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喜新厌旧2
刘戈:在這個古老的东方古国,法律历来与现实生活,相去甚远,甚或是毫不搭界。這一纸判决书,也正是中国人现实生活的反映。
所谓的合情、合理、合法争论,也是由来已久。在中国,捆绑式夫妻,是太多太多了。陈本虚此番离婚不成,悲剧既是中国人的感情悲剧,也是中国人命运的悲剧。
但悲剧的存在,总是有它某些方面现实合理性:或是于法官们乐意成人之美,不想拆散他人家庭之传统心理;或是,是由于今天中国人物质生活水平太低,妇孺儿童的利益,太需要得到保障。
因此,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說,陈本虚们,都只有牺牲,只有作为牺牲品,才能够奉献于时代祭坛。
满长雄:陈本虚他并沒有牺牲什么的,他就是一個现代的陈世美。他就是有什么所谓的牺牲,是应该的。這也是一個当代花花公子的可耻下场,活该。
严小春:就這样子說人家活该,也不对。他還是有自己一定的原因。我們不能够强迫每一個人的婚姻都和谐。但是,我們要保证我們婚姻的相对稳定,這也是法官不判决他们离婚的主要原因。
陈本虚在這裡說的,是很不对的。你完全沒有理由,来责备一個法官。你对法律的理解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毕竟還存在有一個角度的問題。
想不到,刚刚收到了陈本虚给我发来的第一次民事判决书,不到几天時間,又收到陈本虚发给我的第二次诉状。陈本虚诉状的最大特点,是几句话,就說清楚了。
民事诉状
原告:陈本虚、四十二岁。住东莞长安西门外七十七号。
被告:宋文革、三十一岁。住东莞长安东风路三十三号。
請求事项:离婚。
事实与理由:我与被告一九八四年结婚。一九八八年生一男孩。后已经起草离婚申請,并列出财产分配清单,同时分居。一九九三年被告搬出。我向法庭起诉。由于法院不顾事实判决,被告于一九九五年春节,擅自搬回原来住址。我怕伤害儿子,让其搬入。
我与被告分居三年,被告搬出一年,法庭判决逾半年。這半年,被告多次到我的单位闹事。几年来,我們从不来往。法庭還說,双方感情尚未彻底破裂,离婚是不是一定要死了哪個人,才算是彻底破裂?我再次起诉,希望依照婚姻法规定,判决离婚。
起诉人:陈本虚
一九九五年二月三日
刘戈:天下的悲剧,大多也是由人好心造成的;天下悲剧,大多亦是好人和好人,在一堆造成。满清已经被推翻了近百年,但封建的阴影,却還时时笼罩在每一個人的生活之中。可是這场拉锯战式的离婚,倒是给了作家一個大显身手的机会。
我不能不再次为這样别具一格的结构而叫好。下面,肯定由此又会引发出波澜曲折故事情节来。
满长雄:這是什么意思,人家這样痛苦的离婚。你竟然說,是给一個作家,大显身手的好机会?這是一個由于有了第三者,一個男人不讲究道德品质的一场婚变,這是为我們這個社会所不齿的。
严小春:一個人有選擇自己婚姻对象的自由。两個人在一起,实在過不下去了,能够尽早地提出来,早分开,对自己,对别人,对社会,都是有好处的。
宋文革女士,你自己心裡头明白,陈本虚对于滕八英,說到底,是强奸了沒有?我看了你的答辩,觉得你自己,要好好的,理顺一下自己的思路。
說什么话出来,一定要实事求是。一個人說一件小事情的时候,是可以马马虎虎的。一個人說出来有关另一個人,道德品质上的問題;一個有可能要定罪,要坐牢的大事,那是一定要认真思考的。
還有,你在最前面,对自己写下的财产的清单,前后也有很多相矛盾的地方。总的来說,你前后相矛盾的地方,真的是太多了。太让我在這裡,不好一一地举例子了。
你把這样轻率的思考,還拿上了庄严的人民法庭,作为对一個人的控诉,幸亏你告的,是自己的男人。要是告的是其他事件,或者說是其他的人,只怕是人家拿着什么证据,再反诉你一個诬陷罪,那你是吃不了,也要兜着走的。
女人啊女人,你虽然說,是一個弱者,可也一定要自己慎言,才行的啊。你在這样黑白分明的,非常严肃的场合裡,所說的事情,让人感觉,都是這样的轻率,你又怎么能够,和一個人,去长期地相处呢?
纵观我們现在很多的女子,常常把自己不喜歡的女人,开口闭口,就叫人家**;对自己憎恨的男人,叫做是鸭子。
那是一种对人,对事,对自己,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
王建春:這是比较符合凤凰人陈本虚性格的,一旦做出了决定,三头大黄牯牛,都拉不回来。不過,法律這东西,我知道,是不跟你讲人情面子的。但是,我总感觉,法律的主要作用,却应该是保护每一個人的利益吧。
何超群:把婚姻屡屡推上法庭,這并不是什么社会的进步,而是当代人的一個大悲剧。
下面接着的,是宋文革对陈本虚诉状的答辩,也是陈本虚用传真,给我发過来的。
本虚在宋文革答辩上,做了一些批注:
如水月光先生:我這一生以来,直到看到了這份答辩,我這才知道,在我們中国的汉语言文字裡,那一個叫信口雌黄的成语,是怎么生发出来的。
为了让你能够对我的事件,获得一個真实的印象,我還是把她這個信口开河的答辩,给你传真一份過来。让你自己对我們的這一件事情,得出一個公正的评判吧。
2、陈本虚第二次诉状
刘戈:在這個古老的东方古国,法律历来与现实生活,相去甚远,甚或是毫不搭界。這一纸判决书,也正是中国人现实生活的反映。
所谓的合情、合理、合法争论,也是由来已久。在中国,捆绑式夫妻,是太多太多了。陈本虚此番离婚不成,悲剧既是中国人的感情悲剧,也是中国人命运的悲剧。
但悲剧的存在,总是有它某些方面现实合理性:或是于法官们乐意成人之美,不想拆散他人家庭之传统心理;或是,是由于今天中国人物质生活水平太低,妇孺儿童的利益,太需要得到保障。
因此,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說,陈本虚们,都只有牺牲,只有作为牺牲品,才能够奉献于时代祭坛。
满长雄:陈本虚他并沒有牺牲什么的,他就是一個现代的陈世美。他就是有什么所谓的牺牲,是应该的。這也是一個当代花花公子的可耻下场,活该。
严小春:就這样子說人家活该,也不对。他還是有自己一定的原因。我們不能够强迫每一個人的婚姻都和谐。但是,我們要保证我們婚姻的相对稳定,這也是法官不判决他们离婚的主要原因。
陈本虚在這裡說的,是很不对的。你完全沒有理由,来责备一個法官。你对法律的理解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毕竟還存在有一個角度的問題。
想不到,刚刚收到了陈本虚给我发来的第一次民事判决书,不到几天時間,又收到陈本虚发给我的第二次诉状。陈本虚诉状的最大特点,是几句话,就說清楚了。
民事诉状
原告:陈本虚、四十二岁。住东莞长安西门外七十七号。
被告:宋文革、三十一岁。住东莞长安东风路三十三号。
請求事项:离婚。
事实与理由:我与被告一九八四年结婚。一九八八年生一男孩。后已经起草离婚申請,并列出财产分配清单,同时分居。一九九三年被告搬出。我向法庭起诉。由于法院不顾事实判决,被告于一九九五年春节,擅自搬回原来住址。我怕伤害儿子,让其搬入。
我与被告分居三年,被告搬出一年,法庭判决逾半年。這半年,被告多次到我的单位闹事。几年来,我們从不来往。法庭還說,双方感情尚未彻底破裂,离婚是不是一定要死了哪個人,才算是彻底破裂?我再次起诉,希望依照婚姻法规定,判决离婚。
起诉人:陈本虚
一九九五年二月三日
刘戈:天下的悲剧,大多也是由人好心造成的;天下悲剧,大多亦是好人和好人,在一堆造成。满清已经被推翻了近百年,但封建的阴影,却還时时笼罩在每一個人的生活之中。可是這场拉锯战式的离婚,倒是给了作家一個大显身手的机会。
我不能不再次为這样别具一格的结构而叫好。下面,肯定由此又会引发出波澜曲折故事情节来。
满长雄:這是什么意思,人家這样痛苦的离婚。你竟然說,是给一個作家,大显身手的好机会?這是一個由于有了第三者,一個男人不讲究道德品质的一场婚变,這是为我們這個社会所不齿的。
严小春:一個人有選擇自己婚姻对象的自由。两個人在一起,实在過不下去了,能够尽早地提出来,早分开,对自己,对别人,对社会,都是有好处的。
宋文革女士,你自己心裡头明白,陈本虚对于滕八英,說到底,是强奸了沒有?我看了你的答辩,觉得你自己,要好好的,理顺一下自己的思路。
說什么话出来,一定要实事求是。一個人說一件小事情的时候,是可以马马虎虎的。一個人說出来有关另一個人,道德品质上的問題;一個有可能要定罪,要坐牢的大事,那是一定要认真思考的。
還有,你在最前面,对自己写下的财产的清单,前后也有很多相矛盾的地方。总的来說,你前后相矛盾的地方,真的是太多了。太让我在這裡,不好一一地举例子了。
你把這样轻率的思考,還拿上了庄严的人民法庭,作为对一個人的控诉,幸亏你告的,是自己的男人。要是告的是其他事件,或者說是其他的人,只怕是人家拿着什么证据,再反诉你一個诬陷罪,那你是吃不了,也要兜着走的。
女人啊女人,你虽然說,是一個弱者,可也一定要自己慎言,才行的啊。你在這样黑白分明的,非常严肃的场合裡,所說的事情,让人感觉,都是這样的轻率,你又怎么能够,和一個人,去长期地相处呢?
纵观我們现在很多的女子,常常把自己不喜歡的女人,开口闭口,就叫人家**;对自己憎恨的男人,叫做是鸭子。
那是一种对人,对事,对自己,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
王建春:這是比较符合凤凰人陈本虚性格的,一旦做出了决定,三头大黄牯牛,都拉不回来。不過,法律這东西,我知道,是不跟你讲人情面子的。但是,我总感觉,法律的主要作用,却应该是保护每一個人的利益吧。
何超群:把婚姻屡屡推上法庭,這并不是什么社会的进步,而是当代人的一個大悲剧。
下面接着的,是宋文革对陈本虚诉状的答辩,也是陈本虚用传真,给我发過来的。
本虚在宋文革答辩上,做了一些批注:
如水月光先生:我這一生以来,直到看到了這份答辩,我這才知道,在我們中国的汉语言文字裡,那一個叫信口雌黄的成语,是怎么生发出来的。
为了让你能够对我的事件,获得一個真实的印象,我還是把她這個信口开河的答辩,给你传真一份過来。让你自己对我們的這一件事情,得出一個公正的评判吧。
2、陈本虚第二次诉状
刘戈:在這個古老的东方古国,法律历来与现实生活,相去甚远,甚或是毫不搭界。這一纸判决书,也正是中国人现实生活的反映。
所谓的合情、合理、合法争论,也是由来已久。在中国,捆绑式夫妻,是太多太多了。陈本虚此番离婚不成,悲剧既是中国人的感情悲剧,也是中国人命运的悲剧。
但悲剧的存在,总是有它某些方面现实合理性:或是于法官们乐意成人之美,不想拆散他人家庭之传统心理;或是,是由于今天中国人物质生活水平太低,妇孺儿童的利益,太需要得到保障。
因此,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說,陈本虚们,都只有牺牲,只有作为牺牲品,才能够奉献于时代祭坛。
满长雄:陈本虚他并沒有牺牲什么的,他就是一個现代的陈世美。他就是有什么所谓的牺牲,是应该的。這也是一個当代花花公子的可耻下场,活该。
严小春:就這样子說人家活该,也不对。他還是有自己一定的原因。我們不能够强迫每一個人的婚姻都和谐。但是,我們要保证我們婚姻的相对稳定,這也是法官不判决他们离婚的主要原因。
陈本虚在這裡說的,是很不对的。你完全沒有理由,来责备一個法官。你对法律的理解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毕竟還存在有一個角度的問題。
想不到,刚刚收到了陈本虚给我发来的第一次民事判决书,不到几天時間,又收到陈本虚发给我的第二次诉状。陈本虚诉状的最大特点,是几句话,就說清楚了。
民事诉状
原告:陈本虚、四十二岁。住东莞长安西门外七十七号。
被告:宋文革、三十一岁。住东莞长安东风路三十三号。
請求事项:离婚。
事实与理由:我与被告一九八四年结婚。一九八八年生一男孩。后已经起草离婚申請,并列出财产分配清单,同时分居。一九九三年被告搬出。我向法庭起诉。由于法院不顾事实判决,被告于一九九五年春节,擅自搬回原来住址。我怕伤害儿子,让其搬入。
我与被告分居三年,被告搬出一年,法庭判决逾半年。這半年,被告多次到我的单位闹事。几年来,我們从不来往。法庭還說,双方感情尚未彻底破裂,离婚是不是一定要死了哪個人,才算是彻底破裂?我再次起诉,希望依照婚姻法规定,判决离婚。
起诉人:陈本虚
一九九五年二月三日
刘戈:天下的悲剧,大多也是由人好心造成的;天下悲剧,大多亦是好人和好人,在一堆造成。满清已经被推翻了近百年,但封建的阴影,却還时时笼罩在每一個人的生活之中。可是這场拉锯战式的离婚,倒是给了作家一個大显身手的机会。
我不能不再次为這样别具一格的结构而叫好。下面,肯定由此又会引发出波澜曲折故事情节来。
满长雄:這是什么意思,人家這样痛苦的离婚。你竟然說,是给一個作家,大显身手的好机会?這是一個由于有了第三者,一個男人不讲究道德品质的一场婚变,這是为我們這個社会所不齿的。
严小春:一個人有選擇自己婚姻对象的自由。两個人在一起,实在過不下去了,能够尽早地提出来,早分开,对自己,对别人,对社会,都是有好处的。
宋文革女士,你自己心裡头明白,陈本虚对于滕八英,說到底,是强奸了沒有?我看了你的答辩,觉得你自己,要好好的,理顺一下自己的思路。
說什么话出来,一定要实事求是。一個人說一件小事情的时候,是可以马马虎虎的。一個人說出来有关另一個人,道德品质上的問題;一個有可能要定罪,要坐牢的大事,那是一定要认真思考的。
還有,你在最前面,对自己写下的财产的清单,前后也有很多相矛盾的地方。总的来說,你前后相矛盾的地方,真的是太多了。太让我在這裡,不好一一地举例子了。
你把這样轻率的思考,還拿上了庄严的人民法庭,作为对一個人的控诉,幸亏你告的,是自己的男人。要是告的是其他事件,或者說是其他的人,只怕是人家拿着什么证据,再反诉你一個诬陷罪,那你是吃不了,也要兜着走的。
女人啊女人,你虽然說,是一個弱者,可也一定要自己慎言,才行的啊。你在這样黑白分明的,非常严肃的场合裡,所說的事情,让人感觉,都是這样的轻率,你又怎么能够,和一個人,去长期地相处呢?
纵观我們现在很多的女子,常常把自己不喜歡的女人,开口闭口,就叫人家**;对自己憎恨的男人,叫做是鸭子。
那是一种对人,对事,对自己,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
王建春:這是比较符合凤凰人陈本虚性格的,一旦做出了决定,三头大黄牯牛,都拉不回来。不過,法律這东西,我知道,是不跟你讲人情面子的。但是,我总感觉,法律的主要作用,却应该是保护每一個人的利益吧。
何超群:把婚姻屡屡推上法庭,這并不是什么社会的进步,而是当代人的一個大悲剧。
下面接着的,是宋文革对陈本虚诉状的答辩,也是陈本虚用传真,给我发過来的。
本虚在宋文革答辩上,做了一些批注:
如水月光先生:我這一生以来,直到看到了這份答辩,我這才知道,在我們中国的汉语言文字裡,那一個叫信口雌黄的成语,是怎么生发出来的。
为了让你能够对我的事件,获得一個真实的印象,我還是把她這個信口开河的答辩,给你传真一份過来。让你自己对我們的這一件事情,得出一個公正的评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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