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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鬼吹灯(第二更)

作者:二两五花肉
“啧啧,谁都捧不红的人,竟然被你捧红了!”

  “厉害啊,真是厉害!”

  “我红了嗎?我怎么沒觉得?大家可都是在叫宋芍药呢!”

  一伙人在餐厅裡面坐着,《新白娘子传奇》的火爆程度远超陈安歌的想象。

  但這毕竟是好事。

  “最红的肯定是芍药了!”

  “要不你也搬来凉城住算了!”杨飞飞吃着自己最喜歡的擀面皮,一边给陈胭脂做思想工作。

  “得,我還是算了,家裡老妈子可不答应!”陈胭脂摇头道:“這也是十五過来我才能出来,不然我這会儿肯定還在老家呢!当然在凉城住住倒是沒事儿!”

  陈安歌一直对陈胭脂挺好奇的,忍不住问:“胭脂姐你家是做什么的啊!”

  陈胭脂瞄了眼陈安歌一眼,笑道:“怎么?還想打听我的情况?你要是沒结婚我或许還能考虑考虑!”

  陈安歌当即赶紧闭嘴。

  “对了,我人手都带来了,古城什么时候开始接客!”

  宋芍药谈起了自己最关心的事情。

  毕竟一群人等着吃饭呢。

  “下個月初吧,那边已经全都准备好了,到时候我会让莲花影视部门的人過去镇场!”

  一個景点想要起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而且单靠莲花影视的明星也不可能带起来一個景点。

  当然,陈安歌也不靠那些明星,要他们去只是吸引群众的目光。

  真正要留住游客的,還是古城裡面的內容。

  当然,古城裡面也分为好几個城,比如之前的幻境就不能随意开启。

  当然,如果不开高科技的话,那就是一個普通的城。

  而以后,說不定整個古城都能够变成幻境,只是设备之类的东西太难做了,如今一個幻境小城都已经比较艰难了。

  当然,古城裡面能玩得,该玩的一点也不会少。

  “我說你怎么把影视城建造的那么细致,原来是准备做旅游景点啊!”

  “结合起来才是最好的,那么大的地方不能空着啊!”

  ……

  大家想看什么?

  当這個問題出现在一干读者面前的时候,所有人脑海裡面率先出现的就是他们想看的东西。

  但是下一刻,一股奇怪的感觉就出现了。

  什么叫我們想看什么?

  一時間,读者就开始骚动了。

  “這是什么鬼?”

  “這是准备拖延時間?”

  “肯定是拖延時間啊,咱们說想看什么,到时候人家来一句,行,让我想想,谁知道這個想想想到什么时候?”

  “我去,我還从沒见過這么赖皮的拖延!”

  這事儿還得从传道者發佈了一條调查言论說起。

  陈安歌也终于想起了之前给读者說過,等安顿下来之后就开新書了。

  所以上黄金屋去看了看,发现網站已经改版了,裡面多了很多东西,当然這些东西陈安歌也不在意。

  只是在后台的时候,陈安歌還真有些犯难了。

  他一直是以赚钱为目标的。

  比如写武俠,就是为了后面拍电视剧拍电影。

  当然,還有非常多的武俠可以写,尤其是很多非常知名的角色。

  比如李寻欢,陆小凤,叶孤城种种,這些人物的名气,丝毫不比乔峰、郭靖等人物的弱。

  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說,這些人物的名气,比郭靖,乔峰的名气還要大。

  但陈安歌觉得已经够了,就算這些武俠小說要出现,也应该往后推推了。

  毕竟他现在要干的,是让網络文学的类型多起来。

  所以他才会在網上问大家想看什么,最好是那种从未出现過的东西。

  只是沒想到会被大家误会成想要偷懒找借口。

  “武俠武俠!”

  “探险探险!”

  “神话传說神话传說!”

  虽然有不少人觉得传道者這种問題是准备偷懒,但是更多的人却是立马提出了自己想看的东西。

  陈安歌想了想,终于决定了。

  先给大家来波深夜鬼话吧!

  《鬼吹灯》

  很多人還在吵的时候,突然之间订阅的作家通知裡面就出现了一條新消息。

  “作家传道者添加新書《鬼吹灯》!”

  這种消息,只有关注了作者賬號的书友才能够看到。

  但如今整個黄金屋裡面,传道者的关注是最多的。所以這個消息一出现,很多书友就收到了。

  “卧槽,什么

  本章未完,點擊下一页继续閱讀鬼?”

  “我去,出新書了?”

  “《鬼吹灯》?這是什么小說?”

  “鬼?难道是鬼怪小說?”

  “我勒個去的,难道传道者真的是在问咱们?”

  “卧槽,這么自信?”

  要知道,一般的作者,那可都是在某個类型裡面有自己的建树,而且在這個类型裡面有自己的建树之后,就绝对不敢随便乱转类型了。

  虽說都是網文,大同小异,但要知道,網文能不能成功,一看质量,而看运气,三,那就是细节。

  而真正让一部網文成功的必要因素,就是细节。

  比如文章的节奏,文章的开篇,文章对于人物的塑造种种。

  這都能算作细节。

  而每個类型,细节都是不同的。

  再加上看书的人都喜歡跟作者,也就是說,一种类型的作者,大都会吸引某种类型的读者。

  如今整個黄金屋裡面,武俠读者,基本上都被传道者一手揽去了。

  当然,還有一部分剑仙读者。

  所以之前陈安歌做调查的时候,让陈安歌再出武俠小說的人,几乎是呈现碾压形式的。

  但陈安歌還是選擇了排名第二的探险。

  《鬼吹灯》算探险嗎?

  当然算了,它在大分類之中,就属于探险。

  只不過這种挖人祖坟的小說,却還从未出现過。

  当然,别說網络小說了,就算是传统小說裡面,也還沒有以挖人祖坟为主的。

  所以陈安歌准备带起一股挖坟潮流。

  但是,别人不知道《鬼吹灯》是讲什么的啊。

  黄金屋大神群裡面。

  夜语者都懵逼了。

  “我勒個去,传道者這是要做什么?”

  “新書是鬼怪小說?”

  “卧槽,這是要和夜语者抢饭吃啊!”

  “滚你妈的,我现在很方啊!”

  虽然一個写武俠的人突然之间转写鬼怪小說很奇怪,也让人觉得不靠谱,但是……

  這是传道者啊。

  谁知道会不会搞出什么鬼东西。

  而整個黄金屋之中,鬼怪小說巅峰,那就是夜语者。

  要知道,鬼怪小說本来就不怎么火热,读者群体也不大。

  如今传道者還跑进来了,這不是抢饭吃嗎?

  “不知道传道者到底咋想的,鬼怪小說不好写啊,他为什么不写武俠呢!”

  “估计人家想换個类型玩玩吧,他那几本小說,我觉得一辈子都吃不完了!”

  如今版权越来越重要,像陈安歌這种级别的網络作者,稍微大一点版权,那可都是千万起步的。

  沒钱了卖個版权,美滋滋啊。

  這种疑惑在第二天鬼吹灯發佈了第一個章節之后就逐渐明朗了。

  “我去,這是……在讲故事?”

  “這怎么感觉好像是在讲自己的经历啊!”

  “還别說,真的有這种感觉!”

  “妈的,我看到那個纸人的时候,感觉后脊梁骨发凉!”

  “哎,說起来這种第一人称口述,感觉看起来很带感啊!”

  “的确!”

  现在的小說,基本上都是第三人称,毕竟第一人称口述的时候格局太小,照顾不到其他角色。

  但实际上,這种鬼怪小說,用第一人称来描写是最合适的,尤其是口述。

  虽說大家都知道這個世界上沒有鬼,但這种类似于自传体的口述方式,却给人一种似幻似真,人生经历的感觉。

  而鬼故事,恰恰就需要這种感觉。

  而且《鬼吹灯》的文字语言非常美,故事娓娓道来,仿佛在读者面前,一层层的拨开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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