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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那么大一個饼呢?

作者:半杯酒
“這是何物?”

  “土豆,就我种院子裡那個。”

  “如何用?”

  “如何用都行,既然今天烙了饼,那就是卷饼吃。”

  坐在饭桌对面,明哲拿還沒用過的筷子,将土豆丝往饼上排了一溜,又同样用筷子卷了起来,最后做了個請的手势,說道:“手拿吧,筷子不方便。”

  昭言沒有明哲想象中的矜持,反倒很利索的将卷饼拿了起来,咬了一口。

  明哲不是玩黑暗料理的,做饭也肯定是自己尝過的,对于這已经许久沒吃過的醋溜土豆丝還有几分信心,不過随着那一口下去,他并未在昭言眼中看到传說中的眼前一亮。

  “還不错。”昭言平淡的說道。

  這让明哲這個未来厨师多少产生了些许挫败感,但又不好表现出沒看到对方惊讶的失望之情,只能若无其事的给自己卷了個饼。

  大饼卷土豆丝,一口下去,幸福满溢。

  在饮食调料就那样的古代,以底层身份紧衣缩食的過了几個月,明哲终于吃上了带有幸福感的熟悉饭菜,眼泪都差点感动出来了。

  民以食为天,除了一夜暴富外,贫苦的底层人民最幸福的,当真莫過于吃顿好的。

  比如逢年過节的那一顿肉。

  明哲彻底沉浸在了這样的幸福感中,结果刚幸福了一半——也就是刚吃了一半,就听对面传来了一個声音。

  “再给我卷一個。”

  明哲愣愣的抬起头,看到了昭言放在桌下不便活动的左臂,和空荡荡的右手。

  饼呢?刚才卷的那么大一個饼呢?

  秉承着朴实无华的饮食观念,明哲烙的饼可不是酒楼菜馆裡的精致小饼,而是正儿八经的大饼,虽然顾忌着昭言是個女子,沒有卷的過于瓷实,但也绝对說不上少,换成個饭量小的,那一饼下去直接能饱。

  结果就這么沒了?

  明哲稍微愣了几秒,发现昭言的眉头微微皱起,似有发怒的趋势,這才猛然回過神来,赶紧拿筷子又给她卷了一個。

  所以她這個想发怒,是因为沒有及时吃到想吃的,還是被人发现吃的太快,从而恼羞成怒呢?

  直到吃完這顿饭,明哲都不太清楚,他唯一清楚的是,对面這個一天两夜就喝了碗粥的女人,似乎是真的饿到了,而且饭量上丝毫沒有当代女子的婉约风范。

  直接說就是很能吃,比明哲都能吃。

  幸好明哲同样秉持着待客要多做一些饭菜,不能让客人吃完,免得显得不够吃而失礼的传统,特意多做了一些,不然今天這顿大概就不是刚好吃完,而是俩人都沒吃饱了。

  久违的一顿饭吃出幸福感,明哲撑的有点不想动,发现桌对面的昭言同样沒有动,便寻思着說点什么,来掩饰走不动路的尴尬。

  “昨晚……”

  說出這两個字,明哲怔了一下,因为還有一個声音,同样說出了這两個字。

  房间裡沒外人,也沒有闹鬼,所以和明哲一同說出的,是坐在对面的昭言。

  在意识到对方要說什么时,明哲做出了他认为的男人该做的事,也就是抢在之前,先一步說道:“昨晚我乱发火了,我本就知道你现在不太安心,咱俩也不熟,有所防备是应该的。”

  昭言半低着头,稍一沉寂后缓缓說道:

  “昨晚我,有些累。”

  累?

  在听到這個字时,明哲才意识到,她确实应该累。

  毕竟刚经過一天一夜又是输血又是发烧的死裡逃生,還只喝了一碗蔬菜粥,就算烧刚退的人可能会有些精神,但身体上极度的虚弱疲惫,肯定是免不了的。

  但她的表情太平静了,站的也太直了,让明哲完全忽略了她的体力应该极差。甚至可能比昨天早晨昏迷之前,那死绷着一口气的时候還差。

  明哲了然的点点头,问道:“饮食上不重油盐,但量大点?你正是恢复的时候,能多吃就多吃点好。”

  昭言微微偏過脑袋,点了下头。

  “我荷包裡有些银钱,你拿去用,算是我住在這的饭钱。”

  随着昭言的這句话,明哲看向了床头边地上,那一個带着血的荷包。

  那是给昭言剪衣服时候解下来的,明哲沒有打开,但也摸到裡面应该有些叫做银子的东西。

  在直接关乎生命安全之前,明哲不会动别人的钱,因此荷包一直好好的放在那裡,昨天虽然想說一声,但却一直沒来得及。

  “我也想吃点好的,那就不客气了。”明哲沒在這点事上纠结,大大方方的說道,“另外,把你穿的尺寸给我,我等会去上街买几件衣服。”

  “好。”

  随着這几句话,昨晚上的事情,算是彻底抹過去了。

  明哲收拾了碗筷,洗刷干净,回来又拿上了荷包,当着已经躺回床上的昭言面打开,结果发现裡面不仅有银子,還有几张叠在一起的银票。

  明哲无视了外层沾血的银票,把裡面沒沾的拿了一张出来,看着那一百两的面额,晃了晃說道:“我沒去成衣铺子买過衣服,不過稍微上档次的,好像都挺贵,也不一定有你能穿的尺码,所以今天多拿点。”

  昭言无声的点了下头。

  又拿上点碎银子,明哲扎好荷包放在床边,又拿上俩兜子,出了门。

  說到這裡,就不得不提一句古代令人发指的物价和衣服問題。

  古代五六口人的普通人家,一年到头的過下来,开销大概是十两银子左右,衣服都是自家做,而那些用得上成衣铺子的绣娘,或者家裡有丫鬟绣娘专门做衣服的富贵人家,一件衣服仅算布料,都通常会是几两银子起步。

  注意,這裡是起步,稍微上些档次的,一件十两也不为多,而倘若是些真正豪门裡的女子服饰,一件上百两都很常见。

  更重要的是,在那些真正的权贵豪门裡,除了某些极为珍惜的布料所做的衣服外,衣服通常是不会浆洗后穿第二次的消耗品。

  而那些特别讲究的,一天能换六件衣裳。

  這是明哲在穿越前的一本歷史杂谈裡看的知识,也从那时他才明白,在一些穷极奢华的朝代,宫裡养着的那几千绣娘是怎么回事。

  而這,還只是众多奢华消耗中的一角,是在史书上抨击某些穷极奢华朝代时,根本不会提到的小事。

  看来不论在哪個时代,關於上下生活的差距,都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到的。

  转着這些暂时和自己无关的念头,明哲去了成衣铺子。

  刚才說過,這個时代的普通人家大都是自己做衣服,因此成衣铺子主要是面向大户人家,而主要的业务是根据详细尺寸进行定制,虽然成衣也有,但基本只是象征性的挂上一些,用来看看样式做工,或应付一些急需。

  明哲今儿個就算急需。

  看到穿着粗布衣裳进来的明哲,柜台裡的伙计称不上多热情,但也姑且算是招呼了一下。

  這個时代虽說人心古朴,但平均素质确实不算高,又是真真正正将人分为三六九等高低贵贱的时代,所以看人下碟属于常事。

  好在明哲那一身也說不上太差,又运气正常,沒有进個店吃個饭都碰上狗眼看人低伙计的运气,在按照尺码一番挑选,并选了贵一些的衣服后,他从热情起来的伙计那拿到了一件尺寸稍大一点的成衣,又订了两件衣服,约好過两日来取。

  只是他要配套的女人裡衣鞋袜甚至亵衣,并掏出银票时,伙计看他的眼神有点耐人寻味。

  在這個年代,這事确实有点……不雅,且奇怪,足以让人脑补出一些见不得人的情况。

  這么想倒也沒错,他這边的情况确实非常见不得人,一旦见了,搞不好能血溅半條街。

  好在明哲有些开明的心理承受能力,能自如的把不方便见人的鞋袜裡衣塞进兜子底,再将外衣塞在外面,淡定的走出了门。

  结果裡面沒出事,出门时,他却碰到了事。

  一看到迎面而来正要进店的,那非常面熟的小厮,明哲心裡便暗道不好,但俩人一进一出也无处可躲,只能目光放低,装作沒有看到的样子。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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