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4章 守猎禽兽 作者:江南一梦 煮酒点江山 煮酒点江山。 无悲无喜,胡忧默然的收回白蜡枪。相比起其它的武器,這支白蜡枪几乎平凡到不值一提,枪头是普通的制式,枪杆是自己做的,值不了几個钱,也沒有任何的特殊功能。 但是正因为如此,胡忧对于是這支枪的感情,却与其他的武器并不一样。换日弓也好,小战斧也好,它们虽然威猛霸道,与胡忧有一种說不清,道不明的其妙联系,却依然让胡忧感觉不到安全感。這样的安全感,只有這支普通的白蜡枪才能给予。 也许是与出生有关吧,相比起换日弓的富贵,白蜡枪要更实在,也更亲切。在胡忧看来,這支白蜡枪,就是他一步步走過来的见证,当白蜡枪受到万民景仰的时候,也就是他胡忧的成功之时了。 自嘲的笑了笑,想要真正成功,那至少還要很多年,现在做梦,還太早。安融五個皇家斥候失踪,肯定会派人出来寻找的,唯今之计,還是尽快的离开這裡,才是正途。 把五具死尸拖到树林裡藏好,以免被人太轻易发现,胡忧再次拿出换日弓,往前面摸去。身后令归城的战鼓又响了起来,那边的战事,又开始了。 冷笑一声,胡忧突然觉得自己此时有些像黑暗之中的独狼。胡忧沒有什么信仰,唯独对狼偏爱。因为狼是最聪明的动物,它懂得卧薪尝胆,绝对不会为了所谓的尊严,而在自己弱小的时候,去攻击比它强大的敌人。這是胡忧从小就已经学会的处事之道。 十三年的江湖生活,对别人来說,是残酷的,可是胡忧却从中学会了很多的东西。而這些东西,都将在這個战乱四起的天风大陆上,一点点的展现出来。 丛林裡的荆棘很多,胡忧沒敢用砍刀去开路,而是小心的向前摸着。刺杀林正风是一個非常危险的任务,之前的胡忧,有些抗拒,现在,他却有些期待。当箭矢射入林正风体内的时候,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大约半個小时過去,胡忧离安融人的营地已经很近了,他能够很清楚的看到,那些四处乱跑的传令兵,和大吼大叫的安融低级军官。找了处相对隐蔽的地方,胡忧把自己藏了起来。摸进安融大营绝对是不实现的,胡忧从来沒有打算那样做。现在,他要等待一個机会,一個守猎的机会。 从戒指裡摸出一只鸡腿,胡忧给自己补充着食物。夜晚的丛林,水气有些重,趴在草丛裡,身子会感觉到湿冷,不时還有蚊虫的袭扰。 也许因为不是前线的关系,這裡的士兵,相对的有些松懈,沒有任务的士兵,三三两两的坐在一起,有些人在抽烟,有些人在谈笑,更多的人,在休息,這么高强度的攻城战,他们同样也付出了很多。 不时的,有大队长,甚至是万夫长出现在胡忧的视线之中,如果胡忧愿意的话,至少有一個万夫长,此时会倒在胡忧的箭下。那個万夫长与胡忧之间的距离,最近时不足二十米,胡忧能清楚看到他牙上的菜叶。 然而,那個万夫长不是胡忧的目标,他一动不动的,看着那個万夫长在二十米外,拉出家伙,哗哗的放水,小风吹来,尿味极重。胡忧不禁很恶意的在想,如果這個万夫长是女人就好了。 這個念头,让胡忧打发掉不少的時間。胡忧不是专业的阻击手,沒有受過专业的训练,让他趴在這裡,什么也不想,那是不可能的。 胡忧正在自我意yin着,突然,一個营房的后面,转出了五個人,不是普通的士兵,其中有一個千夫长,另外四個,都是百夫长。四個百夫长合力的扛着一個麻袋,千夫长在后面跟着,正往胡忧這边靠近,看得胡忧有些莫名其妙,他们這裡要干什么? 判断出他们不可能是发现了自己,胡忧尽可能的把自己埋进泥裡,這一带的泥比较松,之前胡忧就已经把自己埋得只露出头手,這下除了眼睛外,胡忧已经沒有什么东西,露在外面了。 那五個人在之前那個万夫长撒尿的地方停了下来,他们似乎沒有发现那裡曾经被人撒過尿,又或者,他们跟本就不在呼那些。 距离已经足够近了,胡忧终于借助那麻袋上的洞,看出了裡面装的是什么。那個破洞,告诉胡忧,麻袋裡装着的是一個女人。 女人不知道是被喂了還是怎么着,两眼紧紧的闭着,不出声,也不动。被倒出麻袋之后,就趴在了草丛上。 “千夫长,你先来吧。” “嗯,這妞不错,你们几個上哪弄来的。” “嘿嘿,是早上从那帮曼陀罗人裡挑出来的。我們寻思着就這么顶到阵前被射杀,太可惜了,于是就扣了下来。” “你们胆子可不小,這事万夫长知道嗎?” “千夫长大人,你就放心好了,沒有万夫长的默许,咱们也不敢那么干。万夫长那裡留下两個,這個是我們孝敬大人你的。” “嘿嘿,算你们懂事,這笔我记下了,以后少不了你们的好。” 千夫长也不避讳几個手下,当即脱了衣服,就趴在了那個女人的身上。动了一会,他似乎对女人沒有反应而感觉到不满,拉出一把匕首,在女人的身上扎了一刀。 “啊!” 在巨大的疼痛中,那女人一下就醒了過来。像刚刚通了电的玩偶一样,哭叫着对那趴在自己身上的男人又推又拉。 千夫长一脸舒爽的表情,似乎对女人的反应很满意。女人的反应一但弱下来,他就毫不犹豫的又扎上一刀,那女人又会再一次的反抗挣扎,哭叫怒骂。 胡忧从来沒有想過,居然会在這种地方,看到這样的事。以前,胡忧曾经背着师父,偷偷的去看過类似的小电影,感觉很刺激。现在,這样的事,就在他二十米外,真实的上演着。胡忧感到的不再是刺激,而是愤怒。 女人的哭叫,让胡忧又想起了那些被押到城下,大叫着‘放箭’的平民,想起被林正风授意抓去的欧阳寒冰。好几次,胡忧都想要干掉那個千夫长,可是理智告诉胡忧,冲出去,只有死路一條。 三個小时,整整三個小时,千夫长上完到四個百夫长上,女人的惨叫,一直沒有断過,到最后,女人挨刀,只是抽搐,已经再不能做出什么反应。 安融人发泄之后,只留下那千疮百孔的女尸。女人眼含血泪,注视着胡忧所在的方向。 胡忧体内的热血,随着女人越来越小的反应,变得越来越冷,眼神冷得已经看不见任何的感情,射出的,只有死光。无边的杀意,在胡忧的心中燃烧着,之前劈死那两個安融斥候的阴霾,再也沒有了。 “轰!” 胡忧脑中猛的炸雷惊响,右手掌心战斧幻化而出,晶莹的斧身上,一段血红的小字,散发出淡淡的红芒——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世间从来强食弱,可伶麋鹿有谁伶?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看破千年仁义名,何处英雄不杀人?” 瞬间,字隐去,只留下如火样燃烧的‘血斧’二字,胡忧直到此时,才终于知道,原来這把战斧,名为血斧。 “好一個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胡忧全身热血如沸,之前那些隐去的小字,一字一句印在他的脑中,融入他的血液裡。此时,他对血斧不再有恐惧,因为這把血斧,将是他的伙伴,他们将并肩作战,屠尽世间一切敌人。 血斧轻抖,女人闪出感激之色,平静的闭上眼睛,一個黑点,出现在了血斧的斧柄之上,這是第三個黑点,来自于一個屈辱的灵魂! 胡忧再次退回到草丛之中,静静的,犹如一只等待着猎物的狼。 一夜,就那么過去,转眼即到清晨。 這一夜,安融人沒有半点停顿的进攻着令归城。一個万人联队拉上去,攻不进,撤下去休整,又另拉上一個经過休整的联队,如果反复,就這么,整整打了一夜。 胡忧用不着去关心令归城现在怎么样,他知道,只要战争還在继续,令归城就依然坚挺着。偶尔,胡忧会想到哲别,候三,或是那個光着上身的女兵队长,不過他的眼睛,一刻也沒有离开過安融人的营门。胡忧坚信,林正风一定会出现在那裡的。 咬着嘴裡的鱼腥草根,胡忧静静的看着营门那越来越多的士兵。从衣服上看,這些士兵属于皇家卫队,他们正在进行警戒工作,看来是有什么大人物要出来了。 用皇家卫队做警戒工作,会是谁要出来?這個問題的答案,似乎不需要太過浪费脑力。亲爱的林正风同学,你要出来了嗎? 胡忧咽下嘴裡的鱼腥草根,拿出一支鲁游打造的金箭架在换日弓上。這种金箭是鲁游特制的,箭身上刻有‘不死鸟’三個隶形小字,箭身金色,却不会反光。因为加工比较困难,鲁游一共只给了胡忧一百支這样的箭,一般情况下,胡忧都是拿来当令箭用。 透過换日弓的特殊瞄准能力,胡忧仔细的观察着這群士兵。他们的身体都很强壮,脚步有力,一看就知道比一般的士兵要强很多。警戒工作完成之后,一個千夫长走了出来,又再次检查了一遍,這才满意的反身回来。胡忧知道,正主马上要出来的。 随着一個响亮的口号,大队人马出现在了胡忧600步开外的营门内。营门内人影闪动,還看不清楚林正风在什么地方。 又過了一会,那群人开始向外移动,领头走在前面的是几個百夫长,之后是几個万夫长。万夫长的中间围着一個人,不时的讨论着什么。那個被围得相当严密的人,就是安融三王子——林正风。 胡忧知道自己只有一箭的机会,一箭不中,就再不可能有成功的机会。等了一夜,成败就在几秒钟的時間,必须得抓住。 600步的距离,换日弓能够箭到,不過杀伤力不足,這一点,胡忧很清楚。他還不能出手,得等林正风的接近,最好能把距离拉到450步,那样胡忧有八成的把握,把林正风送回老家去。 林正风走出营地,却又沒有骑马,胡忧不知道他想要去什么地方。看他们走走停停的样子,胡忧真想冲上去,踢上几脚,以加快他们的速度。 還好,他们走得虽慢,但确实是在走着。距离一点点的正在拉近,580步.......560步....... “对,就是這样。宝贝,到爸爸這裡来.......”胡忧在心裡默默的念着,林正风每一步的接近,他的把握就要更大一分。 500步,换日弓的有效杀伤距离。此时林正风已经走进了這個距离。胡忧的心跳在加速,不過他却依然沒有动。考虑到林正风身上可能存在的护甲,胡忧還是觉得450步的距离,把握要更大一些。 這时候,一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爬出来的虫子,在胡忧的肋下咬了一口,疼得胡忧眼角直抽。而最要命的是,林正风居然停下了脚步,沒再往前走了。 马蹄声响起,一队斥候从另一個方向转了出来。 该死是,是皇家斥候队,他们肯定是已经发现了那几個被杀掉的斥候。一但让林正风知道這附近有斥候被杀,胡忧可以肯定,林正风绝对会跑回到军营裡躲起来,并加强戒备。就算他不這么做,他的手下,也会這样干的。 眼看斥候部队马上就要和林正风汇合,胡忧心急火燎,那只虫子還在撕咬着他,他已经沒有感觉了。两方人一汇合,林正风就会有防备,到时候,就再无机会了。 500步距离,虽然不够理想,但是现在,也只能赌一把了。 深深的吸了口气,屏住呼吸,胡忧寻找着一個最致命的角度。心脏是最致命的選擇,不過那不是最好的選擇。林正风就算不用亲自上战场,但是他的身上,肯定是有护心镜的。胡忧想要射林正风的脖子或是脑袋。 不過這两個地方可不可找,林正风不是正面向着這边,射眼睛沒什么机会,脑袋侧部,又有头盔护着,很难确保致命。而他的身边,又站着一個万夫长,好死不死的,刚好封住了射向脖子的角度。要射死這個万夫长,是挺容易的,不過他不是胡忧的選擇。 眼看斥候队已经在人群的外围停了下来,一個队长模样的人,正大步跑向林正风。胡忧這边還沒有找到机会,不由得气恼 “难道要就這么放弃嗎” 就在這個时候,突然吹起了一股小风,林正风似乎被迷了眼睛,往后退了一小步。他那雪白的脖子,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之中。 机会! 胡忧毫不犹豫的射出了箭矢,一道金色的闪电,瞬间划過500步的距离,林正风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林正风刚一倒下,他身边的军官就把他围了起来。胡忧想再补一箭,也沒有机会了。這时已经有士兵在军官的指挥下,往這边冲過来,胡忧赶紧躬身逃命,连给林正风做遗体告别的時間都沒有。 三皇子在营前遇刺,安融军队瞬间就炸了锅,就算隔着500步,都可以听到那些万夫长的怒吼。 胡忧還沒跑出百米,就听到身后传来马蹄声。不用看都知道,那些家伙出动了骑兵部队。平地上跑给马追,那是找死的行为,胡忧赶紧往树林裡窜。 林中的荆棘刮在皮肉上的感觉,绝对是无比美妙的,特别是在高速奔跑的情况下。沒跑出半個小时,胡忧身上的衣服就成了布條,小屁股都露了出来。小胡忧到是很兴奋,看来它也很想要露头。 在一個树洞裡躲到天黑,胡忧這才爬了出来。远处的火把在闪动着,看来他们還沒有放弃抓捕。好在距离挺离,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 看了眼自己的身上,胡忧不由得有些苦笑。他在现就像是一個破麻袋,全身上下,都沒有一处完好的地方。 “嘶!” 一跟布條牵动了伤口,让胡忧暗吸了一口冷气。 在荆棘裡跑了近两個小时,胡忧的身上,至少被荆棘割开了数百個血口。還好這些口子都不大,不然光流血就足以要了他的命。血口大多都已经结了疤,不過情况并不比之前好多少。由于沒有時間处理,血口大多都和衣服粘在了一起,微微一动,全身都像被小刀割一样。 看了眼手中的那個战斧纹身,斧柄上的黑点沒有增加,胡忧猜想,那是因为用箭的关系,所以林正风的死,沒有增加黑点。 沒敢多管身上的伤口,胡忧从戒指裡拿出刀伤药吞下去,出点血不要紧,就重要的是不能发炎,不然会很麻烦。 肋下那处被虫咬的地方,又痒又麻,似乎有重毒的现像。罪魁祸首已经找不到了,胡忧不知道自己是被什么咬的,只能祈求不是蜘蛛之类的东西,他身上可沒有這一类的解毒药。别沒死在安融人手裡,反而栽在一不知名的虫子身上,那就太冤了。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