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世界盡頭(6 ..
只是有一瞬間的念頭閃過,覺得她很特別,如此而已。
世上靚女正妹千千萬萬,清俊瀟灑的少女卻實在不多見。
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一見鍾情,隔世經年,那日兩人究竟說了什麼話,做了什麼事,記憶竟是有些模糊。只記得她帶他逛北京城,從前門一路走到大柵欄。十年前的北京商業化已見雛形,又恰逢旅遊旺季,大街上人山人海摩肩接踵,走了沒多遠就渾身是汗,於是兩個人跑到了“都一處”去喫炸三角和燒麥。
這是他第一次喫到北方的羊肉燒麥,和廣東燒麥非常不同。
走馬觀花間,卻也將老北京風貌驚鴻一瞥,唐人街所謂的中華傳統,原來和實際的中國如此天差地別,而自幼生在北地的京城姑娘也和他想象的絲毫不相同。
她說話咬字清脆,又帶着京城特有的懶散;她看人時落落大方,眼底清澈見底纖塵不染;她穿着寬大的衣衫,卻掩蓋不住纖瘦柔美的身材,十八歲的青蔥少年,生機勃勃,一顰一笑都是風流爛漫。
回去之後,神使鬼差的,他並沒有將這次相遇告知任何人,霍喬東問起,他只說沒等到人,自己隨便逛了逛就回來了。
再次見面,就是在梁老的壽宴之上,兩個人正式被長輩引薦。
這樣觥籌交錯隆重場合,她卻仍是一身乾淨利落的短袖衫牛仔褲,我行我素。
她彷彿第一次見到他一般,笑着和他打招呼問好,而後不易察覺的衝他眨了眨眼。
他心領神會,便也裝作互不相識的模樣,兩人簡短客套寒暄。
後來他煙癮犯了,離開宴會廳出門去找清淨地方抽菸,叼上煙正在摸身上火機的時候,突然被人從背後拍了一下。
他肌肉驟然一縮,渾身緊繃,經年累月養成的習慣,差一點條件反射的出手。
好在,她的聲音讓他及時清醒了過來,這裏是北京,是陽光下,他已經不再是唐人街的了。
“偷偷跑出來抽菸,嗯?你就不怕抓包被罵?”
她一十八歲的人生如此光明磊落,如此正氣凜然,抽了一根菸在她眼中,也許就是天大的罪過了。
他不禁好笑,拿下嘴邊的煙,轉過身來刻意逗她:
“唔好話我外公啊!”
“放心,我從來不打小報告。”
他問她爲什麼裝作不認識,她回答:“因爲我最討厭相親,我可不想被人知道我就這樣糊里糊塗被人騙來相了一場親,太丟人了。”
“唔好意思。”
“沒關係,與你無關。”
她又問他:“這幾天你去哪裏玩了嗎?”
“冇啊。”
“你不是過幾天就要走了?”
“嗯。”
她隨口道:“那你要不要和我出去玩呀?反正我也沒什麼事。”
他想也沒想就答應下來:“好。”
“那去哪裏呢,我想想......”
“不如去theGreatWall?”
他想起孩提時代背過了一首詩,皺了皺眉,磕磕絆絆道:
“唔到長城...非好漢?”
她噗嗤一樂:“好啊,那就去長城,再順便看日出好了。”
“好。”
她打了個指響,“後天吧,後天我舅舅不在,我偷偷把家的車開出來,咱們開車去。”
“你有DL?”
“你說駕照?咳,快有了...放心,我十二歲就會開車了,以後連飛機也能開,不會有問題的。”
她眼中明亮坦蕩,比天上的星星還耀眼,“就這麼說定了,後天早上在之前那個咖啡廳門口,不見不散。”
“不見不散。”
他目送她的背影離開,直到有人走了過來打趣問道:
“看什麼看得這樣眉開眼笑?”
他這才恍然發現自己嘴角原來是上揚的,收斂了表情,不慌不忙看向來人:
“Monica。”
霍思璇抱臂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那個男仔頭靚不靚?你鐘不鐘意啊?”
洛景明聽出了她語氣中的揶揄,外公帶他回家之後,沒有將他的過往告訴任何人,但他覺得眼前這個外姑婆早已洞察了一切。
於是他只是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將手裏那根菸重新放在口中,慢條斯理點着了火,遞上煙盒沒什麼誠意的讓了讓。
霍思璇瞪了他一眼,毫不客氣的抽出了一根,兩人相對吞雲吐霧,一時無言。
一根菸的長度轉眼燃盡,霍思璇將菸蒂按滅在金屬垃圾桶的蓋子上,緩緩開口:
“想打男仔頭的主意,你還是趁早死了這條心吧。”
她意味深長的看了他一眼,
“她是什麼人,你是什麼人?有些話,我想不必我多說。”
自然不必她多說,兩個人之間的鴻溝天塹,他從來心知肚明。
哪怕如今他遮蓋一身罪孽,衣冠楚楚尚算人模狗樣,可那骨子裏的污泥與手上的血腥洗都洗不掉,騙了別人卻騙不過自己。
可她呢?
本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根正苗紅,滿門忠烈,眼無風月,不識煙火,未來光明坦途,前路一片大好。
這樣天差地別的兩個人本不該有交集。
但彼時他只覺得霍思璇多此一舉,他對她並沒有多餘的想法。
既然霍思璇特意來提點,想必是對譚孤鴻很看重,他如今勢單力薄一無所有,不想招惹麻煩。
於是他推掉了長城之約,翌日便返回香港。
那之後沒多久,他就被安排獨身一人去加拿大多倫多大學讀書。梁老向來注重教育,家裏子孫都是名校畢業,這是外公給他的第一個考驗,亦是一個十分艱難的挑戰。畢竟,從小到大,他幾乎沒怎麼正經上過學,驀然進到了世界名校高等學府中,每日上課彷彿聽天書。
於是他開始投入到了前所未有的刻苦學習之中,摒棄了一切燈紅酒綠社交活動,每日公寓教室圖書館三點一線,從最簡單最基礎的東西學起,拼命的惡補。
眼睛也是那個時候熬成近視的,短短一個學期下來,左眼一百,右眼一百五。
後來他做了矯正手術,因爲不喜歡視線模糊不受掌控的感覺,但是卻仍舊保持了戴眼鏡的習慣,因爲他發現人有先入爲主的思想,這兩塊小小的鏡片,真的可以掩藏住很多。
學校里社交圈子涇渭分明,白人、華裔、還有中國人,但他是其中三不沾的怪咖,眼鏡一戴更是像個十足的書呆子。同公寓的俄羅斯室友張口閉口叫他“nerd”,常常和朋友對他大聲嘲笑。
凡此種種,洛景明一律視若無睹。
直到後來有一次,他半夜從圖書館回來,發現公寓裏他們在開party“溜冰”,他當場一言不發拉了電閘,掀了桌子。
室友暴怒,直接撲了過來要給他好看,卻終是十秒鐘沒到,就被他摔在地上,捂着手臂,不停哀嚎。
他甩了甩手腕,擡頭輕描淡寫的問,誰來下一個?
衆人眼睜睜看着一個熊一樣壯實的男人,被這個“nerd”幾招撂倒,不禁面面相覷,心驚膽戰,作鳥獸散。
室友也硬氣,拖着腫痛脫臼的右臂看醫生無果,撐了好多天,這纔不情不願拉下臉皮來求他。
他自書本中擡頭瞥了他一眼,將書放到一旁,伸手握住他的手腕用力一抖一扭。
室友慘叫一聲,疼過之後,這才發現手臂已經復位,擡頭想說些什麼,卻見他已經施施然低頭繼續看書,只淡淡說了一句:
“以後別在我視線範圍內嗑藥。”
這是從他父親那一代就開始在唐人街立下的規矩,他也一直堅守。
室友自此臣服於神奇的esekungfu,兩人算是不打不相識。
相熟之後,室友便總想拉着他一同出門社交,舞會、聯誼、泡妞、獵豔,還試圖在他生日的時候找脫衣舞娘前來助興。
對此洛景明毫無興趣,不屑一顧。
室友大驚小怪:“Lone,你到底怎麼回事?別以爲我不知道,學校裏那些華裔女人個個對你垂涎三尺,連Mona上次都暗示我,願意和你玩三人行。你、你不會真的是個GAY吧?”
說完他很誇張的捂住自己要害部位,縮在牆角。
洛景明連理都不想理他,顧自埋頭繼續讀書。
可心裏卻也忍不住開始思考,是啊,爲什麼呢?
在唐人街那些年他身處無間地獄,生死徘徊,酒色財氣,不近於身,不敢流露絲毫軟弱破綻。可現在呢?現在他對那些花紅柳綠環肥燕瘦,還是統統不感興趣,是爲什麼?
是爲了,夢裏常常出現的那個人嗎?
其實,洛景明根本不想承認,自離開北京之後,他時常會夢見譚孤鴻。白日裏爭分奪秒,毫無閒暇,夜晚她就這樣悄無聲息的侵入他的夢境。
很奇怪的夢,每個夢都會以他去赴了那天的長城之約爲開端,而後便是兩個人接下來順理成章的種種發展。有時候是悲傷,有時候是甜蜜,有時候是兩情相悅,有時候是無疾而終,有時候是被雙方家庭干預拆散,有時候是身份阻礙不得不就此了斷。
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他一次又一次在清晨醒來,冷靜理智的分析的原因。
也許是那次失約讓他心懷愧疚,也許是霍思璇的干涉激起了他的叛逆之心,但也許,只是因爲她這個人罷了。
人總是會被與自己截然相反的人所吸引,會對得不到的人而念念不忘,會對與衆不同的人產生好奇嚮往之心。
她有多光明多坦蕩,他便有多陰暗多不堪。
他試圖告訴自己,那不過是出於人心劣根性的本能而已。
所謂命中註定,就是在人的主觀意識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大腦潛意識已經細枝末節的計算好了一切,你缺什麼你迷戀什麼你需要什麼你本能的渴求着什麼。
直到那天晚上,他又夢見了她,這一次,是非常露骨的夢境。
初遇時她的一舉一動反反覆覆浮現在他眼前,她纖細的手腕,她精緻的鎖骨,她襯衫下偶爾露出一寸白皙的肌膚,她臉頰上青澀的絨毛,她小巧鼻尖被夏日曬得薄汗
夢裏兩具年輕的身體糾纏在一起,所有那些他壓抑的,逃避的齷齪骯髒念頭都無處
本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遁形。
他於最後關頭從夢中驚醒,躺在牀上劇烈的喘息,空洞的望着凌晨漆黑一片的房間,清晰感受到自己身下難以啓齒的不適。
呆滯片刻,他緩緩起身下牀,到了浴室,站在噴頭下,冷水開到最大,強迫自己清醒。
無論是出於慾望、出於執念、出於好勝心,還是出於劣根性,他都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那就是他確實在對這個僅有一面之緣的女孩子,心心念念,久久不忘。
驚覺相思不露,原只因已入骨。
洛景明從來不是空想者,他是實幹家。
在遇見譚孤鴻之前,他是何等的心高氣傲,何等的驕縱輕狂,唐人街話事人如何?美國警察聯邦法院如何?華人船王又如何?還不是任他翻手爲雲覆手爲雨,盡在掌控?
可譚孤鴻的出現,偏偏就是上天要告訴他,有的人,你註定得不到。
國籍、職業、家世、性格、背景、過往
他自嘲的想過,想要這些因素部消失,除非地球毀滅,他和她是世界上最後剩下的一對男女。
或者,是用一些不光彩的陰暗手段。
去不得天堂,他當然可以拉她同下地獄。
但沒這個必要。
他確實是鐘意她,確實是惦記她,可也只是偶爾罷了,偶爾夢見,偶爾想念,沒有那樣刻苦銘心,輾轉反側。之前在唐人街二十多年人生中,他將復仇當做執念,現下也許是生活驟然天翻地覆,失去重心,他需要另一個執念來填補心靈上的空白。
於是漸漸便也習慣,將惦念着她,當做呼吸喫飯,生活的一部分一般自然。
他嘗試的給她寫信,並不是爲了真正寄給她,一封封,一件件,只是隨筆寫下一些隻字片語,有些講過往,有些講眼下。與其說是對她說,倒不如是對自己說。每字每句,都提醒着他,你現在是誰,你身在哪裏,你要面對今後怎樣的人生。
後來想想,他度過多倫多大學那段艱苦卓絕的過渡歲月,從雙手沾血滿身戾氣,打磨得圓滑溫吞鋒芒內斂,和那些手寫信也不無關係。就如同門徒的禱告,行者的修煉一般,與信仰相仿。
他在信裏不會叫她的名字,他悄悄叫她bird,他的ladybird,她無疑是屬於海闊天空的,可孤獨太苦,鴻雁太遠,她是無憂無慮的飛鳥,他沉在深海之中,偶爾相望,不得相見。
自梁家霍家人的口中,也會零星得到她的消息,但他從不深究;這些年來他也不是沒有和她再碰面的機會,但他一直刻意迴避。
他止步於這樣單方面的思戀,不想和她多做牽連。
相互平行的命運軌跡交錯之後,自該轉瞬分離,從此再不相干。
之後聽聞她退學,復讀,參軍,退伍,留學,駐外,生活儼然。
而他也畢業,工作,進入梁氏集團,歐美亞洲飛來飛去,一步步打下自己的江山。
心裏有她沒她似乎沒什麼不同,唯一的區別大抵是,見過滄海巫山,此後萬紫千紅、花粉柳翠再也入不進他的眼。
就這樣,一轉眼,也是十年。
直到這一年年初,在一次莫名其妙的昏迷之後,他被確診顱腦內部生長了一顆腫瘤。
醫生說,開刀的成功率只有不到百分之二,而不開刀的話,樂觀估計他最多還能活一年。
彼時聞言,他只感覺說不出的諷刺和好笑。
他自幼不信命不信天,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汲汲營營這許多年,上天一句話便可以部收回,是不是其實生而爲人永遠鬥不過命鬥不過天?
波琳娜給他安排了加利福尼亞醫學院最權威的腦科檢查,球最頂級專家會診,結論還是一樣。除了手術成功率能增加些許,卻也有限。
這件事他沒有對任何人透露,只除了阿坤和李叔知情,出於本能,他更信任從唐人街跟隨他一同出來的老人。梁家看似其樂融融,其實暗地裏波濤洶涌,他這些年大出風頭,早就成爲了某些人的肉中刺眼中釘。
越早手術無疑風險越小,有條不紊準備好所有的一切後,他卻遲遲沒下定決心。
公司安排妥當,家裏風平浪靜,連遺囑該立都立了,波琳娜奇怪他難道還有什麼沒交待,他沉默許久,最終說,還有一件。
他從來不是貪生怕死的惜命之人,路走到眼下這一步終究又是一場束手就擒的豪賭,但假如生命真的就此戛然而止,還有一件事情,他心有不甘。
他想要去見一見,那個被他心心念唸了十年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