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基督教要義》思想研究
關鍵詞:神性人性信仰救贖兩個國度
《基督教要義》是西方文明步入近現代之初的產物。15至16世紀的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運動,改變了歐洲原有的社會形態,打亂了歐洲舊有的社會秩序,打破了以教皇爲首的羅馬天主教教會專制統治。同時,歐洲經濟正從封建農業向工業資本主義過渡;各國世俗政權紛紛脫離教皇控制,民族意識日漸覺醒。整個歐洲社會處於變革動盪之中。在此時代背景之下,歐洲各國的人們,無論來自哪個社會階層,在獲得選擇信仰自由的同時,也失去了原有的心靈歸屬和心理依靠——教會。這時的歐洲各國,民族和國家意識尚在醞釀之中,還難以擔當成爲民衆信仰或給予民衆歸屬的重任,新的價值依託尚未形成體系。與馬丁·路德不同,作爲第二代宗教改革家的約翰·加爾文,其肩負的歷史使命已不再是吶喊與呼告,而是重建與實踐,即爲新教徒們構建一套能夠適應時代發展變化、能夠立命安身的價值體系,以爲其存在提供意義和歸屬。加爾文重建的價值體系,完整地體現於其代表作《基督教要義》之中。《基督教要義》全書共四卷。第一卷:“認識創世者神”,論述作爲造物主和宇宙最高主宰者神的特質,以及人如何通過認識神而瞭解自己、認清自身本質;第二卷:“認識救世主神”,探討人基於自身本質而認識、信仰救贖主神;第三、四卷:分別討論了人該如何踐履信仰以達成救贖,論述了教會和世俗政府各自的職責、權限以及二者間的關係。通過《基督教要義》,加爾文以神的特質和人的本質爲基礎,構建人與宇宙自然、人與人,以及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爲從中世紀向近現代過渡的西方基督教社會建立一套涵蓋價值理想與現實存在的新教神學體系;統領並貫穿這一神學體系的核心思想是創世者神和本性敗壞的人的觀念,繼而圍繞這一觀念組織個人生活、組建社會機構。
一、神和人、神性與人性
神和人、神性與人性,是基督宗教信仰的核心觀念,是《基督教要義》(下文簡稱《要義》)全書的中心議題。“認識神和認識自己”{1},成了《要義》第一卷的主要內容。神是一切生命和存在的創始者;神是真理、良善、公義、智慧之源泉。神創造宇宙自然,養育世間萬物;神創造人,賦予人靈魂,使其成爲萬物之靈。人在被造之初,純潔無瑕,正直完美;但因其始祖墮落而敗壞本性之後,無力向善。墮落敗壞之後的人,在神之權能與威嚴面前,卑微渺小,脆弱無助;在神之良善和智慧面前,無惡不作,一無是處。神之良善與人之邪惡,是加爾文構建其價值體系的基石。
(一)神與神的特質
“人不瞭解自己,就無法瞭解神”,“人不瞭解神,就無法瞭解自己”。識神,知人,互爲目的。造物主神,是人的生命源泉:“作爲人的創造者,神以其權能扶持我們,以其護佑統領我們,以其良善養育我們,同時賜予我們各種福
分……”神是人的參照:人知神、識神,目的在於安頓生命;神性是人性的一面鏡子:感悟神性,人方能深知自身本性,進而更好地認識和了解自己,豐富、提升自身生命;繼而榮耀神之德,彰顯神之美。
人首先可以通過神所創造的宇宙萬物、自然現象等,也即神對人的外在啓示,感知神的存在,瞭解神的特質。“神是天地的創造者”;神用六天時間創造宇宙天體、自然萬物,並使其井然有序。“神以其權能從虛無中創造天地;接着又在天地之間創造各種生命,以奇妙的順序賦予其類別、屬性、功用,安置其住所和等級……神用神祕的方式滋養着天地間的某些生命,時不時地賜予他們新的活力;神還將繁殖能力賜予另外一些生命,以讓他們繁衍後代而不至於絕種。神極其精妙地以萬物之豐盛、多樣和精美裝飾天地,猶如以精緻、豐富的點綴裝飾屋子一般,使其豪華敞亮……”神不僅創造萬物,並通過護佑而主宰和治理宇宙世界和自然萬象,使之安然和睦:“神以奇妙的順序安置天體運行,使某些星體固定不動,某些星體能夠運動自如又不偏離軌道。神如此安置一切天體的運行,以讓人能夠辨清晝夜、年月及四季的更替變化……”神以六日之工創世,完全是出於對人的愛,是爲了人的福祉,“神預定安置萬物是爲了我們好、爲了我們的救贖……神創造萬物的順序是爲了人之緣故……在創造人之前,他(神)已預備了對人有用、有益的一切事物”。神的良善猶如慈父對其子女之愛:“……神在天上安置太陽和星星,創造各類生物並使其生長於地上、海洋和空中,爲人預備了豐盛的果子作爲食物;神之作爲,猶如擔當了家庭中高瞻遠矚、勤勞父親之職責。這是神良善之彰顯。”井然有序的宇宙法則,安然和睦的自然萬象,源源不絕、生生不息的生命流溢,都源自神之愛,都是神之權能、智慧、公義與良善的彰顯。
人還可以通過自己的身體構造和內在生命認識神的特質。
人是神所有創造物中的“完美傑作”。“人本身就是神智慧的最好證明”,人在被造之初的尊貴與非凡是“神公義、智慧與良善的極致彰顯……”神“創造人並賦予人美妙的形體以及各種非凡才能,使之成爲創造物中之傑作。”“……就身體結構而言,人必須具備極大的敏銳,蓋世的技術,方能夠衡量其人體各個部位、器官功能、整體對稱以及和諧優美……”人體構造如此精巧絕妙,“……無一不體現着神工之精美……”神創造
的人,其“心智之敏銳足以探索天地,記憶久遠之事,整合過去與未來,甚至能夠隨意想象一切事物。人心智之高明足以設計各種不可思議之事,發明各種奇妙之物……”人之心智能夠辨別是非曲直,思考不同事情,甚至能夠預測未來。人的外在形體與內在心智,都源自造物主神之智慧與精工!
人的靈魂最能夠彰顯神的智慧、權能與良善;神照着自己的樣子創造人,賦予人靈魂。加爾文認爲:“人的外形彰顯了神的榮耀,但是,主要彰顯神形象的是人的靈魂。”“人被稱作神的形象,因爲人像神。”加爾文還繼承了基督教神學思想史中有關人的二元學說:“人由肉體和靈魂組成。”人的軀體不過是靈魂的居所而已,其不但會消亡,甚至還是靈魂的牢籠。人的靈魂則不然:它能獨立於肉體而存在,而且不朽。人的靈魂使其不同於別的生物:人能夠考察宇宙自然,探究其中奧妙及規律;人能夠仰望星空,嚮往神、思索神;人具有“辨別善惡的良心”,能夠“超於塵世,探究生命源頭”。正是基於人的二元學說,加爾文在《要義》第四卷中明確地闡釋了“兩個國度”的觀念。
神以其權能和智慧創造並化育宇宙萬物,不僅僅是爲人提供飲食及其他一切生存資源,更是爲了增益人心智、陶冶人性情、給予人愉悅。神賦予人靈魂,使其具有向上向善的本性、具有辨別是非善惡的良心,人也因此成爲天地之間最尊貴、最靈動、最美麗的生命。人的靈魂,不僅彰顯了神的權能和智慧,還體現了神對人的特別之愛;人的生命是神良善的極致彰顯。神的一切作爲——無論是創世或是治世——都是爲了人和人的救贖。
(二)人與人的本質
加爾文在《要義》第一卷第15章和第二卷第1至4章,集中論述了人和人的本性以及人識神的根本目的。他認爲:人認識神、瞭解神的特質,是爲了認清自己的本質與現狀,更是爲了自身救贖,因爲神是人的生命之源,是人自我認識的參照標準;神性是人生命的最高準則和價值源泉。
神不惜屈尊,用泥土造人,賜予人生命,賦予人靈魂,使人成爲萬物之尊。人在被造之初:純潔完美、正直良善;本質上接近神、具有神性和靈性:“人在被造之時純潔無瑕……”“在神的所有創造物之中,人最尊貴、最能彰顯神的公義、智慧和良善。”神賦予人靈魂,使其能夠區分善惡,明辨是非;神賜予人各種能力,使其高明於其他被造物;神創造、護佑萬物,是爲了供人享用、陶冶人心智、滋養人靈魂。神的一切作爲,是爲了讓人盡其所能地榮耀神之德、彰顯神之美。然而,人卻忘恩負義,違抗神旨,偷喫禁果;人背叛神,忘了自己爲人之職責,從而敗壞了人的本性,人也因此而永久地揹負着“原罪”。加爾文繼承聖保羅和聖奧古斯丁的觀點:都認爲人因背叛而墮落,墮落敗壞了人在被造之初的本性,敗壞了的本性是萬惡之根源。不過,加爾文更強調萬惡之根源在於人的傲慢與自負,即人對神不敬畏、不謙卑,人慾凌駕於神之上。人背叛神,即是背離真理,背離生命之源,背離智慧、良善、正義等德行。本性敗壞之後的人,無力向善。“我們的本質空無荒涼,充斥着各種罪惡,以至於人不得不向罪”;“人的每個部分,從理性到意志,從靈魂到肉體,都被玷污了,無一不充斥着向罪的慾望”。人在被造之初所具有的神性已蕩然無存,人性已經“完全徹底的墮落”。陷入罪惡深淵的人,如此脆弱無力,痛苦不堪,靠其自身無法走出罪的泥潭。儘管人已經如此敗壞墮落,神並沒有拋棄人;神以犧牲其唯一的兒子做代價救贖人,以引人重新走向良善。
墮落之後的人若要回歸生命本源,恢復到被造之初的正直良善、純潔完整,須通過信仰神之子,救世主神——耶穌基督。基督是道,是神的化身,是智慧、良善和公義的象徵;是人與神之間的橋樑,是人通往救贖的途徑。信仰基督,人有可能恢復與創世者神之間的原初關係,宇宙自然也有可能恢復被造之時的和諧美好狀態。
二、信仰與救贖
加爾文的基督論也是建立在傳統基督教教義之上:基督具有完整的神性和完整的人性,他身上完美地結合了神和人的特性。基督是“道成肉身”“太初有
道……道就是神”。對人而言,基督是神之良善、公義、智慧和權能的具體體現。基督又是人中的一分子,所不同的是他並沒有人性裏的“罪”,“基督是無原罪之軀”{2}。基督爲救贖人之罪而死;他是人與神之間重新和解、恢復原初關係的橋樑;人只有通過認識、信仰救世主神,才能夠認識創世主神而回歸生命本源;基督是人信仰的對象。加爾文認爲,基督的特性與其所做的工作或者說是他的功能是分不開的。首先,基督是“先知”,他教人認識神。其次,基督是“王”,他鼓勵人開始一種愉悅神的生活方式、引領人形成一個嚮往神、信仰神的社會,這個社會能將自身的安危與神的意志維繫在一起。他激勵人盡心盡意地信奉神,給予人無限的精神需求和心靈供養。基督是“王”,他的“王國”並非在世俗世界,而是精神信仰層面。最後,基督是“祭師”,他給創世者神獻祭他自己的生命。基督的“祭師”身份,即基督將自己的生命作爲獻祭從而消除了人神之間的隔閡,使神人重新和解。基督爲救贖人類之罪而獻上自己的生命,連命都可以奉獻,還有什麼不能給予呢?這就是基督之愛,也是神的愛,這愛充分體現了神賜予人的無限恩典。
信仰引領人走向救贖;救贖的過程,即是信仰基督、效法基督;識道,修道;迴歸生命本源的歷程。識道、踐道,貫穿於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加爾文將這一歷程概括爲“自我否定”或“克己”,並使之成爲基督徒的人生準則。
“自我否定”意味着棄絕自戀或自我中心。修道從心開始:純潔質樸的心靈是修道的根基,是培育正義聖潔的前提。加爾文認爲:基督徒猶如“塵世的旅者”;他說:“如果天國是我們(基督徒)的家園,那塵世不正是我們的放逐之所嗎?”“今生是基督徒的朝聖之旅,塵世是基督徒通往天國的必經之所。”因此,基督徒應該效法基督:“棄絕一切塵世之物,一心向往天國。”“棄絕塵世”並不是說讓人厭惡生活本身,而是不該過分看重塵世之物;“讓信徒養成輕視今生的習慣,但又不厭惡塵世,否則即是對神忘恩負義。”人“否定自己,即從心裏根除對物質、權利以及被他人恭維的各種慾望,根除野心、各種貪念和其他更隱祕的罪惡”。沒有了這些貪念,人心就不可能充斥着“驕傲自大、虛僞貪婪、淫蕩作惡”,或是“其他因自戀而滋生的種種邪惡”。在“自我否定”的總則之下,加爾文又將基督徒日常行爲明確爲三個層面:“自守、公義和虔敬。”“自守”:凡事適度有節;能夠節制、合理利用塵世之物,不吝嗇、不奢靡。神造萬物是爲了供人享用;“神創造食物,不僅爲了滿足人的必要之需,也是爲了供人享受、給予人歡愉。衣服之用,不僅在於自然之需,也是爲了美麗和得體。大自然中的草木、果實,除了其實用功能之外,還有外觀之美和芳香之味”。同樣,“象牙、黃金及其他珍貴東西,都是神所創造的美好之物;神以其護佑方式讓人使用它們。神從未禁止人歡笑,享受美食、美酒或美妙音樂,神也從未禁止人積累財富。但是,如果人沉溺於享樂,貪得無厭,這絕非是在合理使用神所賜予的一切”。加爾文告誡人“必須棄絕驕奢淫逸、虛榮傲慢,以潔淨之心使用神賜予的萬物”。人心乾淨,方能自守。加爾文倡導人生活節儉;他肯定人的自然需要和審美需求,認可自然萬物的實用功能和美學功用。加爾文的“禁慾觀”不同於中世紀天主教會的做法。中世紀天主教的各種修會,主張其修士或修女棄絕一切世俗之物,遠離人羣,遁入荒郊或沙漠,“靜心”侍奉神。加爾文不贊成這種否定生命本身、否定人自然需要的做法。在加爾文看來,食物、衣着,或其他塵世之物,都是爲人而存在、爲人所用,教會的做法是本末倒置;“公義”:對他人“盡所有當盡之職責,凡是別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無論和什麼人打交道,我們都應該對他謙遜平和,以誠相待……只有內心謙卑、尊重他人,才能真正做到友善待人”。然而,人本性自戀。“在與他人相比較時,我們每個人似乎都有擡高自己、鄙視他人的正當理由。如果神賜予我們任何特別之處,我們就會據此狂妄自大、不可一世。”人只有“自我否定”,才能從心裏“根除爭強好勝和自戀的致命毒害”。加爾文主張,爲人要從內心下功夫,在道德層面用功。內在生命純淨自如,方能待人如己。另外,加爾文倡導對他人“公義”的原則,尤其是“凡是別人所當得的就給他”,對後世西方個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觀念有着一定影響。“虔敬”:對神謙卑、虔誠和敬畏;虔敬之心使人“棄絕塵世罪孽,過一種真正聖潔的生活”。“虔敬”是“自我否定”原則的根本涵義和最終指向。順應神的意志,踐履神的呼召,是對神虔敬的一種表現方式,“神的呼召是我們生活方式的基礎”“是一切正當行爲的開始”。神的呼召包括救贖呼召和職業呼召。就救贖而言,所有人都是“罪人”,都需要得到神的寬恕,因此人人都是平等的。塵世社會則不同:神賦予人不同的秉性、潛能,使之從事不同的職業,繼而形成高低各異、貧富不均的社會等級和社會地位。但是,人所從事的職
業儘管不同,可都是在侍奉神,都是神聖的,因此職業本身沒有貴賤之分。塵世中的人需要擔當各種角色、盡各種義務。這些職責義務敦促人棄絕自我、摒棄自私,去關注他人之需,關愛親人和鄰里,繼而服務社會,盡忠國家。加爾文的職業呼召觀,鼓勵普通人安心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好本職工作,就是在盡心侍奉神。加爾文肯定世俗工作的價值和意義;其職業呼召觀激發了信徒在塵世的生命活力,爲近現代西方社會經濟的發展注入了信仰動力。
塵世中人,如能將“自守”“公義”和“虔敬”恪守在心、實踐於日常生活的各個層面,並將三者“密不可分地融爲一體,人生就完滿”;天國也就近了。天國雖不在塵世,但天國的降臨,必然始於塵世生活的點點滴滴。
三、塵世與天國
人要獲得救贖,進入天國,需靠個體的虔誠、自律等努力,同時也離不開社會的幫助和支持。“因我們的無知與懶惰,我們需要外在的幫助以使我們獲得信心,並使之成長至神所預定的目標;因我們的軟弱,神也爲我們預備了這些幫助。”在《要義》第四卷中,加爾文討論了這些“外在幫助”,即教會和世俗政府各自的特性和目的、二者之間的關聯,以及信徒與教會和政府之間的關係。
教會是“基督之軀”,是信徒聆聽福音、共享神恩之所。教會的主要職責是宣講福音,實施聖禮,引領信徒走向聖潔。對信徒而言,教會猶如母親和學校,“沒有母親的懷胎、哺育、關愛和引導,是不可能有生命的……同時,因我們的脆弱,我們一生都離不開教會這所學校,學習進程就是我們整個人生的過程。離開了教會,我們就失去了贖罪和獲得救贖的希望”。教會宣講福音是在信徒之中傳播信仰,信徒藉此完善自身的精神生活,從而走向聖潔神聖。教會傳播福音,還可以加強教會成員之間的凝聚力,維護教區的和平與秩序。實施聖禮(洗禮和聖餐禮)在於維繫、增強信徒的信仰,幫助信徒邁入神聖和聖潔的精神生活,從而引領信徒走向救贖。聖禮也可對宣講教義和傳播福音起着輔助和補充的作用。
加爾文認爲:“教會的權力對於一個秩序良好的國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教會管治的權力僅限於“道德懲戒”,即“監察人之罪”,只在於精神層面。教會不同於世俗政府,它“無權使用武力懲罰、強制或監禁人”;教會沒有世俗官員責罰公民的權力。對行爲不軌者,教會可以勸說、責備,最重的處罰當是革除教籍。教會“道德懲戒”是爲了營造一種有秩序、和諧的信仰氛圍,以培養信徒心靈的虔誠與純潔,加強教會的團結,效仿基督,踐履基督之愛。
加爾文認爲,政府和教會一樣,都是神賜予人的禮物,是神規範、管治人的具體形式;是神設立在塵世的合法機構。“只要人還生活在塵世,政府就必然存在:以關懷和保護人對神的外在敬拜,維護教義和教會的正當性,調整人的塵世生活、規範人的行爲而維護社會公正,使人與人能夠和睦相處,促進共同的和平與安寧。”生活在塵世中的人,應該認可、感激政府,它猶如我們生命中的“麪包、水、陽光和空氣”;它“維護公共秩序,保護個人財產不受侵犯,保障人與人之間的誠實相處。總之,政府可以確保宗教信仰得以公開,人道得以維繫”。加爾文還說:“從政是神的呼召,它不僅神聖、合法,而且是塵世所有呼召中最聖潔、最光榮的職業。”政府官員是神在“塵世的代表;從某種意義上講,他們替神治理塵世中的人”。因此,人應該尊重、順服政府,積極參與政府事務,利用政府維護其合法權利和謀取正當利益。但是,政府和教會屬於不同的社會組織;政府的管治權力僅限於“維護塵世的公正與和平,規範人的外在道德行爲”。
教會和政府都是神設在塵世的機構,其權力都來自神的賜予,都受制於神。教會和政府對社會起着不同的作用,但又互補。教會關注人的心靈或精神健康,政府負責社會穩定和外交事務。它們互爲補充,相互扶持。政府離不開教會,因爲沒有教會關注滋養人心靈,就不可能有社會穩定和社區和諧;教會同樣需要政府,因爲政府爲信仰提供必要的外在條件和秩序。
就政府和教會的不同目的、職責和權限,在聖奧古斯丁“上帝之城”與“世俗之城”的基礎上,加爾文提出並闡釋了“兩個國度”的涵義。塵世中人,生活在“兩個國度”之中,受制於“兩種權力”之下。一個是“靈魂國度”,屬於道德和精神生活層面,關乎人的“內在生命”,受神的直接管制;另一個“世俗國度”,屬於國家和政治領域,歸世俗政府治理,“僅規範人的外在行爲”。“兩個國度”有着各自的“王”和“法則”。當世俗國度的法則與神的法則發生衝突時,人“必須服從神而不是服從人”。無論教會或政府,其存在的根本目的都是爲了助人識神、踐道;爲了提升人性,使其接近神性,以最終達成人的生命意義。
加爾文的“兩個國度”觀暗含着幾層意思:一是神的權力高於一切,“道”最大;塵世的一切權利都從屬於神。無論教會或是政府,在它們的權力之上,還存在着更高的“道”,它們的權力是有限的;二是主張政教分離;這是加爾文對其時代政教關係的體察思考,他既反對天主教會凌駕於世俗政權之上,也不贊同王權干預宗教信仰;三是提倡宗教自由,當信仰原則與世俗規範發生牴觸時,“良知”爲先。“兩個國度”觀,爲近現代西方政治意識形態層面的個人主義和天賦人權觀奠定了宗教基礎,爲當今美國社會政教分離提供了信仰依據。
四、結語
《基督教要義》闡釋了基督教神學中神的特質與人的本質;人在認識神的同時,進一步瞭解認清自身的現實狀態與本性,繼而明白認識神的意義;人通過信仰救世主神,以神的特質爲參照,從生活的方方面面反省自身,避惡揚善,走上救贖之路;塵世的一切組織或機構,其存在的目的都是爲了人的救贖,爲了恢復人與神的和諧關係,最終進入天國與神同在。總之,人在塵世的一切活動都是爲了指向神性和天國——人生命的最高境界和最終歸屬。《要義》從基督宗教信仰的角度,在繼承《聖經》創世觀和人性觀的基礎上,闡述了基督教文化中人與神、人與人,以及人與世俗社會之間的關係。這一關係框架的核心基礎是創世者神,他是宇宙、自然、人及一切存在的本源;他是基督徒構建其世界觀、人生觀及社會觀的準則。人生的目的和意義,就在於彰顯本源之德、榮耀本源之美,最終迴歸本源。社會機構的作用在於服務人,最終是服務於神;人是社會的中心,人之上則是神。
{1}(2volumes).theWestminsterJohnKnoxPress,Philadelphia,USA,1960.(文中其他處引文均出自此書,不再另注)
{2}劉林海:《加爾文思想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10月版,第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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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本文系“昆明理工大學研究生百門核心課程建設項目”中的《英美文化》課程建設,項目號:
作者:賀相鑄,碩士,昆明理工大學外國語言文化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基督教與西方文化研究。
編輯:郭子君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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