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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飞扬马嗣

作者:冬歌
离开衙门之后,秦飞和余彪就像刚从水裡钻出来一样,浑身湿漉漉的被冷汗泡了個透,两人坐在暗处一块青石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飞哥,刚才好险啊,我都感觉到李轩要杀我俩了。”余彪用衣角擦着脸,想起事情的经過心有余悸。

  秦飞也在感叹自己有点大意,只想着要挟李轩,却疏忽了将他逼急后会孤注一掷,此刻想起来的确很危险,“是呀,是我沒有想到后果,如果我是李轩,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将我俩除掉,以绝后患。”

  “那么他会不会杀了王显呢?”余彪在這种场合之下,根本理不清头绪。

  “杀不杀不知道,但他一定会摆平這件事,我都够烦了,实在也懒得在這些无聊的事情上做文章。”秦飞叹了口气,起身和余彪往回走,经過此事,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做事太過于自信,同时也太過于张扬,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得罪了人,最终招惹来這些麻烦。

  “明天,你记得将马车要回来,然后送给秦牧歌,我会写一封信,顺便一同交给他。”

  余彪又不理解了,這辆马车可是价值千金,而且即使千金也不一定能买到。

  秦飞拍拍他的肩膀,同时叹了口气說:“這一切麻烦的源头都是秦牧歌,而他对我的恨,是因为我前段時間将他惹得太多,其实我对這個秦家继承人根本不感兴趣,与其与他毫无意义的为敌,不如化干戈为玉帛向他妥协。”

  “飞哥,要是咱们低個头,而他却不接受呢?”

  “我诚恳的向他表明自己态度,他肯定会接受的,如果不接受,那他就是個沒脑子的傻逼。”

  ……

  当天夜裡,秦飞琢磨了很久,给秦牧歌写了一封信,內容无非就是表明自己的态度,不会和他去争什么秦家的继承人,自己和公主成亲以后就要去流荒之地,所以他迟早都是继承秦家的唯一人选,自己還会义无反顾的支持他,云云。

  其实秦飞写這個信并不表示自己软弱,而是缓兵之计,這么无休止的争斗下去,他可陪不起。

  因为睡得晚,又加上好几件事的劳累,秦飞早晨沒有起床锻炼,美美睡了個懒觉。

  一直快到中午的时候,他才懒洋洋的起来漱洗,漱口的时候,又一不小心還将牙龈捣烂了。

  抱怨自己倒霉的时候冒出一個念头,這個时代沒有牙刷牙膏,用的是粗盐和木棍上绑块棉布来代替,很是不好用。

  如果我能发明出牙膏和牙刷岂不是赚大钱了?而且這個东西又不是特别难搞。

  正想着,恰好看到聂金从屋子裡出来,他自从捉到几條毒蛇以后,整日都在研究治疗景萱痘痘的药物,目前還沒有取得成果。

  “聂兄弟,你過来一下。”秦飞叫住了他。

  “哦。”聂金以为秦飞又要问药物的事情,走過来解释道:“我研究過公主脸上的痘痘,這些药物应该会起作用,只是還缺少一样药引子,我還沒想到是什么。”

  “兄弟,幸苦你了。”秦飞安慰了他一下,然后就将做牙膏一事告诉了他,寻求意见。

  聂金从未听說過牙膏是什么,听了半天,又想了半天,问道:“牙膏难道是治疗牙病的药物?”

  “可以這么說,关键就是漱完口后,口齿清新保持余香,比如加入薄荷,菊花這些。”秦飞将牙膏的效用仔细讲解了一遍。

  “那我倒是可以试一试,等做好了,再請飞哥试验吧。”聂金信心满满,他们這帮兄弟自从跟了秦飞,他总是能给他们带来意外,而且他的每一個想法和点子都会令他们感到兴奋,這一次让他负责研究制造的這個牙膏,一定又是個什么好东西。

  暂时沒有了事情,秦飞想起秦剑虹上次给他的那一封信,要他去东大街管理什么马嗣。

  他已经让余彪去打听過,這家马嗣其实是秦剑虹给他一個私生子开的,原先生意還好但后来這個私生子突然失踪,生意无人打理,也就慢慢衰败,已经处于濒临倒闭的边缘。

  秦飞叫上贾思源同他一起去了东大街,這條街几乎全是牲**易的,味道特别不爽,大街上到处可见牛屎马粪,偶尔還有一群群的羊成群结队经過。

  看着信上的地址,两人很容易找到了這家马嗣,只见大门紧闭,门前台阶上落满尘土,与其他家的门庭若市相比,简直萧條的不能言语。

  拍开大门,一位三十来岁的外域人走出来,眼睛上下打量了两人一眼,不耐烦的问:“你们找谁?”

  “找你。”秦飞对他這种态度很不满意,直接挤過去走进门内。马厮的面积很大,只是空有马圈却无一匹马儿。

  “你们究竟是何人?”這位外域人的天朝语說的很流利。

  秦飞直接将秦剑虹给他的信交给此人,后者半信半疑的接過来看了一遍后,顿时肃然起敬,很恭敬的对秦飞鞠了個躬,然后說:“原来是秦公子,小的是马厮管家阿布,自从主人失踪之后,這裡便再无买卖,所以成了這样。”

  “這裡以前的生意怎么样?”秦飞问道。

  “规模最大的时候,每日能卖出半百匹,利润最高达到五百两。”阿布介绍,并且還拿出一個随身带着的小本子,上面都是以前的账目流水。

  贾思源接過以后看了一会,然后对秦飞点点头表示肯定。

  看来這裡的生意不错啊,只是他们的主人,也就是秦剑虹的私生子,究竟去哪裡了,为何失踪?

  秦飞询问起来的时候,阿布摇着头說他什么都不知道,对此秦飞觉得其中可能有什么隐情。

  不管這些了,现在马厮归了自己,当然要好好经营,只是自己沒有這方面的经验,询问贾思源,同样也是直摇头,所以這裡的生意還得仰仗阿布。

  “如果要将马厮重新开业,這需要多少钱?”秦飞问道。

  阿布算了算然后问道:“那就要看公子准备卖什么马,规模多大了?”

  “当然是最好的马了,至于数量……”秦飞想了想說:“也就是你们之前最大的规模吧。”

  “最好的马在遥远的西方,一匹顶级千裡马价值千金都不止,但這种马也是可遇而不可求,一般情况只要将产自西山脚下的百烈马采购而来,就能赚大钱。”阿布眼睛两转,算好了账說:“一匹百烈马从购置再到运回秦州可能在四百两左右。”

  “我晕,一匹就要四百两啊。”秦飞自己不久前购买的几匹南方马,一匹才五十两银子,這究竟是什么马需要這么贵?而且即使买来了,能否卖出去都還是問題。

  “公子,别的阿布不敢保证,但是百烈马只要能够平安运回秦城,一匹至少能卖一千五百两。”阿布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脯保证。

  秦飞眼睛亮了,他思考片刻问道:“如果要你去采购,你能行嗎?”

  阿布点点头說:“我祖上便长居西山,以养马为生,后来战争毁灭了家园,我跟随家人来到秦城,就此定居下来,现在西山還有养马人,只是很难找,但也只有我才能找到。”

  秦飞拍拍他的肩膀,然后让贾思源拿出五千两银票,塞进他手中說:“五千两,你拿去帮我进购百烈马,能买多少是多少,如果你到了西山思念家乡不想来了,這些钱就留下生活吧。”

  “啊,公子您……”阿布惊呆了,他哪裡见過這种人,将钱就這样直接给了第一次见面的人,一点也不怀疑,他珍重的点点头說:“公子放心,阿布一定给您带回最好的百烈马。”

  “嗯,马嗣今日起改名叫:飞扬马嗣,之后你收拾一下,近期之内就动身,西山很远,一路保证。”秦飞和他握了握手,然后就离开了马厮。

  在路上,贾思源不放心的說:“飞哥,西山很远的,听說要穿越大漠隔壁,走過七八個域外国家才能到,来去可能要数月。”

  “呵呵,就当是风险投资吧。”秦飞笑着說:“一匹马赚五百两,十匹就赚五千两,虽然不多,但如果成功了,等于是打通了一條渠道,值得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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