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猎杀丛林鹿
牧清扒拉了一下火堆。
斟酌了一下。
“刚开始肯定是要先安排生活的,而且做弓箭的价值不大。”
“老鼠兔子什么的,也不是每次都能遇上,做陷阱比守株待兔实在多了。”
“面对大型猎物,纤细的竹箭是沒什么杀伤力的,野鹿野猪什么的,也都比较好說话,不会趟着河過来找我麻烦。”
“第一次想做是遇到野狼的时候,虽然弄不死它,但是弄伤或者吓跑它還是沒什么問題的。”
听起来很有道理的样子
颜殊不由的点了点头。
低头从边上捡起几片干枯的树叶,往林子的另一边走去。
“又不舒服了?”牧清有些紧张的追问道。
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真的闹肚子還是很麻烦的。
“不不不,今天是正常的。”
颜殊說着,捂着屁股快速走开。
【仙女居然也会拉屎,好萌。】
【仙女不但会拉屎,還会夹断。】
【還会拉肚子,還会来例假呢。】
【我一直很好奇,殊爷来例假的时候怎么办?有沒有墙头粉给解释一下的。】
【好像有過一次,不過殊爷沒說细說,怎么处理的更沒說了。】
【這都能看的出来,前面的也是個淫才。】
【我一女粉,看的出来有什么好奇怪的。】
“牧爷!”
牧清也挺好奇,颜殊是怎么解决生理周期的。
正看着弹幕凑热闹,就听颜殊在远处喊道。
“欸。”牧清大声回应道。
“你過来呀!”
“哦哦。”牧清起身,拿上砍刀往颜殊的方向走。
喊的這么大声,肯定是发现了什么。
而且不会是什么猎物。
“怎么了?怎么了?”边走边连声问。
只见颜殊站在一棵大树下,正在认真的撬着树皮。
把最外面一层撬开,从裡面扒拉出一张递给牧清。
牧清接過,用手摩挲了一下:“這個不错,可以做手纸。”
“对呀,這個叫桦树,桦树皮柔软又有一定的韧性,做手纸最好不過了。”
“那边還有一棵,你快過去剥。”颜殊指了指边上。
牧清把手裡的树皮放好,到一边剥另外一棵桦树。
“殊爷,你原来是怎么解决三急的?”牧清剥着树皮,随口问道。
“用干树叶或者晒干的苔藓,我在溪流的下风处弄了個旱厕。”
“后来我发现居然有小动物来偷吃,我就在旱厕边上做了几個陷阱,還抓到過几只老鼠。”
“是不是很机智?”颜殊咧着嘴,像极了一個等待夸奖的小孩子。
“......”
【画面太美,难以想象。】
【机智,机智,太机智了。】
【用自己的粑粑做诱饵,抓了吃掉自己粑粑的猎物来吃?】
【我对殊爷的崇拜又多了一层。】
【吃起来都是熟悉的味道,应该会特别有亲切感吧?】
【殊爷原话:我为什么要嫌弃自己的屎?它曾经是我身体的一部份啊。】
【這很殊爷。】
“不是,你不觉得有点...”
想到以后把颜殊拐到手了,打啵的时候怕是会有心理阴影。
“有点什么?”
“重口味。”牧清无力吐槽。
“嘿,多大事,我又不吃它们的内脏。”
“再說了,我为什么要嫌弃自己的屎?它曾经是我身体的一部份啊!”
颜殊不以为意,甚至觉得有点小儿科。
牧清扯着嘴角敷衍的假笑了两声。
“殊爷你呢?”颜殊反问道。
“我也弄了一個旱厕,還挺大,然后每次拉完会用土埋一下。”
“真精致。”
颜殊回应了一句,默默的继续剥桦树皮。
两人都沒有在說话,一时安静的有些不和谐。
桦树皮够软,在荒野算是很好的手纸材料了。
牧清沿着树干,慢慢的往上剥,捏了厚厚的一大把在手裡。
和颜殊收集到的叠在一起,用藤蔓固定好。
“好了,好了,你快回去吧,我要开始了。”
颜殊手裡拿了两张桦树皮,催促牧清回避。
“记得找個下风口。”
牧清打趣了一句,拿着桦树皮回到行李堆边上。
把已经烤熟的凤眼果弄出来,悠闲的剥着。
不一会,颜殊回過来,小心的用瓶子裡的水冲了一下手。
先剥了几個凤眼果给大王。
然后自己才吃起来。
吃饱喝足又休息了一下,把东西收拾好,再次出发。
到了傍晚五点出头,刚好经過一片相对空旷的区域。
“我們就在這裡過夜吧。”
“在往前最多再走一個小时,要是前面沒有合适過夜的地方就会很麻烦。”
“收拾一下明天早一点出发好?”
牧清看了看,向颜殊询问道。
“好。”颜殊点点头。
赶路进度這件事,本来就一直都是牧清在安排的。
把东西都放下,牧清打开地圖看了看。
距离营地只有最后十一公裡了。
“明天晚上,我們就能喝上一碗热汤,再睡上一個好觉了。”
终于快要回到营地了,牧清心裡還是有点小激动的。
“牧爷,你看对岸。”
颜殊压根就沒听牧清在說什么。
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对面的山坡。
看不清是什么,但是很明显有动物在跑动。
林子裡的树冠被带动的一抖一抖的。
“叮,收到系统任务,請選擇接收或拒绝”
来了,来了。
终于来任务了。
牧清激动的打开系统頁面。
任务要求:猎杀丛林鹿
任务奖励:????
???
“是鹿。”
牧清关掉了系统頁面,按捺住内心的激动。
故作淡然的說道。
“鹿?你怎么知道的?”
颜殊侧過头,惊讶的问。
“你听,這個跑动的声音,是典型偶蹄目动物发出的声音。”
“這個声音很轻,跑动的间隔很密,带有一定的越动。”
“是鹿。”
【我去,我牧爷什么时候這么厉害了?】
【這是怎么听出来的?】
【牧爷是听到過鹿跑动的人,应该是有经验了吧。】
【背风坡的鹿是从這裡跑過去的?這么远?】
【对野鹿来說,這点距离沒什么。】
【牧爷上啊,把它们弄回来吃。】
【我怎么觉得,牧爷可能不会去。】
颜殊诧异的盯着牧清。
這都听得出来?這就是实力的差距嗎?
“殊爷,你来搭晚上睡觉的地方好嗎?我去对面看看。”
牧清把砍刀别好,带上弓箭。
“你一個人去可以嗎?一起吧?”颜殊說着,也从背篓裡拿出自己的砍刀。
野鹿沒有什么攻击性,好歹也算是野兽。
多一個人就多一個照应。
“不用,你就生好火,等着晚上吃鹿肉就行。”
“看脸色還是有些虚弱,刚好弄点鹿茸回去给你补补。”
牧清伸手搓了搓颜殊的头,往山坡下走去。
颜殊撇了撇嘴。
回头开始在林子裡砍树,准备先把睡觉的地方搭出来。
牧清淌過河,手裡拿着搭好羽箭的弓,慢慢的往山坡上走。
“鹿不吃肉,如果我沒有表现出特别大的危险,它们应该就不会攻击我。”
“要猎杀一头丛林鹿,最大的問題应该在于,它们会跑。”
一头成年鹿撒丫子逃命的话,牧清的射箭的速度根本赶不上。
连影都看不见,精准度再高也沒用。
牧清拿着东西,压着身子,慢慢的往上走。
【鹿鹿鹿,看见了。】
【第一次正面交锋,好激动。】
【如果牧爷不怂,更早之前在背风坡就能看见了。】
【主要黑灯瞎火的,不确定是不是。】
【就是,万一是個吃肉的怎么办?】
【有两头鹿,打大的還是小的?】
【当然是打大的,大的肉多。】
【小的才有鹿茸,大的鹿角都老了。】
牧清把直播球飞高,可以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
一大一小两头丛林鹿,正在悠闲的吃着地上的野果。
這個距离還有点远,弓箭应该射不到。
牧清伏低身体,慢慢的向上走。
同时借助直播的画面,查看前方的情况。
索拉。
牧清已经尽量减小动静了,但行动的时候還是会引起一些响动。
正在吃草的野鹿抬起头来,谨慎的看着四周。
确定沒有听到异常。
低头继续吃起来。
牧清深出一口气。
地上剩下的野果看起来不多,动作必须要快一点才行。
又往上走了一些,从牧清的方向,透過几棵树的间隙,隐约能看清鹿腿了。
从直播画面可以看出来,地上的野果也快要吃完了。
這样肯定不行。
牧清决定做一次大胆的尝试。
他把弓拉满,慢慢的站起来。
忽然往前跳了一大段。
上坡不比平地跳远,能跳到的距离差了很多。
牧清本来预计自己能跳到丛林鹿所在的位置,结果并沒有。
丛林鹿大惊,失措的往山坡上跑。
咻。
沒時間瞄准了,牧清大致的看着鹿的方向,直接把羽箭射出去。
跑在后面的小鹿发出一声稚嫩的嘶吼,继续往林子裡跑。
【啊哦,跑了。】
【牧爷,你居然射人家屁股!】
【沒辙,只剩一個屁股了。】
【不是說见血封喉嗎?怎么就跑了呢?】
【那得射中要害才可以吧,屁股算什么要害?】
【射中屁股肯定是不会当场嗝屁的,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那怎么知道死沒死?】
“嘿,丛林鹿果然比野鸡聪明多了。”
“我刚才射中了那头小的,但是只有一箭,不知道怎么低计量的毒素够不够。”
牧清在原地做了個记号。
慢悠悠的沿着丛林鹿逃走的方向往前走。
也就是做個样子。
要是小鹿嗝屁的话,系统肯定会有完成任务的提示。
它现在处于快速奔跑的情况下,血液循环会非常的快。
要是有效果的话,应该不需要等待太久。
丛林鹿跑過的地方,地上的草木会有被踩踏過的痕迹。
脚印很小,需要比较细心才能注意到。
因为有两头,观察起来要容易了不少。
“叮,已完成系统任务,請领取任务奖励。”
中了!
处于丛林散步状态的牧清心头一喜。
這是他从接到任务,到完成任务,速度最快,時間间隔最短的一次。
之前连抓鱼這么简单的任务,都是第二天中午才完成的。
抓野猪那次最夸张,持续了十几天。
這一次,也就两個小时不到。
牧清美滋滋的打开系统頁面。
“领取奖励。”
“叮,收到奖励,获得《不外传壮阳秘籍》。”
“叮,收到奖励,获得‘限时暴走’技能。”
不...外传...壮阳?
好家伙。
接到任务的时候看到两個奖励,牧清心裡门儿清,第一個肯定是菜谱。
按照之前的逻辑,他觉得自己连菜谱的名字都猜到了。
《鹿肉的一百种吃法》。
为什么打到鹿会出现壮阳的菜谱?
难道坊间传說鹿肉能壮阳是真的?
牧清打开了菜谱看了看。
斯国一。
這個菜谱可以說是非常专业了。
针对不同的需求,使用的食材是不一样的。
年龄不同,搭配的药材也会有一定的变化。
连吃多长時間,能达到什么效果,也有大致的参考。
要是一开始就拿到這個菜谱,自己還苦哈哈的在這荒野求生?
做什么荒野之神?
直接放弃回家,拿上打赏的分成开一家店。
沒几年就能過上神豪文男主的生活了。
现在
为了泡妞也得坚持下去啊。
倒是可以用打回来的鹿,先给自己补补。
牧清嘴角挂着满意的笑,关掉了菜谱的詳情页。
开始查看另一個奖励。
“技能:限时暴走。”
“被动技能,在需要逃命时可能主动触发。”
“使用该技能时,宿主的行动速度,可以达到自身速度的300%”
“随着宿主行动速度的提升,在使用该技能时,效果也会得到大幅度的提升。”
“有效时长:一小时。”
“技能冷却時間:十八小时。”
這裡說的是行动速度,而不是走动速度。
牧清算了算。
正常情况下,自己撒腿跑速度最高可以达到十公裡每小时。
就算山路不好跑,加上有东西。
打個折,沿着河堤跑,每小时七八公裡应该還是有的。
三倍的话,那就是二十几公裡。
嚯,那就相当厉害了。
就算自己每天出行一個小时,剩下的時間都用来摸鱼。
从B点跑回营地,也只需要四五天的時間。
可以,可以。
系统最近良心大大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