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原始时代 第91节 作者:未知 很无奈,有时候,他对這小家伙完全沒有办法。 走過城门,眼前出现一條巨石铺就的大道。 道路两旁,石头搭就的房屋整整齐齐的矗立在那裡。 每一间屋子面前都种着一棵鬼方部人所說的神槐。 神槐树身高大,树叶浓密,将道路上空遮得严严实实,都不见半点阳光。走過去,一股凉气扑面而来,让人感觉阴气森森。不過,城中最大的神槐還要数远处那一株。那株神槐华盖重重,树高无算,树身巨大不可以计,也不知生长了多久,竟然能长成這個样子。 城门左边,有一家写着客栈两字的高大房子,应该就是槐仁所說的客栈,公良带着米谷、圆滚滚、小鸡走了過去。 客栈裡面空间宽广,几個人坐在桌椅上吃东西。 只是服务很差,进门竟然沒人上前招呼。 公良找了张桌子坐下,才有一名大汉慢慢走過来问:“小家伙,想吃什么东西?” 公良也不知道槐仁說的话是真是假,就试着对大汉說道:“你好,我是槐仁老人家介绍過来的。” 大汉一听,也沒再问,就說道:“那我去给你下碗面條。” “不好意思,要四碗。”公良比了比四個手指。 “嗯。” 這时候,店裡一個吃完东西的人起身,也沒說话,直接扔了几颗东西在柜台上。公良眼睛顿时瞪大起来,那分明是几块拇指粗的金子。大汉看到他的表情,哈哈一笑,走過去拿起金子,扔了一块给他,“送你一個。” 公良仔细看了看,又咬了咬,有点软,感觉是金子,但又不大确定,就问道:“這是金子?” “当然是金子。” “那他怎么用金子付账?”公良不解道。 “這金子有什么用,我們鬼方国旁边就是金山,随便挖就有。要不是国主吩咐本国人买卖必须用金子,我都不想要,還不如来几斤兽肉合算。”大汉不满的說道 公良想了想,确实也是這种情况。 大荒百部之间還处在很原始的社会状态,主要是以物易物为主。金子在以钱币为主的地方或许有用,但在大荒這种荒莽的地方,還真的不如荒兽肉来得实在。 公良摸着下巴,感觉這其中似乎有些文章可以做。 想及大汉說的,他们部落旁边就是金山,顿时有点心动的问道:“那我可以去挖金子嗎?” 大汉摇了摇头,“不行,国主說過,除了我們鬼方国人,外面部落的人都不能去挖金子。” 說完,他又悄悄的低声說道:“不過,你要去挖的话,也不是沒有办法。” 公良看着他的表情,心道:這家伙不会是刚才那老头的儿子吧! 第六十四章 挖金矿 “什么办法?”公良挑了挑眉问道。 “明天早上你就知道。”大汉神神秘秘,什么也沒說,就去下面條了。 “哎,這金子。”公良拿着手中金子叫道。 “送你了。”大汉摆摆手,一点也不介意這一点金子。或许真的像他說的那样,這东西還不如几斤兽肉有用。 公良看着手中拇指粗细的金子,捏了捏,顿时在上面捏出几道指印。他就放在手心,如同揉汤圆一样,用力揉了一下。不一会儿,一块棱角分明的金子就被他揉成一团小金球。 他也沒什么用,就扔给米谷玩了。 米谷拿在手裡,瞪着眼睛,好奇的仔细的看了看,感觉沒什么好玩,就收了起来。 不管有沒有用,粑粑给的都是好东西。 客栈中的椅子是长條板凳,米谷太小,够不到桌子,公良就将儿童椅拿出来,而圆滚滚则坐在凳子上,小鸡现在长大了,站在椅子上刚好够到桌面。至于那只两头鸟,似乎沒人关心它。 不一会儿,面條上来。 一看到那面條,沒吃公良就嫌弃起来。 人家面條那是细细的,這裡的鬼面條,一根根比食指還粗,這玩意儿還能叫面條嗎?干脆叫面小棍好了。 大汉端面上来,看到坐在椅上的圆滚滚,不由对公良說道:“你這小兽倒也古怪,竟然能自己坐,不過這面條需要用东土人的筷子夹,它能行嗎?” 圆滚滚可不会這么麻烦,直接捧碗,将面條往自己嘴裡倒。 大汉直接当自己沒說,转头往米谷看去。米谷早用過筷子,不過面條有点粗,但她還是拿筷子夹面條吃了起来。公良更是沒得說,而旁边小鸡直接把头埋在碗裡,飞速的咬着面條吸了起来,根本不用吃。 大汉感觉自己话都白說了,直接转身离去。 公良尝了一下面條,味道不是很好,也就吃個新奇,一点营养也沒有。 不像三色稻,吃了可以长筋骨、壮体魄;不像兽肉,吃了還能补充气血精华。 即使如此,公良還是寻思着找那大汉买点面粉,還有麦种,到时候拿来种在果子空间裡。不是图這东西有沒有什么营养,主要是换换胃口,天天吃兽肉、米饭有时候也会吃腻不是。 吃完东西,大汉就带公良去休息。 客栈后面有個幽静小院,大汉将他们带到一间屋子,就什么也不管,转身走人。走的时候還不忘对公良叮嘱道:“明天记得早起,我带你去挖金子。” “多谢。” 公良也不知道素不相识,为什么這大汉会带他去挖金子,就是大荒人淳朴,也不可能淳朴成這样。 但不管怎么說,他還是要谢谢他的招待。 或许,這一切都是看在槐仁老人的份上;或许,這一切疑问到了明天就有答案。 第二天,天還尚早,大汉就来敲公良的房门。 公良只好起来收拾一下,带着米谷、圆滚滚、小鸡,跟大汉一起走。来到客栈外面,他就看到门前空地站着一头巨大荒兽,身上背着几個筐子和两把挖矿长镐。 大汉也沒說什么,只是带着公良他们往城外走去,而那只荒兽,则自动跟了上来。 這让米谷感到很好奇,一路回头看個不停。 大汉口中的金山真的离鬼方国很近,出了城门,翻過两座山就到了,一路還都是平整的地面。 金山真的是金山,整座山都是露天金矿,山上草木泥土早已被夷去,只剩下一座光秃秃的矿山。现在太阳升起,照在上面,放射出无数金光。 此时,山上并沒有人挖矿,但矿山边上随意的搭着一间木屋,两個鬼方国人坐在木屋前守着矿山。 一個鬼方国人看到大汉過来,就问道:“槐义,你不在家裡好好开店,跑到這裡来干什么?” 槐义回道:“我阿爸要点矿石炼金子,我就带人過来帮忙挖一些回去。” “那快去吧,還是你在客栈好,不用像我們一样,天天守在這裡,几天都不见個人影。现在咱们部落的人是越来越不喜歡用金子了。” “谁喜歡用金子,带着累赘不說,给其它部落的人又不要,最后只能在咱们部落用,有时候人家還不收。這样谁還愿意跑来挖矿炼金子,有這功夫還不如去打头荒兽回来吃。”另外一個鬼方国人說道。 “也不能這么說。起码东土人就喜歡用金子,若能把金子带到东土去,那就能买很多东西了。” “那是东土,咱们這是大荒。有那功夫带金子,還不如带一点咱们大荒部落的东西過去。听說东土人特别傻,一棵草就能卖很多灵石,换很多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也听說過這事,据說是真的。” ...... 槐义也不管他们,就带着公良往矿山上走去。 公良一边走一边看,发现這座金山的矿石纯度非常高,不时可以看到矿石上的自然金。 到了最上面,槐义指着四周說道:“你看,不只我們脚下是金子,连旁边那几座山也都是金子,你想挖多少就挖多少,沒人管你。” 槐义给了公良一把长镐,一個大筐,让他随便挖。而他自己也拿着一根长镐在一边挖了起来。 既然可以随便挖,公良自然不会客气。他就让米谷、圆滚滚和小鸡在附近自由活动,自己则拿着长镐挖了起来。他力气大,很快就挖了一筐,直接倒进纳物宝袋裡。這是操蛇部首领瑞送的纳物宝袋,裡面空间大,昨天他特意收拾出来,准备装金矿的。 槐义看到纳物宝袋,顿时放下手中挖矿长镐跑了過来。 “纳物宝袋!” “你见過?”公良瞄了他一眼,继续倒着金矿。 “当然见過。”他在城裡开客栈,时常有人到他那边住宿,若是连這都沒见過,那岂不是太沒见识。 等公良把金矿倒下去,槐义忽然问道:“你這些金矿打算什么办?” “什么怎么办?”公良奇道。 “這金矿要变成金子,還需要经過精纯炼化,你不会以为這样就可以直接拿来用吧?” 公良拍了下脑袋,一高兴忘了這事,连忙问道:“那该怎么办?” 槐义嘿嘿笑道:“我阿爸就是专门给人炼金子的,你可以让他给你炼,不過要收点东西。” “你阿爸不会就是昨天我在城门口的槐仁吧!” “他要不是我阿爸,我怎么可能白白让你在店裡又吃又睡,我又不是傻子。” 他昨天招待公良,主要是因为他阿爸的原因。至于挖矿,那是因为他阿爸要矿石炼金子,见他想挖矿,就顺便拉他過来帮忙挖。這时看到公良手中有纳物宝袋,顿时改变了主意,打算跟他换点东西。 “听我阿爸說你手有天香果,不過天香果那东西女娘才喜歡吃,我可不要。但你可以去打些荒牛来换。一袋金矿炼成金子,换一头大荒牛,怎么样?” 荒牛這东西在大荒丛林很多,因为味道好在大荒很受欢迎,不過荒牛力气大,又是群居,一般很难杀。 若是一头大荒牛换一袋金子的话,依照东土的算法,公良肯定是挣了,但在大荒难說。 不過就槐义而言,肯定是大赚特赚了。 因为這些金子在他们這裡根本沒用,现在已经到了人人嫌弃的地步。而炼金子不過是耗费一点時間和柴火而已,能换一头大荒牛,非常划算。 公良想了想,就同意了槐义的交换。 槐义一听大喜,也不自己挖矿了,反而過来帮公良挖。 公良都不知道他是不是傻了。 第六十五章 自然金 猎杀荒牛 米谷、圆滚滚和小鸡很勤快,看到公良挖矿,自己也在旁边挖。 米谷拿着公良给她的短矛,一下一下,认真的刺着。等矿石被刺开后,她就拿起来放到筐裡去;圆滚滚则凭着力气大,用爪子掰开矿石,然后抱起来,扭着屁股往竹筐走去。 小鸡很厉害,嘴啄爪抓,它的嘴爪锋利,沒一下就挖出一块矿石,然后用爪子抓起来,扇着翅膀飞向竹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