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敲门 作者:须弥普普 对关中学子来說,黄馍馍自然也是好的,可要是能有肉,必定更好。 除却黄馍馍,她准备也做些羊肉馒头。 时下羊肉价贵,比起猪肉、牛肉馒头,也更拿得出手。 宋妙取了各色食材出来,将羊腿、猪腿肉俱分为两半,一半切成指盖大的小块,一半剁成肉糜,又把胡萝卜切短丝,胡葱同小葱切小段。 等样样备好了,她却不着急拌馅,只切了一点肥猪肉下来和姜一起炼猪油,就着猪油锅下了一半处理好的羊肉和猪肉。 肉一入锅,猛火香煎,那香味根本无处躲。 厨子不偷,五谷不丰。 宋妙一边煎一边调味,才下了盐,就被那香味激得忍不住拿锅铲挑了一块羊肉出来,用筷子搛了去尝,只觉肉给油爆得刚刚好,肥瘦也好,外皮半焦,裡头柔嫩,一往下咬,肉汁就在嘴裡爆开,实在香得厉害,不禁又尝了一块猪肉。 這回吃到的這块猪肉却很瘦,但又因为瘦,煎得更焦香,竟有了一点带脆感的外壳。 宋妙吃得不由自主叹了口气。 這样好的肉,本味就已经很香,此时要是能用紫苏叶子或是极嫩的菘菜叶子一裹,能吃蒜的加两小片蒜,配点腌酸萝卜…… 肉汁香、油脂香,萝卜酸、蒜片辣,俱都解腻,紫苏、菘菜叶子一個奇香,一個脆嫩,若不是此时她的荷包实在买不起胡椒,能再有一点胡椒提味的话…… 宋妙不敢再想,生怕自己一個忍不住,就把程子坚要送的礼给吃了。 她忙又下了一半胡萝卜丝,等炒得断生,就都盛出来,此时才开始真正调馅。 食物千人千味,尤其羊肉馒头這种极常见的主食,更是家家有自己做法,谁也不能說谁的更好吃。 宋妙的做法,是讲究生、熟相合,羊、猪并用。 只取一半猪羊肉去炒,一来炒出香味,二来丰富口感,当然,還有一点,就是羊肉太贵,和些猪肉进去,荷包沒那么痛。 胡萝卜亦然。 胡萝卜颜色本就漂亮,一過油,那红黄色便融在油裡似的,自带甜味和漂亮颜色,但也要留一半生的解腻留形,免得一做搅拌,就沒了模样。 当然,也少不得用葱姜花椒水混匀进去去腥味。 等她把各色肉和佐菜都拌好,才揭开一旁的大锅上的盖子。 裡头是两個大盆,都是昨晚发的面团,一盆是糜子面,一盆是寻常面团,因天气冷,面发得慢,此时去看,正正合适。 宋妙分好剂子,就开始包馒头。 她不做小馒头,捏出来的都有成人拳头大,也不追求過分皮薄,却十分讲究馅厚,等到包好,包子上的十八個褶子像收拢的花瓣一般,個個漂漂亮亮躺在锅裡。 包好了羊肉馒头,又包黄馍馍。 黄馍馍馅心不像羊肉馒头需要现调,以免久放容易出水,只是枣泥红豆馅,仗着天气冷,睡前就备好了,此时沒一会就团得妥妥当当。 等两样东西做好,她检查了一遍各色备料,见时辰差不多了,把蒸笼分别放在一旁的两只小锅上,又将小锅架上推车上的炉子,這就出发了。 今日她到得颇早,可一到地方,程子坚竟已站在巷口等着,见她的车来,急急迎了上来。 宋妙冲他点了点头,笑道:“公子别急,已经做好了。” 果然等支好摊子,揭开那两個小锅锅盖,裡头蒸汽一涌而出,而随着蒸汽一道涌出的,是难以描述的香味——一路過来,羊肉馒头和黄馍馍都已经蒸好了。 为免串味,她特地分了两小锅。 肉馒头的香味跟糯米饭的香味全不一样,羊肉味道何其霸道,爱的人谓之香,不爱的人谓之膻,谁也躲不开。 不過此处是在京城,不是南边,对這羊肉還是爱的人更多,再兼裡头又加了胡葱、小葱,此时一开盖,香得直冲人天灵盖,离得近的人都看了過来。 有几個人已经预备排队买糯米饭,自然也人人引颈,其中一個更是顾不得热气,忍不住把头探进蒸汽裡,急急问道:“宋小娘子,這是羊肉馒头罢?怎么這么香?你也卖馒头了嗎!几文一個的??” 一面說,一面已经开始咽起口水来。 宋妙趁着蒸汽還未散尽,忙把羊肉馒头和黄馍馍分别捡进两個食盒裡,递给一旁程子坚,朝前头那问话的学生笑道:“我不卖馒头,若想吃羊肉馒头,那边婶子自有馒头卖,昨儿我尝了,皮薄馅大,滋味甚好!” 說完,特地朝程子坚使了個眼色,示意对方快走。 做生意最忌讳做绝。 這一條食巷裡的大家一向相安无事,各卖各的,她来时便特地选過品,只怕与旁人重了引起纷争,眼下自然一口拒绝。 程子坚也不傻,提着两個食盒,飞快地走了。 這一回宋妙备的份量甚多,足足三大锅糯米饭,另又有八十份陈皮绿豆饮,竟是又不到半個时辰,就全部卖完了。 饶是如此,依旧有沒买到的人前来抱怨,叫她明日多做些。 宋妙忙得水都沒来得及喝一口,闻言只笑笑,說自己人小力薄,做不来那许多。 這话一出,她很明显地察觉到周围几家摊主都看了過来,只佯装不知。 算上今天,宋妙其实不過出了三天摊,但一日比一日卖得多。 平日裡时常会出来买早餐的学生就是那么多,她卖得多了,自然有人卖得少。 好在她每天控制着量,卖完就走,绝不贪多,這才不至于对其他人的生意影响太大。 程子坚提着两只食盒,绕进了内舍生的学斋。 距离敲钟還早,裡头已经只有两人,一人坐在角落,手不释卷,头也不抬头,另還有一人在整理桌案。 他虽然在太学读了两年书,却是头一回进内舍,此时轻轻敲了敲门,见裡头无人理会,只得上前寻了那整理桌面的,小声问道:“敢问兄台……此处可有一位唤作蔡秀的?” 那人回转過头,道:“我就是。” 此人身量颇高,生得一幅好相貌,因穿着玄色锦袍,衬得面皮更白,神态风流,俨然世家子弟,一身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