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 步摇 作者:烧柴煮咖啡 梁春草满意地看着李云珠渐变的脸色,却像压根儿沒有注意到一样,继续絮絮叨叨地說個不停: “都說這嫁人啊,就是小娘子第二次投胎。 我以前還觉得這是胡說八道,现在可算是知道這裡头的学问了! 同样是人,为啥子有些人就命那么好,有些人的命就那么歹?你想過沒有?我以前也沒想過。 可是见得多了,我就知道了。” 李云珠顿时来了兴致: “诶?這人的命,不是天注定的么?怎地,這裡头還有什么說法不成?” “那是自然!云珠姐姐,你說人的命天注定,這也对也不对。 我娘家二姐春雨,你還记得不? 比我大三岁,小时候经常带着咱们一起玩儿、一起干活儿的! 我二姐当年,曾经被卖进過庞家做丫鬟,签的是十年期的活契。到了期限,就被我爹娘赎回来了。 我二姐嫁到了烧锅屯的屠户家,一天天下地种田、养猪喂猪、操刀卖肉、照看一家老小的饮食起居,现今比我還黑呢。 当年跟她同一批被爹娘卖进了庞家做丫鬟的,還有個叫巧翠的小娘子。 說起来,巧翠当初那模样,還沒有我二姐水灵呢! 但架不住人家识时务呀! 巧翠攀上了庞老爷,做了姨娘,還给庞老爷生下了一個胖乎乎的小闺女。 现在天天穿金戴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风吹不着、雨打不着…… 那日子過得,别提多惬意了! 前些天,巧翠去找我二姐唠嗑。 我二姐跟人家站一块儿,那区别比咱俩站一块儿還明显! 巧翠如今细皮嫩肉的,白生生、粉嫩嫩,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女眷; 我二姐呢?比我還瘦、比我還黑! 往那裡一站,哪裡還看得出当年半分美貌来!” 梁春草就這样絮絮叨叨地說了很久很久,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自己還不断地歪楼,成功地把李云珠给绕糊涂了。 一直到把梁春草送出了大门外,李云珠依然沒搞清楚梁春草的来意是什么。 只是,李云珠此时,已经顾不上去探究梁春草的来意了。 她满脑子裡都是梁春草提到的那些童年玩伴们,過得稀碎的日子。 本来她自打搬到镇上住,就觉得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了,心裡时时都觉得分外满足。 關於嫁人,她也曾经万分憧憬,憧憬之中带着羞涩,羞涩之中带着甜蜜…… 却从来沒有任何人,在她面前,提及過這些血淋淋的真相。 送走了梁春草,机械地走回了自己的房间,李云珠整個人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失魂落魄。 她被梁春草說的那些人、那些事,给吓着了。 发了一会儿呆,李云珠才想起来,梁春草還送了她一個小木盒,說是补给她的及笄礼。 這盒子不大,木料看着還不错,盒子上的雕花也很见功力,显见是下了功夫了。 李云珠愈加困惑。 自己跟梁春草的交情,不過平平。 她有必要這样给自己送礼么? 打开了盒盖,看到裡面竟放着一支金镶玉蝶恋花步摇。 一见了這支步摇,李云珠就移不开眼了。 步摇通体以黄金打造,上面缀着的花朵、叶片和蝴蝶,却是由羊脂白玉精雕细刻而成。花朵纤毫毕现,蝴蝶振翅欲飞,流苏珠串晶莹剔透,玲珑有致。 整支步摇,浑身上下就透着一個大写的字:贵! 就算是在宝庆丰,這样精美的步摇,怕是也不多见! 李云珠“啪”地一声扣上盒子,這不可能! 别說自己跟梁春草压根儿就沒有那么深的交情。 就算是两人从小就彼此投契,情比金坚、比山高、比海深…… 凭梁春草的家境,她也绝不可能拿這样一支用料名贵、做工精细的金步摇,来给自己做及笄礼! 那么,這支步摇是哪裡来的,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春草啊春草,就算我們之间沒有什么太深的交情,你也不必這样坑我吧?! 李云珠面色十分复杂地收起了這支步摇。 连盒子一起,匆匆地胡乱塞进了自己带来的包袱裡。 她觉得自己的脸,很热很热,似乎有点儿发烧了。打了一盆冷水来洗了洗,依然无法缓解這种燥热之感。 爹娘都回了镇上,只把自己一個丢在這裡,就算想找個人商量一下,都沒得选。 回到炕上,打开铺盖,李云珠钻进被窝儿裡,躺了一会儿,却翻来覆去睡不着,心情也依然无法平静。 心裡简直像是揣了好几只爪子尖溜溜的猫,东挠一下,西挠一下,闹腾得厉害。 李云珠又把那盒子,从包袱皮裡拿了出来,躲在被窝裡,细细摩挲把玩。 過了一会儿,她便忍不住打开盒盖,仔细欣赏起了那步摇的做工。 真是精巧、真是贵重,真是……自己要省吃俭用地攒多久,才能买下一支這样的步摇? 细看下去,李云珠发现在金步摇底下,還垫着张白绢字條,上面写着四個小字:“情比金坚”。 庞耀祖那個一肚子花花肠子的主儿,会对她情比金坚? 理智告诉她,這不可能! 但李云珠還是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自己依然有点儿烫手的脸颊。 莫非,自己天生丽质,這魔星是对自己一见钟情了? 连梁春草這一层关系,竟都被他挖了出来! 可见,這庞耀祖,对自己怕是真的上了心呀。 论样貌,李云珠的确是同龄人中,相当出众的。 论家世,李云珠倒是沒有什么家世可言。但老李家,勉强可以算個耕读人家。 自家老爹虽然中断了举业,做了粮铺账房,但亲哥哥還在念书,而且最晚明年,就要下场。 若是哥哥考中了举人,就可以做官了。 庞家虽然势大,自家子弟之中,却连一個官儿也沒有。 這么看起来,两家其实也勉强算得上门当户对。 自己聪明伶俐、能說会道,打得一手好算盘,又识文断字、通情达理,落落大方、贤惠能干…… 李云珠越想,越觉得自己,简直浑身上下,都是优点。 那庞耀祖,莫非真的有意娶自己为妻? 他虽然贪花好色、不成器了些,但,庞家的财势摆在那裡。 庞耀祖又是父母兄长都当做心肝宝贝一般疼爱的老疙瘩,也不需要掌家理事…… 不失为一個好丈夫人选。 若是嫁了他,总比嫁给村裡這些庄稼汉,或是镇上那些小生意人,要强得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