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刘煜偷鸡
這两姐妹自打进了知青院就是同进同出。
两人像是连体婴似的,到哪都不分开。
不過這也有個好处,那就是安全。
刘盼弟与陈招弟关系那么好,也是从两人身上启发的,几乎也是同进同出。
在陌生的地方从对方身上吸收安全感,也顺便提供安全感给对方。
算是互惠互利,取得共赢。
大奶奶的身体养的不错,许琳很满意,又给大奶奶留了些荣养丸,让她三天吃一粒,再吃一個月看看。
以后說不定可以隔的更久再吃一粒。
大奶奶本想拒绝的,但是许琳不同意啊,她要让大奶奶看到盛世。
這江山也有她的一份,不看看怎能甘心。
从大奶奶家出来,许琳遇到了出门找鸡的菊花婶。
自从魏大花与王文离婚后,菊花婶的日子也好過起来,脸上的气色肉眼可见的好转。
当然了,气色虽然好了,愁心的事也多了,两個儿子都沒成家,她很怕王家断了后。
這段時間一直在找人帮着相看,奈何王文受了情伤,不愿意再相亲,所以只能给小儿子相看。
只是吃了魏大花的亏,菊花婶這次相看就小心多了,托人打听不算,還会亲自去打听。
可惜相看的事不是她相中了,人家就能相中他家,這不小儿子的婚事還沒相成呢。
看到许琳从大奶奶家出来,菊花婶子笑着招呼道:“许知青,吃了嗎?”
“吃過了,你吃了嗎?”许琳反问,這是乡下的废话文学,不管对方吃沒吃,都不会請客。
“做好饭還沒吃呢,這不是我家的老母鸡還沒回家,我出来找找。”
菊花婶提到老母鸡一脸担忧。
那可是她家的鸡屁股银行,少一只她得心疼死。
“這么晚還沒回家?”许琳下意识的屈指一算,忍不住嘴角一抽,表情复杂。
這個,這個,真是的!许琳想骂娘。
這时王武从屋后转出来,对菊花婶子說道:“娘,我找了一圈,沒找到咱家的鸡。”
“你们往那边瞅瞅吧。”许琳指指山脚的方向,仔细看那边還有一股青烟升起。
“我家鸡沒往山脚跑過。”菊花婶子道。
王武冲许琳笑笑,眼神往山脚下的方向瞅,這边他找了一圈了也沒找到,說不定真的可能往那边跑了。
左右也不是很远,就去找找吧,王武可舍不得自家老母鸡就這么丢失。
看到王武往那边走,菊花婶子想了想,赶紧跟上。
许琳微微摇头,嘴裡发出轻嗤,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山脚下支着一辆自行车,自行车上挂着一個大包,离自行车不远的地方蹲着一個年轻人。
年轻人面前升着一個火堆,火堆上烤着一只鸡,那只鸡被烤的滋滋冒油,散发着香味儿。
菊花婶与王武還沒靠近,先闻到了肉香。
等到两人闻香靠近,顿时惊的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菊花婶子的眼神从烤鸡移到了旁边的一堆鸡毛上,那鸡毛看着好眼熟,好眼熟,看的她眼泪都出来了。
她家的老母鸡,一天能下一個蛋的老母鸡啊,居然被人架到了火堆上,這跟挖她的心有什么区别?
王武怒了,大吼一声挥着拳头冲上前揍人。
刘煜正盯着烤鸡咽口水,就等着烤好品尝呢,结果肉還沒吃上一口,拳头先吃了一只。
這让刘煜很恼火,起身与王武打到一起,菊花婶子一看不干了。
你一個外乡人,偷了我家的鸡,還要打我的儿子,你也太過分了。
她一边喊人,一边扑上去帮忙。
二打一,刘煜很快就落了下风,這让刘煜升起了逃走的心思。
只是他想走,也得人家同意啊。
村民听到菊花婶的呼喊,很快就赶過来了,有的村民手裡還端着碗就過来了。
那是边吃边跑,還能边回应。
不大功夫刘煜就被按在了地上,火堆上的烤鸡,旁边的鸡毛与内脏,都能证明刘煜做了什么。
村民看着刘煜的眼神带着嫌弃,谁能想到长的挺好的一個小伙子,看着也不差钱,居然是個偷儿。
這也太恶心人啦。
果然有些人啊,天生就是偷儿。
王发财也在村民的议论中赶到了,听完前因后果,再看清偷儿是谁后,王发财无语了。
他真的沒想到刘煜会這么的无脑,他家裡刚出事,他是下乡避难的,不是下乡享受的。
来的第二天就偷村民的鸡,他是怎么想的啊?
看他的穿着打扮,也不像是差钱的人,就不能花钱买嗎?
還是說有些人天生的坏种,不是有钱沒钱能解决的。
“大队长,這人谁啊?我看着不像是咱们村的,要不送去执法局吧。”
“对啊,反正不是咱们大队的,送去执法局让他吃几天牢饭,好好治一治他的三只手。”
村民你一言我一语的出主意,听的王发财头大,正要开口,菊花婶哭着扑過来。
“大队长,你可得给我家做主啊,我家的老母鸡正下蛋呢,一天一個,可勤快了。
可是你看看,你看看啊!”
菊花婶說到自家的老母鸡,眼泪又出来了,那是真的很心疼。
其他村民听了也跟着心疼,看向刘煜的眼神更加不善,叫嚷着要把刘煜送去执法局。
被人押在地上的刘煜吓的发抖,终于明白這裡不是京都,他也不是那個大院子弟了。
他的父亲才出事,要是他也跟着进了执法局,只怕落不得好。
甚至這事還不能传回京都,他怕那些人抓住机会把他送进去。
如今刘家還能不能保住都不好說,万一他再进去,可能捞不出来。
想到严重的后果,刘煜拼命喊道:“别别,别送我去执法局,我赔钱,我赔很多钱。”
看到大家看過来,刘煜挤出讨好的假笑,“对不起,我知道我错了,
我就是太饿了,才想着抓只鸡烤了吃。我沒想偷的,我就是沒找到鸡的主人......”
刘煜狡辩,不想承认自己是個偷儿,這罪名传出去对他以后的人生不利,可能会形成致命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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