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惹人怜 作者:未知 這章三千四百多字,也许這是上架前的最后一章公众章節了,两個月公众期,三十多万字,对熊猫来說也是第一次,但上架后什么成绩,谁也說不好?熊猫有些忐忑,但也有对未来的期待,不管怎样,熊猫会努力把书写好,给所有兄弟姐妹以愉悦的閱讀体验,上架后就需要月票了,兄弟姐妹们,你们准备好了嗎?那么……還是求一下推薦票,不要因为上架就不投票啊!熊猫還是挺看重推薦票的。 *****************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给陆云峰带来了一点小麻烦,因为他半路和陆冰清先进了一家服装店,帮金英顺挑衣服鞋袜什么的花了二十来分钟,這时候大雨就已经来了,幸好陆云峰来的时候带了雨披,陆冰清也有雨伞。 按照实际情况,陆冰清抱着金英顺的衣服鞋袜,套上雨披坐在前梁上,陆云峰打着伞,单手抓着车把回了家。 到了家门口,陆云峰敲敲门:“英顺,开门!我回来了!” 沒過多久,金英顺把门打开了,但看到她此时的样子,陆云峰和陆冰清都呆住了,因为這小丫头竟然沒穿衣服,光溜溜的就跑過来开门了。 “欧巴,你回来啦!”看到陆云峰,金英顺很高兴,但是看到陆冰清的时候,却有些怯怯的向后退了半步。 陆云峰皱眉问道:“英顺,你怎么沒穿衣服?” 金英顺低着头,小声道:“外面下雨,偶怕弄脏欧巴的衣服。” 這话将陆云峰心裡的一丝责备击的粉粉碎,眼神瞬间柔和下来,就连陆冰清看着金英顺的目光也充满了善意。 “先进屋。”在外面站着可不是事儿,尤其還下着這么大的雨,陆云峰赶紧让两個女孩进屋,免得感冒。 关门进屋,陆云峰道:“我去做饭,冰清,你带英顺去泡個热水澡,给英顺选一身衣服。” “交给我吧!”陆冰清微微一笑,看着這個瘦的皮包骨似的女孩,眼裡闪過一丝心疼,声音温柔的道:“你叫金英顺对嗎?” “嗯。”金英顺点了点头,小声问道:“欧尼就是欧巴的妹妹嗎?” 作为云海人,时不时会听到一些棒子语,虽然不会說,但简单地欧巴和欧尼還是听得懂的。 陆冰清含笑点头:“对,我就是欧巴的妹妹,我叫陆冰清,你可以叫我冰清姐姐。” “冰清……欧尼。”金英顺不自觉的用了棒子语的称呼,是太深入人心了嗎? 冰清欧尼? 陆冰清微微一愕,看到金英顺怯怯和不安的样子,立即露出温暖的微笑,抚摸着金英顺的秀发:“很好听的称呼,以后你就叫我冰清欧尼。” 陆冰清的微笑有很强的感染力,金英顺的不安突然消融了,脸上露出笑容,连连点头:“嗯,冰清欧尼。” 女孩和女孩似乎很容易成为朋友,就比如坐车的时候,两個完全不认识的女人,只需三两句话就能变得跟认识了很多年的好友似的。 相反男人就差了很多,哪怕认识很多年的朋友,坐在一起也不见得有很多话,但真的說起感情,无疑還是男人之间更深厚,只要是认定的朋友,一辈子都坏不了。 女人就不一定了,当然也有一辈子的好姐妹,但一拍两散的更多,当后世網络发达以后,女人间不是流行這么一句话嗎:防火防盗防闺蜜。 這句话蕴含着什么內容?自己琢磨去吧! 不過对陆冰清和金英顺来說,两人算不得闺蜜,所以相处的還是很好的,在陆云峰做饭期间,陆冰清和金英顺一起泡了個热水澡,期间陆冰清从金英顺嘴裡问到了不少东西,其中就问清了金英顺的年龄。 因为陆冰清觉得金英顺怎么也不像十三岁的女生,就算再怎么营养不良,也不应该连胸部都沒有一丁点发育的迹象吧!经過询问才知道,十三岁倒是不假,但……這是虚岁。 金英顺的出生年月是1982年12月,虚岁的确是十三岁,但周岁却只有十一岁零八個月,這样一個年纪就和她的发育挂上钩了,不過一個還不到十二岁的小女孩就经历了這么多苦难,陆冰清对金英顺更心疼了。 金英顺是五年前逃到华夏来的,那时候她的父母家人都饿死了,她是跟着同村的人逃出来的,但是在进入边境之后,同村的人被发现,全部被打死了,只有她死裡逃生,一個人逃了出来,那时候金英顺還不到七岁。 一個不到七岁的小女孩怎么养活自己?根本就沒法养活,年龄太小,找工作沒人要,语言不通,什么都问不到,于是金英顺就开始靠乞讨、捡垃圾为生,這期间也凭着自己的聪明,一点点观察和对照两国的语言,用了五年時間,总算能說一嘴還算流利的汉语。 只是在這五年裡,金英顺经历了不下十次的生死难关,最大的难关就是生病和冬季,众所周知,东北的冬天是非常寒冷的,零下二三十度是很寻常的事,每到冬天,金英顺就会因为寒冷而生病,几乎每一年都会在冬天生两场病,每次生病都差点要了她的命。 卖火柴的小女孩甚至還可以靠着火柴的光明幻想美好,金英顺却只能和残酷的现实抗争,一次次从死神的镰刀下逃出生天。 “遇到欧巴之前,偶已经两天沒吃东西了,偶想過,如果今天還找不到工作,不如就饿死吧!偶真的不想再這么活下去了,偶很痛苦。” 听到金英顺的话,陆冰清眼泪不受控制的滚滚而下,伸出双手,把她紧紧抱在怀裡:“不要這么想,苦难已经過去了,以后英顺不会再忍饥挨饿了,英顺一定会幸福的。” 小家伙真的太惹人心疼了,陆冰清心地善良,做梦都想不到一個人会活得這么艰苦,哪怕当初的张梅梅也沒有這样苦過,十二岁以前历经十数次生死大关,难以想象。 陆云峰很快就做好了西红柿炒鸡蛋和酸辣土豆丝,昨天晚上陆正道和张**买回来的熟食也装了两盘,两荤两素,两凉两热,配上馒头和绿豆汤,齐活了。 “泡好了沒有?开饭了。”饭菜摆上桌,陆冰清和金英顺還沒出来,陆云峰不得不喊了一声。 “快好了。”陆冰清的声音传過来,沒過多久,两個女孩走了出来。 此时金英顺已经换上了新衣服,衣服不贵,几十块钱一身的短袖短裤,外加一双凉鞋,陆云峰眼光很准,给金英顺挑的尺寸都很合适,這时候的金英顺总算有了一些城市女孩的样子,只是皮肤黑黑的,這個沒办法,只能靠以后慢慢养回来了。 “哟!還梳了個辫子。”打量了一下,陆云峰含笑点头:“行,挺好看的。” 金英顺的头发一直沒有剪過,所以很长,达到了腰际,此前一直很随意的用一根线头绑在脑后,现在则梳了一條粗粗长长的麻花辫,整個人都显得精神了许多。 “是冰清欧尼帮偶梳的。”金英顺有些害羞的說道。 陆云峰看了陆冰清一眼,微微一笑:“怪不得這么久才出来,编這個辫子花了不少時間吧!” “還好,只用了几分钟。”陆冰清拉着金英顺的小手,道:“英顺,我們吃饭吧!” “嗯。”因为之前陆云峰表现出来的威严,金英顺对陆云峰的感觉是亲近中带着一丝敬畏,但陆冰清却像個大姐姐一样疼爱着她,所以小丫头现在对陆冰清特别的亲,手拉的紧紧地,吃饭也紧紧地坐在一起。 陆冰清很喜歡金英顺這么黏着自己,吃饭的时候经常往她碗裡夹一些肉:“多吃点肉,吃的胖一点,你现在太瘦了。” “嗯嗯,谢谢冰清欧尼。”金英顺嘴裡一直有东西,从头到尾都沒闲着。 還是陆云峰阻止了她们:“冰清,英顺已经很久沒吃饱肚子了,胃很小,不能暴饮暴食,也不能吃太多肉,不然很容易出問題。” “啊!?”陆冰清一听有点慌了:“那……那怎么办?” “吃到现在也差不多了,喝点绿豆汤吧!”陆云峰看着金英顺面黄肌瘦的样子,轻叹一声:“我现在就怕英顺突然生病,她這几年经历了太多生死难关,身体已经很虚弱了,经不起折腾,回头我還得再买点中药给她调理调理。” 陆冰清骤然紧张起来:“那……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不用了。”陆云峰摆摆手:“英顺需要不断的补充血气,這不难,就是花時間,估计要几個月。” “那就好。”陆冰清松了口气,抚摸着金英顺的头顶,微笑道:“太好了,英顺,你会沒事的。” “嗯。”金英顺点点头,扭头看着陆云峰,小声道:“谢谢欧巴。” 陆云峰微微一笑:“别谢了,把绿豆汤喝了,等会儿去睡一觉,你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好好休息了。” “嗯。”金英顺听话的端起绿豆汤就喝,绿豆汤沒什么味道,但金英顺却觉得很好喝,虽然很短暂,但现在的生活是她做梦也沒想過的。 英顺现在……好幸福呀! 午饭過后,金英顺立即收拾饭桌,陆冰清不忍心看着她一個人做,就想去帮忙,但金英顺却把她推开了:“冰清欧尼,這是偶的工作,偶吃饱了饭,应该努力干活的。” 看着金英顺大眼睛裡流露出的认真和倔强,陆冰清只能在一旁看着,看着她一個小人忙忙碌碌的,心裡愈发疼惜,但金英顺脸上的笑容却沒有断過,很享受现在的状态。 看到陆冰清心疼的样子,陆云峰微微一笑:“沒关系,只是一些轻松地家务,让英顺干吧!這样轻微的锻炼对她身体的恢复也有好处。” “真的嗎?”陆冰清不太放心。 “养尊处优只会养出富贵病,劳逸结合才是最好的。”陆云峰道。 陆冰清若有所思,认同了陆云峰的话。 此时雨已经停了,天空也透亮了许多,雨后新晴总会让人心情愉悦。 陆云峰坐在沙发上,正想拿出那個文件袋裡的案底看看,电话却在這时响了起来。 陆冰清的精力都在金英顺身上,陆云峰只好去接电话。 “喂。” “云峰,是我。”陆正道的声音传了過来。 “爸?”陆云峰有些意外:“您怎么這时候打电话回来?有事?” “嗯。”陆正道說道:“我刚才接到消息,xx路xx胡同发生了命案,我正在市委开会,沒時間過去,那离咱们家比较近,你不是想查案子嗎!過去看看吧!我已经和梁勇打好招呼了。” 命案!? 陆云峰大乐,這是上赶着给哥送鬼力值啊! “谢谢爸,我這就過去!” *************** 感谢‘伤年-乐’打赏100起点币,感谢‘伤年-乐’打赏200起点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