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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赶赴荡口

作者:西方蜘蛛
“孟爷,朝天九路香,我点第一柱。天门朝南开,有缘随我来!”

  一大早的,就有人敲开了门。

  一共是四個人,领头的那個,一见孟绍原立刻一抱拳,說了几句。

  孟绍原是真害怕這些江湖黑话。

  一句都听不懂。

  什么朝天九路香,這可不科学啊,点不起来啊。

  天门?

  怎么去?

  打的去還是坐高铁去啊?

  “孟爷!”

  领头的那個也不管孟绍原有沒有听懂了,一竖右手大拇指:“我們家三爷說了,今日正午,請孟爷喝茶!”

  别說,這句大概意思能懂,就是要见面了是吧?

  孟绍原板着脸:“在哪喝?什么茶?”

  沒想到,他居然蒙对了。

  那人一听,行家啊!

  又是一抱拳:“喝的是江湖茶,走的是江湖路。孟爷要问在哪喝,无锡荡口走一遭。”

  這帮人,难道說话就不肯好好說嗎?

  “我知道了。”

  孟绍原一本正经,板着脸冷冷說道:“四位請在外面等,我稍后就来。”

  “我等在外恭候孟爷大架!”

  孟绍原走回了院子裡,郭瑞、邱兴昌、祝燕妮已经在那等着了。

  “来了?”祝燕妮一看他回来,开口就问道。

  “来了。”孟绍原默默的点了点头:“我先走,一会你和老曹一起,直奔荡口,按照计划行事。”

  很难說郭瑞和邱兴昌现在的心情。

  孟绍原精准的判断力,祝燕妮這些老人,很早就知道了。

  可是在這两個新人眼裡,那份敬佩就难以用语言来表达了。

  本来对孟绍原判断薛三枪会選擇在荡口见面,两個人還将信将疑,然而现在完全就证实了啊。

  “這個,你带上。”

  祝燕妮掏出了勃朗宁手枪。

  沒想到,孟绍原却摇了摇头:“不必了。”

  自从到了江阴,孟绍原身上就一直沒有带過枪。

  很简单,一是薛三枪绑了自己,一定会搜身,第二,一把手枪可以杀了多少人?

  這次,一样如此。

  虽然這次搜身的可能性小,但一把枪,能起到什么作用?

  “别忘记,這次我是带着大洋去的。”

  孟绍原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拍了拍那口箱子。

  說完,一挥手:“咱们走。”

  郭瑞和邱兴昌一起抬起了那口箱子。

  走到门口,身后忽然传来祝燕妮的声音:

  “记得,好好的,别死了。”

  ……

  這次,沒有蒙眼。

  薛三枪准备了几辆马车,估摸着赶马车的,也是他们的人,一点手脚都做不得。

  从江阴到荡口,一路上,所有的休息点,早就有人在那接应了。

  赶路并不匆忙,看起来负责带自己去的四個人,也在掐着時間点。

  该休息的时候就休息,绝不匆忙。

  孟绍原一句话都沒說,就是躺在马车上,翘着二郎腿,嘴裡還不时的哼着這個时代谁也听不懂的歌。

  “太阳对我眨眼睛,鸟儿唱歌给我听……大王叫我来巡山,抓個和尚当晚餐……”

  和他在一辆马车上,两個薛三枪的手下,听的是面面相觑。

  這是什么戏啊,为什么以前从来沒有听說過?

  可别說,還怪好听的。

  赶了一個上午的路,看看快到荡口,马车在一家小饭店门口停下。

  看看周围,荒郊野岭,除了這家店连個像样的人家都沒有。

  “孟爷,咱们就在這裡用餐。”领头的毕恭毕敬:“凡是来荡口的,到了饭点,都在這裡吃饭。不瞒您說,這也是我們家三爷的店。”

  孟绍原立刻明白,這大概和当年梁山好汉的山下酒店一样,是用来监视過往客人的吧?

  嗯,季一凡是個老特务的,一定会发现這点,更加小心谨慎,绝对不会暴露的。

  否则,现在這些人就不会对自己那么客气了。

  一进饭店,一桌饭菜早就安排好了,掌柜的也是懒洋洋的,冲着进来的人点了点头,就算是打過招呼了。

  “請!“

  领头的一挥手,請几個人坐了下来:“三爷說了,穷乡僻壤,招待不周,等到事情了了,三爷在无锡城裡,大摆酒宴三天三夜,来给孟爷赔罪!”

  “好,好。”

  孟绍原随口敷衍着。

  一会還有事,所以只有饭菜,沒有酒。

  孟绍原吃了几口菜,忽然问道:“朋友,贵姓大名?”

  “不敢,小姓米,米子朗!”

  名字蛮怪的。

  其实這個米子朗,孟绍原认识。

  那天,他被绑到船上,薛三枪让手下出去的时候,离薛三枪最近,但却第一個出去的,就是他!

  孟绍原慢吞吞的說了一句:“米兄昨天和媳妇過的挺开心啊。”

  米子朗一惊:“你,你怎么知道的?”

  他是薛三枪的亲信,所以薛三枪特别给他娶了一個媳妇,平时裡单独有一艘船当成自己的家。

  問題是,這個姓孟的怎么会知道啊?

  這還不容易?

  孟绍原觉得心裡好笑。

  你看看你身边的人,一個個穿的肮裡肮脏,邋裡邋遢,浑身油污,一身的鱼腥气。

  只有你,穿的干干净净的,就连袖口那块补丁,也明显是刚补上去的。

  還有你的指甲。

  水上讨生活的,個人卫生细节从不在乎,经常要杀鱼,因此指甲常不修剪不說,而且指甲缝裡藏污纳后。

  可再看看你,指甲刚刚修過,缝隙裡一点肮脏东西都沒有。

  說明你是個很注重個人卫生的人。

  当土匪,风裡来雨裡去,刀头舔血,谁会在乎這些?

  衣服破了,還会细心补好?

  說身边沒個女人谁信啊?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你脖子右侧上部有個红印子……那是,女人用力嗅出来的……

  這种印子,非要两三天才能消掉。

  米子朗又哪裡会想到這些。

  孟绍原神神秘秘一笑:“我会看相,而且特别的准。”

  米子朗恍然大悟,更无怀疑:“孟爷,得麻烦請您看看我的运势怎么样?”

  孟绍原装模作样,上下看了好大一会,這才缓缓說道:“米兄,你這面相,虽然偶有小厄,然而日后必然是大富大贵,前途不可限量啊。”

  米子朗听的喜不自胜。

  孟绍原有句话還沒有告诉他:

  爱干净,有家室的男人,往往不是特别勇敢。再加上那天,薛三枪一說离开,你第一個就开溜,那說明你胆怯,不想惹事。

  這样性格的人,其实并不适合当土匪。

  孟绍原很好奇他是怎么当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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