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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漫步什刹海

作者:狂花非叶
类别:作者:狂花非叶书名: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個人。 這是林风前世曾在網络看到過的一句话,出自木心先生的一首诗歌《从前慢》。 這句诗前世在網络流传非常广,被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一再转发,人们纷纷借此来感慨从前那個年代的生活和爱情,赞美那时的爱情,简单、隽久、淳朴、善良,忠诚。 究其原因,還是因为在节奏越来越来,竞争越来越激烈,人心越来越浮躁,男女之间的交往变得快餐化,一切逐渐被金钱所主导的社会中,人们已经很难再找到這种美好的爱情了……。 說实话,林风在這一点上,虽然比叶薇语多了十多年的经验,也依然感到茫然。 相信每個人都希望拥有一個完美的爱情,一生只爱一個人。 可惜很多时候都是命运无常,造化弄人。 還有句话在前世網络上也被誉为经典:人生的出场顺序太重要了! 很多时候也许你并不会一开始就遇到对的人;也许你遇到那個对的人,却不在对的時間;也许你在对的時間,遇到对的人,却還是敌不過時間和生活的侵袭……。 更有受過情伤的女孩会偏激的說:“谁的一生中,遇不到几個人渣”。 這一切,都证明了,一生只爱一個人,有多难。 不是人们不渴望,不期颐,不愿去追求和拥有。 只是在這個越来越快的社会,越来越多的诱惑,越来越便捷的社交方式,和越来越大的生存压力,让人们沒有能力,沒有精力,更沒有机会,去慢慢的经营一段爱情。 林风愣了一会神,才发现叶薇语脸色很难看。 心裡一疼,眼前這個22岁的女孩,還不应该在现在,就去思考這些人生艰难的大命题……,而现在的自己,也有了能力和信念去维护好她,忙胳膊用力,搂紧她,哈哈一笑,說:“傻瓜,你這個問題现在可沒有答案,我给你讲個故事吧。” 林风讲了民国时,林徽因与徐志摩、梁思成之间的爱情故事,最后道:“在结婚时,梁思成曾问林徽因,为什么是我?林徽因回答,這個答案很长,我要用一生去回答你。” “所以,你的這個問題,我同样需要用一生去回答你。叶子。” 叶薇语咀嚼這這句话其中蕴含的深意,不觉痴了。 最终嫣然一笑,如鲜花绽放,踮起脚尖来亲了林风一下,欢笑道:“好吧,我們去吃烤串吧!” 大学时,每次看完话剧出来,两人都会手拉手沿着兵马司胡同一路走到什刹海,那裡的胡同到了晚上会有很多的烤串摊,非常好吃。 很多在后海酒吧玩的人,包括那些在酒吧唱歌的歌手,晚上都会去那裡吃宵夜。 林风苦笑:“大小姐,吃完饭才多久?哪有肚子吃宵夜。” 叶薇语不管,拉着他就走:“走路過去就饿了!” 林风只好和她牵手向什刹海方向走去。 此时已是深春,晚风温柔,散步在帝都lc区的胡同中,夜色静谧,偶尔有车声从巷口传来,拉着身边女孩柔软温热的小手,感受着她的依赖和爱恋,林风忽然感受到了曾经久违的那种青春时怦然心动的滋味。 什刹海原来是京城内的一处野景区,风景优美,空气新鲜,周围蛛網般密布着大大小小的胡同,以及四合院的青砖灰瓦,朱漆大门,湖中荷花亭亭玉立。 因为什刹海一带碧水环绕、绿树浓阴的优美环境和古朴醇厚的人文气息,就在這两年裡,什刹海沿岸逐渐开了三十四家茶楼、酒吧,形成了一片繁华的酒吧街,渐渐超過了京城老牌的三裡屯酒吧街,成为了帝都小资新的娱乐去处。 在林风眼中,此时的什刹海還沒有前世最火的时候那么拥挤繁闹,還保存着些许這裡的原汁原貌,在沿岸的静吧中,隐约传来悠扬的萨克斯音乐,与叶薇语携手漫步在岸边,傍水临风,惬意悠然。 走到两人常去的一個烤肉摊前,已经坐满了人,非常热闹。 林风和叶薇语找地方坐下,要了两把烤肉串、两把肉筋、一把板筋,還给叶薇语烤了点蔬菜,要了两瓶啤酒。 林风吃烤串是必须喝啤酒的,用他的话就是“有肉有酒日复日,无风无雨年复年”,才是人生快事。回去的时候,让叶薇语开车就好了。 其实叶薇语也不饿,她就忽然想和林风来這裡,回味曾经两人大学时晚上溜出来玩时的快乐。但看林风兴致很高,也笑眯眯的拿着串肉筋,小猫似的一点点吃着。 京城有一個特殊的文化群体,就是北漂。作为帝都,文化之都,全国各地怀有梦想的年轻人都汇聚而来,喜爱影视的聚集在北影、中戏附近,喜爱音乐的,则大多聚集在三裡屯、什刹海酒吧街。 這裡的大多数酒吧中的歌手,就是這样的北漂,一边在酒吧唱歌赚取生活费维持生计,一边等待着机会,期待像前辈们,如羽泉等北漂歌手一样,被唱片公司发现,一举成名。 而有些找不到酒吧机会的人,则会出现在這裡,背着一把吉他在街头卖唱。 林风和叶薇语正說话间,就走来這么一個人。 一张简陋的歌单递過来,一個怯怯的声音:“先生,给這位小姐点首歌吧。” 林风抬头看去,微微一愣。 這個看起来不過18、9岁女孩,有点眼熟。 叶薇语看她忐忑的样子,心裡有些可怜,拿起歌单看了看,也不知道点什么,递给林风道:“我們点一首吧。” 林风点头,随口道:“那就唱一首你最拿手的吧。” 女孩很高兴,调整了一下呼吸,手指灵活的拨动琴弦,一串动听的旋律响起。 “为爱情付出……,为活着而忙碌……”,是孙燕姿2001年新出的专辑主打歌《我要的幸福》。 林风听着,眉头微皱,女孩唱的很用心,音色也很好,但她的声音偏甜美,唱不出孙燕姿歌中那种独特的颤音和转音所带来的低沉却爆发的味道。 转而思索为什么会觉得這個女孩让他感觉眼熟。 一曲终了,周围桌子的人免費听了首歌,也给她鼓掌。女孩兴奋的脸色发红,向周围鞠了個躬,看来似乎并不是经常這样演出。 林风给了她十块钱,问道:“唱的不错,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接過钱,到了谢,回答:“我叫杨林。” 林风恍然,似乎前世是有個红過一段時間的網络女歌手也叫這個名字,他曾在中央台音乐频道某次回顾老歌曲时有看到過她的演出录像。 想了想,微笑道:“你嗓音不错,如果想唱歌的话,可以去吾爱音乐網上上传自己的歌曲,有机会签约的话,就可以出自己的专辑了,应该会比這样在外面唱歌有出路。” 杨林点点头,她也知道這個網站,最近新推出音乐人社区,可以上传自己的歌,申請签约。 正好這时旁边桌的人叫着:“姑娘,過来,我們也点一首。” 杨林忙应了一声,向林风两人道谢后,走了過去。不一会,她又换了一首《天黑黑》唱了起来,看来是真喜歡孙燕姿的歌。 林风想着,之前想到了不少红歌,其中有些女生的歌曲,還沒找到合适的人去唱,放给鸟人艺术的签约歌手有点舍不得,本来是等網站挖掘到合适的新人来推,现在眼前這個女孩看起来,人品、声音好像都不错。 叶薇语笑着看他一脸沉思的模样,說:“你還真是的,来吃個烤肉,也不忘了给你公司裡拉人。” 林风得意:“不這样這么把生意做大啊,到时候养不起你這個小公主了!” 叶薇语不服:“我又不用你养,到时候你真生意不好了,還要靠我养你呢!”…… 两人嬉笑着,听着歌,吃着烤肉,吹着夜风,感觉很轻松。 临走时,林风走過去,给杨林留了一张名片。 林风和叶薇语看了场话剧后,回家也开始多跟她讲了些公司事,搂着她,听她随口唠叨公司裡的琐事,林风感觉,比之前两人之间,的确更多了些默契。 或许所谓谈恋爱,這個谈字,還是非常有道理的。 看来以后要多安排一些這样的活动,为爱情保鲜。 相邻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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