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章 蓓蓓佣兵团 作者:江南一梦 煮酒点江山正文 煮酒点江山正文。 “啊呜,啊呜.........” 一声紧似一声的狼叫,把胡忧从睡梦中惊醒。() 胡忧有些恼火的坐起来,掀开门帘,向外头看了一眼。第三拨了,這些可恶的,不過是比两個拳头大一点的土狼,真是够烦人的。 這裡是林桂帝国的境内,胡忧在离开宁南帝国之后,并沒有按人们遇想的那样,直接反回曼陀罗帝国。而是转北而上,经過几個小的独立部落,进入到到林桂帝国的境内。他的计划是从這裡過安融,进入到河池帝国去。他要去帮赵尔特上位,当然了,這是比较好听的說的。說得难听点的,他是要去搅乱池河帝国,从而为不死鸟军团争取到几年的太平。 胡忧在宁南帝国的时候,已经通過欧阳寒冰的情报網,知道了不死鸟军团近期的事。自从他在白云城失踪之后,红叶从洞汪城赶到了浪天,在那裡主持大局。 当初胡忧进行军团改革的时候,朱大能,候三,哈裡森都是少将,而红叶则是中将军衔,是不死鸟军团之中,除胡忧之外,军衔最高的人。 有红叶在浪天主持大局,胡忧并不会担心。因为红叶无论是在军中,還是在将领之中,都有很高的声望,沒有人会不服她。 胡忧通過欧阳寒冰的情报網,把自己平安的消息,给发了回去。并下令红叶代管不死鸟军团的事物。 因为胡忧設置有特殊的秘文暗语命令,所以在身份驗證上,不会出现任何的命令不通問題。红叶拿到命令之后,会依令行事的。 胡忧仔细的考虑了良久,现在不死鸟军团已经控制了浪天,洞汪,堡宁,宝怀,白云五城,需要一個消化的時間,暂时不会进行大规模的军事行动。 而在无意中搞定陈梦洁之后,桂林帝国短時間之内,不会对堡宁用兵。桂林帝国不出兵,安融也不敢乱来,這样唯一会对不死鸟军团发动进击的,就只有池河帝国了。 当然,這是国外的情势,在国内,现在也同样有不少人眼红胡忧的地盘。不過因为国内各掌权者,都在相互的观望,短時間之内,不死鸟军团与国内势力进行一场大战的可能性,并不会很高。 所以胡忧急急的赶回浪天,并不会有太多的意义,還不如干脆直接去池河帝国捣乱来得有用。只要搞定池河帝国,不死鸟军团至少可以得到一年到两年的和平时期,這比直接回浪天有用得多。 最重要一点,也是让胡忧下决心暂时不回浪天的原因,事实上還是出自童颜那裡。上次在白云城被童颜抓的经历,让胡忧非常的不爽。 他心裡很明白,以童颜那身神奇的本领,能抓他一次,就能再抓他第二次。除非他二十四小时躲在高度戒备的部队裡,不然迟早会给童颜抓到机会的。 胡忧不允许自己在同一個坑裡,连着绊倒两次。以前他不知道童颜使用的是什么招,无从破解,那還說得過去。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了童颜使用的是虚质精神力,那么胡忧就不能再让他得逞了。他要先学会重怎么对付童颜,再回去。 那刺拉刺拉的狼爪子抓挠地石发出的声音,让胡忧的头皮有些发麻,看来這一次,他是大意了,小看了這些才不過两斤重一只的土狼。 這些土狼,与胡忧之前在青州林梅森林裡,见過的雪狼可不一样。這是桂林帝国特有的一個物种。它们個头都不大,大的最多三斤,小得才看斤,全身土黄色,看起来和小狗差不了多少,看来并沒有太多的战力。 說起来,胡忧和這些土狼并沒有什么太大的仇。這裡還是桂林帝国的边境地带,人烟稀少。胡忧走到這裡,看天色晚了,就在這裡安营,打了只野兔烤来吃。 就在胡忧吃烤兔肉的时候,来了几只土狼,围着他打转,想要问他要吃的。胡忧以前沒有听說過這种土狼,觉得挺好玩的,就随手扔给它们一些骨头。 這一扔,問題就出来了。别看這些土狼個子小,吃得可真不少。几口吃掉骨头之后,又问胡忧要。胡忧這只野兔本来就不是很大,刚够他吃饱而已,当然不能再给了。這些土狼看胡忧不再给吃的,就冲胡忧吼叫。 胡忧好心给点吃的,還被吼,心裡那個气呀。就拿石头砸它们,把他们赶跑了。 胡忧觉得它们走了,应该也就沒有問題了,谁知道這些土狼小气得要命,居然找了帮手来报仇。 它们第二次出现的时候,来了五六十只,集体向胡忧吼。胡忧当然不怕它们,又用老招,拿石头砸,把它们给赶跑了。 這次是第三次了,来了足足過千只,看得胡忧头皮都有些发麻。這些该死的家伙,战力再差,也多少有点不是。蚁多咬死象,這要一千只全都扑上来,胡忧這一百多斤,恐怕就得交代在這裡了。 看着這些土狼气势凶凶的样子,胡忧忍不住骂道:“马拉戈壁的,老子不過是丢了你们几块石头,你们不用這样吧。“ 這时候,一個女声从胡忧的身后传来:“谁让你惹它们。你不知道,它们是不能着惹的嗎?” 胡忧被那些土狼的叫声,弄得头昏脑涨的。突然闻听人言,一时沒有反应過過,傻傻的自言自语道:“我x,這畜生還会說人话” “你骂谁呢” 胡忧這时才听出来了,声音是来自身后,转头一看,不由傻了。只见一個身材高挑的女人,出现在那裡。 這女人一头的金发,几乎有胡忧那么高。這都不是重点,让胡忧傻的原因是這個女人身上居然穿着皮甲。皮甲就皮皮甲吧,胡忧在战场上也不是沒有见過。但是他真沒有见過,有人拿皮甲当内衣裤穿的。 這個金发女人的全身上下,就一巴掌大的皮内裤和皮胸衣,虽然外面還有條披风,不過那玩艺,被胡忧给忽略掉了。 “原来是沒有穿鞋子,怪不得走路沒有声音呢。” 胡忧喃喃的把目光从金发女人的小腿移上大腿,经過波涛汹涌的时候,停留了很长的時間,转到脖子上的时候,他有些犹豫了。他很担心這火暴身材的主人,长了一张能让人看了吐出隔夜饭的脸。要是那样,就太可怕了。 胡忧想着,又把目光从脖子往下移,在答案沒有揭晓,希望沒有破灭之前,多看一眼是一眼吧。 女人被胡忧盯着胸看,不由有心裡有气,冷哼道:“你看够了沒有。” 胡忧這才把目光转到金发女人的脸上,這一看,又是一呆。女人的這张脸,要是换到男人的身上,肯定会被人骂人妖,但是长在女人的身上,却很不错。 是的,這個金发女人并不是很漂亮,但是她的脸蛋,配以她火暴的衣着身材,真给人一种别样的美感。 胡忧喃喃道:“人家說的脑残非主流,想必指的就是這個样子吧。” 金发女人此时的脸色不是很好看,她行走江湖這么久,還从来沒有见過這样的人。人家跟他說话,他连理都不理。两色跟沒有见過女人一样,死死的盯着人家的身体,一张嘴還不停的喃喃着什么。 胡忧看着那具离自己越来越近的妙体,又喃喃道:“呀呀呀,還会变大呢。” 金发女人此时已经来到了胡忧身前不過三米外的地方,扯着嗓子吼道:“你看够了沒有” 胡忧心中暗笑,這时才抬起头来,一脸呆样的看着金发女人,說道:“大姐,你找谁?” 金发女人听道這话,差点沒晕過去。 這时候,远处又跑来了一個人。不過這次,是一個男的。他一口气跑到金发女人的身边,问道:“团长,就是這小子把土狼给招来的嗎。” 看金发女人不答话,那男人凶了胡忧一眼,道:“小子,你不知道土狼是不能惹的嗎?” 胡忧的目光,跟本就沒有离开女人的身体,闻言抬头看了男人一眼,回道:“我叫无名。” 男人骂道:“谁问你的名字了,我是问你为什么把土狼招来” 胡忧驴唇不对马嘴的回道:“我身高176公分,体重70公斤,无车无房,還未娶妻。不知道這位美丽的小姐,叫什么名字,有什么爱好,喜歡吃青椒嗎?” 男人傻傻的回头,看向金发女人问道:“团长,他不会是傻子吧?” 金发女人脸色发青的冷哼道:“你究竟是什么人,說话正紧一些。” 男人也转头问胡忧道:“喂,我說,你究竟是不是傻子? 胡忧把目光从金发女人的胸器上收回来,像看白痴一样,瞟了男人一眼道:“你见過有這么英俊潇洒的傻子嗎?” 金发女人上下打量了胡忧一遍,冷哼道:“别管你是不是傻子,收拾东西,跟我們走吧。” 胡忧奇怪道:“干什么,我住得好好的,干什么要跟你走?”完了胡忧又突然大喜道:”是了,我知道了,美丽的小姐肯定是看上我了。好好,我這就跟你走。” 金发女人冷冷的瞪了胡忧一眼,转身就走了。胡忧屁颠屁颠跟在后面,呵呵直乐。 那男人看胡忧就這么跑了,忍不住叫道:“喂,我說,你的帐篷不要了嗎?” 胡忧跟本沒有停下脚肯,只是转了個身回道:“要要,我還要的,麻烦你帮我一下。谢谢啊” 那帐篷是他在市场上买的,不是军用品,跟本不用怕那男人会发现什么。 男人那個气呀,如果不是古老流下来的规矩,他才不理胡忧呢。 在是胡忧知道男人心裡想什么,肯定要问,规矩是干什么,要杀人越货嗎?這女人是什么团长,看样子不像是军队的人呀。 规矩很简单,一句话——遇上土狼的时候,每一個人都是同伴,不论是否认识。 其实就算是胡忧不知道那男人在想什么,也同样在心裡猜着,這些人的身份。 男人看胡忧就這么走了,跟本沒有回来收帐篷的意思。叹了口气去把胡忧的帐蓬给收了。這头年,就属老实人被欺负得厉害。 胡忧像個流氓一样,跟在金发女人的身后。他心裡很纳闷,這女人穿成這样,会不会被蚊子咬呢。不過這样看起来,還真是养眼呀。 跟着金发女人走了大约十分钟,终于到了目的地。原来他们的营地在這边,与他之前的那個,不過是隔着一個小坡而已。 這是一個百多人的商队,共有二十多辆车,還有百多匹马。說是商队,似乎不是太准确,因为這队伍裡還有老人和小孩。 此时這百多人,从老到小,人人是如临大敌。看到胡忧出现,全都用很奇怪的眼神,看向胡忧。看来他们都知道是胡忧把土狼给招来的。 胡忧這一次,打算以色狼加无赖的本色演出,来伪装自己。他看那金发女人在一块石头上坐下,很自动自觉的走到人家的身边,又拿眼睛瞪着人家看,边看還问道:“美人姐姐,你叫普斯卡丝嗎?” 這是刚才进营地的时候,胡忧听到别人這么称呼這個金发美女的。 普斯卡丝看了胡忧一眼,懒得理他。她就讨厌這种色狼了。 普斯卡丝是依族人,這种衣着打扮,是他们依族人流传了几千年的穿法。胡忧以前之所以沒有见過,那是因为依族人只有桂林帝国才有,而且她们基本上都不出桂林帝国的范围。 胡忧看普斯卡丝不理他,又问道:“這些人怎么全都紧张兮兮的,他们這是在干什么呢?” 普斯卡丝冷哼道:“准备作战。” 胡忧心中暗笑,终于舍得开口了嗎。 胡忧装傻道:“准备作战,你们要打仗嗎。我可是和平主义者,不打仗的。你们還是不要准备作战了吧。弄得气氛多不好。” 普斯卡丝沒好气的瞪了胡忧一些,指指那近千只远远跟過来的土狼說道:“不准备作战,难道要给那些土狼做晚餐?” 胡忧不屑的說道:“那些叫做土狼嗎?它们只会叫,又不进攻人,怕什么的。” 普斯卡丝瞪大眼睛道:“不进攻人?它们现在是還沒有开始进攻,等它们进攻,你的小命就沒有了。” 普斯卡丝說着看看天色道:“還有半小时左右,它们就进攻了。” 胡忧不解的问道:“你怎么知道還有办個小时?难道那些土狼咬人還看時間的?” 胡忧這次算是猜中了,這些土狼,只会在月亮升到正当空,也就是夜裡两点钟,才会发动进攻。沒到那個时候,它们只会叫,并不伤人。這也是土狼的一大特色。 普斯卡丝显然对胡忧很反感,对胡忧的問題,听而不闻,站起来,往营门走。 看胡忧又厚着脸皮跟着,她终于暴发了,一挥手上的长矛,指着胡忧道:“你要是在来烦我,我就杀了你” 胡忧脸色一呆,无比委屈的說话:“我只是想保护你,不让那些小狗,哦,土狼咬你。好嘛,好嘛,我不跟着你就是了,不過你答案我,一定要小心身体哟。” 看普斯卡丝是躲麻风一样的躲走,胡忧不由暗乐,這女人真是有意思呀。对了,先打听一些消息,了解了解情况再說。 营中的大人似乎都在怪胡忧招来了土狼,全都不理胡忧。胡忧碰了一鼻子灰之后,把魔爪伸向了那些孩子。 用一些糖果,胡忧很容易的就从孩子们的嘴裡,得到了不少的情报。 原来這并不是一個商队,而是一個家族在徒迁,也就是搬家。這個家族的人,要搬到桂林帝国以西的福永城。因为怕路上不安全,這個家族重金請了一個佣兵团做全程保护,普斯卡丝就是這個拥兵团的团长。 說起了,這個佣兵团的名字,让胡忧觉得挺有意思的。一般的情况下,佣兵团起名字,都喜歡做什么‘无敌’‘必胜’‘定达’之类似,比较有霸气的名字,而這個佣兵团的名字,确很耐人寻味,叫做蓓蓓佣兵团。 蓓蓓佣兵团的成员,一共有二十人,在桂林帝国,算于一個不大不小的团体,因为這一次的任务比较大,他们這次是全体出动了。团裡除了普斯卡丝之外,另外還有五個女性成员,让胡忧失忘的是,她们并不像普斯卡丝那样打扮。不然六個都那样性感装扮的女人,弄定相当惹火。 胡忧這十几天来,都是自己一個人走,也有些烦了,听說這裡人要去福永城,他就上了心。福永城与安融东部交界,正是他要经過的地方。這個蓓蓓佣兵团名字虽然有些怪,但是有個性感美女团长,跟着他们一起走,路途应该不会很寂寞。嘿嘿...... “大家注意了,土狼快要进攻了。老人和小孩,尽可能的藏进中间的几辆马车裡,不论外面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来。” “大家再检查一些装备,准备战斗” 胡忧看所有人都很紧张,自然也不敢不意。想要人家带着一起上路,這次自然得表现好一些。 接下来的旅途,应该会很愉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