钱,又蠢又恶,惹得班子成员怨声载道,名声狼藉。 杨阿伟把违纪收礼与卖官的搅在一起,来了個竹筒倒豆子,和盘托出。 全县乡镇各局委办120多個单位,基本上每個单位的一把手在一年三节都送红包给他。端午中秋两节,1千5千不等。春节,2千至1万不等。杨阿伟自己形容节前节后来他办公室送礼的人是鱼贯而入,络绎不绝。两节大概收到40多万元,春节收多到50多万元,一年仅三节不要說企业老板送礼仅這一块坐在家裡等着当天水就是100多万元,各单位发放的职工奖金或节日福利他都有一份。 他任县委书记两年之后,中央八條规定下发,严禁乱发奖金实物,以单位之名送礼之风嗄然而止。但那些报提携之恩的,或者希望书记继续栽培的,或者投资套近乎增加情感的有朝一日能为自己說上话的,過年過节时還是偷偷地塞给杨阿伟钱物一万两万不等的也還有30多人。 据杨阿伟交待他任县委书记以来,逢年過节收受部下的红包上了1万至3万元记不清了。這些人送钱或者银行卡时說:“书记,過节了,這是孝敬你的。”有的說:“過年了,书记,来看望你。”還有的說:“书记,今年我們单位效益好,是你领导有方,班子成员一致要感谢你,送点节日礼物表示心意。”杨阿伟的交待材料裡說,为什么送這么重的礼我,可能是我以前扶掖過他,或者他想以后再为他提拔說话,或者要我支持他们的工作,這些钱究竟是他们单位的奖金還是他本人腰包裡的,或者单位奖金加腰包的我不清楚。 杨阿伟在后来的悔過书裡也谈了公款送礼之风的危害性,他說在那种不正之风下,以至于那個单位的领导来送礼的他不记得了,那個单位的领导沒来送礼的相反记得清清楚楚。這种风甚行,甚至猖獗。好在中央八條及时下发,刹住了這股歪风。不然,演绎下去,党将不党,国将不国,他還举例,苏共总书记勃列日涅夫带头送礼,上行下效,腐败成风,丧失党心民心,垮台是歷史的必然。 长长的名单必须核对,哪些是违纪送礼哪些是买官的必须查清。 市纪委分管副书记带队进驻水清县,与新到任的县委书记,纪委书记通了气。全县這么多干部,而且大部分是单位一把手送礼,如果查实按党纪條例要求,不說撤职处分吧,最少也要免职的。如果查实比照行贿罪的法條,搞不好有不少的干部要负法律责任。如此一来,整個县裡的工作将要受到严重影响甚至要瘫痪,何谈经济社会发展?新来的书记和在位的县长着急了,当夜带着县纪委书记,向市委书记,市委纪委书记汇报,并請求严宽相济,区别对待,以此为鉴,为进一步加强党纪政风建设。 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面对实际作出决定,凡是买官者主动交待的一概不追究法律责任。 在全县科级干部廉政建设大会上,市委纪委副书记的讲话有如霹雳。要求那些送了钱或物给杨阿伟的在3天之内到市纪委办案组,或到县纪委或到本单位纪检组,主动退赃,讲清問題,争取免予处分,否则,期限一過,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县裡年龄52岁退线不上班的科级干部,也参加了廉政建设大会,人大内务司法工委的主任以为送礼买官的都会免职,說:“這一次我們的布鞋要换皮鞋了,要把皮鞋擦得亮亮的重新上岗了。”结果仅调整或改非的共10多個人。退线的科干還是“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在廉政大会的震慑下,那些买官者惴惴不安,悄无声息的鱼贯而入的带上赃款走进了纪委的门。 当晚贺局长主动交了19万赃款,讲清了经過,在過年期间,他送了杨阿伟15万元钱红包,在杨阿伟家裡只汇报了镇裡工作,其他的话什么也沒說就走了。他求官的话只是找過县长和县委专职副书记与组织部长谈了自己的想法和要求。后来他当上了局长,两個春节分别从自己腰包裡送了2万元给杨阿伟。 贺局长讲的与杨阿伟主动交待的对得上号,杨阿伟這样写道:贺镇长走后,我打开红包看到了裡面有15万元钱,我猜想可能与调整职务有关,因为之前,我与县长在检查工作时,县长曾无意說過贺镇长不错,是個能做事的人,而且又是学城建专业,我记在心裡了。组织部初步提交似任名单事先征求我意见时,我看到贺乡长似任城建局局长,我沒吭声表示同意。 纪委核查询问了相关的人,与杨阿伟,贺局长长讲的一样。 像這样的买官卖官不明的情况,核实有近30起,更何况這些干部的任免组织程序规范,加上廉政建设大会上宣布了政策,凡是在规定期限内主动交待的一律不追究法律责任。贺局长安然无事, 英花草拟起诉书时也沒有把這些列为受贿罪起诉,并且在庭审时說明了理由,当然包括過时节的红包,還有那些送燕窝海参野山参和加勒比海海豹鞭的,這些只有被告人本人交待,沒有人他人確認,只作为违纪都沒有作为受贿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